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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水穷处-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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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想见一见朱筝,这是我此行的主要目的,如果他就是我的儿子,那么写信人就一定是朱鹃了。但问题果真会这么简单吗?趁朱鹃现在不在车里,我从西服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仔细端详起来,它是我偷偷从朱鹃放在抽屉内的那本影集里面抽出来的,是朱筝四五岁左右时照的一张彩照,背景是汉江上游的一个杂乱的码头,船只,行人和桥梁,男孩愣头愣脑地站在趸船上,眉头紧锁,表情凝重。我私下认为这张照片上的男孩与我有几处神似的地方,譬如他蹙着的眉头,呈弧形下撇着的唇线,还有单眼皮。这几处,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比照、核查过许多次。当然,最值得怀疑的还是这孩子的年龄,以及朱鹃说的那句话:“他的父亲在他出生前就死了。”——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是:因为恨我,朱鹃在心目中早已把我当成了一个死人。
  拆线后伤口一带凝结了一块硬肉,摸上去感觉像里面长了个肉瘤。回到家,朱鹃死活要我把伤口再给她独自仔细“欣赏欣赏”,作为回报,她也愿意把自己的伤疤给我看。我刚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心情愉快地坐在餐桌前等候开饭。朱鹃端着一只热气腾腾的汤碗,放在桌子上,说道,“我要看。”这是她进门后第三次提出这个要求了,第一次是刚进屋时,第二次是在那天我准备脱衣服洗澡前。
  我有些烦了,我拿起筷子看了她一眼,又放下,说道,“你自己不是有嘛,干吗要看我的呢?”
  “我们交换着看,同一种病带来不同的伤口,你不觉得这很有趣吗?”朱鹃解下围裙,走到我跟前。
  我哭笑不得,用手捂住下腹,嗫嚅道,“算了吧,有什么好看的,要不,等完全愈合了再看?”
  “不嘛,现在就要看。”
  朱鹃今天穿了套灰白色的休闲运动服,可能是昨晚睡眠充足吧,她的脸色比前几天更滋润一些,我注意到她还描过眉,涂了酱紫色的口红。当她站在我面前用娇嗔的口吻请求我解开睡衣带子时,脸上的表情非常妩媚。
  我在犹豫,最后作出了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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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准看,不准摸。”我像个孩子似地讨价还价,慢慢解开衣带,将睡裤褪到肚脐下方部位,“看吧,还没有完全愈合好呢。不要把纱布弄脏了。”
  “好呐,”朱鹃快活地去洗了洗手,跑回来跪在我面前,将我的裤带拉开,她嫌我的手放在那里碍事,就自己动手将我裤子又往下扯了一寸左右。我能感觉到她的呼吸明显急促了起来,一丝热气吹拂在我的肚皮上,使我的身体变得麻酥酥的。她沉默地看了约莫一分钟左右,终于还是忍不住动手触抚了一下,“里面是硬的。我刚做完手术也是这样,不过过段日子硬块就消逝了。”
  我有些紧张,浑身的肌肉都似乎凝聚成了伤口下的硬块。我草草提起裤子,坐在桌边用筷子敲打碗沿,喊道,“饿了呢!”
  “你不想看我的了?”朱鹃问。
  “不想看了,想吃饭。”我说。
  “看了再吃也无妨,”朱鹃说着,便开始宽衣解带了,她穿得比我多,脱起来有点麻烦。只见她动作麻利地拉开上衣拉链,露出一件黑色的紧身无袖短衫,她胸部比我以前见到的还要丰满,腰肢凸凹有致,腹部因为收气而更显扁平。她褪下了松紧带裤子,左手将贴身短衫向上撩起,右手将裤子斜退到胯骨以下,直到露出一条红色的底裤来。朱鹃就这样无所顾忌地将自己的部分身体暴露在了我的眼前。
  “看见了吗?你用手摸一下,对,摸到那个伤疤了吗?对,对,我自己就经常摸这里的,如果要变天了,它就会提前骚痒,告诉你要下雨了。真的,比天气预报还准……”
  我抚摸那块疤痕的时候,朱鹃一直闭着眼睛,喃喃自语,一副舒泰之极的表情,可我心里却感觉别扭得要命。我并没有将整只手都放在她肚皮上面,只是谨慎地用食指和中指在那条闪亮的疤痕上来回拂动了几下。尽管她一再催促我用力,可我怎么也用不上力气,急得额头上直冒汗。
  “好了,已经摸好了,我知道了,”我收回手指,示意她把衣服穿好,“别着凉了。”我转身去洗手,准备吃饭。
  “这就好了?”朱鹃似乎仍不满足,“你应该再看看的,过来,来,来,对了,像刚才那样蹲下,把手放在我肚脐下面,对,就这儿,看见了吗?对,你摸摸,摸到什么了?是不是还有另外一条疤?你可以使劲的,不疼……”
  的确还有一条自上而下的疤痕,比先前的那快疤要长很多。刚才我摸的时候是微闭着眼睛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右下腹,所以没有看见这道口子。此刻,我睁开眼睛,被映入眼帘的这道伤疤吓了一跳,“这里又是怎么回事啊?!”
