绯雪倾城(原名:妖魅倾城)-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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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苏软试探着碰了碰他。
“……”
“参仙?”
“……”
“好了,不要伤心了。”跳过去,跟他并排坐着,“其实人参有人参的好,番薯也有番薯的好啊,比如说有一年冬天,很冷很冷,我跟同学从实习的公司回学校,饿着肚子在车站等公车,手跟脚都僵了,浑身软软的,这时候,忽然看见路边有一个卖烤白薯的,就买了一个,几个同学一人掰一块,热乎乎地捧在手里吃……又甜又香,进到肚子里,马上就有力气了,那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之一,如果是烤人参,肯定就没有那么好吃了……”
回味着那美妙的感觉,却发现气氛有些异常,转了头看参仙,只见他正咬着手指看自己,眼神里满是惊惧怪异之色。
忽然想起,跟一个地瓜说烤地瓜的事,也未免太恐怖了。
“对……对不起啊……”语无伦次地解释,“我不是那个意思,其实,其实我就想告诉你,番薯也是很好的,很有营养,还能做成炒番薯片……那个……不是……我……”
越描越黑!
……
苏软内疚的伏在地上,不敢去看参仙的眼睛。但参仙愣怔半晌,却释然地笑起来:“丫头,你心地不错,只是对你们人来说,除了吃,也看不出地瓜有别的好了。”
“……对不起。”
“其实我也知道,自己长得不像人参,也未必能变成人参,但是我活了一千多年了,一千多年,总得给自己找点事做,总得让自己有点盼头吧?不然,这么长的日子,该怎么过呢?”
“……”
“以前我见过的人和妖,不是说我失心疯,就是笑我痴傻,只有你肯告诉我,番薯也是很好的,丫头,我真谢谢你……”小三角眼忽然闪烁出些兴奋的贼光,“要不,你求我办事吧?”
“啥?”
“你求我办件事,比如说到什么地方拿什么东西之类的,只要是有泥土的地方,我都能即刻往返。”
说着,五短身材跳入土中,又变回一株藤蔓,然后“piu!piu!piu!piu!piu!”,转瞬之间,已换了若干个地方。
“怎么样,去哪都成。”番薯藤变作人身,在数丈开外看着她,洋洋得意。
苏软想了想:“那……你能带着人走么?”
“人算什么?”参仙自信地道,“就算带头大象,对我老人家来说也是手到擒来。”
“那……我真的要求你了?”苏软看着参仙,小豆眼里星光闪耀。
“求吧求吧!”
“替我去一趟虎王洞府,如果见到一个穿白色衣裳,眉间有火焰印记,长得……还算不错的人,就跟他说我和斑斓在这,然后把他带回来,拜托!”
“白衣裳……火焰印记……长得不错……记住了!”参仙念叨着便要跃入土中。
“等等!”
“又怎么?”
“千万记得啊,如果是眉间有火焰印记的,就带回来,如果是袖子上有蓝色花纹,看起来像坨冰的,可千万不要招惹他,假装是打酱油的就好。”
“知道了,有花的带回来,火焰的不理他。”
“不对!”
“……火焰的带回来,有花的不理他!真麻烦!”参仙皱着眉跳进土中,转眼不见了。
……这老头,怎么看起来不大靠谱的样子啊。
苏软忧心忡忡地伏在那里,望着参仙消失的地方出神。
也许只有片刻,但苏软却觉得过了很长很长时间,粗壮的番薯藤再度出现,她迫不及待地跳上前去。
……没有天绯,只有参仙一个人。
“怎样?”心沉下去一半,却仍然尽量平静地问。
参仙坐在草地上,若有所思,半晌才摇了摇头:“不好,不大好……”
“……怎么不大好?”
