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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感悟乡亲-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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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年夏天,老王给我们楼下人家送冰,愿意给我们家带送,车费减半。我们当然不要他减半收费。每天清晨,老王抱着冰上三楼,代我们放入冰箱。他送的冰比他前任送的大一倍,冰价相等。胡同口蹬三轮的我们大多熟识,老王是其中最老实的。他从没看透我们是好欺负的主顾,他大概压根儿没想到这点。    
    “文化大革命”开始,默存不知怎么的一条腿走不得路了,我代他请了假,烦老王送他上医院。我自己不敢乘三轮,挤公共汽车到医院门口等待。老王帮我把默存扶下车,却坚决不肯拿钱。他说:“我送钱先生看病,不要钱。”我一定要给钱,他哑着嗓子悄悄问我:“你还有钱吗?”我笑说有钱,他拿了钱却还不大放心。    
    我们从干校回来,载客三轮都取缔了。老王只好把他那辆三轮改成运货的平板三轮。他并没有力气运送什么货物。幸亏有一位老先生愿把自己降格为“货”,让老王运送。老王欣然在三轮平板的周围装上半寸高的边缘,好像有了这半寸边缘,乘客就围住了不会掉落。我问老王凭这位主顾,是否能维持生活。他说可以凑合。可是过些时老王病了,不知什么病,花钱吃了不知什么药,总不见好。开始几个月他还能扶病到我家来,以后只好托他同院的老李来代他传话了。    
    有一天,我在家听到打门,开门看见老王直僵僵地镶嵌在门框里,往常他坐在蹬三轮的座上,或抱着冰伛着身子进我家来,不显得那么高。也许他平时不那么瘦,也不那么直僵僵的。他面色死灰,两只眼上都结着一层翳,分不清哪一只瞎、哪一只不瞎。说得可笑些,他简直像棺材里倒出来的,就像我想象里的僵尸,骷髅上绷着一层枯黄的干皮,打上一棍就会散成一堆白骨。我吃惊地说:“啊呀,老王,你好些了吗?”    
    他“唔”了一声,直着脚往里走,对我伸出两手,他一手提着一个瓶子,一手提着一包东西。    
    我忙去接。瓶子里是香油,包裹里是鸡蛋。我记不清是十个还是二十个,因为在我记忆里多得数不完。我也记不起他是怎么说的,反正意思很明白,那是他送我们的。    
    我强笑说:“老王,这么新鲜的大鸡蛋,都给我们吃?”    
    他只说:“我不吃。”    
    我谢了他的好香油,谢了他的大鸡蛋,然后转身进屋去。他赶忙止住我说:“我不是要钱。”    
    我也赶忙解释:“我知道,我知道——不过你既然自己来了就免得托人捎了。”    
    他也许觉得我这话有理,站着等我。    
    我把他包鸡蛋的一方灰不灰、蓝不蓝的方格子破布叠好还他。他一手拿着布,一手攥着钱,滞笨地转过身子。我忙去给他开了门,站在楼梯口,看他直着脚一级一级下楼去,直担心他半楼梯摔倒。等到听不见脚步声,我回屋才感到抱歉,没请他坐坐喝口茶水。可是我害怕得糊涂了,那直僵僵的身体好像不能坐,稍一弯曲就会散成一堆骨头。我不能想象他是怎么回家的。    
    过了十多天,我碰见老王同院的老李。我问:“老王怎么了?好些没有?”    
