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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节

5940-吕景琳正说洪武大帝朱元璋-第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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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情况已经引起元璋的注意,针对抢占荒地和出租雇佃的情况,他发布诏令:对于荒地,要“验其丁力,计亩给之。使贫者有所资,富者不得兼并。若兼并之徒多占田以为己业而转令贫民佃种者,罪之。”又令:“公侯大官以及民人,不问何处,唯犁到熟田方许为主。但是荒田,俱系在官之数,若有余力,听其再开,不许过分占为己有。”在全国多数地区,特别在黄淮地区,贫富悬殊,以富欺贫,开国之初还没有造成严重社会问题,但防微杜渐,元璋已采取了一些预防和对症措施。    
    与北方和全国绝大多数地区不同,江南地区,也就是原来张士诚辖区内的富户豪民却是一个相当严峻的问题。洪武三年(1370)二月,他向户部询问天下富民的情况,户部回奏:从纳税数目看,江浙多富民巨室。以苏州府为例,每年纳粮一百至四百石的,四百九十户,五百至一千石的,五六十户,一千至两千石的六户,两千至三千八百石的两户,共计五百五十四户,每年约纳粮十五万零一百八十四石。这些人大约是有田几百亩到几千亩乃至万亩以上的大地主。这是一些什么样的人呢?在国家与地方中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呢?元璋说:“富民多豪强,故元时,此辈欺凌小民,武断乡曲,人受其害。”这些话自然是包含着他的切肤之痛。方孝孺说得更具体些:“今富贵不同。富者之威,上足以持公府之柄,下足以钳小民之财。公家有散于小民,小民未必得也,有取于富家者,则小民已代之输矣。富者益富,贫者益贫,二者皆乱之本也。”这是很显然的,富户豪民,祸害了小百姓,同时也就妨碍了皇家统治。朱元璋在思索着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第六章 先喂饱肚子再说二、毕竟是农民皇帝(2)

    首先,他命令户部把江浙富民全部召到京城来,亲自召见,予以训话。他说道:“古人有言,民生有欲,无主乃乱。天下一日无主,则强凌弱,众暴寡,富者不得自安,贫者不能自存。今天,朕为尔等之主,立法定制,使富者得以保其富,贫者得以全其生。尔等当循分守法。能守法,则能保身。不要凌弱,不要吞贫,不要虐小,不要欺老,孝敬父兄,和睦亲族,周给贫乏,逊顺乡里,这就是守法,就是良民,就是保身之道。如果继续像往常那样横行强梁,就不是朕的良民了。”这些多田翁都叩头称谢。元璋还赏给了他们酒饭。这些人为受到皇帝的接见而沾沾自喜。多数人对皇帝的这长篇训话的含意不甚了了,自然也就我行我素。    
    训话时,宋濂等人在场。过后,元璋对他们说:“朕告谕此辈,是想勉励他们为善去恶。谁知道这些话灵不灵。”宋濂他们便赶忙把这篇训词整理出来,出榜晓谕。    
    果然不出所料,那结果只能是言者谆谆,听者藐藐。元璋决定采取更严厉的措施,这总不能说是不教而诛吧。    
    汉高祖刘邦定都长安,曾将东方齐、楚、燕、赵、魏、韩六国的强宗大族十余万口迁离本土,填实关中,既加强了京城重地附近的经济基础,又削弱了这些六国贵族在地方上的盘踞势力,收到很好的效果,这叫做“强本弱末”之术。元璋决定效法这个办法。他几次大规模地迁徙江浙富豪。    
