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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节

文明的故事-第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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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韦尔斯韦尔斯小说的特点

    韦尔斯的短篇小说的思路是很通畅的。这使他能够写出许多极好的甚至几篇卓绝的短篇小说来。不过他的长篇小说的思路却不相同。他早期为了糊口而写的长篇小说并不太好,因此他在提起它们时总有些轻蔑。他的见解是:长篇小说的任务应该是对付当前的迫切问题,以及说服读者取信他——韦尔斯——所坚持的改善世界的见解。他喜欢把长篇小说比作一张用不同花色的线编织成的花毡,他认为,那个设计花毡的艺术家业已给予它形式、平衡、联贯和布局,它并不是一种由许多毫不相关之物组成的揉合物。    
    他后期的长篇小说,虽然不像他所说的那样不堪卒读,但至少不会让人读得津津有味。你开始阅读时还觉得有趣,但当你继续读下去时,你便会发现你的兴趣在逐渐减弱,只有靠意志力才能读完。我相信《杜诺·彭伽》(Tono Bungay,出版于1909年,对于19世纪后半期英国社会在蜕变历程中所表现的无能,刻划入微)是一般公认为他最好的长篇小说。这是用他惯用的生动笔调写成的——虽然他的风格与其说是适于长篇小说,不如说更适于论文——同时,书中对人物的刻划也很出色。他审慎地避免了大多数长篇小说作家所想创造的那种悬而不决的局面(Suspense),他多少会把将要发生的事情预先告诉你。他那种“长篇小说家的任务”的理论使他在许多地方偏离正题,即使你对于书中人物和他们的行动觉得有趣,也简直不能不对这些感到些许不耐烦。    
    当他和我住在一起的时候,有一天,在谈话中,他说:“我只对集体的人感到兴趣,我对个人漠不关心。”随后他又微微一笑:“我喜欢你,事实上我对你已经有一种真实的爱情,但我对于你却不感兴趣。”我笑了。我知道这是真话:“我怕我纵有一万个化身也不能唤起你的兴趣哩,老朋友。”我说。“一万个?”他叫道:“那不算一回事。一千万个。”在他的生命过程中,他会跟许多人接触过,纵使始终温文而有礼,可是除了极少的例外,他们在他心中所留下的印象却只不过是些电影中客串群众的“临时演员”而已。    
    我认为这就是为什么他的一些长篇小说没有使人觉得像他们所希望的那样满意的原因。他放在你面前的人物并不是个人,而是一些生动而饶舌的傀儡,他们的使命是在表达他所要抨击或维护的思想。他们并非根据他们的性格而发展,而是为了主题而变动。这犹如一只蝌蚪并没有变成一只青蛙,却变成了一只松鼠一样——因为你有一只笼子,你希望把它装在里面。韦尔斯似乎老是在他还没有写到一半的时候就对他的人物感到厌倦,随后就干脆放弃了任何刻画个性的企图,他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小册子作者”。倘使你曾读过韦尔斯大部分的长篇小说,你简直会不自禁地注意到一件古怪的事情,那就是:在前后出版的著作中,他所处理的人物都是极其雷同的。    
    他似乎对于极少变化地应用那几个在他生活中扮演着一种亲密关切的角色感到满足。他对于他的女英雄时常感到些微不耐烦,但却以较大的放任态度对待他的男英雄。自然,他在他们当中大量地放进了他自己;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事实上只是他自己各种不同面目的乔装。《婚姻》一书中的屈拉福特实际上便是韦尔斯认为他已经是的那个人,或者他所试图变成的那个人。