    “早埋了。”    
    “呀,他什么时候……”    
    “什么时候死的?就是到您那儿的明天。”    
    他还讲老王身上缠了多少尺全新的白布——因为老王是回民,埋在什么沟里。我也不懂,没多问。    
    我回家看着还没动用的那瓶香油和没吃完的鸡蛋,一再追忆老王和我对答的话,捉摸他是否知道我领受他的谢意。我想他是知道的。但不知为什么?每想起老王,总觉得心上不安。因为吃了他的香油和鸡蛋?因为他来表示感谢,我却拿钱去侮辱他?都不是。几年过去了,我渐渐明白:那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一个不幸者的愧怍。


第一部分:似是故人来故乡一人(1)

    徐懋庸     
    但是他的话还不及说完,裸露的前胸,忽而受了板枪的一刺,鲜血直冒,他就倒了,人们踢开他的尸首依旧前进。    
    那用枪刺的人,不是别人,就是他的兄弟宏吉。    
    我有多年不回故乡了,我不想回去。然而不能不怀念它。    
    每当想起故乡的时候,首先便想到那个矗立在我们村口像一座城关样的魁星阁。一想到魁星阁便想到那住在阁下的路亭里的双吉公公,而一想到那俄国歌人夏里宾所饰的吉诃德先生似的这位公公时,我又记起如下的一番训话。    
    “你们学堂生,也算是读书人了,但你们知道怎样才算得读书人?在我们村里,不是读过几本书,写得几个字的就可以算读书人的。论读书,我也读过《四书》、《五经》,我还可以背诵给你们听,从上至下,从下至上。论写字,我会写信,我写契约,还会写状子,许多举人秀才还及不上我。然而,我不算读书人,我只是一个乞丐,一个讨饭的化子!只有那些秀才举人才可以算读书人,因为他们有功名。我们徐氏的村里是最重功名的,有功名的人也实在值得敬重。你们看,桥头的五经牌坊上,不是密密地写满姓名么,这是我们的祖宗遗留给我们的光荣。我们村里的秀才之多可以打篱笆,举人,进士,翰林,状元,哪一样拿不出,牌坊上写着‘五经科第’四个字,这就是说我们徐氏的祖宗通五经的人都有。这是何等的光荣?在前清,到了五经牌坊之下,文官下轿,武官下马,尤其是本村人,不管你做了怎样的大官,没有一个敢坐轿骑马过牌坊的,恭敬的还在魁星阁下面就下轿下马哩!可是,如今是反了。你们看,连光宗那畜生考了十年,得不到一个秀才,单靠他父亲做过几年知县,积下几个臭钱,居然也算读书人,做起绅士来了,一村的人,居然由他说话,许多举人秀才竟也让他横行,不要脸的还去依附他,这还成什么话!并且全村的风气被他搅坏了。别的不说,只说对于五经牌坊,现在还有谁肯尊敬?无论什么货色,只要几个臭钱,就从城里坐了轿子进来,直冲过魁星阁,直冲过五经牌坊,冲过大桥的时候,什么人都得让在一边,你想可气不可气!现在的世界是不重功名,只重铜板的了,举人秀才已一文不值,白目也可做乡绅了。像我双吉这样,本来也可做乡绅的。可恨光宗那畜生占尽了我祖宗手里留下来的一点财产,害得我只好讨饭。话虽如此,我这个乞丐比他们那些臭乡绅还清白还高尚。单说我手里的这根打狗棒,也不怕那些臭乡绅,光宗那畜生还曾吃过几下呢!哈,……哈……现在,你们这些学堂生是永远得不到功名的了,读书还有什么用,你们还是去种田看牛罢。不过你们应该有点志气,不要甘心受光宗那畜生的欺侮,更不要去依附他。你们没有生路,宁可跟我双吉来讨饭。”    
    听这番训话的时候,我还只有十三岁,在高等小学读最后的一学期。十三四岁的孩子正是放纵的幻想家。那时我和一个朋友幻想得却很有点特点,并不想做圣贤,也不想做豪杰,却想做山林隐士。我记得读了《三国演义》时,最神往的是描写卧龙岗的那一段。因此每逢假日,我和我的朋友便一同去选择风景,寻觅异人。这样的不久,居然在魁星阁下面实现了这两个目的。    
    前面说过,魁星阁矗立在我们的村口,仿佛一座城关。从我们这村子到达县城的大路,通过这下面。大路的左边是一连小山,右边是一带清溪,都和大路平行。山色是四时都好的。溪水虽浅,但非常清冽,声音也琮琮可听,溪的那边,近者是桑田,稍远是稀疏的小村落,更远又是小山,烟树迷离,是引人入于遐想的境界。最好的是魁星阁右旁的几块大石,上面可以睡觉,我和我的朋友,常睡在这上面,仰望着晴空,耳听山上的风声,溪中的水声,自以为是“葛天氏之民,无怀氏之民”,觉得这真是一个与隐士相宜之所。    