    最早一次在吴元年(1367)十月攻下苏州城不久,“命徙苏渊富民实濠州”。濠州后来改称凤阳,是元璋老家,所谓龙兴之地,当时一片荒凉。苏州是张士诚的巢穴,是当时最繁华的地区,地主豪强很多,曾长期支持张士诚政权。如此,实在有“强本弱末”的必要。第二次在洪武七年(1374)。这时朱元璋正在大规模营建中都凤阳,于是命安南侯俞通源,督率迁徙江南富民十四万到凤阳屯种,命太师李善长、江夏侯周德兴、江阴侯吴良经理驾驭。第三次在洪武二十四年(1391),徙天下富民五千三百户到南京,所涉及的主要是江浙富民,但经过几十年的成长发育,全国各地富民渐渐隆起,故而也成为迁徙对象。对富民的这类全国性移徙,一直延续到元璋逝世。在洪武三十年前后,还起取江浙等处上户四千五百余家填实京师。富民豪强所凭借的主要是土地和他的家族部曲,因而被称为地头蛇。他们一旦离开了土地,便势杀气衰,无能为力了。他们所能带走的,充其量只是金银细软,作为不动产的土地,或者收归国有,或者另有新主。    
    在元璋所希望建立的社会中,富民可以做官,可以治民,可以享受尊荣,但他们首先必须遵守朝廷法度,就像训诫他们的一样:不凌弱吞贫,欺小虐老,而要孝敬父兄,和睦亲族,逊顺乡里,周给贫乏,做朝廷良民。事实却恰恰相反。这些人逃避徭役,诡寄田粮,欺隐土地,侮贫凌弱,横行不法。洪武十五年(1382),他对两浙、江西之民有一道申诉的谕旨:“为吾民者当知其分。田赋力役出以供上者,乃其分也。能安其分,则保父母妻子,家昌身裕,斯为忠孝仁义之民,刑罚何由而及哉!近来两浙、江西之民,多好争讼,不遵法度,有田而不输租,有丁而不应役,累其身以及有司,其愚亦甚矣。曷不观中原之民,奉法守分,不妄兴词讼,不代人陈诉,惟知应役输租,无负官府。是以上下相安,风俗美,共享太平之福。以此较彼,善恶昭然。今特谕尔等,宜速改过从善,为吾良民。苟或不悛,不但国法不容,天道亦不容矣。”为什么会造成这样南北民风的不同、善恶的差别呢?结合自己年轻时所经历的那些痛心疾首的往事,元璋不难明白,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一个是巨家富室控制局面,影响风气,一个是贫弱小户遍布乡村,淳朴易治。我们不妨看看元璋对奸顽富豪欺凌小民更直接的揭露:“民间洒派,包荒,诡寄,移丘换段,这等俱是奸顽豪富之家,将次没福受用财富田产,以自己科差,洒派细民。境内本无积年荒田,此等豪滑,买嘱贪官污吏及造册书算人等,其贪官污吏受豪滑之财,当科粮之际,作包荒名色征纳小户,书算手受财,将田洒派,移丘换段,作诡寄名色。以此靠损小民。”这就不但使小百姓负担增加,生活更加困苦,甚至折田卖屋,颠沛流离,而且使政府赋税征收遇到更多麻颊,使整个社会秩序难以稳定。元璋决定采取更加严厉的惩治措施。    
    一个是迁发抄家。凡是“将自己田地移丘换段,诡寄他人,及洒派等项,事发到官,全家抄没。若不如此,靠损小民”。元璋特别规定,“被害人户及乡间鲠直豪杰”有权“将倚恃豪强之家捉拿赴京”。被拿富室“连家迁发化外,将前项田土给赏被扰群民”,以鼓励百姓反抗与告发。    
    再者就是杀头。元璋在江浙、江西等地区实行粮长制度,规定每万石上下的税粮为一个纳税区,佥派田粮多的富民充当粮长。其下设副粮长、知数(会计)、斗级(掌斗人,也称斗斛)等,管理该纳税区税粮催征输解。这是鉴于元朝末年州县吏胥以官府身份征解税粮对农民的敲榨勒索,而改为民收民解。按元璋的说法,这叫做“以良民治良民”,希望达到惩弊便民的目的。为了鼓励他们忠诚地为朝廷服役,元璋给了他们很好的优遇恩养。曾经有一段时期,这些人有杂犯死罪及流徙之罪,可以只打板子,免去苦役,依旧去做粮长,还可以纳铜赎罪。按时输解税粮到京的,元璋亲自召见慰勉,答对称旨,还可以委任官职。有记载说:“当时父兄之训其子弟,以能充粮长者为贤,而不慕科第之荣。孰料财势加上优容,使不少粮长成为地方一害。“有等粮长,贪婪无厌,将自己合纳夏秋二税尽为众户所包,少有不从,倚官挟势,临门吊打”。还有的粮长巧立各种名目,科敛害民,逼得百姓拆屋揭瓦,或变卖牲口、衣物、水车、农具、锅灶来缴纳。元璋愤恨至极,骂他们“虐民之心,甚如蝮蛇”。这些人一旦被查出,自然是一个个被杀了头。还有相当多的粮长将各户税粮征收归己,放债取息,对官府故意抵赖拖欠。元璋一次就将一百六十个此类粮长杀头抄家。元璋对这些为富不仁蔑视朝廷的粮长恨之入骨,往往一句话,一个由头就燃起他的怒火。金华首富杨某做粮长,口出狂言,说皇帝征粮万石,不及他一个田庄的收入。这年他解粮进京,元璋问:“粮食何在?”杨答:“霎时便到。”元璋说:“杀时就能到吗?”即命牵出杀了。消息传出,他的家族逃散,财产被人抢掠一空。一个晚上,元璋梦见一百个无头人跪在陛阶之下。十天以后,正有百名粮长送粮至京朝见,恰恰又都未能按期缴纳,元璋便联想到他们作恶多端,不由怒火中烧,命令拉出去砍了。刑部认为罪状不明,元璋执意不饶,这百人终成刀下之鬼。    