回忆韦尔斯韦尔斯生活的点滴

    在最近25年里,曾有许多人跟我同住过,有时,我很想写篇关于客人的散文。有些客人从不随手关门,从不在离开房间时熄灭灯火。有些客人会在午餐以后穿着脏鞋上床打盹,因此在他们离开后就不得不将被单加以洗濯。有些客人在床上抽烟,把你的被单烧成许多洞孔。有些客人注重摄生,必须为他们调制特别食物,而有些客人则要等到他们的杯子给斟上了红葡萄酒之后才说:“我不要喝,谢谢你。”有些客人从不把书放回他们原先抽出来的地方,而有些客人则从成套的书册里拿走一卷而从不归还。有些客人在临走时向你借了一些钱而不偿还。有些客人不肯孤寂片刻,而有些客人则在瞧见你在阅报时忽然想跟你聊天。有些客人不论他们是在什么地方,都想到另外一个地方去,而有些客人却想从早晨起床一直忙到晚间才休息。有些客人俨然以征服省区里德国纳粹党支部长那种态度对你。有些客人随身带了三星期的脏衣服要你出钱洗濯,而有些客人则把他们的脏衣服送到洗衣店里,叫你对账。有些客人打电话到伦敦、巴黎、罗马、马德里和纽约,却从不想探问这得需要多少费用。有些客人却尽可能攫取他们所能获得的东西而没有丝毫回报。    
    还有些客人只有跟你在一起时才感到快乐,他们力图取悦你,他们有他们自己的财产,他们使你高兴,他们的谈话令人愉快。他们的兴趣是多方面的,他们刺激你,以及鼓舞你,总而言之,他们给予你的是远超过你所给予他们的,他们的盘桓时日只嫌太短。韦尔斯就是这样的一位客人。他具有一种交际本能。每当举行宴会时,他都要使它有良好结局。我不时邀请邻居来吃午餐或晚餐,有时他们显得没趣,但韦尔斯却能兴致盎然地跟他们闲扯,仿佛他们能够了解他似的。有一次却特别来得显著,因为这是我看见他宣告失败的唯一的一次。我的一个邻居听说他和我同住在一起,就来看我,而且对我说她对他非常钦仰,说她常听人说他是一个令人赞叹的健谈者,所以非常想跟他见面。于是我邀她午餐。我们坐了下来,而喜欢谈话的韦尔斯就开始谈起话来。当他正聚精会神地谈着时,那位太太却用一句话语岔断了他,这显示出她并没有听到他说的任何一个字。他停了下来,而当她说完以后,他又继续下去。她重又岔断了他,于是他重又停了下来。当她停止时,他再度开始,而她却又再度打断。这明显地表示她并不希望听韦尔斯谈话,而是要他听她说话。他对她滑稽地露齿笑了笑,复归缄默。直到午餐完毕,他都闭口坐在那里,而她则兴致勃勃地发表了一大套支离破碎的陈腐之谈。当她走时,她说她快乐极了。    
    在战争时,我最后一次见到韦尔斯。那时我在纽约,他来美国演讲。在他刚要回到英国之前,他约我共进午餐。他显得衰老、疲惫与萎靡。他跟从前一样洋洋自得,但却是勉强装作出来的。他的演讲悲惨地失败了。他不是一个有天才的演说家。叫人奇怪的是在经历过这么多次公开演讲之后,他还不能背诵文稿,而只能看着念。他的声音微弱而刺耳,他把鼻子凑在原稿上念。人们听不出他说些什么,所以都成群地走开了。他也见到许多具有高度权威的人物,不过虽然他们殷勤地倾听他,他却看出他们对他所说的话很少注意。他感到痛心而失望。“最近三十年来,我一直在对人们说着同样的话,”他激恼地对我说,“但他们却听不入耳。”那就是毛病的所在。他是太常谈到同样的事情了。他的思想是合理的,它们当中没有一个是错综复杂的,可是,跟歌德一样,他以为一个人必须时常重述真理。造物主赋予他的是:他从不疑心他是确凿地迷恋于真理。当人们一再被邀去听他们业已十分熟悉的见解时,他们当然感到不耐。他对于上一代已经有一种无形的影响,而且对于一般风气的改变也有卓越的贡献。但他已经说完了他的话。他因为发现人们把他当做一个过时的人物而感到悲伤。他们同意他或者不同意他,都已确定。当他们听他说话时已经不再怀着昔日那种兴奋的激动之情,而是怀着对一个年老而乏味的老年人的那种纵容心理。    
    他死时是一个失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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