“穿白衣服的人……我看到了。”参仙说,“但他躺在虎王的椅子上,不知是死是活,而且满脸都是血……”
……
草地上阳光仍然很温暖,苏软却觉得四肢开始发凉,渐渐控制不住,整个身体都要轻轻颤抖起来。
“……你……看见红色的印记了?”小心翼翼地问,像是要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我没看见。”参仙说,“他整张脸都是红的,实在看不出什么印记。”
第十九章 人生何处不相逢
第十九章人生何处不相逢斑斓不在家,偌大的虎王洞府就显得有些冷清。
小黑兔白英俊衔了朵娇艳的野花,百无聊赖又十分执着地守在洞府门口的草丛里,不时立起身子张望,眼神有点忧郁。
草叶忽然摇了摇,窸窣声响起,如清风过耳,转头看时,身边竟已凭空多了一株茁壮得出奇的番薯藤。
这还不算,最离谱的是,藤上居然还结了个……兔子……
白英俊吓了一跳,怔怔地看着那只咬着番薯藤出现的漂亮白兔,又看着硕大的番薯从土中跳出来,变成一个矮胖老头,本能地转身想逃。然而跑了两步,又站住了。
……那只白兔,不是……他朝思暮想的那只么?
苏软认出眼前这只比全市停电还黑的兔子就是白英俊,他又换造型了,但此刻实在无暇跟他打招呼,雪似的身影疾掠而过,让白英俊的眼神都惆怅起来。
虎王洞府很安静,没有任何异象,也并不见参仙所说的那个白色衣裳,满脸是血的人。
苏软提着的心却并没有放下来,疯了似的里里外外跑了一圈,在确定天绯并不在这里之后,才无力地坐了下来。
……真的是他么?
如果是,那他到底怎么了?又去了哪里?为什么满脸是血?受伤了么?谁伤了他?是天骁,还是别的什么人?
心,冷得像冰一样,真的很想哭,却连眼泪都流不出来。
巨大的“万象”凌空孤悬,苏软仰头看着,回想数月来的种种,忽然觉得迷茫,分不清所遭遇的这一切,究竟是真是幻,是醉是醒。
“假作真时真亦假,人生百年也好,千年也好,说穿了,不过是一场镜花水月,只是我们都沉浸其中,无法自拔而已……”
温柔的语声,风轻云淡,似喜还伤,有纤细的手指缓缓掠过苏软的长耳和脊背,明明像是爱抚,却让她浑身上下,从皮肤到骨髓,都变得僵硬起来。
那声音,那手指,那无声无息、随时随地像鬼一样出现在别人身后的做派……天上地下,古往今来,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转身,莫伤离穿了袭少见的雪白轻袍,玉树临风般站在她身后,长发未束,脸上却涂了不知什么东西,殷红夺目,鲜血般触目惊心。
……白色衣裳、满脸是血。
苏软忽然有种想骂街的冲动。
“会写字的小兔兔,你这几天到哪去了?”莫伤离伸出那只被咬伤而缠了白绢的手,将处于半石化状态的兔子从地上抄起来,轻轻抚摸着,坐上原本属于虎王斑斓的宽大座椅,“我一直在这等,日子过得真寂寞啊……”
“……”
“你身体怎么这么凉?不喜欢我,还是不喜欢我的脸?”莫伤离摸了摸自己那张大红枣似的脸庞,笑道,“这是南海的血藻,捣成浆涂在脸上,最是养颜的,我每天早上都要敷一点,这荒山野岭的地方,待久了,肌肤都变粗了……你害怕?那我揭了就是。”
说着抬起手,揭掉那层血红的胶质,果然是人面桃花,肌肤胜雪。
其实苏软很想知道,这厮到底是怎么从天骁手下脱身的,还想知道当花痴遇上瘟神,究竟战果如何,但求生的欲望还是战胜了好奇心,情急之下不再犹豫,十八般武艺拿出来,弹、跳、踢、挣、抓、挠、蹭、咬,拼命想从那个真真温柔得“要命”的怀抱里挣脱。
“还想咬我么?”莫伤离点了点她的鼻尖,“有些招数只能用一次,再用,就不灵了。”
座椅旁边不远处,忽然闪出参仙的矮胖身影,见苏软落入魔掌,他一舞藤杖,三步并作两步冲到莫伤离面前,拧眉断喝:“哪里来的小白脸,竟敢抢我参仙爷爷的人,识相的,赶紧把那丫头放了!”