    杀戮的不限于粮长,也有其他横行不法、武断乡曲的富民,特别是那些与贪官污吏相勾结的富民。洪武十三年开始的胡惟庸余党大清查,洪武十五年的空印案,洪武十八年的郭桓贪污案,都有意把打击矛头指向豪民巨室。全国各地特别是江南地区的地主豪强,凡被牵连,多被抄家杀头。


第六章 先喂饱肚子再说二、毕竟是农民皇帝(3)

    总之,元璋对豪宗大族特别是江南豪民进行了长期反复的斗争,打击是相当沉重而残酷的。当时人方孝孺(1357—1402)说:太祖皇帝“疾兼并之俗,在位三十年,大家富民多以逾制失道亡其宗”,“浙东西巨室故家多以罪顷其宗”。贝琼(?—1378)说:三吴巨姓“数年之中,既盈而覆,或死或徙,无一存者。”苏州人吴宽(1435—1504)说:“皇明受命,政令一新,富民豪族,划削殆尽”,以致他的家宅苏州城东“遭世多故,邻之死徙者殆尽,荒落不可居”。又说:“洪武之世,乡人多被谪徙,或死于刑,邻里殆空。”苏州人王锜(1433…1499)也说,这座素称繁华的江南名城,在战祸之余,再加上火户的迁徙和远戍,而使“邑里萧然”,几十年后尚不能恢复昔日旧观。苏州首富沈万三(名富,字仲荣)、沈万四(字仲华)兄弟千方百计以金银财物买平安。据说,南京城的城墙、官廨、街道、桥梁,多半是万三出资修建。沈万三的儿子义旺做了京城广积库提举,万四的孙子沈玠做了户部仓曹员外郎,但终没有逃脱抄家远戍的惩处。松江府的路氏、叶氏、曹氏、瞿氏、吕氏、陶氏、金氏、倪氏等大族也因“拥厚资而罹极祸,覆宗沉族”。可以想见当时东南富民豪强亡族破家的惨状。作为一个皇帝,如此放手地酷烈地打击地主豪强,在中国历史上是空前的。自然,文人们的记载会有夸大之处,说把富民赶紧杀绝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但是横行不法的、在地方上很有声望的豪族,的确是或迁或杀了,整个地主豪强的气焰是大大减弱了。那些留在本地的幸存者,多半不敢锋芒外露,飞扬跋扈,而只能谨慎小心,安分守己。吴宽说,他的祖父“开拓产业,拥奴千指(奴仆百人)”,因为“半生畏法,不入府县门,每戒家人闭门,勿预外事,故历洪武之世,乡人多被谪徙,”而他“独能保存无事”。可见这些人家夹着尾巴做人的畏缩心态。中国历史上还没有一个王朝的地主老财们摆出这样一副可怜相。那些以罪迁发西北、云南等边防荒凉地区的大户固然一败涂地,就是迁发凤阳的,也多半穷愁潦倒。他们为了祭扫祖坟,或者一慰乡思,一温旧梦,往往要设法回到家乡去看一看。没有路途盘费,就扶老携幼,沿途乞讨,由此相沿成俗。流传下来的一首凤阳花鼓,正是出自这些人的心声:“家住庐州并凤阳,凤阳原是好地方。自从出了朱皇帝,十年倒有九年荒。”煊赫者冷落,飞扬者畏葸,叫嚣者哀怨。土地集中、富家相望的东南地区,确实发生了剧烈变化。这些富室大户的田产被抄没之后,大部分成了政府掌握的官田,给国家提供租税,或者赏赐给勋臣宿将,用地租充当他们的俸禄。后来,制定岁禄,赐田全部还官,这些土地基本上掌握在缴纳高额田赋的小地主或小自耕农手中。这些地区的其他民田也多为自耕农和小地主所有。当时,求田问舍,土地兼并,被人们视作险途。元璋死后几十年,江南地区包括苏、松这些曾经是豪富丛集的地方,还依然是小农的天下,门阀很高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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