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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

刺-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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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蕊倒好水,整整头发,就在屏风后的墙上卷起一副画,然后推开了一扇门。    
    那是一扇暗门,门后的密室却让越良宵也不由眼界大开。    
    苏蕊燃了根蜡烛走了进去,这儿看来是苏蕊收藏她这样一个女子最心爱或最痛恨的一些东西的地方,也收藏着她所有的心境——只见一见不过数坪大小的没有采光的密室内,里面四壁墙上挂了几件衣服,有极华丽的嫁衣,却也有一两套极朴素极乡气的村妇俗女才会穿的布制衣服,那是不是就是她在还没这么风光时穿过的呢?实在乡气得可以,让人想不出她穿上会是个什么样子……一张乌木案上放着两个首饰盒,极精致的,旁边还散放着几串珠链,一根簪子,与些细小的贴面花钿……与其不相衬的,是旁边还有一个灰白色的人骷髅——那是她的仇人的还是亲人的?只怕谁也说不清,只是无论亲仇,作为骷髅,它只能这么灰白着。    
    这是江湖墟中这样一个独特地域里一个独特女子的私密世界。    
    越良宵扫眼看着,心中也不乏惊叹。他之所以喜欢苏蕊,就是因为,她是那种有“过去”的女人。    
    苏蕊的手正轻轻拂过一件绿色的,很小家子气的,很拘谨,那些小门小户女子才会穿的衣裳,口里怅然笑道:“看看,那时我多年轻。刚有了点钱,几乎花了所有银子买了一件这么一件不入流的衣裳。那时,我可真的不会穿衣服。”    
    然后,她才走到密室正中有一人多高的一个黑丝绒罩着的塔形事物前:“我要给你看的定金就是这个。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佛经上不老这么说?你要定金,我一时还没有那么多,我是个太会花钱的女人了。但我既求你救人一命,那且先送你一座浮屠吧。”    
    说着,她的手轻轻一掀,只见一片金光随着她手中黑丝绒的跌落,映着她手里的烛光就炸进了越良宵的眼。    
    ——连越良宵也不能相信,那竟是一座真的、一人高矮的纯金的浮屠!    
    那是一座七层的塔,铸镂精细,绝对算得上精工。而每一层的塔栏内都陈放着一圈人头、纯金铸就的拳头大小的人头!    
    越良宵逐层看去,只见每个人头都雕缕精细,最下面的一层放着七个,再往上分别是六个、五个、四个、三个……一共足足二十八个人头。越良宵口里喃喃着:“啊,这是屈东生,这是徽州墨家墨老七最宠爱的舞姬,这是人称‘石敢当’的小敢子……”    
    他闭上眼一扶头,说不出话来。    
    只听苏蕊轻轻笑道:“铿锵他每杀一个人,都会用酬金铸上这么一个他所杀的人的金头。这是纪念,也是他的偏好,还是……他送给我的惟一礼物。”    
    然后她轻轻一叹:“这本是我最钟爱的了。但是,为救他一命,做为定金,你拿去吧。这值不值黄金一万两?材质是还不足,但如加上这精工,加上这东西几可以成为一个武林中最著名的掌故,你说,它够不够?”    
    越良宵的脸色沉静下来,这几乎是一个杀手一生能有的最辉煌的成就——够,怎么会不够?    
    只听苏蕊轻叹道:“想当初,他接这些生意时,是多么自信呀!这个舞姬,世上最漂亮的,就是徽州墨老七的夫人出价八千两请他杀的。”    
    她的手轻轻地扶过那个人头,口里喃喃地,几乎失去控制般地道:“但为什么,为什么这一次榜文一出来,他会那么不自信了?他说,这一次,他是真的要被自己砍掉自己的头了。他甚至把自己的头都铸了一个放在最上一层顶端。我能不帮他吗!但我能帮上他吗?如果连你都救不了他,那就真的是没救了。难道,吴勾的出手真的会那么的可怕?我的心好乱,最近我一直觉得,我这里可能出了内鬼。否则为什么据眼线回报,吴勾那小子这两天一直像盯着我的谜墟似的。他怎么会知道铿锵有时会来我这里?唉,我要请人抢先动手杀掉那小子,偏偏铿锵他却又不让,他说怕露了根底,会更授人以柄。我只有找你。偏偏你只肯靠救人收钱的,我无法请动你替我杀了那个吴勾!”    
    说到“杀”字时,她的眼中露出了只母兽样的光。    
    ——绿光。    
    越良宵此时也觉得说不出话来。他只是倦倦地笑。他喜欢看到这样的时刻,特别是这样的女人在这样的时刻,像认真地阅读别人一生中最纵情、最迷惘与最激越处,像阅读着那些有故事的人一生中最深切的秘密。    
    ……这就是江湖。    
    但他表情只倦倦的,让人全看不出他在想什么。只听他倦倦地道:“好了,我又接了一单生意。江湖传说果然没错:这样的价,你还真是出得起的。”


