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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鞋子,女人简简单单的恋-第3节

小说: 鞋子,女人简简单单的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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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想,当我一踏进学校操场,所有人的目光一下子全集中到我的脚上,尖锐的口哨声随之四起,窃笑声不断从四面八方传来,这场面恐怕不是一下子就经受得了的。    

    

  我把脚伸进靴子里试穿了一下,刚刚好!不大也不小,正好是我的尺寸。不过,黄色?我心里忖踱着,真是双好靴子,可就是黄色!店员小姐把左脚那一只也拿了过来,仍然刚刚好!我就说嘛,一双超级棒的靴子——可就是黄色!我穿着它在店里走来走去足足有十几分钟,站在镜子前面一照、二照、三照,不断地照,那面摆在地上刚好及膝的镜子中,净是一片黄色。  我脱下靴子,拿在手里掂着。店员小姐在一旁微笑地看着我,她认识我和我老妈已经有一阵子了。最后,我将手里的靴子转了个身,端端正正地放在我面前的地板上,心里告诉自己:这双靴子来的真是时候,可是……  就在我犹豫不决、三心二意的时候,突然听到店员小姐说:“这可是最后一双39号的。”没有什么比这句话更管用的了。我决定买下。就用我省吃俭用存下来的钱。在那个时代,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可不像现在,伸手一掏就是一张信用卡,爱怎么刷就怎么刷。那个时代,没有任何一家银行的经理敢大声疾呼:“我们应该让我们的孩子尽早学会使用现代化的付款方式!”所以我只好先让那双靴子留在店里。“这双鞋我一定会买!你等我一下,我马上就回来!真的!你千万别把它卖给别人,好吗?”  话音刚落,我就朝着电车站飞奔而去。花了仿佛好几个钟头的时间苦苦等候“3路”公车的到来,然后再坐着它摇摇晃晃至少又花了几百个钟头,才终于到达了我存钱的那间小银行。在那里我出示了学生证之后,将我户头里的存款全数提出。对了,存款簿上虽然是我的名字,但里面的钱其实都是我外婆存的。(她是我的金主,每次钱用完了,她总会再存入资金!)取完钱再次冲向车站,又苦苦等候了好几个钟头,“3路”才姗姗来迟。我的天,简直是牛车啊!拜托,能不能开快一点啊?  距离我上一次冲出鞋店大概不会超过十分钟,我重又意气风发地伫立在街头,手里提着一个大大的塑胶袋,里面装着一个非常气派的红色鞋盒,盒中装着的正是我那双崭新的黄色鹿皮靴。我和靴子一起搭车回家,在镜子前消磨了半个晚上,直到被一连串的惊呼和叫骂声打断:“苏——菲——亚,吃——饭——了……天啊,那是什么鞋子?你从哪里弄来的?我的天啊,你休想让我帮你出一毛钱!”(知道,知道,我早就知道了。)  第二天是我将鞋穿到学校的公开亮相日。我最要好的手帕交已经事先知道了情况,因为前一天晚上我早已忍不住打电话给她,把我那双宝贝新鞋,从里到外详细地描述了一遍。(老妈的声音同时在耳边回荡:“苏——菲——亚!你怎么还在讲电话?”)  我的朋友当然会很羡慕。尤其那双靴子,可是最后一双39号的,再也没有啰!幸好事实如此,否则若还有其他双的话,恐怕少不了会发生下面这种情况:“你不介意我也去买一双同样的靴子吧?”  过去我就曾经和我最要好的朋友起过类似的争执,闹得非常不愉快。所以,当我在教室走廊外碰到她时,心里其实已经先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她的脸色看起来十分苍白,瞧见我连一声“嗨”也没有,只匆匆地瞥了我双脚一眼。突然,只见她脸色一亮,说了声“不错嘛!”就再也没有对我的靴子说过任何一个字。  太好了,没事!她觉得我的黄靴子好恶心!她甚至高兴得连两颊都红润了起来。所以我们当然还是好朋友,最好的朋友。至于走廊上其他的人,看到我脚上的新鞋时都是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既没有骚动也没有反应。他们的眼神中除了“哟,运气不错嘛!”之外,没有任何赞美之意,至少我看不出来。只有辛普,那个一向害羞内向、沉默寡言的男孩,非常诚心诚意地恭喜我买到一双这么漂亮的靴子。


第二章黄鞋人生(4)

