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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5504-中国人三书-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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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读者想知道相关的实例,就请看一看在中国家喻户晓的《二十四孝图》所讲的故事。其中讲到东汉时期的一位少年,六岁时随父亲去拜访一位朋友。    
    少年发现,那家人院里的橘子特别好吃,于是,偷偷地塞了两个橘子在袖筒里,这就是一般中国人的做法。但是接下来意外发生了,在他告辞鞠躬时,橘子掉了下来,气氛变得十分尴尬。可是,这位少年非常镇静,他马上跪在主人面前,说了两句话:“我母亲喜欢吃橘子,我是拿给她的。”正是这两句话令他名声流传千古。    
    少年的父亲是当时的一位高官,在我们西方人看来,少年不会没有别的途径为母亲弄到橘子。但在中国人眼里,人们只会注意到他是个典型的孝子,小小年纪就会为母亲着想。不过,也或许是因为他反应敏捷,很快就能想出借口吧。    
    还有另一位少年,是晋代的。父母没有蚊帐,为了使父母能睡个安稳觉。他就想了一个办法:每天早早地上床,整夜静静地躺着,一动不动,甚至连扇子也不摇一下,为的是让家里的蚊子都来叮自己。    
    还有一个少年,也是晋代的。继母喜欢吃鲤鱼,冬天一到,很难弄到鲤鱼。虽然他很不受继母喜欢,但是他还是想尽办法帮继母弄鲤鱼。为了在冬天也能弄到,他不假思索地脱去衣服,躺在冰上。冰下的一对鲤鱼看到这情形,大受感动,就钻了个冰窟隆,跳了上来,以供他那暴戾的继母享用。


《中国人的气质》孝悌为先(2)

    “对妻子、孩子有私情”在中国人眼里是一种不孝的行为。《孝经》敕令章中曾把它与赌博并列。    
    《二十四孝图》中还有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一位汉朝人,家里很穷,没有足够的粮食来养活老母和一个年仅三岁的儿子。于是,这个汉朝人就对妻子说:“我们太穷,连母亲都养不起。孩子会争母亲的口粮,为什么不把孩子埋了呢?孩子埋了,咱们以后可以再生;母亲死了,就不能再有了。”    
    妻子不敢反对。于是他们就挖了个两尺多深的坑,打算在这里埋掉孩子。可在坑底居然挖出了一坛金子。坛子上刻着一些字,说这些金子是上天赐给这位孝子的。假如没挖到金子,孩子可能就真被活埋了。但按照一般中国人的孝顺观念,这个人的行为是可以理解的,做法也正确。“对妻子、孩子有私情”的感情不应阻止他活埋儿子以使其祖母活下去。    
    中国人还相信,只要吃了子女的肉,父母的痼疾就有可能治愈。即使不敢肯定会治愈,中国人认为总有可能。当然,这些肉应该做好后,让父母无意中吃下的。北京的《邸报》上经常出现这类事例。我也认识一个年轻人,曾经从自己的腿上割下了一块肉,为的就是给父母治病。他一直对自己的那块伤疤感到十分自豪,就像老兵对自己在战场上留下的伤疤的感情一样。毫无疑问,这种情况并不普遍,不过也许并不罕见。    
    中国人最重要的孝顺思想是孟子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也就是必须要有后人(男孩),有后人才有人继承香火,才有人祭祀祖先,这些活动是中国人生活中最重要的内容。因此,中国的男孩子必须尽早结婚。在中国,三十六岁就做祖父是很平常的事情。作者的一位熟人,在弥留之际,曾责备自己不孝,原因就是自己有两件事情没有做:一是没能亲自为老母亲料理后事;二是没能来得及安排好儿子的婚事。而他的儿子当时只有十岁左右。但这种想法,是被大部分中国人所接受认同的。    
    中国人一般有七种原因会休妻。第一个理由就是妻子没有为自己生育男孩。对儿子的渴求,导致了中国纳妾制度的产生,随之也带来很多问题。在中国,如果生的是男孩,他们就会兴高采烈、趾高气扬;如果生的是女孩,必定神情沮丧、意气消沉。而大部分的溺婴事件也与这种观念有关。尤其在南方,这种现象更为严重。    