第四章脏夜(1)

    这是一个很脏的夜。    
    薄薄的雾涂抹着江湖墟的夜街,黑白的街景模糊了,像一张字纸浸了水,一塌糊涂地被皴染得分不清横竖撇捺;更像十三岁小女儿涂鸦,学人画眉,浓浓的炭重笔描烂了整张脸,然后对着镜子一个人的哭。    
    ——人总有心情不好的时候,而风景也是如此,恶劣着的两样同时遭遇时,更让人觉得这场人生简直就一塌糊涂。    
    越良宵就蹲伏在这样的夜色里面,心里烦恼地想起一些关于江湖墟的往事。    
    这样的夜晚,他也变得毫无诗意。    
    他想起了一个人的名字——江湖墟落成于何年已不可考,但让它真正兴旺起来却是靠了一个人,那就是:“暗王”殷天!    
    想起殷天的这个名号,一抬头,越良宵只觉得一天一地的脏夜都涌到自己的面前了。殷天号称“暗王”,他死于十六年前。只有他,才称得上是江湖人记忆中的杀手之王吧?在他以前,没有;而在他以后,什么人都不会再是——就算“铿锵令”主也不是。    
    回忆起这个名字,就像在越良宵心头勾起一大片青年时代的阴影,那漫天漫地的脏夜奔涌而来,裹挟着生死,裹挟着血腥,裹挟着功成名就与痛哭哀号——再没有一个人,能像殷天这样,把杀手行当彻底地变成显赫于江湖的一门生意,而且是一门极大的生意。    
    而所谓江湖墟,在十六年前,还只是殷天一个人的墟集。他名成于暗杀,最后也成了坐地分赃的最大的角色。那时,整个江湖墟听说都是他的,他在每一个杀手的每一单生意里抽成。“暗王”的名号覆压天下,其下惟一遮掩不住的就是耀眼的金光。    
    像:镀满金色的天空,挂满了死亡者弯曲的倒影。    
    而现在,相隔十六年,自己却是靠救人为生了。    
    有收钱的,也有不收钱的,只看心境。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不是就是殷天给了自己这条活路?    
    然后,他在心里想起了苏蕊。    
    他第一次见到她,还是在自己最少年纵情的时候。也是因为她,他才见到了殷天。苏蕊说得不错,她实在是个很会选择背景的女子。如果不是殷天这样的男人做衬,那时的她只怕也不会爆发出那样让人惊艳的美丽。有什么比那更黑暗污浊的背景,更能衬托出那本不该的纯真美好?可能就是为了这个,越良宵才会苦苦练功,终于名成的吧?那时他就一直有一个愿望,杀了殷天,因为他渴望救出他那只鹰爪下的鸽子。    
    可是没等到他出手,殷天就死了。    
    这件事,对于他来讲,一直就是个遗撼。    
    如果不是今天知道了关于铿锵的事,他只怕会一直遗憾地认为:那就是原因——为什么到现在他都只能跟苏蕊成为最平常的朋友。    
    前天,越良宵最后并没有拿走定金,他只对苏蕊说了四个字:“事成取酬。”    
    他记得苏蕊的目光中就有些苦:这是不是说明,连越良宵对这事也全无把握?    
    ——救一个人是不是比杀一个人更要辛苦?    
    杀人只要一隙,而救人,却常要一生,要保护得被救护人周边上下全无疏漏。    
    黑夜里,越良宵独个儿暗自苦笑着。    
    他埋伏在谜墟外面已经三天,此时也已过三更。恼人的是那深宵的露水,与赶也赶不尽的蚊虫。    
    七月半已过,鬼气却像还未散尽,江湖墟的夜气总有点脏脏的味道,像一个空阔已极的、人们吞吐呼吸了一整天的垃圾场,就等着那露水作为清洁工来整理回收。    
    所以那露水沾在皮肤上的感觉也是脏的。更糟的是身边嗡嗡作响的没完没了的蚊虫。越良宵功力在身,不是无法抵御蚊虫。麻烦的是,他不能提气,此刻他绝对不能露出一点形迹显示出自己的存在。因为只要有一点点声息锐气,只怕都会让对手发觉。    
    他接了这单生意,让他苦恼的却是:他根本不知道铿锵令主会在哪儿。    
    所以他只有等,等一个偶然的机会,要看苏蕊的直觉到底有没有错,也看自己是不是真的猜中。


