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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

5504-中国人三书-第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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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是靠个人的慈悲,还是靠政府的干预,都只能起到表面作用,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是彻底行不通的。这种做法,就像给伤寒病人发冰块——每个人都给那么多,但是没有医院,没有食物,没有药物,没有护理。因此,中国人实际上并没有太多的仁慈心。    
    但是他们在完全没有制度、预见和管理的情况下,仍旧一直保持行善的习惯,这种现象是令人惊讶的。我们都知道,即使是一个最有教养的人,在长期面对无法阻止又无力帮助解决的灾难时,也会慢慢麻木的。这就如同现代战争,第一次见到血,你会神经紧张,并从此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但是这种刺激很快就会过去,以后的你就会慢慢麻木,而你的一生对血产生恐怖心理也就这一次。中国经常发生灾荒,就像一场社会战争一样,大家对它已经习以为常了。    
    中国人缺乏同情心的另一个证明,是他们对残疾人的态度。一般中国人认为,呆子,瞎子,尤其是独眼龙,聋子,秃子,斜眼,是应该远远地避开的人群。仿佛有了生理缺陷,就一定会有道德缺陷。在西方,我们会对这种人产生发自内心的同情,但是据我们观察,中国人不会对这些人冷酷无情,但是不会表示同情。他们的观点就和古犹太人一样,认为这些人肯定是犯了罪,所以才遭到老天的惩罚。    
    无论是先天还是后天造成的,不幸残疾的人如果不能忍受别人的嘲讽是活不下去的。最温和的嘲讽是形容他的缺陷,以引起别人的注意。比如一个药铺的伙计会对一个病人说:“麻子大哥,你是哪个村的?”一个斜眼的人会经常被说是“眼斜心歪”。如果是个秃子,就会常常被这样说:“十个秃子有九个是骗子,最后一个还不如哑巴。”这种嘲讽是长年不断的,这些不幸的人必须终生忍受这些,要想安生过日子,就必须做到听到这些而不动怒,习惯逆来顺受。    
    对于有精神缺陷的人,中国人同样过分地坦率不留余地。旁观者会说:“这个孩子是个笨蛋!”实际上这孩子也许并不真笨,但是这样不断重复地说他没有脑子,就很容易使他未发育的智力萎缩。在中国,这样对待精神病患者或其他精神病患者的现象十分普遍,这也许就是疾病产生和更加严重的原因。他们的生活细节、精神缺陷,成了公众的谈资、笑料,而他们能做的只是习惯被人叫作“疯子”、“蠢材”、“白痴”等。    
    在一个以生男孩为至关重要的事情的民族,因为没有男孩而受到谴责和嘲讽是很正常的。就像古代传说中关于先知撒母耳的母亲的传说:“为了激怒她,仇敌触动了她的痛处。”不管什么理由,也不管是有意无意,人们是不会惊奇一个母亲悄悄地闷死她的一个孩子这样一件事的,他们知道:那一定是个女孩。    
    中国人缺乏同情的典型例证还表现在婚礼中新娘的遭遇。中国的新娘一般年龄都很小,比较害羞,突然置身于那么多陌生人中间,肯定会感到很恐惧。尽管各地的娶亲风俗不同,但是他们都不会顾及新娘当时的心情,而任凭众人盯着她们看。甚至有些地方,任何人都可以随意拉开轿帘,“观察”新娘。    
    还有些地方,尚未出嫁的姑娘们会站在新娘经过的道旁,大把大把地向她头上撒草籽或谷糠,以此取乐。全然不管那些东西会牢牢地黏在新娘费了好长时间、仔细油过的头发上。轿子抬到公婆家门前,刚一下轿的新娘就立刻成了人们品头论足的对象,就像是刚买来一匹马的情形。此时此刻,新娘的心情会怎么样,我们不难想象。    
    中国人特别注意细节。但另一方面,他们又会做出一些显然不合时宜的事来。一位中国朋友就曾经说过一些失礼的话,但是他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点。当时,他向我谈起他第一次见到外国人的情景,说自己最感到惊奇的是那些外国人脸上长满了胡子,就像猴子一样。他还一再保证说:“现在我已经看习惯了!”老师则会当着学生的面评价他们的才能,比如说,坐在靠门那个位置的学生是最聪明的,二十岁的时候一定会中科举,而他邻桌的那两个是他所见过的学生中最愚蠢的。从来没有人会想,这种评论会对学生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中国人的大家庭生活也很能表现出中国人缺乏同情。尽管每家的情况各不相同,但是我们仍能轻易发现,绝大多数的中国家庭并不幸福。当然,缺少感情上的结合,他们是不可能幸福的,要知道这是对我们现实生活至关重要的一点。中国人的家庭,只是由个人组成的团体而已,他们因共同的利益或者不同的利益,而持久稳定地结合在一起。家庭成员之间没有同情心,所以,在我们眼里,这种家庭根本算不上是家庭。    
    在中国,女孩的出生,是不受欢迎的。她们出生以后的遭遇可以用大量的事例来证实:中国人是缺乏同情的。    
    在中国,由于共同生活在封闭狭窄的庭院里,母女之间难免会发生争吵。日常生活的缺少约束,使得她们经常互相恶语相加。如果你想了解中国家庭的人,有句中国俗话很有意味,叫“再骂也是亲闺女”。但女儿一旦出嫁,就和娘家没多少关系了。    
    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会让他们把女儿的名字从家谱中抹去,因为“她已经成了别人家的媳妇,不再是我们家的闺女了。”但人的天性又促使女儿会隔三差五回娘家走亲戚,这也是地方风俗。某些地方,女儿还会经常回娘家,而且住的时间很长;而另外一些地方,女儿则应尽量少回娘家,如果娘家人都过世了,她就几乎再也不回去了。


