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杂集电子书 > 鞋子,女人简简单单的恋 >

第13节

鞋子,女人简简单单的恋-第13节

小说: 鞋子,女人简简单单的恋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可思议的地步。谁在哪里看到新的花色,就硬说那是他的收藏;谁到“皇帝咖啡馆”去把店里厨房的贴纸偷偷撕走了;谁家厨房的磁砖上贴了最多的花仙子,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皮丽儿”贴纸还有更糟糕的一点:它很容易从瓶子上揭下来,但一旦贴上磁砖或其他任何地方,就休想再把它撕下来了!任凭你费尽九年二虎之力,连洗带刷、又搓又刮,一层薄薄的、黄黄的、看起来恶心的、仍带着超强黏力的花型薄膜,始终坚守阵地不为所动。而这一小块一小块残留下来的印子,黏着灰尘,黏着残渣,黏着日后任何飞扬飘舞在空中的东西,又像一朵朵小花似的重新绽放在墙上。听说在一些老房子里,二十年前贴过花仙子贴纸的痕迹仍然清晰可见。  当然,我也曾是一个“皮丽儿”贴纸受害者。不管我去哪里,特别是去没有小孩的家庭里,我一定马上先进厨房,四下搜寻,看看是否还有“皮丽儿”贴纸。  有一天,我可真走运了。我会时不时地到我老妈的办公室去玩玩,如果她刚好在忙着,我就一个人晃到公司的餐厅去,给自己买一瓶可乐或芬达喝。因为去的次数多了,公司上上下下的人全都认识了我,我也就理所当然地溜到柜台后面去到处乱跑。  一天下午我到厨房去探望他们的大厨,当时他正在和所有的锅子奋战。笨啊,怎么早想不到!每天有那么多人吃饭,当然会有一堆餐具需要清洗。只要有东西需要清洗,就一定会用到“皮丽儿”洗洁剂,只要有“皮丽儿”洗洁剂的地方,就一定会有“皮丽儿”贴纸,哈哈哈!得到大厨的许可,我从瓶子上将两枚贴纸抠下来,哇,棒呆了!一时之间我不知道该把那两张意外得到的宝贝贴到哪里去?我还有一罐芬达汽水要拿呢,而距离回家贴到厨房墙上去至少还要等好几个钟头,怎么办?于是我决定把偏黄的那张花仙子贴在右脚的鞋子上,另一张偏蓝的则贴在左脚的鞋子上。如此一来,我的两只手就又都空出来了,左手拎着汽水,右手拿着大师傅送的巧克力,我真是再幸福不过啦。  “皮丽儿”贴纸的超强黏力,我是事后才领教了的。我娘当然早就知道个中厉害,所以当我兴高采烈地从餐厅走出来,迎面瞧见她时,她竟然就发出一连串的尖叫声。我告诉老妈不用紧张,我只是暂时将贴纸贴在鞋子上,等回到家我就把它们撕下来,贴到厨房的磁砖上去。这样一来,我们家就比玛丽塔妈妈的厨房多一朵花了!  但老妈并没有停止叫嚷,我虽然不完全明白事情到底有多严重,但一句“这下可好了,苏菲亚,你这双鞋非报销不可了!”就像打雷一样,一直回荡在耳边久久无法散去。我开始大声哀号。不会吧,我喜欢“皮丽儿”有什么错?我热衷收集贴纸有什么不对?为什么要用我的蓝鞋做为代价?不可能的,不可以的!  我哭着哭着倦极而眠,我老妈则整晚没有停止过唠叨,因为她正在用她那保养得美美的指甲,一点一点地将黏在我的宝贝鞋上的贴纸刮掉。我娘之所以会那么坚韧,那么努力不懈地为我刮掉贴纸,是因为她很清楚自己的女儿,她知道我的睡着完全是在为第二天继续哭储备精力。只要等我一醒来,一定马上又开始大哭大叫,而且拒绝去上课,因为没有蓝鞋穿,我是打死也不会去学校的。所以不知搞到半夜几点,老妈终于完成了这项艰巨任务,让我的蓝鞋“勉强”再度重生。第二天早上,它端端正正地摆在我的床前,带着一点“刮伤”,颜色比我造访公司餐厅前稍微亮了一些,但绝对可以穿得出去。  直到今天我老妈才知道,当年她彻夜赶工、不惜牺牲她美丽的指甲、好不容易从“皮丽儿”贴纸的魔掌下拯救回来的那双鞋,她女儿竟是蜷曲着脚趾才勉强穿进去的。第二天早上,我还是假惺惺地干号了几声,因为,第一,我总得装模作样找个台阶下;第二,因为玛丽塔家的厨房里还是比我们家多一张花仙子的贴纸。


第六章寸步难行(3)