    人们对这类事情也往往讳莫如深,所以即便有溺婴事件的发生,大家根本就不知道。中国还有很多私生子,对于他们,人们总是不希望看到他们存在在世上,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但从道理上讲,为了供养祖母活埋三岁小孩,即使是不受欢迎的女孩,无论如何都不能逃脱杀人的罪责。    
    上文已经说过中国人守孝的规矩,即要求满三年。但是实际执行起来,基本已经缩短为二十七个月。比如在《论语》第一十七章中,孔子的一个门徒就坚持守孝只要一年就足够了,反对孔夫子的三年之说。对此,孔夫子说,君子应该在三年的守孝期间不行乐,如果你把时间缩短为一年也可以,只要你行乐时能心安就行。但是,孔夫子明确批评这个门徒是“不仁”的。    
    孝顺比一切社会职责都重要。除了为政府服役以外,做儿子的一生要为“孝道”付出很多时间,也有一些特别孝顺的儿子,他们会在父亲或母亲的坟前搭个棚,然后就住在那里。最常见的做法就是白天照常生活,晚上就去那里居住。还有一些人完全沉浸在悲痛中,什么事情也不做,只知道固守孝道礼仪。    
    我曾经认识这样一个人,他极其孝敬父母,父母去世后,就住在他们坟前,很长时间过去了都不能平静下来做事,这种做法给全家带来了一些不必要的负担。但是中国人对这种做法却极为欣赏,完全不考虑它带来的后果。他们的观点是:履行仪式是最重要的,其他任何事情都不要紧。    
    还有好多人卖掉了自己最后一块田地,甚至拆掉房子,出售木料,为的是给去世的父亲或者母亲置办一场体面的葬礼。这样的行为是一种社会性的错误,但是很少有中国人明白这点。因为这种做法符合中国人的天性,或者说符合他们的礼节,所以,毫无疑问他们会那么去做。    
    胡克神父的一段亲身经历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精彩的例子,说明了中国人如何重视礼仪和孝行。当时,神父来到中国不满一年,住在中国南方某地。    
    有一次,神父要派一个信差到北京去,临行时他想起了家中雇用的来自北京的家庭教师,教师已经四年没有和自己的老母亲通信了,神父认为他一定很愿意利用这个难得的机会,写封信给母亲。听说信差马上要走,这位教师就从隔壁教室叫出一个学生,对他说:“到这儿来,拿这张纸,代我给我母亲写一封信。别耽误时间,信差马上就要走了。”    
    神父很惊讶,就问那学生是不是认识教师的母亲,结果他根本就不知道还有这么一个人。于是神父奇怪地问教师:“那么,你不告诉他,他怎么知道该写些什么呢?”    
    教师不以为然地回答:“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已经学做作文一年多了,熟悉许多文雅的客套话。难道你不认为,他完全懂得一个儿子应该怎样给妈妈写信吗?”    
    果然,学生很快就把信写好了,而且已经封好了,教师仅仅是加了个亲笔签名。这封信给中国的任何一位母亲,都是合适的,她们都会同样满心欢喜。    
    由于孝顺这一观念对孩子的影响不同,它所产生的效力就有所不同,就导致了两种不同的情况。当然,这两种极端的例子在哪个国家都能看得到。杀死父母是不常见的,这种人一般都是疯子,虽然很多都是因为遭受到残酷的处罚。普通老百姓,终日在穷困潦倒中痛苦地呻吟,父母对子女苛刻要求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    
    另一方面,儿子主动要求代替父亲承受死刑的事也时有发生。它有力地证明了孝顺父母的真诚与力量,尽管这位父亲可能真的罪该万死。    
    西方基督教国家的家庭生活有些过于松弛,对于刚从这种松弛的家庭纽带关系中解脱出来的西方人来说,中国人的这种孝行是值得注意的。尊敬长辈的品质对盎格鲁…撒克逊民族特别有益。    