第四章脏夜(2)

    机会来了,夜色中,谜墟的院墙头,忽然翻出了一个黑影。    
    越良宵不由吸了一口气:高手!    
    这样凭虚而渡、草木不惊的腾跃之术,就是他也未见得能做得到。    
    如果不是自己强迫着自己一直苦盯着,他只怕也发觉不了那个黑影。    
    他提起身形悄悄地跟着那个黑影追蹑而上。苏蕊说得不错:她的身边,果然有敌人的内线。吴勾,那个看似平常的毛头小伙儿,他揭这张榜单,却也决不会是那么简单的。    
    拐出了两条长巷,在一个废园前面,那黑影突然穿门而入。    
    越良宵悄悄地靠近园墙,耸耳细听。    
    废园内此时正有人,却是那个少年,吴勾。    
    “老管家,你来了。”    
    吴勾迎向来人。    
    直到这时,越良宵才看清那个黑影的样貌。    
    他看样子就像是一个极普通的老苍头。藉着夜色中的微光,越良宵努力睁大眼,却还是看不清他的那张脸。因为,那张脸实在是太普通了,普通得你很难将他记住。    
    他心里微微一惊:他真的好久已没见过这么高明的易容之术。    
    “十六年苦心谋划,成败就在今朝,我又怎会不来?”    
    那老管家答道。    
    他的声音有点哑,也有点说不出的颤抖。    
    吴勾望着那老管家,眼睛中就少了一分剽悍,多了一分尊重。那尊敬的目光像在望着一个父亲。    
    只听他轻轻地叹道:“这十六年来,谢谢你把我养育成人,也谢谢你替我潜身仇敌身边含辛茹苦。”    
    只见那老管家摆了摆手,意似“别说这个了”。    
    只听他叹了一声道:“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吴勾愕然抬头。    
    “小主人,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了:今天就是你父亲亡故的日子!七月十九,也是江湖墟从你殷家手中易主的日子。”    
    越良宵听得猛得一怔:七月十九?亡故之日?江湖墟易主?    
    那他们说的是谁?    
    十六年前,七月十九,江湖中只有一个最重大的死讯,那就是殷天去世。可是从来没听说殷天还有儿子,这一对主仆到底是谁?    
    “我一直没跟你说为什么一定要你揭那个榜,为什么一直逼你苦练武功。今天终于可以告诉你了。因为,你父亲并不是安稳死去的。他死于刺杀,而杀他的,正是那个铿锵令主!”    
    “所以,这个仇你必须要报!今天,就是你报仇的日子!”    
    那少年吴勾的脸色却阴晴不定,让人看不清他在想什么。好半晌,他才说道:“可是,我不想为他报仇。”    
    那老管家愕然道:“你胡说什么!”    
    吴勾的语气忽然激动起来:“我从来没把他当做过父亲。”    
    老管家的神色里便有了些黯然。    
    只听吴勾忿忿道:“难道不是吗?他算我什么父亲!他从没把我当做过儿子,我只不过是他无意中留在外头的一个野种!我长到六岁只见过他一面,那一面他还扇了我一个巴掌,那还是在我娘停灵的灵床前!”    
    他愤怒得都有些说不下去了:“否则,他为什么要给我取这么个名字,殷勾,哈哈,没错,阴沟!在他眼里,我这个小野种,也不过就是一个阴沟!”    
    那老管家愤怒地望着他,似乎想说什么又发作不出口。突然地,他一巴掌狠狠地抽在自己的脸上。    
    吴勾怔住了,连忙去搬他的手。那老管家二话不说,伸出另一只手掌又去抽自己的脸。他不再要求,不再劝告,也不去解释,只是一巴掌一巴掌地试图抽向自己的脸。而他的脸上,早已痛红满面。    
    两人的功夫在这时都无意间显露出来。越良宵在一边看得不由都暗自吃惊:以这主仆两人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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