  一直到今天我都能相当确定地说,那双黄靴子伴我度过了人生大部分的欢乐时光。不论春夏秋冬,黄靴子总是陪伴着我。它不仅穿起来轻便舒适,看起来更是漂亮帅气,真是再也找不到更棒的鞋子了。即使是在炙热难当的夏天,只要一入了夜,天气转凉,我就能穿着它到“纽约·纽约”或到“音乐咖啡屋”(最酷的和朋友碰面的地方)去亮相,连“爽足”之类的痱子粉都不用擦。我们那儿的冬天经常下雪,而且是大风雪,走在厚厚的积雪上、融了一半的泥雪中、或是一片湿滑的泥泞里,我的黄靴都留下了亲切友善的问候。  我当然非常担心,担心天天这样穿终有一天会被我穿破、穿烂,我就再也买不到这样一双靴子了。我小心翼翼地呵护它,用一个十七岁女孩子所知道的各种方式保养它。我也试着希望能再找到一双同样的靴子。我走访了所有熟识的鞋店,询问过每一位我熟知的店员小姐和制造商。只要有机会和老爸老妈一起出门,我一定会穿着我的宝贝小黄靴。因为不管走到哪里,我都会把握住每一个进鞋店的机会,先问出店长是谁,再请教老板是否能帮我找到另外一双和我脚上的这双一模一样的黄色鹿皮靴。  但是我一无所获,此事简直毫无头绪。基于害怕的心理,我愈来愈少地穿着它出门,希望能减低磨损的速度。但是,每星期六晚上,当我要穿着黑色超紧身牛仔裤出游时,那可就非踏着我的黄靴不可了!我甚至为我的黄色小靴配了一件黄色小衫。穿上它时让我看起来就像死人一样苍白。相信我,没有人穿黄色会好看。但我还是很喜欢那件衬衫,因为它是一件替代品,在我舍不得穿我的黄靴出门时,至少可以穿上它亮相,身上还能带着黄色。  我曾经穿着黄靴让一个高大英俊的男孩,用他那高大英俊的重型摩托车载着我四处兜风,呼啸街头。他的名字叫彼得,一个大我七岁的男孩。当他有一天终于热烈地拥吻我时,我脚上穿的正是我的黄靴。我曾经多次穿着它酒醉到回不了家,害得我的好友路慈(穿着他的黄色高领毛衣,当然!)和我的手帕交一起,心急如焚地开着车沿街到处找我。我曾经穿着我的黄靴三次参加驾驶执照的考试;曾经穿着它远赴花都参加毕业旅行,在巴黎街头尽情奔驰,对未来编织着一连串的美梦;我曾经穿着黄靴在环欧之旅的火车上呼呼大睡;我也承认曾经穿着它亲吻了辛普。那天下午在公园里,我在高领毛衣和牛仔裤——也就是辛普和路慈——之间,做了到底亲谁的决定。  辛普后来念到了化学博士,据我所知,如今至少已经有了一个很棒的孩子。路慈没有念完他的哲学博士,现在正在科隆当记者。当初妈妈们看人还是满准的,至少三个人当中有两个说对了!  什么?你问这些故事是在哪里发生的?是什么样的地方让一件黄色高领毛衣、一条黄色牛仔裤、尤其是一双黄色鹿皮靴子,一起度过了那么美好的时光?去问一个也喜欢穿黄色衣服的人吧,他或是她一定知道在哪里。  当然,一直到今天我仍妥善保存着我的黄色皮靴。它稳稳当当地躺在我的鞋柜里,下面垫着两层毛毡,包着一层塑胶套,安静地放在纸盒里。平日,我极少将它拿出来,即使偶尔拿出来,也是在昏暗的灯光下,因为我非常担心阳光会对它造成伤害,让它突然在我眼前化为灰烬。  一般人通常是一边翻阅旧照片或旧日记,一边回忆起旧日的时光。而我,只要看着我的黄靴子,所有的前尘往事就都会历历浮现在眼前。记得我在开头时说过的话吗:80年代的风华,就要重新展现了!


第二章“呃,小姐,请问现在流行穿这种鞋吗?(1)

