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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节

5965-到坟场的车票-第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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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坟场的车票》 第三部分体内找到子弹碎片

    “没有验尸报告吗?”    
    “当然有。但你也想像得出人从那种高度摔下来的惨状。你想要医学证据?我告诉你,托妮·克利里头朝下摔下来,撞碎了迈克尔·菲茨罗伊的脑袋,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确实如此。法医没在她体内找到子弹碎片,报告中当然注明她是高处摔落致死。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认为他先杀了她然后才把她推出窗外。”    
    “很有可能。”    
    “好啊,你去证明看看。他也有可能先把她打昏,再趁她不醒人事的时候,把她扔出窗外。即使如此,你觉得你能找到什么证据?脖子的勒痕,还是头顶的伤口?”    
    “那么精液比对呢?那家伙在俄亥俄州那名受害女性体内留下精液样本。”    
    “对啊,但他们根本查不出那是谁留下的。马修,就算采集到托妮·克利里体内遗留的精液,想到她和那菲茨罗伊姓小子共享生命的最后一刻,弄不好也可能是迈克尔·菲茨罗伊的呢。再说,就算是莫特利的,又能证明什么?法律又没规定不准和女人上床,就算他从肛门进去也不犯法啊。”他又掏出一根烟,口气一转,“我告诉你,在这个案子里,我们抓不到他的把柄。不但找不到他指纹,就算找到,也不能以此定罪。就算他曾在现场出现,甚至到她房间去,也不能证明她是被谋杀,当然更不能说他是凶手了。”    
    “那到底要怎样才能抓住他?”我无视于他的目光,“难道我们就只能一直等,直到哪一天发现一具有他签名的尸体?”    
    “马修,会的,他总有一天会露出马脚的。”    
    “或许吧。只是我大概等不下去了。”    
    德金的确是位老手。虽然他不相信会有帮助破案的契机出现,但依旧进行彻底调查,丝毫不浪费时间。他立即调派鉴识小组到达现场,当天下午就打电话告诉我化验的结果。    
    坏消息是,他们并没有发现莫特利的指纹。还有一则不知能否称得上是好消息的发现,就是托妮·克利里跳楼的那扇窗台和窗框上竟然都干干净净,连她自己的指纹也找不到。这表示可能有人很小心,注意不留下指纹,或是已经仔细地擦拭过。这项结果并不能算是有力的证据,因为人们不见得在接触物体时一定会留下指纹,但多多少少可以证明我们的推测,即托妮不是自杀,而是有外力介入。    
    我现在唯一能做的,仍然是延续过去几天所做的事,到处向人打探,挨家挨户发送莫特利的画像,同时附上我那库存日益减少的名片。    
    我想到了吉姆·费伯,他替我印制名片当作礼物送我。“打电话给你的辅导员吧。”每次去参加聚会时,总会听到这句话。“你只要不喝酒,来参加聚会,一起读戒酒书,打电话给你的辅导员。”我现在并没有喝酒,也一直都准时参加聚会,戒酒书上大概没有提过如何跟一位满怀报复心的疯子捉迷藏,而吉姆显然也并非这方面的专家,但我最后还是打了电话给他。    
    “你已经尽心尽力了。”他说。    
    “你真会安慰人。”    
    “我不知道这能否安慰你,甚至可能连鼓励的作用也没有。”    
    “的确没有。”    
    “但也说不准。或许现在这样只是让你自己明白,你已经尽力采取所有可行的措施了。要在纽约这种大城市找一个刻意避开你的家伙,简直就像大海捞针。”    
    “是。”    
    “当然,你也可以请求警方协助——”    
    “我试过了,目前他们所能提供的支援实在有限。”    
    “听起来,你已经尽心尽力了,却仍然责怪自己不能做得更多。你担心这件事会失控?”    
    “的确是。”    
    “担心是必然的,人不是万能的,我们不能控制所有的事情。我们只能采取行动,至于结果如何就不是我们所能控制的了。”    
    “奋力一搏,然后听天由命?”    
    “对。”    
    我想着他刚才说的话,“要是我这一击不够有力,别人可能会遭殃。”    
    “我懂了,你无法放手的原因,就是这个赌注太高。”    
    “这个——”    
    “你还记得戒酒的《第三阶段》?”我当然记得,但他还是引用了其中一段话:“‘决定将自己的意志及生命完全托付给上帝,因为我们认识他、信任他。’你可以把所有的小事全部交给上帝,但是面临这种残酷的事实,你只能靠你自己了。”    
    “我了解。”    
    “我告诉你《第三阶段》的精髓所在,主要就是两个概念:第一,将所有的小事全部交给上帝。第二,所有的事情都是小事。”    
    “谢谢你。”我说。    
    “马修,你还好吧?不会开戒喝酒吧?”    
    “不会,我不会去喝酒。”    
    “那你就没问题了。”    
    “对啊,我现在很好,”我说,“你知道吗?我希望将来有一天打电话给你的时候,你能说些我想听的话。”    
    “没问题,不过倘若真有这么一天,你最好换一个辅导员吧。”    
    我回到旅馆大约六点钟了,柜台有我的留言,是乔·德金。但这时他已经下班了,幸好我有他家里的号码。我打到他家去。他告诉我:“我猜你大概急着想知道结果,验尸人员说咱们别作梦了,因为在这种状况下不可能分辨出因果关系。他还说:‘叫你朋友到纽约帝国大厦顶楼,拿一颗葡萄柚往下扔,然后再下楼到人行道上,看看有没有办法说出这颗葡萄柚是从佛罗里达州哪一个市镇运来的。’”    
    “重要的是,至少我们已经认真试过了。”我说。    
    挂断电话,心想吉姆一定会以我为荣,我的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改变,进步如此神速,随时都可能成为圣人最佳候选人。