    在西方国家,儿子长大后,爱到哪儿去就到哪去,喜欢做什么就去做什么。在中国人看来,这种做法就和长大了的牛犊或者驴驹对待母牛或者母驴的方式一样,对动物来说才是合适的,因为它们不受礼的约束。从中国人的立场出发去思考一些问题,你会发现,我们的许多社会行为还需要改进。而我们大多数人就像生活在玻璃房子中一样,是应该小心谨慎,不鲁莽地扔石子的。然而,如果不重点强调一下孝顺中的几个致命缺陷,讨论中国人的孝顺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这种孝顺观念有五大缺陷,前面已经否定了其中的两个缺陷,还有三个仍然存在。    
    第一个是它列举了一大堆子女对父母的义务,可是却只字不提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在世界其他各地,这类建议都是必不可少的,可是在中国,人们认为它是多余的。神的使徒保罗曾在神的启迪下,将神的智慧精炼成几句话来论述理想家庭的四大支柱:“做丈夫的,要爱自己的妻子,不可使她们受苦。”“做妻子的,要顺从自己的丈夫,就像顺从主的安排。”“做儿女的,凡事要听从父母的意见,这是主愿意看到的。”“做父亲的,不要激怒你的孩子们,以免使他们沮丧。”


《中国人的气质》孝悌为先(3)

    在孔子道德思想中的那些世俗的智慧,有哪些能和这些意义深远的准则相比呢?中国所有的教义都是在为儿子说话,哪里有为女儿说话的?几个世纪过去了,如果不是中国人过于缺乏观察力的话,怎么没有人察觉这种对人性严重摧残的观念是错误的呢?男孩子在家里被当作宝贝,女孩子则是家里的累赘,就算不被溺死,也得一辈子饱受歧视。    
    中国的孝道,把妻子置于卑贱的地位。孔夫子没有说过丈夫应该怎样对待妻子,也没有说过妻子应该怎样对待丈夫。基督教要求男人应该离开父母,固守妻子;儒教则要求男人应该依从父母,同时强迫妻子也要和自己一样这么做。因为妻子地位卑贱,所以当她与父母产生矛盾时,应该让步、屈服。    
    这种家长制的社会结构存在着严重的弊端。它压抑人的某些天性,但又将另一些天性训化至极端;它使整个社会成了老年人的社会,青年一代则处在从属地位,倍受压抑。在铁一般的压力下,人的思想被禁锢了,社会的发展和有益的变革也被阻碍了。    
    传宗接代的思想是孝道最主要的内容,这正是造成一系列弊病的根源。在这种观念下,无论有没有能力养活孩子,都必须生养。这就带来了早婚和人口泛滥现象,使得人们倍受贫困的煎熬。它还是导致一夫多妻制和纳妾制的根源,永远不可避免地引起祸患。    
    祖先崇拜,是中华民族宗教信仰的真实反映和缩影。当正确理解其真正意义时,就会明白,它是一个民族被迫承受的一个最沉重的桎梏,正如那茨博士在上面我们所引用的那篇论文中所说的:最让人苦恼的是,几亿活着的中国人都受制于无数已死的人。“活着的一代受过去无数代人的控制。”    
    但对于那些沉闷的令人窒息的保守主义来说,提倡祖先崇拜是最好的形式和最有力的保障。如果保守主义不受到致命的打击,在本世纪最后十五年,中国如何进行自我调节,以适应新的形势呢?如果中国人继续把过去的死人奉为神灵,中国如何能向前迈出切实的一步呢?    
    我们认为,中国人的孝顺是自身恐惧和自私的产物,它们是对人类灵魂最有力的影响因素。神灵之所以受到崇拜,是因为它们有带来不幸的力量。对此,孔夫子有一句富有智慧的格言:“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    
    如果疏忽了祭祀,神灵是会发怒而报复人的。比较保险的方法就是崇拜它们,这就是中国人崇拜死人这一观念的核心。活人之间,推理也是同样简单。儿子对父亲尽孝,同时也要求自己的儿子对自己尽孝。养孩子的目的是什么呢?“种树遮荫,养儿防老。”每一代人都很清楚这一点。“没有尿床的孩子,将来就没有人在你的坟前烧纸。”    
    每一代人都要偿还上一代的养育债,也要求下一代最大限度地偿还自己。这样,孝道就一代又一代、一个时期又一个时期地永远流传了下来。    
    对于中国人过分夸张的孝顺,有一种忧郁的评论,认为中国人不仅没有把崇拜的形象具体化为一个上帝,也没有认识到上帝的存在。祖先崇拜,是孝道最完美,也是最后的表现形式,是由多神论、不可知论和无神论构成的。它把死人当成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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