  “哈,瞧你吓的,刀子又没有划你身上,这么紧张干吗?”朱鹃低头抚摸着我的后脑勺,神情温柔得像个母亲,“剖腹产留下的,当年我生朱筝可吃了不少苦。”
  “朱筝是剖腹产?为什么不顺产呢?”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女人嘛总是希望自己漂亮一点,身材好一点,所以啊,我就选择了剖腹产。”
  “有这样的必要吗?”我起身朝盥洗间走去,感觉抚摸过朱鹃疤痕的指头隐隐作痛。
  饭后我回床上躺下,越想越觉得自己应该尽快离开这里,可是,我总得见朱筝一面才是吧。我掏出那孩子的照片,看着看着,就睡着了。可我始终睡不沉稳,总感觉床边坐了个人,那人像尊雕塑一动不动,坐在距离床沿大约一米外的凳子上面,连呼吸也没有。我疑惑地直起身子去摸台灯开关,黑影凑过来,用手掌压住我的手背,轻声说道,“别开灯。”
  我摸到了一截断指。手像触了电,倏地抽了回来。“你干吗朱鹃?”我的声音明显颤抖着。
  “看看你,睡不着。你来了后,我几天都睡不好。”朱鹃在黑暗中叹了口气,问道,“你在哪儿找到这张照片的?”
  “抽屉里,”我回答,“不过是想了解了解你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
  “我不是给你讲过了嘛,你离开后不久,我就随便找了个男人嫁了,婚后才三个多月他出车祸死了,后来我就生了朱筝。他三岁时,我又认识了一个男人,就再次出嫁,不到两年我们就离婚了,因为我知道了他在外面有别的女人,他也发现我在外面有其他男人。过程其实很简单,但伤害却很深……”
  十年的光阴被她这样轻描淡写过去了,我静静听着,虽然希望她能够讲细致些,可转念又意识到自己这样太自私,等于是要求她已经愈合完好的伤口再重新撕开。算了吧,我在心里喟叹了一声,慢慢把手伸过去,握住朱鹃的手。
  我总是被朱鹃的一些举动整得啼笑皆非,她喜怒无常的性格常常将我置于进退两难的境地,我急需摆脱这种被动的局面,却如身陷沼泽,越挣扎越沉沦。我想到过一个简便可行的办法,即,偷偷去朱鹃父母家把朱筝引出来,和他交上朋友,将他骗到医院去做个亲子鉴定。这的确是个好办法,但眼下实施这个办法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原因是,我被朱鹃盯死了。自从我住进来后,她就极少上班了,如果公司有事情,就通过电话来解决。从早到晚,她都形影不离地跟在我身边,除了上厕所、睡觉我们不在一起外(有时睡觉也在一起),其他时间都被她占据了。她借口说我不能总在家里吃闲饭,扯住我陪她去街上买菜,回来后又嚷着让我帮她择菜做饭,到了下午,她又要我和她一起锻炼身体。我叫苦不迭,一再声明自己目前只是个病人,应该卧床休息,但她不准许,宁肯让我站在一边看她锻炼,也不准我离开她的视野。终于,这天我实在受不了了,就冲她发了顿脾气,我说道,“既然这样,请允许我搬到宾馆里去住,行不?”
  “不行!”朱鹃斩钉截铁地说道,毫无商量的余地。
  有一天起床后我发现放在包里的车钥匙不见了,让我感到后怕的是,拿我钥匙的人如果偷看了藏在包里的那些信件,我此行的目的也就一目了然了。我惴惴不安地四处寻找车钥匙,从衣服口袋找到床空下面,四处找遍了,也没有结果。最后,我只有硬着头皮去问朱鹃, “我要你的钥匙做什么用?”她反问道。“那就奇怪了,我明明是放在包里的。唉,丢了就丢了,反正我一时也走不了。”我装着无所谓的样子,一边嘀咕,一边察言观色,见朱鹃没有作出什么明显的反应,就故意用刺激她的口吻说道,“我包里还有那么重要的东西,都没有丢,偏偏丢了钥匙,奇怪啊。”
  “少在我面前卖关子,不说就不说,谁稀罕!”朱鹃抬起头来,对我说道,“但是我得告诉你,现在你进房间去把自己的东西收拾一下,不要丢三拉四的,免得自己弄丢了却冤枉好人。我准备把朱筝接回家住一段时间。”
  “好啊,早该这样了!”我几乎要欢呼雀跃了。
  朱鹃瞪了我一眼,说道,“你这么激动干吗?又不是你儿子,神经病!”