《到坟场的车票》 第三部分终究改变不了事实

    尽管如此,终究改变不了事实,我们仍一无所获,毫无进展。    
    当晚,我去参加聚会。    
    人真是一个习惯性动物,八点过后我就往圣保罗教堂方向走。当我走到附近时,一股莫名的情绪让我停下脚步。    
    如果今天我在那里出现,又会害了谁?    
    想到这里,一阵寒意从我背后升起,就好像有人拿着粉笔在天空那片大黑板上划过,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声响。我的姑妈佩格(愿她老人家在天之灵安息),总是把这种情况比喻成一只鹅正路过我的坟墓。    
    现在,我好像是个麻疯病人,或是伤寒患者,全身带着恐怖的病菌,随时可能把无辜的人转变成杀人犯的目标。自从我进入那座教堂起,危险就降临了,但危害的不是我自己,而是那些和我参加同一聚会的朋友。    
    虽然我告诉自己这个念头很荒谬,但它仍盘踞心头挥之不去。于是我转头就走,回到五十八街和第九街大道路口,尽量让自己往好的方面想。今天是星期二,还有哪里有聚会呢?    
    我拦了一辆出租车,直奔东二十街的卡比尼医院,聚会地点在三楼的会议室。今天的演讲者满头白发,脸上挂着迷人的笑容。他以前是广告公司的财务经理,曾结了六次婚,六任妻子总共为他生下十四个孩子,所以一九七三年以后,他就再也不用申报所得税了。    
    “确实有点夸张。”他说。    
    目前他在公园街南侧一家运动用品零售店当销售员,一人独居。他说:“我以前一直很怕孤独,可是现在却发现自己竟然喜欢上这种感觉。”    
    我心里想能有这种体会真好。    
    会场上虽然有几张熟面孔,但没有真正认识的人。讨论中,我一言不发,没等到散会祷告,我就偷偷溜出会场,没有跟任何人交谈。    
    会场外寒意逼人,我走了几条街,然后坐公车回旅馆。    
    回到旅馆,值班的雅各布说有好几通电话找我。我看了一下信箱,没有任何留言条。    
    “她没有留话。”    
    “打电话的是个女人?”    
    “应该是吧,听起来像同一个人,每隔十五、二十分钟就打来一次,每次都说会再打来。”    
    上楼之后我打给伊莱恩,但电话不是她打的,我们聊了几分钟。电话挂断后,铃声又响起。    
    电话里的声音非常低沉,劈头就说:“我冒了很大的险。”    
    “怎么说?”    
    “如果让他知道我打电话给你,他一定会杀了我,他心狠手辣。”    
    “谁?”    
    “你应该知道我说的是谁。你是斯卡德吧?难道不是你在街上到处散发他的画像吗?”    
    “没错,就是我。”    
    电话那一头一阵静寂,我知道她仍在线上,可能把话筒放在桌上,暂时走开。不久之后,她用非常微弱的音量说:“我现在不方便说话,别乱跑,十分钟内再打给你。”    
    等待的时间总是特别漫长,似乎过了十五分钟她才打过来。“我很害怕,他随时都会杀了我。”    
    “那么为什么还打给我?”    
    “反正他早晚会杀了我。”    
    “只要告诉我他现在在哪里,我绝不会连累你。”    
    “是吗?”她考虑了一下,“我们必须见个面。”    