  还有另外一双鞋,也是让我毕生难忘的。那是一双鲜红色的凉鞋,它扬弃了传统系鞋带或环扣式的设计,改采沾钩式的开合设计,在当时简单直是前卫中的前卫,套用今天的话:真是酷毙了!  那年暑假我刚满十九岁,带着那双崭新的凉鞋,我和一位好友相偕到瑞士去探访朋友。一位来自日内瓦的交换同学,约我们去共度暑假。日内瓦真是漂亮,丽日当空,阳光普照。我们的瑞士同学有一位要好的男友,为了他,我决定穿上我的新凉鞋。  我们一群人沿着海边散步,在老城中闲逛,在街头林立的小酒吧中穿梭。终于,我再也走不下去了,一定要找到一家药铺,因为我急需创可贴!无法等,马上就要!我真的一步也走不了了……不行,一定要保持优雅的姿势,一定要维持良好的形象。谁愿意和一个跛脚的人坐在公园的椅子上聊天?我们是来体验人生的!  好,咬紧牙根,继续向前迈进。一开始,每一秒钟我都可以清楚地感觉到从脚部传来的疼痛:左边磨破一块肉,右边擦掉一层皮,每一条经过精心设计的绑带之下,都磨出一个又大又饱满的水泡。而从脚底传来的刺痛,更是比任何酷刑都要让人难以消受。但不行,还是要继续忍耐。我一瘸一拐地跟在“要好男友”的身后,看着夕阳渐渐沉没在美丽的日内瓦湖中。创可贴的功能有限,维持不了多久。  其实我早该把那双肇祸的鞋子脱掉,不再穿着它继续折磨自己。但不行,不能脱。因为它可是让我和他之间“擦”出火花、暗生情愫的肇因哪!虽然我的脸上可能已经看不出任何温柔的情愫,但谁在乎?看我脚上的鞋就够了!  我真的很庆幸那双鞋是红色的,从磨破的伤口里流出来的血,已经不可抑止地流得满脚都是了。我终于决定放弃。情况已经糟到让我没有余地觉得丢脸或不好意思了。没办法就是没办法,再也装不下去了。  日内瓦真是个漂亮的城市,除了那个会喷水柱的日内瓦湖,它还有许多蓄着冰凉泉水的水池子。喔,那种感觉,太棒了!也许把红肿破皮、饱受摧残的脚一下子放进冰冷的泉水中根本有违医学程序,但管它呢!那种感觉实在太棒了!当然,那个水池因为我的脚的关系,变得有点鲜血淋淋,别人看了大概会觉得有一点恶心,但我已经管不了那么许多。就连那位“要好男友”都一度变得无关紧要了。但我心里却突然涌起另一种“幸福”的感觉,觉得他对我还是很有好感,因为最后是他抱着我回家去的。


第六章寸步难行(4)