  我意识到自己刚才有点失态,急忙呵呵一笑,掩饰着兴奋的表情,语无伦次地说道,“不是,这孩子可爱……照片上的,他很可爱嘛。”
  朱鹃说道,“他不可爱,我已经提醒过你了,他很古怪的。”
  我问朱筝他究竟怎么个古怪法,朱鹃冷冷地说道,你到时候就会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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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鹃出门后,我就筹划着为他们做一顿丰盛的晚餐。五点半钟,我开始做菜。六点一刻,门铃响了,朱鹃拎着大包小袋出现在门口。我接过她手里的袋子,伸长脖子往楼梯下面看去,并不见朱筝的影子。“别看了,他没有来,”朱鹃不耐烦地推了推我,说道,“你看我给他买了这么多东西,这小子居然不肯回家。气死我了!”
  “他为什么不愿意回家?”
  “他就是这么一个怪家伙,我说过的,他很古怪。”朱鹃看了看桌子上的饭菜,好像不信任似的,问道,“你做的?”
  我说当然呐。我给杯子里斟满了酒,等朱鹃一坐稳,就说道,“感谢你这些天对我的关心和照顾。来,咱们干一杯!”
  醉意是突如其来的。好在我有心理准备,趁还能走路,我摇摇晃晃地摸索到沙发边躺下来,听见朱鹃在餐桌旁一个劲地傻笑。我挣扎着想爬起来问她一些问题,结果浑身无力,脑子里面空荡荡的。大概是在凌晨时分,我隐约听见了一阵琴声。尽管我已经好久不去碰触琴弦了,但对琴声依然保持着天然的敏感。睁开眼睛,看见朱鹃盘腿坐在走道上,她把琴横搁在面前,歪斜着脑袋,用那截硅胶指头随意扇扫着琴弦,声音不大,但在静寂的夜晚显得格外嘈杂。我想看看她究竟想搞什么名堂,就装着仍然在熟睡的样子,细眯着眼睛不时看她一眼。过了一会儿,她停止了拨弄,双手抱膝,下巴搁在膝头,怔怔地望着筝弦。
  她在发呆。
  我起身去冰箱里找了块冰含在嘴里,咝咝地吸了几口凉气,问她怎么不睡觉。
  朱鹃说,“想听你弹一曲。”
  我说,“我都好些年不碰那东西了,看见那个盒子都怕。”
  “不可能,”朱鹃说,“你不是音乐老师吗?”
  “我没告诉你么,我早就不在学校上班了,出来单干好些年了呢。”我回答。
  “是吗?!”朱鹃显得很惊讶,她眨了眨眼睛,说道,“怎么不早告诉我?”
  “我开了家广告公司,搞些策划什么的,”我仔细留意着她脸上的表情,只见她把那截假指头戴好,五指张开,并拢,正反端详了好几遍,说道,“尽管如此,你今晚还是要弹一曲的。你要清楚,这台琴躺在这只琴箱里面等了你若干年。”
  “等我?不,不,我不弹……”
  “真不弹?你可要想清楚后果。”她的话里带有威胁的意思,接着她站了起来。
  我不想和她再次发生不必要的摩擦,就想了想,说道,“既然你坚持要看我洋相,那我索性就不要脸一次吧。”我清了清嗓子,“我清唱一曲,怎么样?”
  “好啊,”朱鹃拍手笑道,“还没听你唱过歌呢。”
  我用筷子敲打着碗沿,唱道:“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遄行,遄行,长途越渡关津。历苦辛,历苦辛,历历苦辛宜自珍,宜自珍……”
  唱完一叠,我感到鼻腔酸涩,声带凝咽,连忙摆摆手,说道,“只能唱到这儿了,唱不下去了。”然而,朱鹃还沉浸在这激越舒缓、缠绵悱恻的曲调中,她似乎没有听见我的话,我不得不再次说道,“算了,算了,到此为止吧。”
  朱鹃突然凶巴巴地走到我面前,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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