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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

3854-糖衣-第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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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朵埋了头笑,然后抬起头来对凌说:“说我们一直没来得及说的,爱情,好吗?”    
    阿朵的神色真是勇敢极了,凌的回答更是出乎我的意料,他说:“好。”    
    我故做轻松地一眨眼睛说:“你们可嫌我多余?”    
    “还真有一点。”阿朵拿筷子打我的手。    
    凌却说:“不多余,不多余,至少,你要做见证人的嘛。”    
    我脸上拼命地笑,心却酸酸地疼起来。    
    阿朵一把揽过我说:“乖乖冰淇淋,我们来喝酒。今夜我们不醉不归哦。”    
    “好好好。”我说。    
    那天晚上我好像喝了很多的酒,说了些什么话我也不记得了,当我再醒来的时候,是躺在宿舍的小床上。上铺空了,阿朵正在收拾行李。我记得,她的火车应该是中午十一点的,我还要在姨妈家住上十几天,等待一个有一丁点可能的就业机会。如果不行,再回老家。    
    我头还是有些疼,睁着眼呆在那里看阿朵忙碌。看了半天,忍不住问:“凌呢?”昨晚的事我真的是一点也记不起来了。    
    “在楼下。”阿朵说,“一会儿送我去车站。”    
    “他专程来送你的吧?”我撑起身子,装做若无其事地问道。    
    “也许是吧。”阿朵又诡秘地一笑说,“看来我的魅力还真是不小呢。”    
    “废话哦。”我说,“可是你要回老家,你们怎么办?”    
    “那有什么?”阿朵说,“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冰淇淋,你还记得我跟你打过的赌吗,看我们毕业后谁先恋爱,你说我这算不算是赢了?”    
    “当然算。”我说。    
    凌果然等在楼下,白天里认真地看他,发现他成熟了不少,和学校里的那个他其实已经判若两人了。但还是有棱有角的那张脸,还是让我有不敢注视的喜欢。我想起很早以前在书上看过的一句话,那句话大意是说爱上一个人也许只需要一分钟,可是忘记却需要长长的一辈子,看来真是这样的啊。    
    我知道这一次是阿朵让他回来的,阿朵总是比我勇敢,既然忘不掉就努力地去争取,所    
    以她可以得到想得到的任何东西,也可以比我幸运。想到这里我沮丧极了,至少昨晚不该喝醉,那么还有机会听凌唱那首叫《月光倾城》的歌。    
    站台上,我和阿朵哭得像两个泪人儿,凌拎着大包小包,有些无可奈何地看着我们。终于哭够了,火车也快开了。阿朵跳上车,我在窗口和她依依不舍地握手,落入我手中的,是一个蓝色的信封。    
    车开了,我迫不及待地拆开阿朵的信。四年来,这还是阿朵第一次写信给我呢,只是那纤细的笔迹我再熟悉不过了:    
    亲爱的冰淇淋: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    
    开了你的身边(这话真老套耶,不过你    
    原谅我吧,我可没有你那么好的文笔)。    
    更要原谅我的是,我是一个那么粗    
    枝大叶的好朋友,让你无端的,受了那    
    么多的委屈和折磨。    
    不过,我已经将功补过了,不信,    
    你往身后瞧瞧?    
    我只是把你放在枕头下的歌词寄给    
    了他而已,其他的,我可什么也没说,    
    嘻嘻。    
    我亲爱的朋友,我知道你是如何真    
    正地爱着我,这份友情是我今生今世也    
    丢不掉的美好财富。我真的愿意输给你,    
    真的愿意。    
    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双双赢来    
    幸福。    
    你说,是吗?    
    恋爱吧,冰淇淋!    
    没有我的日子,你保重。    
    有他在你身边,我放心。    
    永远爱你的爆米花    
    我转过头,在火车的轰鸣声中,凌正把手插在口袋里朝着我微笑。


第三部分像流水一样(1)