    何况,这里还有双吉公公这一个异人。双吉公公我们本已知道是一个古怪的乞丐。他虽然讨饭为生,在本村人家的门口,却从不见他出现过。听人说,他每日在别的村落游行,但并不沿门求乞,他只在各村选定几家较富的,轮流就食,只图一饱,不要钱。各村的人们并不讨厌他,就是穷人们也常常愿意留他吃饭。因为他有许多好处。第一是会看病,乡下人请不起医生,平日有了病,只知求神拜佛,自从双吉公公变成乞丐之后,他们却有了他们的医生了。双吉公公看病既不要钱,连药都奉送,因为他知道许多种“草药”,在乡下的山麓容易寻到,不必到药店里去买的。他替人医好了病,也决不受什么报酬,依旧只须吃一顿饭就够。他的第二种好处是会写字,乡下人都不识字,每逢买卖产业,要写契约,或男婚女嫁,要写帖子写对联的时候,平常必须到大村中去请先生,往往很费钱。后来他们知道了双吉公公也通文墨时,就方便多了。双吉公公所写的东西既妥当周到,又不要报酬。因此,在乡下人目中,他的地位比一切人都高:他是最有用的人,同时又是最好的人。有的人家甚至愿出薪水,请他做西席,教自己的孩子读书,然而他拒绝了。他说他若要干正当的行业,早就干成了,正惟其不愿干,才来做乞丐的。因此,乡下人觉得这个人太古怪,但是愈加敬重他。到了后来,许多人家于他来吃饭的时候,竟备了酒请他喝。当他有了酒意之后,就要发议论。在平时,他差不多是一言不发的,但酒后的议论,却很惊人。他的议论,老是以乡绅为对象,而且老是恶骂,尤其对于方圆十里中无人不敬畏的惟一大乡绅的光宗先生,丑诋无所不至。有一回,他甚至狂言总有一日要取这个劣绅的性命。这些话,乡下人听了是又乐又怕的。    
    当他甚而至于被乡下人奉若神明的时候,那就是打了宏吉以后。宏吉是光宗门下的第一个走狗,每年收租的时候,常代替光宗下乡。光宗的走狗是无不凶狠的,宏吉尤其过人,乡下人最怕他,有—回,宏吉到—个农民家里收租,照例是用种种方法挑剔,那个农民觉得吃亏不起了,只得向他跪求。但是宏吉毫不放松,最后甚至踢了那农民一脚。恰当农民倒地的时候,双吉公公来乞食了,他见了这情形,并不打话,就提起他的打狗棒,朝宏吉乱打。凶恶的宏吉,一见是他,居然不敢撒野了,终于客客气气地了结他的收租的事。


第一部分:似是故人来故乡一人(2)

    这一件事轰动了方圆十里的地方以内,谁都知道双吉公公这乞丐还有一种伟大的权威,连宏吉也要被他所打而不敢抵抗。    
    据后来打听所得,宏吉原是双吉公公的兄弟,而且从小就很怕哥哥的,所以才有这样的事情。这是没有什么可异的了。但还有可异的是,连光宗先生也似乎有点忌惮双吉公公,对双吉公公的行为不敢奈何。至于最可怪的,当然是双吉公公和宏吉他们兄弟俩的事情,—个做乞丐,一个做乡绅的走狗,一个反对光宗先生,一个却依附哥哥所反对的人。这个道理,乡下人终于研究不出。    
    以上种种,是我们村里平日传播着的一些故事,但当在魁星阁下和这个异人有了直接的交际之后,我们所知道的故事是更多了。    
    在这里,我还得说明一句,为什么我称他的名时,下面总带着“公公”两字?原来,在辈分上,双吉公公比我要大两辈,所以我得叫他“公公”。照平常的习惯,在我们村里,凡是操贱业或流为乞丐的,人们对他大抵不照行辈称呼,单是“××泥水匠”、“××讨饭佬”这样的叫叫而已。但对于双吉公公是例外,无论当面或背后,多数人总还是照行辈称呼他的。因为他是我的长辈,又知道他的行动很像书上所说的“披发佯狂”的异人,因此,我乐于同他接近。当第一次在魁星阁旁没头没脑地听了他的一番训话时,我和我的朋友非但不以为忤,简直还有一点——可以说是“荣幸”之感。    
    他以魁星阁为家,但并不睡在阁上,而睡在阁下的作为路亭的一角。经过路亭而且略事休息的人,每天是很多的,但他并不和谁说一句话,有人去问他,他也不做声。对于我们两个孩子,大概是看出什么特别的地方来了罢,有一天,当我们睡在大石上的时候,他居然来同我们谈天了,但一开口,便词严色厉,直待训话既毕,方才比较和悦地同我们说些别的话。    
    从多次的谈话里,我们知道他的祖父是个举人,父亲是个秀才,都是有功名的人。他和他的兄弟宏吉,也曾读过书,但当他正想去考秀才的时候,科举就停了,这是他一生中第一个深痛的遗憾。幸而他的祖父颇积下一点财产,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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