《中国人的气质》缺乏同情(2)

    但是无论习俗的细则如何,媳妇总是婆家的人这一原则是肯定无疑的。她们回娘家,则是出于做活的考虑。一般说来,她们回娘家的时候,也会带上婆家的活计,带上丈夫家的大堆针线活儿,娘家人还必须帮她做完。而且每次回娘家,都会尽可能地把孩子也带上,这样既可以照料孩子,免得孩子不在身边缺乏管教,更重要的可以让孩子在姥姥家白吃喝花销,还会尽量地久住。因此,对娘家来说,这种造访会加重家里的经济负担,尤其是女儿较多的家庭,频繁的造访会令全家人感到很可怕。    
    当然,这只是父亲与兄弟的观点,因此,他们总是阻止女儿回来,母亲则是暗地里欢迎女儿常回来的。但有的地方的习俗则是,春节过后的一段日子,还有一些节日,女儿回娘家是不能限制的。    
    就像谚语所说的,儿媳妇回婆家的时候,就像是到娘家当贼了,是从来不会空手而归的。她必须给婆婆带些礼物,一般都是些吃的。如果忘记了这件事,或者无力办到,婆婆就会演戏似的发一通脾气。女孩如果嫁到的人家比较穷,或者婆家后来穷落了,而娘家里的兄弟则已经娶了妻。那么当她回娘家的时候就会像医生说的那样,容易“处置不当”。因为,娘家里兄弟的媳妇会把家看成自己的领地,把回娘家的她看成是入侵者,她们之间很容易爆发战争,就像非利士人和以色列人一样。    
    如果兄弟的媳妇在家里地位足够强大,她们就会像非利士人那样,对不能统统消失或赶走的仇敌索取贡品,也就是敲一笔竹杠。严格说来,一个媳妇在家里的地位,就是仆人。找仆人,当然要找健壮的,已经发育好、长大成人的,而且还要会做饭、缝纫等等生活技艺。    
    不管做什么事,她们总比没有力气和能力的小孩子要强得多。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一个十岁左右瘦弱的男孩会要一个健壮丰满的二十岁的姑娘作媳妇了。他们婚后的最初几年,新媳妇还要乐意照护小丈夫,因为他还可能得天花这种幼儿疾病。    
    中国媳妇的苦难简直罄竹难书。一般中国女孩出嫁都很早,然后她们的一生就要有很长一段时间要受婆婆的绝对控制。因此,我们不难想象,媳妇如果在婆婆家受虐待,那她将得遭受多么难以忍受的痛苦。而做父母的,却只能对女儿婆家的虐待表示一下抗议,或者等女儿受虐自杀后,索取一笔昂贵的送葬费。除此之外,他们什么都做不了,无法保护自己的女儿。    
    做丈夫的还可以以妻子对公婆“不孝”为借口,来严重伤害、或者杀死妻子,而不受任何惩罚。我们有必要重复一遍,在中国,年轻媳妇自杀是很普遍的现象。在有些地方,各村都会接二连三发生这类事。甚至还有一位母亲责备已出嫁的女儿,“你有机会,怎么会死不成?”原因只是女儿自杀未遂,这多么让人激愤!    
    在几年前的北京《邸报》上,河南总督偶然披露了这样一种社会情况:父母杀死自己的孩子是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的,而如果是婆婆杀死了媳妇,则只要交一笔罚金就不需要负法律责任了。在报告的案例中,有一个婆婆曾拿香柱烧她的童养媳,还用烧红的火钳烙儿媳的双颊,最后又用滚烫的开水把儿媳活活煮死了。如此残忍,她却只交了一笔罚金就逃脱罪责了。总督的奏折里还提到了其他类似的例子,可见,这种情况是确实存在的。也许这样惨无人道的事情是少见的,但是,因婆婆的残酷虐待而导致儿媳自杀或者企图自杀的情况是很常见的。    
