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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谁能看见白衣的寂寞-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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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死,粉碎成灰,只能任其发展,越扎越深。    
    他是索命的炽天使,有他,慢慢会死,没有他,立刻会死。炽天使一旦坠落及地,就会收起翅膀,变成人形,开始向见到的女人散发诱惑的魔力,无人可逃,他们会如吸血鬼般吮吸着女人最珍贵的东西——青春。直到她们衰老。我读完圣经上的这段话,从心底冷飕飕的,不寒而颤。看着镜子里憔悴的脸,心忽然疼起来。但我又能如何?我是中了他的魔法,动也不能动。    
    烦躁,生活沦陷于烦躁之中。司班开始和我吵架。我对他说自己想重新找个工作,每天做家务快郁闷死了。他用略带嘲笑的眼光瞟着我,我赚的钱还不够养活你吗?我无言,的确,司班每个月的确能拿回很多钱,他给我一部分作为生活费。仅仅是一部分,也比我以前工作的薪水高出几倍。我每天晚上都在镜子前荒废很长时间,睫毛膏,唇线笔,三宅一生的香水和SK的粉底堆满了整个桌子。我给自己化妆,从轻描淡写再到逐渐变浓。我看着镜子里年轻的容颜,本来不需要如此多的粉饰,但它们遮掩和覆盖的是青春,是寂寞。化完后我就去洗手间洗掉脸上的虚伪,再回来给自己另一个完美,继续看着镜子里的容颜逐渐模糊下去。    
    每每这个时候,我心里总是紧张起来,我害怕就这样枯萎,不得不又重新开始,继续化妆,如此轮回。一个个夜晚悄悄流走了,直到响起凌晨时分司班回家的脚步声,我的希望才又得以死灰复燃。    
    司班与我亲热的次数越来越少,甚至一个星期也没有身体接触。有几天他回家早,我故意挑逗他,却只得到一个僵硬的拥抱,没有任何激情与暧昧。司班对我说,工作太累了,我想休息。最近,我总能见到倪险在司班家附近出现。有一天,我去倒垃圾,听见楼下传来脚步,他们两个拎了一大堆东西在楼门口说话。小班,白若在这里啊,倪险这样叫他,那你们玩吧,我不打扰了。进来坐坐吧,倪先生。我拿出在家里招待客人般的热情,他是司班的领导。司班盯着我的眼睛,又转身看看他,老板,你慢走。奇怪,我竟然有种嫉妒的感觉。真是无耻,怎么会嫉妒他和他。我发现自己变得多疑,暴躁,神经质。在我的浅意识里,司班是我的,他不能够和任何人在一起,女人不行,男人也不行。    
    那天晚上,我就缠着司班,不让他去时光隧道。他很不解,怎么了?我不想看到你和别的女人在一起。他弯起嘴角笑了,那是我的工作,白若。我悄悄跟在他的后面,坐在酒吧二楼阴暗的角落,看他在吧台后面熟练的调酒、摇酒,很多女人走过去找他要酒,他会露出迷人的微笑,给她们一点一点倒满杯子。我没办法,我只能看着,在那片喧嚣的海洋中,我只能看着深爱的男人,孤独地沉没,沉沦。    
    散场的时候,我看到一个轻浮的妖艳贵妇人,穿着水貂皮草,拉着司班的手走出酒吧。盯着那辆载着他们的宝马飞奔而去,我感觉心剧烈的抽动起来,天昏地暗间,我半蹲在路边吐了起来。眼泪流在脸上,风一吹就干了,疼得很干脆,可我那天的确没喝一滴酒。    
    我们开始冷战。    
    司班不和我说话,因为我已经揭露他的一切。那天晚上我等到凌晨四点,他拖着疲惫空虚的身体躺在床上。我死死抓住他的胳膊,司班,你怎么可以这样?你为什么要这样?出卖自己的肉体那些女人你值得吗?你心里还有没有我?他转过头去,一句话不说,任我叫骂。最后,他被逼急了,坐起来叫着,我他妈不做事怎么养活自己啊?对,还有你,你以为钱都是天上掉下来的?我想他说,却忽然担心起来,我说,司班,我不想要多少钱,我只想和你过正常人的日子,有个家,每天能一起在吃饭,我……这是我的生活方式,你要是不喜欢可以随时离开,他转过头继续睡觉扔下一句话,追我的女人有的是。    