  几年以后,我从法国又买回来一双颜色深蓝、超级好看、用非常柔软的皮子编织而成、但同时也贵得吓死人的Gucci女鞋。如果穿着袜子(不论是裤袜还是丝袜),它就是全世界最舒服的鞋。但若光着脚不穿袜子,又是在夏天的晚上,还在酒馆里喝了酒,那双原本像拖鞋一样舒服的鞋,就会慢慢地、不可遏止地变成一副刑具:鞋的内面就像用热焦油做的一样,滚烫炙热,而鞋底内层则十足媲美印度苦行僧睡的针板床,刺痛难当。  我不动声色地坐在酒吧里继续吃着可口的晚餐,喝着香醇的红酒,感觉脚上的皮肤(就像共生现象一样)正以撕裂般的痛楚和鞋子紧密地黏合在一起。我的脚原本至少有三十一公分长,但此刻挤在鞋子里至少被压缩到只剩下二十公分了。同时,右脚大拇趾的指甲正以飞快的速度嵌进肉里。  我还是坐在原位一动也不动,但不敢再碰酒,只敢喝水。我试着一边做些腿部运动,希望能让血液循环恢复,一边在脑袋中不断地告诉自己:把鞋子脱掉,马上脱掉,立刻脱掉!没有意义再拗下去,脱!现在就脱!我当然没有真地脱,因为我知道如果现在脱了,要想饭后再穿回去可就难了。等会儿如果我还想离开这家酒馆,那就有得瞧了。所以我继续咬着牙,忍着痛,坐在椅子上。  渐渐地,一切都变得不再重要了。我又喝了一杯烈酒,继续吃着我的蛋糕,希望让脑袋中旋转的感觉停住。现在如果有谁和我一起抽根烟,喝一杯双份的意大利espresso咖啡,或是再来一杯烈酒,你就会知道我在讲什么了。  我挣扎着,犹豫着,思忖着该不该干脆就喝他个痛快,醉倒了事;还是应该马上恢复理智,喝掉一加仑的水,躺下来把脚跷高,不再抽一根烟,不再碰一滴酒,更不要再继续大嚼不好消化的食物。你们知道我是怎么选择的?我继续抽烟、继续喝酒、继续吃个没完没了。因为那很有可能是我最后一次疯狂的机会了,管他呢!  我伸直双腿,先把左脚跷到右脚上,让左脚的肌肉放松一下。脚尖不时传来一阵阵刺痛,讨厌的小猫,干嘛老用它们细细尖尖的牙龄咬我?脚趾头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肿胀得如同一截一截的小香肠了。一波波火辣灼热的感觉,就像有一只小狮子不断在用它的大舌头舔我一样。那双鞋的每一道皮条之下,都好像有一支未烧完的香烟,不停地在烧烤着我的脚背。痛啊!我要上厕所,我要尿尿。但现在就算打死我,我也不要站起来,要是会得膀胱炎那就得吧。当然,表面上我依然谈笑风生,甚至还能再来一杯酒。(小杯的烈酒就好,葡萄酒绝不能再喝了,我的肾脏已经受不了了!)我继续和酒友们插科打诨,听天底下最烂的笑话。  怎么,该走了吗?呃?帐单来了。好,付帐。呃,走?为什么要走?怎么走?用什么走?我的妈呀!人还坐在椅子上,我先试着用脚踩了踩地板。一阵针扎般的痛楚马上自鞋里传上来。停——我从椅子上站起来,没有亲身体验过的人绝对无法想像当时的感觉,就好像一个几吨重的身体,插在两根细细的牙签上一样。这里是汉堡最热闹的观光区,没错嘛,今天又是星期六,所以管他呢。走,继续往前走。我的脑袋瓜里一直有什么东西在敲打。  酒馆的楼梯我还下得去。然后我就一屁股坐在台阶上,开始动手拔掉我脚上的鞋子,耳中清清楚楚听到“噗吱”一声。没关系,我已经习惯了,千万不要大惊小怪。我们全家人都有结缔组织太弱的问题,很容易就会引起水肿。真的,没事儿,我很好。谢谢,真的不用担心,一会儿就好了。我就光着脚走,没问题,你们不用管我。虽然脱去了刑具,我的双脚仍奇痛无比。但跟先前比起来,情况已经好了太多。现在只有在“走”的时候才会痛如针扎。但,怎么已经是“走”人的时候了?我说过的嘛,这里是汉堡最热闹的观光区,不碍事的。当年耶稣背着十字架,一步一步走向骷髅地,心中明白自己即将被钉死的心情,和我午夜十二点半赤着双脚、孤伶伶地站在汉堡街头的情形相比,只怕连万分之一也不及吧。  当然我可以自己决定:是要光着脚走完这条差不多半公里长、布满未熄的烟头、洒满玻璃酒瓶碎片、扎脚的破铜烂铁散落一地、还有成堆的狗屎的街道,还是再穿回原来那双鞋子。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连瑞士的妇女这几年也都已经有投票权了,不是吗?我想我还可以再撑几个钟头,当然,鞋子是拎在手里,不是穿在脚上。  其实我随手就可以将它们丢到就近的垃圾桶里去,因为我绝不会再穿上那双鞋,也绝不能原谅它竟如此残忍地糟蹋我的脚。但我什么也没做,我乖乖地将它们拎回家,日后甚至还穿过好几次。  一直到天快亮的时候,我才慢慢清醒起来,才感觉到了羞耻。我赤着双脚钻进一辆计程车。在车上,我感觉到脚下铺着的地毯和塑胶踏垫,感觉到它粗糙的表层和它四方形的图案,那是一张干净而舒适的地毯,那感觉真是太棒了!赤着双脚,我给了司机丰厚的小费。  对了,顺便提一下,我最后当然还是跟我心爱的“蓝色皮丽儿贴纸鞋”说拜拜了。事情是这样的:我的脚一天天长大,鞋子却没有。我一直蜷着脚趾走路,一开始是痛,但没有任何人察觉。直到有一天,我没办法将蜷缩的脚趾伸直、也不再感觉疼痛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发现我不对劲儿了。  外加一些足以媲美的状况:  ——脚底长鸡眼  ——蚊子在后脚跟上叮了个泡  ——指甲内插生长,疼痛指数请比较牙痛  ——脚趾关节凸起  ——脚底板上出现日晒斑  ——大小不同、新旧不一的各式老茧  ——脚癣和灰指甲  ——满脚的旧疮新疤  ——不停长大的赘骨,疼痛指数请比较智齿  下面空白请各位看官自行补充:


第七章迷恋还是苦恋?(1)

——克莉丝汀娜    在此我要做一项声明:没错,什么奇形怪状的高跟鞋我都穿过。没错,我穿着它们走路没有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