莫伤离斜靠在座椅上,正逗弄着臂弯里气急败坏的兔子,闻言眉弯轻挑,侧目扫了参仙一眼。
淡淡的一眼,几乎不带任何情绪,参仙激动的表情却就此僵住,怔怔地看着莫伤离,忽然后退了一步。
“你是……你……你……”小三角眼里满是惊恐和难以置信,仿佛看见了史前怪兽,或者别的什么不该在这世上出现的东西,一根手指遥指着莫伤离,指尖居然开始微微颤抖,口中绊蒜似的“你”了半晌,也未“你”出个所以然来。
“我……我……我怎么了?”莫伤离戏谑地学他,语声温柔如春风,浅笑的眼眸深处却有莫名的妖异光芒转瞬即逝。
参仙看见,忍不住又倒退了一步。
“……不怎么,这兔子挺好看的,公子喜欢就拿去,我还有事,告辞。”说着,还一本正经地拱了拱手,转身就企图往土里跳。
……真是义薄云天啊……
苏软正暗自感叹,就见那矮胖的老头怪叫一声,又原路跳了回来。细看,才发现莫伤离不知何时已鬼魅般出手,牢牢揪住了他的一绺白发。
“……你……还想怎样?”参仙苦着脸道。
“你的土遁和缩地之术看来不错?”莫伤离懒懒地问。
“……还……还好。”
“我跟小兔兔正好要回王都去,可是路太远了,我又懒得走,相请不如偶遇,既然你来了,不如送我们一程。”
“什么?”参仙看了看犹自在魔掌中挣扎的苏软,面露难色,“我,我找不到王都的路,公子还是另请高明吧。”
“……是么……原来你找不到路……”莫伤离很体谅地点了点头,又向着苏软,“小乖乖,你吃早饭了么?不知为什么,今天特别想吃烤白薯……”
“我忽然想起来,以前曾经到过王都的,公子莫急,我这就带你去。”参仙很诚恳地表态。
“有劳了,”莫伤离笑笑,“但我还得带件东西,放心,就一件,而且非常好拿。”
第十九章 人生何处不相逢
第十九章人生何处不相逢王朝的版图真是宽广,北疆山林艳阳高照的时候,千里之外的王都,却已经飘起了阵阵小雨。
骁远王府的楼台院落在绵绵阴雨中轮廓黯淡,有侍卫擎了竹伞,簇拥着东方连城、东方连锦两人从后园出来,踏一地积水,步履匆匆地走向前面的王府正殿。
莫伤离在正殿外宽阔的青石地中央孑然而立,右手抱了只神情落寞的兔子,左手拖了个愁眉苦脸的老头,颇有些扶老携幼的风范,身后,一面硕大无比的雕花铜镜却不可思议地悬于半空,让殿前肃立的一干侍卫,全都看得出了神。
雨丝飘下来,无声落在皎洁如雪的白衣上,莫伤离低头看看被打湿的袍袖,又扫了眼周遭傻站着的侍卫,皱了眉抱怨:“小城城的人,真是越来越没眼色,站了这许久,连个打伞的都不见,就知道杵在那看热闹……”
“公子,你兔子也抢了,家也回了,就连那么大一面铜镜,我也帮你拖来了,如果没什么事……能不能容我失陪……”参仙被莫伤离钳制住,十分不舒服地左扭右扭。
莫伤离却只淡淡一笑:“不急,稍候还有一事相求,等办完了这件事,你想去哪里便去哪里,我绝不阻拦。”
苏软伏在莫伤离的臂膊间,安静得近于落寞,眼前这座府邸,她曾经十分熟悉,这是她在这个世界找到的第一个落脚之处,她的第一顿饱饭,第一个热水澡,第一份工作,还有,第一群朋友。
……即便是想要了自己的命,但毕竟那么轻松快乐的在一起过,所以,勉强也算得是朋友吧。
看着侍从拱卫之下,疾步向这里走来的两个气宇轩昂的身影,不知为什么,居然还是会有些亲切的感觉,只是人兔殊途,却不能打个招呼,问声别来无恙了。
“莫先生从哪捡了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东方连锦仍是一袭春水似的碧绿轻袍,也仍是一副漫不经心的懒散模样,俯下身来,饶有兴味地看了看那个咸菜坛子似的古怪老头,又看了看那面气势磅礴的巨大铜镜,最后,目光落在莫伤离怀中静静伏着的兔子身上。
“面熟?”莫伤离笑问。
“……有点,可我不记得我跟老大谁的府上养过兔子。”
“这可不是只普通的兔子,这是只会写字的兔子。”
“写字?”
“不但会写字,还会挑拨是非,嫁祸于人。”莫伤离半是玩笑,半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