    他永远有理由说这句话。当我隔着一条街问他地址的时候,我的心便被他钉上了十字架。这场战争从那时起,我就已经失败。所有的主动权,全部握在他的手里。我根本没有半分机会翻局。但最后一句话,我真的想告诉司班,我怀孕了,他的孩子。    
    那一夜,我在浴缸里睡到天亮。早上醒来,我发现自己的皮肤被浸得发白,起了皱纹。而司班,却已不知去向。母亲打来电话,问我生活得如何,我笑了,很好很好,男朋友很疼我。她不知道,我笑得泪流满面,声音很大,是为了不让她觉察我喉咙深处的哽咽。    
    于是去了另一家酒吧,大口地喝酒,和陌生的英俊男人调情,我肆无忌惮,恨不得直线堕落下去,告诫自己,不要想司班,不想他,他根本没给过我爱情,根本没爱过我。可一看到吧台后面的调酒师,心又疼了,只能怨自己软弱,真个妾如瓶中酒,一朝一夕发,可他现在在哪里?直到我看到他和倪险赤裸裸的躺在床上时,我才知道,自己所有的心疼都是多余的。我如同一具僵尸,全身都无法动弹,只能眼睁睁看着倪险慢慢地把衣服穿好,说了一声,有什么大惊小怪的。然后走掉。我像个失去丈夫的寡妇,把花瓶和其他能摔的东西都扔到地上,疯,怨、痴。司班,你怎    
    么可以这样!我冲着他大喊,你怎么可以这样!他是什么?我算什么?他一个耳光扇过来,我躺在地板上,嘴角开始流血。我不再说话,死死地盯着他。那是我的自由,白若,告诉你,我需要的是自由。他的语气非常狠,我不需要你束缚我什么。    
    好吧,我明白了。    
    明白什么?他问。    
    明白你根本没爱过我,你爱的是他,是个男人。我忽然大哭起来,你这个变态。你知不知道我有了你的孩子?神经病,别骗人了。他竟是死活不信。我要他和我去医院,他瞪了我一眼,说,我没时间,你爱找谁找谁去。推开门走了。    
    如此,以后的日子里,司班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这种对白自然愈发频繁起来。倪险像个不要脸的荡妇,只要有空隙,就来找司班。我和司班提出过N次的分手,但最后的失败者都是我。我终归是舍不得,为了腹中小小的生命。我给倪险写恐吓信,打骚扰电话,不停地做危险举动,我甚至想搞一只枪,去杀死这个变态。一个女人在爱情中得不到关怀,是会变疯,或变傻。我想,我是两者兼备了。    
    我太辛苦,且劳累憔悴。在这种生不如死的日子里,我发现自己很快地苍老下去,我意识到,炽天使司班正一点一点地吮吸着我的青春,我的容貌甚至我的生命。我不能这样死亡,为了我和孩子,我跑进时光隧道,我要他,还给我失去的时光和孩子的一个未来。倪险和司班都在里面,两人搭着肩膀,坐在吧台里抽烟。我的目光从司班的脸上转向了倪险。倪险,你必须离开他。下意识地说完了,便觉得心里非常轻松。倪险看了我一眼,仿佛没听见。我抢过歌手的麦克,尖声,倪险,请你离开司班。整个酒吧都安静下来了。所有人的目光集中在我们三个人身上。倪险站起来,笑着说,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婊子。甩开司班的手,我拿起酒瓶狠狠砸向倪险,你才是婊子。周围乱了起来,我的衣服被撕破,头发乱糟糟的,我发现自己被按在吧台上,抬头,看到了司班的手和眼。怎么办?司班问倪险。随便你,他抹去头上的血,但是这瓶子砸得我很疼。司班犹豫了几秒钟,忽然抬手。我只觉得眼前一黑,朦胧中司班手中的瓶子破碎成花,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再睁眼,是被雨浇醒,这场雨真的及时。我发现自己躺在酒吧附近的巷子里,头上有血,有一道很长的伤口,幸好不在脸上;我还发现这场雨和去年的那场雨一样,都是冰冷冰冷的,后来逐渐热了,流到我的唇上,有些咸得像酒,幸好没有醉。可是我的下身,却热热的流出液体来,我知道,我和司班所谓的爱情,随着这个孩子一起流失掉了。    
    永不回头。    
    2005年春天,当一个叫阿健的男人向我求婚时,我坐在星巴克里抽完了半包烟。看着巨大的玻璃窗外人来人往,车来车往,我想起《青蛇》里面的台词,人?妖?有什么明显的界限?兀自笑了笑,生活就是这样,没有魔鬼,没有天使,一切痛苦,只是由心生出罢了。    
    这样想着,顺其自然地戴上了阿健给我的戒指。    
    生活还要继续。    
    小记:    