    大学毕业后,我一直没找到工作。    
    每日所做的事就是窝在沙发上看时尚杂志上的八卦新闻,翻无聊小报上的招聘启示,为了妈妈开心,再装模作样拨一大堆千篇一律的应聘电话。    
    其实,可以工作的机会很多,可是都不是我所喜欢的工作。    
    我是一个完美主义者,所以,我宁愿呆在家里休息。    
    当然我也不是一分钱也不赚。每周有五个晚上,我要陪安子读书,教她写作文做数学题和读一些简单的英语。    
    安子是一个小学三年级的学生,我第一次到她家,她就坐在她家的书桌上摇着双腿问我:“童老师,你的裙子可是GUCCI的?”    
    我微笑着说:“怎么会?老师是穷人,穿不起那样的名牌。”    
    “可是你穿出名牌的味道来了呀。”安子老道地拍我马屁说,“像你这样的美女,大汗衫穿在你身上也会好看的。”    
    我只好看着十岁的安子傻笑。    
    然后她又问我:“你是不是可以把我的成绩提高很多呢?”    
    “我会尽力。当然也要你配合。”    
    “如果可以超过胡可凡,我当然要配合。”    
    “谁是胡可凡?”    
    “我的同桌,也是我们班成绩最好的男生,他长得好帅,可是我每次跟他说话,他的头都看着天花板。”安子忽然有些伤心,声音低下来,眼睛里有些亮闪闪的委屈。    
    我正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安子的妈妈从厨房里给我泡了咖啡出来,呵斥安子说:“怎么可以坐在桌上跟老师说话?一点礼貌也没有!”    
    安子朝我吐吐舌头,像离弦的箭一样冲进了自己的小屋。    
    “我这女儿,”安子妈妈摇头说,“没一天不让我头疼。”    
    “长大就好了。”我安慰她。她泡的咖啡相当好喝,我用眼角瞄到她的衣角,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看来安子的名牌意识,多半来自于她的母亲。    
    “童老师你要多费心了。”她柔声细语地说,“我事情多,没多少时间可以陪她,不过我会给你让你满意的报酬。”    
    言语精练而到位,一看就知道是个不一般的女人。但是我喜欢她的真实,她有高高在上的本钱。    
    于是我接下这份活。至少,一周有五个晚上可以打发。    
    另外的两个晚上,我和平约会。    
    平就像他的名字,是一个很平常的男生。他不像我,对工作不挑剔,也很努力,天天顶着烈日在苦干。大学本科生,从最底层的推销员做起,很劣质的产品,他认认真真地跟别人讲,别人动心了,他却又把东西往包里一塞说:“算了,这玩意儿买回家也没啥用。”然后满脸通红地离开。    
    所以他每月挣的钱,只够在这座城市租间小屋,每天吃方便面或是泡饭。    
    呵,就是这样一个傻男生,居然泡到了我。我在周六晚拎着烤鸭敲开他小屋的门,他迎我进去,把那只破BP机往床上一扔,无比开心地告诉我说:“嘉璇,我马上要买手机了,这样我们方便联系了。”    
    “挣了多少钱?”我恶狠狠地问。    
    “五千。”他伸出五个手指头,财大气粗地说,“现在我替一家著名厂家做电器开关,运气特好,一开始就碰到大客户。”    
    “平。”我劝他说,“租个好点的房子,至少是带卫生间的。”    
    “现在将就点,”平说,“钱存起来以后买大房子给你,我一个人,好好歹歹不都是过?”    
    “那还买什么手机?”我没好气地说。    
    “不是找你方便吗。”平轻轻环住我。    
    我心软。    
    是是是。平一切都是为了我,不然他可以回到他的老家教书,那里虽然是一个小城镇,可是教师的待遇还算不错,最重要的是适合平。    
    可是平爱上我,一个看似平淡却不甘平淡的小资女人,生活就得忽啦啦转个大圈,没有办法。    
    “值得。”平总是说,“为了嘉璇让我干什么都值得。”    
    平视我如“掌中宝”,这年头很少有男人对女人这么痴情,闺中好友都走马灯一样地换着男朋友,只有我一直守在平的身旁,与他一起在潮湿阴暗散发着霉味的小屋子共享一只烤鸭,亲吻拥抱,偶尔也吵吵嘴,经营一份普普通通的爱情,期待一个美好的明天。    
    安子的妈妈打电话来,非常不好意思地说,“我要出差十天,你可愿意住到我家来陪陪安子?”    
    “你家不是有钟点工?”我说,“照顾孩子起居我可不拿手。”


第三部分像流水一样(2)