    “好吧。”    
    “我们得先谈谈,才能给你线索。”    
    “没问题,挑个时间和地点吧。”    
    “妈的,现在几点?快十一点了,十二点钟来见我,有没有问题?”    
    “地点?”    
    “知道下东城吗?”    
    “应该找得到。”    
    “你去……妈的,我简直不要命了,”我耐心等她把话说完。“有家店叫花园碳烤,在瑞奇街,就是斯坦顿街下去那条街,你知道那地方吗?”    
    “我找得到。”    
    “如果你是往市区方向走的话,就在你的右手边。入口在街道下方,必须走下几级阶梯才找得到,一不小心就会错过的。”    
    “放心,我一定找得到,午夜对吧?怎样认出你?”    
    “到吧台找我,长腿,红发,到时我会喝纯的罗布罗伊威士忌调酒,”接着她发出嘶哑的笑声,“续杯的钱你付。”    
    瑞奇街向南延伸至第一大道以东七、八条街外的休斯顿街。附近的治安很乱,不过这也不是新闻了。一个世纪前,为了应付东欧移民潮,狭窄的街道上开始大量兴建廉价出租公寓,房子仓促完工,工程质量当时就已经问题重重,现在更加破旧不堪。    
    现在人去楼空,下东城一带现在被规划成低收入户住宅区,但此地环境太差,比这些人原来的小木屋都还不如。瑞奇街还好,至少有一排完整的双拼五层楼公寓。    
    我坐出租车到瑞奇街和休斯顿街路口时,还差几分钟到十二点。出租车司机迅速调头等候绿灯,我仍站在原地。街上空空荡荡,一眼望去,休斯顿街上的商店都已经打烊,拉下的黑色铁门上是一幅幅抽象涂鸦。    
    我走在瑞奇街南侧,街对面有个妇女正在用西班牙语责骂孩子,再往前走,三个身穿皮夹克的年轻人打量着我,最后显然决定,我大概不好惹。    
    走过斯坦顿街就是花园碳烤,从拐角数第四家,有心的话,其实不难找,朦胧的玻璃窗隐约显现霓虹灯店名。我故意从店门前走过去,看看会不会引起注意。看来没人注意。我转身走回那家店,走下阶梯。有一道沉重的大门,门上是一扇铁格小窗,窗玻璃是不透明的,但能看到里面的情形。我推开门,进入红色灯光下的昏暗室内。    
    酒馆是个窄长的房间,十几个客人或坐或站,盘踞在靠墙的脚凳边,有几个人看了我一眼,但显然没有多大兴趣。吧台边还摆了十几张桌子,半数以上都有人坐。室内灯光昏暗,烟雾弥漫,空气中还夹杂着一阵阵香烟和大麻的味。有一对男女,小心翼翼捏根大麻烟合抽,似乎一点也不怕被逮捕。不过,说真的,在这种地方抓抽大麻的人,就像在种族暴动中,替违反交通规则的人开罚单一样不可行。


《到坟场的车票》 第三部分中间隔着一把凳子

    吧台边有个女人,拿着高脚杯,独自一人在喝酒。褐色的及肩长发中夹杂着几撮醒目的红发,在昏暗的灯光下看起来像血渍一样。她穿着红色短裤和网状黑丝袜。    
    我走过去,站在吧台边,我们中间隔着一把凳子。酒保走过来,我看了她一眼,问她喝的是什么。    
    她说:“罗布罗伊。”    
    没错,电话中就是这个声音,低沉而沙哑。我点了一杯罗布罗伊给她,自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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