    在去年朋友的一次聚会,认识了她。看上去挺随和的一个女子,江苏人,很美,有秀气的眉和淡紫色的眼熏眼,总是带着幸福愉快的笑容。和她碰杯的时候,谢谢两个字从她嘴里说出来,是又软又糯的吴侬软语,让人心疼。有相熟的朋友悄悄告诉我,她正苦着,爱上了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且是同性恋。    
    我差一点把酒泼到地面。怎么,在她温柔恬淡的外表下也藏着一颗抽泣的心吗?真的看不出来。我从洗手间出来,她正把湿漉漉的手放在烘干机下,我看到了她弯弯的眼睛,也看到了她裸露手臂上,如点点梅花般绽放的粉色伤痕,想必是用烟烫的,是他?还是她?我正琢磨着,她似乎察觉到了我的失态,强笑了一下,匆匆走掉。    
    以后,我再没见过她。    
    上次朋友打来电话,无意中提起,她被男友打得住进医院,恢复后就消失了。现在也没再联系。    
    我只能祝福她,生活继续,一路走好。


第一部分 白衣如此寂寞第5节  17°C和4CM的爱情禁猎区(1)

    我趁着月光看清那张纸上写的是首歌谱,墨迹犹新,名字叫《爱情禁猎区》。     
    大三那年暑假我没回家,一个人留在在学校附近的快餐店做收银员。    
    彼时,我21岁,喜欢套着宽大的黑T恤,光脚穿球鞋,听朴树的歌看张爱玲的小说。我没男朋友,因为内心深处存在一个影像,可这许多年的光阴里,那个影像一直未曾在我的生活中出现,所以我一直在等待,也只有等待。    
    现在,我每天的工作就是将顾客手中的钞票换成汉堡、可乐。。。 动作干净利落,加上一脸的春光明媚,每晚结帐时,我的营业额总比别人多。一个月后,老板将我的照片挂在店的一隅,旁边用红色笔迹写着“明星营业员”。我看着好笑,感觉就像上了小学时代的光荣榜。    
    后来,我开始注意一个男孩,他像极了我心中的那个影像。每天晚上打烊前他都会来店里吃一份套餐,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喜欢他。只是每次听到他的声音,我都会把发烫的脸颊低下,一张又一张的把找回的钱叠好,放到他手心。     
    一天晚上,我站在银台后面,低头用笔在帐目上乱画。一只修长的手夹着钱伸到我面前,是他,我认识这只手,因为直视它的时间远长于与他对视的距离。他太奇怪了,每次都这样晚才吃晚饭,那双眸子闪闪亮着,带着不羁与野性,像潭水一样,我一下子就掉下去了,再也没有上来。    
    2001年7月26日晚上9点35分,我站在银台后发呆,他推门进来,径直坐到靠窗户的位置。一根柱子遮住他的身体。我从玻璃窗上看牢他的倒影,低头俯在桌子上不知道写什么。我开始幻想与他开始的场景,比如他正给我写情书,然后在买套餐时偷偷塞到我的手里…     
    打烊后我鼓足勇气跑过去,对他说要关门了,他头也不抬,仿佛没听到。我轻轻拍他的肩膀,又指了指墙上的钟。他恍然大悟,支吾着说马上就走。我换好衣服走出店门,看到他靠在门边抽烟,突然对我说,想不想听我唱歌?我楞住了,心里却涌起莫名其妙的兴奋。他拉住我的手,开始唱歌。那首歌我从未听过的,却是我听过的歌中最好听的。唱完后,他从口袋中掏出张皱巴巴的纸塞给我,什么也没说就转身离开。    
    我趁着月光看清那张纸上写的是首歌谱,墨迹犹新,名字叫《爱情禁猎区》。    
    我顿时笑了起来,他不敢吻我,可他一直是在我爱情禁猎区之外的人啊。    
    我们开始像其他年轻人一样交往,他叫鲁浩,比我大两岁,高中毕业后便开始给一些乐队写歌,每天都要工作到很晚。周末,我画上新买的淡蓝眼影,和他一起去听地下摇滚音乐会。我们肩并肩随着人群一起跳着,直到台上响起他写的那首新歌《爱情禁猎区》。我想听得仔细些,他却拉起我的手跑到门口,变魔术般的拿出一个口袋,没等我看清里面是什么,他就一把一把地掏出,扬手洒向天空。眨眼间,漫天的红玫瑰花瓣飞舞,空气里浸满赤裸裸的香味。他突然抱起我,在我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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