    “无需你做家事,”安子妈妈说,“安子怕一个人睡,点名要童老师做伴。”    
    我还没来得及做声,她立刻说:“我付你三倍的工资。”    
    是个好交易。    
    我爽快地答应,第二天就拎着我的换洗衣物进了她家的豪宅。安子妈妈在机场给我打来电话,告诉我卧室的床头柜里留了钱,安子需要什么,请我替她代买。    
    我拉开抽屉,厚厚的一沓,不用数,至少有两千。我叹息,继而略有自卑,将它放回原处。回到客房刚把衣服挂好,安子就放学回来了。她看到我,兴奋地说:“童老师你真的来陪我?来来来,我们一起看宫崎骏的《千与千寻》。”    
    “你能看懂?”我问她。    
    “别小看我。”她嘟着嘴说,“我看过N次了。”    
    “说说为什么喜欢?”我好奇地问。    
    “我好想有一天我爸爸妈妈都变成猪。”她恶毒而又痛快地说。    
    她脸上的表情让我吓了一大跳,这是她第一次在我面前提起她的爸爸。我从来没有见过安子的爸爸,安子妈妈告诉我,安子没有爸爸。    
    单亲的孩子,总是早熟而让人心疼。    
    “童老师,”安子赖到我身边来要求说,“我们晚上可不可以不吃钟点工烧的菜,你带我出去吃。”    
    “想吃什么?”我问她。    
    “龙虾。”她咂咂嘴说,“胡可凡有篇作文写吃龙虾,老师当范文念的时候,我们全班都被他馋得要死。”    
    又是胡可凡,每天十次胡可凡。    
    我早就习惯了,拍拍她的头说:“好吧,去把校服换下来,我们走。”    
    她兴高采烈地随我出门,穿着一条招摇的有些过分的花裙子,说是她妈妈在马来西亚替她买的,不过平时没机会穿,今天去“赴宴”,终于可以拿出来展示。    
    我纠正她说:“就我们两个,又没人请,不能叫‘赴宴’,只能叫吃饭。”    
    她格格格地笑起来,然后说:“我请你。”    
    这个孩子,一个月的零花钱应该比我和平的收入加起来还要多。家境优越见多识广的她在十岁的时候就敢初探爱情的面目,我自知比她落伍。满手龙虾香味的时候,我看着她稚嫩甜美的小脸,提醒自己也要赶快享受人生。    
    结果我吃得很多,回家的路上差不多连路都走不动。梳洗完毕,安子和我挤在客房的小床上,她到底是孩子,没有妈妈的夜晚照样很快入睡。我看着华美的吊灯想起平,想起平和我将来的小家还有我没有着落的工作,内心不是没有酸楚。    
    第二天送安子上学后我去逛商场,爱上一条淡紫色的裙子,款式简单,可是价格远远超过我的承受能力。我有些失意地坐在商场的楼梯上给平发短消息,暗暗希望他会带着钱来替我圆梦。平很快回了:“你穿什么都好看,不用那么奢侈。”    
    我关掉手机,回到安子的家里跟自己生闷气,电视换了无数的台,没有一个满意的。就在这时电话响了,是安子。脆脆的声音说:“童姐姐,你今晚可不可以陪我赴宴?”    
    呵,改口叫童姐姐了,小丫头的嘴真是比蜜还甜,我无可奈何地说:“又想吃龙虾?”    
    “不,”安子说,“这次是真正的赴宴,今天是胡可凡十岁的生日,在‘豪运’顶楼旋转餐厅吃自助餐,可以带家长。”    
    “我要考虑。”我说,“我没做过家长,那种场合我也不习惯。”    
    “童姐姐,”她开始撒娇,“我妈把我托付给你,你不可以不管我,我晚上要是回家晚了会不安全。”    
    “说好钟点,我可以在楼下等你。”    
    “不行!我想让你见见胡可凡,他真的很帅。”安子请求说,“我求你了,带上我昨晚的裙子,放学后来接我。”    
    我不想再与一个孩子周旋下去,再说我也需要一个放松的理由。我答应她,她欢呼一声,在那边响亮地吻我,然后挂了电话。    
    我呆坐了一会儿,又想了一会儿,终于下定决心从安子妈妈的床头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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