  克莉丝汀娜    我再讲个故事。  从前有一个很特别的贼,他专偷女人的鞋子,而且是直接从脚上取走。受害人多半是年轻漂亮的小姐,发生的地点都是火车站候车室、或是铁路咖啡屋、或是车站里任何一张长凳上。只要有年轻漂亮的小姐一坐下,两腿那么闲闲地一交叉,跷起纤纤玉足,“倏——”的一声,那个贼就会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冲上去,将她们脚上的鞋——不管是平底鞋、凉鞋、拖鞋还是高跟鞋(此贼对品牌及样式没有特别的偏好)——顺手一脱,然后一溜烟似地就跑得不见了。  这是真人真事,是我在意大利威尼斯法院的档案中查阅到的个案。此贼在犯下近五百起类似的“盗鞋”事件后,终于在八十年代末被捕,并经审判定罪,被判刑入狱。  我承认自己没有碰到过类似的经验,就像我也从未有过像灰姑娘被王子找到的经验一样:他手里捧着玻璃鞋,好像现在的人比对DNA一样,穿梭在皇宫附近的大小村落中,一心想找到他这一生的至爱,找到他得以婚配的对象。不过这种事绝对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因为我不会为任何人遗落任何一只鞋子在任何一个地方,就算是西班牙的菲力普王子也一样,虽然他是我惟一觉得勉强还可以接受的皇室贵族。  虽然没有上述经验,但因鞋子在我身上引起的骚动,可绝对不少,应该说是天天都有!不过比较起来,冬天要比夏天来得少一些,因为冬鞋和夏鞋在本质上就有天壤之别。不论是用色还是用料,夏天和冬天本就有一定的限制,像布料、羽毛、亮片,这些质料因为既不防水也不防雪,所以多半只能用在干爽的夏季,而这些正是可以把鞋子装饰得既时髦又花俏的东西。  不过每当我一想到自己那双“超级时髦鞋”时,就立刻推翻了我的上述理论。那双“超级时髦鞋”是一双橄榄绿色的短统马靴,米色的高跟加上米色的鞋底,鞋尖部分缝着一块闪亮的蛇皮,短统的上缘及两侧用的是鲜艳的绿色塑胶布料,就是常用于登山背包的背带材料那种,或一般比较粗壮结实的提袋所用的布料。整双鞋极尽花俏之能事,但非常适合在冬天穿。


第二章“呃,小姐,请问现在流行穿这种鞋吗?(2)

  对了,英国《时尚》杂志曾经批评过那款鞋“太夸张”!我可一点都不觉得。当然,不然我也不会咬牙买下那双超级妖娆但超级昂贵的鞋子。过没多久,当流行服饰界的女皇,也就是意大利《时尚》杂志的主编安娜·琵雅姬,穿着那款鞋出现在米兰的服装发表会上时,那双鞋马上就成了媒体争相报导的宠儿。要知道,那天她穿着的可是一双萤光橘色的哪!  好,我们现在再回到刚才的话题。我那双“时髦鞋”所引起的反应一般来说差异相当大,但都有一个共通点,那就是都非常激烈、大声、外加一点歇斯底里。  譬如男同事甲:“天呀,你脚上穿的是什么?太离谱了吧!你可真敢!”  或是女同事乙:“天啊,你怎么会有这种靴子?在哪里买的?多少钱?可不可以也帮我买一双?”  或是男友人丙:“瞧你那副德行,搞什么啊?这种鞋子你也喜欢?”  当然还有我的死党苏菲亚:“太——酷了!走,我们今天晚上就穿出去招摇一下!”  再举一双凉鞋为例:后跟系带、前面镂空、鲜亮的红色漆皮配上黑色的细高跟。而我通常都是以一条牛仔裤来搭配这双鞋的。  男同事甲:“哇塞,漂亮!你的鞋,正点!”  女同事乙:“哟,干嘛,早上去哪里啦?脚上穿的是什么恶心的东西?”  男友人丙:“嘿嘿嘿,今天要和谁约会呀?”  当然还有我的死党苏菲亚:“你神经病啊?这种鞋也穿去办公室?你想被老板开除啊?”  上面举的两个例子乍看之下好像没什么差别,其实中间大有文章。那两双鞋获得的评价,是依性别不同而有完全两极的反应。为什么?  一般说来,男人喜欢的鞋子,女人讨厌;而女人为之疯狂的鞋子,男人却受不了。不过请注意,不管是喜欢还是不喜欢,这里所说的鞋子都不包括自己脚上穿的,而是指别的女人脚上穿的鞋子。  男人喜欢高跟、尖头、红色、看起来性感、细跟并且脚露得多的鞋子。而女人最恨高跟、尖头、红色、看起来性感、细跟并且脚露得多的鞋子。当然凡事都有例外,譬如我有一位女同事,她先生就不准她穿前面会露脚趾的鞋,而我这位同事的脚丫既没有灰趾甲也没有长鸡眼。我相信这位老公之所以这么坚持,和观念传统保守以及是否赞成“裸露”,一点关系也没有。他就是单纯地不希望别的男人“窥视”他老婆的脚趾头罢了!  还有我的好友丝蒂菲,她从来不嫉妒我的鞋子,就算她看到一双鞋身仅只用几条蛇皮组成、鞋底是用金丝银线编织而成、穿在脚上会让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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