    在中国,给人当小妾的妇女的生活也十分痛苦。她们的家庭,总是不断发生争吵或者公开的打斗,很少有家庭生活幸福的。一位在中国住过很长时间的外国人这样说:“我所居住的那个城市的最高行政长官,是一个大富翁、大学者、大诗人,个人很有能力,而且通晓经典教义,但他为满足自己的私欲,任意欺骗、诅咒、搜刮和处罚百姓。他的一个妾逃跑了,抓到后,被剥光了衣服倒吊在梁上,严刑拷打。”    
    在中国这样的国家,穷人是不能生病的。男人也根本不把女人和孩子的病当做一回事,经常任其恶化到病入膏肓,无法医治。因为男人没时间照料他们,或者有时是因为“付不起医药费”。    
    我们在前面谈论孝顺的观念时可以看出,在中国,年轻人是被看得无足轻重的。只有到了以后他们老了才有价值,而现在是没有任何价值的。这造成了他们的做法与西方的许多做法相反。在西方,三个旅行者遇到事情,谁都知道,应当是最年轻的首当其冲,排除困难的。年轻的仆人也一样,他要做最辛苦的工作。    
    中国的老百姓生活穷困难熬,孩子们常常会因为苛刻的家庭压制而离家出走。下决心逃跑的孩子,几乎都能从别的地方找到一线生机。至于孩子出逃的原因,虽然有很多情况,但是最普遍的原因就是因为不堪虐待。我就知道有一个男孩,得了斑疹伤寒,刚刚痊愈,我们知道,这种病人一般病好时会食欲特别强烈。男孩觉得家里的粗糙的黑窝头实在难以下咽,就跑到街上,非常奢侈地买了大约两毛钱的点心吃了。暴怒的父亲严厉责骂,于是,一气之下,男孩跑到东北去了,从此杳无消息。    
    乔治·D·普林蒂斯有一句名言,说:男人是创造的主体,而女人只不过是“细枝末节”。这话非常恰当地形容了在中国家庭中妻子的地位。中国人认为,让姑娘出嫁的目的,就是为了使家里不必再养她,摆脱一个负担,而男方娶妻的目的,则是为了传宗接代。这些目的是不会公开的,除非要深究潜在的动机。但是在中国,没有人不清楚这一点。    
    关于结婚的这一个目的,在较穷的阶层表现得更突出。寡妇改嫁,人们会说:“现在她不会饿死了。”正如俗话所说:嫁汉嫁汉,穿衣吃饭,没有饭吃,拆灶散伙。遇到灾荒年头,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情景:做丈夫的抛弃妻儿,任其乞讨或饿死。还有很多家庭会把儿媳妇赶回娘家,由娘家赡养,或最终饿死。理由是:“你们的女儿,你们自己养活吧。”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发给哺育婴儿和妇女的特殊救济粮,会被男人吞吃了。尽管这种事可能并不多,可还是客观存在的。    
    仅仅通过灾荒年头的现象评价一个民族,显然是不公平的。但是,特殊的情况常常是检验社会基本原则的试金石,可能会比平时更准确、更确实。在中国,卖妻卖儿,并不只发生在灾荒年头。只不过在灾荒年,这种性质的所有交易,都降低到了无足轻重的地步,他们并不觉得自己在进行人口买卖。


《中国人的气质》缺乏同情(3)

    了解实情的人都知道,早几年,很多灾区,妇女儿童就像牲口一样公开买卖,唯一的区别就是前者不用牵到集市上去。1878年的大灾荒几乎席卷了整个东三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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