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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烟花笔记-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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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这也是我和文最终分手的原因,我这个女人很狠心。    
    (一)    
    我和文的恋爱始于去年,无所事事的我在街口开了一家书店,专门卖些所谓的文学书藉,那家店是我这辈子干得最快乐的一件事,每天我就坐在书店里面一张用黑色的人造革包裹着的椅子上,翻翻池莉、余华的小说,我最喜欢这些小说,我可以动脑筋,也可以不动脑筋,完全看我自己的觉悟。若是过于高深或低级的小说,我就没有选择思考或是不思考的权利了。我觉得,只有这些作家才是真正懂得通俗与庸俗、清高与自以为是的区别。    
    文在附近一所大学教书,硕士研究生刚毕业,一脸的青黄不接,就像刚从地里挖出来的土豆,鲜鲜脆脆还沾了一身的土。他往书店一钻,只轻描淡写地扫了一眼,就开口说,“你这里书的品种太少了,应该扩展。”    
    我抬起眼皮从眼镜上方看他,“就这么大的店。”没有什么敌意,但相当冷淡。    
    他只是笑笑,转身就走了,以后他成了书店的常客,但是买书并不多,大部分时候,他只是每本书翻上十几页,在这里消磨点时间而已。我也乐得有个人像保安一样坐在店里,也就没管他,毕竟他来的频率很高。时间长了,我们也就渐渐混熟了。    
    他是外地人,平时根本无处可去,于是就把我的小店当成了他用来打发时间的最佳选择。他的宿舍离小店不超过三百米,对一个年轻男人来说,连短距离的散步也算不上。    
    文第一次约我出去显得很自然,他告诉我单位发了两张电影票,邀请我陪他看。当时我只是抬头看看他,他没有表情,眼睛还在盯着书架上的书。好吧,我说。我清楚,有什么要开始了。    
    其实我对要开始什么的兴趣远远超过了对文本人的兴趣。文是那么不引人注目:他的脸尖尖的,牙有些暴,身材枯瘦,偏偏还最喜欢穿土里土气的老头茄克衫,胡子拉喳几天不刮,我一眼看他就觉得这种人是属于哪个女孩和他出去都嫌丢人的那种。    
    但他的确吸引了我,虽然我也会像每一个虚荣的女孩子一样,一想到他连普通都谈不上的外形就有些打退堂鼓,但他的个性极为骄傲,这让我产生了强烈的征服欲望,另外还有些怜惜:他会吃苦的,他太自以为是了。    
    想想当初和他在一起时我这些混杂的思想,我就觉得自己令人发指:没有一点是出于什么爱或者喜欢,干干脆脆地我就是想挫挫他的威风,谁叫他每天眼睛看人都是斜着的,总是一脸孤高地说,你的行为不够高明。当年我还幼稚,虽说有些不服气,但那时候我真的相信这世界有高明这一东西,而且深信不疑地相信他多少有点高明。    
    但后来我是真的曾经打算过好好跟他相处一辈子,相信不相信爱情和永远是一回事,希望自己的余生不要太孤独是另一回事,那时候我以为文会是那个跟我过平淡的日子的人。    
    文在约我看了一次电影后就告诉我,他结婚的话,单位立刻就能分给他一小套房子。这倒是投我的所需了。自从父母各自再婚后,我就一直住在哥嫂的家里,开了这家小店后就住在店里,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一直是我最奢侈的梦想。    
    可是我不会为了房子结婚,所以我没有理睬他。    
    我和文都是认真的,在对待彼此关系上,我们可能这辈子也没有这么认真地考虑过把还没过的日子给安排好定下来吧,就和对方过了。我猜他的认真来自于寂寞,他不是本地人,在这个城市里一个人孤独的生活,所以急于成一个家,而我的认真则来自于竟然发现他想成一个家,那么必然他是认真的,我也就应该认真一点。当时的我并没有发现使他认真的原因并不是我,而是孤独。    
    其实文总的来说是个不错的男人,他第二次约会就把我带到了他宿舍里,给我烧了一大堆好吃的菜。我猜,这样的男人应该算是不错的了吧,看着我一脸幸福地吃他忍不住笑了,这真的是家的感觉。    
    家?什么叫家?有人群居在一起就叫家,否则就是房子。这是文常说的话,他用来开脱自己不打扫房间的一个最好理由因为这不是家。    
    我们认识了一个月之后就同居了,虽然这句话说出来会使大部分正常人大跌眼镜,我还是得说实话。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呢?我没有仔细思考过。现在回想起来,我很可以给自己找上一大堆借口:我一个人在社会上混了六年了,心里早就有些底气不足的郁闷了;另一方面,文和我约会一次便提出了结婚,很认真地说想爱我,所以想和我结婚,虽然我阅人无数,但在他之前还没有一个人提出结婚这话题来,基本上一两个星期大家都已经吵翻了天再也不能在同一个地方相安无事地说上两句话以上了。    
    反正再说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我和文约会了几次之后就搬进了他的宿舍。他住着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里的一间,其它两间是他同事的宿舍。我和那两个平时总是漠无表情的男人没打过招呼,更没有进一步的交情,这可能就注定后来我按照文的话滚蛋时,连帮我说句话的人都没有,没有人关心已经夜深了,我一个人就是找个鬼混的地方也得花点功夫。    
    (二)    
    怎么来描述我和文相处的日子呢?如果我楚楚可怜地扮怨妇状,说文如何欺凌弱小,我比窦娥还冤,估计也有人相信,就如同文在他的同学圈子宣传我如何的自私不替他着想,也有些不动脑子的家伙替他出主意一样。这世界,毕竟还是善良的人多,人一旦善良,就容易盲目。    
    最初和文相处就是掺杂着一丝甜蜜的冲突不断,在文的映照下,我不断地看清自己身上如同天花一般的缺点密密麻麻。刚开始,很难相信这一点,但后来,我真心真意地相信这一切,并试图改正。这说明知识的力量是巨大的,它可以骗得人神智不清,在他有力的语气之下,我相信黑的固然还是黑,白的却也同期变成了污秽。    
    说起来大概人们很难相信,我们最早的芥蒂竟然是为了一元钱,而且,之后很多事情皆来源来这件事情留下的印象。那是我们刚刚同居的第三天,他带我去他舅舅家,我们在公车站等车。    
    一个穿着藏青色上装的中年女子在车站散发一张纸,文看那纸印刷得还算漂亮,就问人家这是什么。那人回答是全市公车的行走路线,文顺理成章地拿了一张,然后他的胳膊捅捅我,示意我也去拿一张。我一时竟想不出怎么回答他,骂他神经有问题似乎过分了点,但是,有一张不就够用了吗?难道说不要钱就都一起往家搬?搬到最后还不是扔?    
    我正张口结舌想着怎么回答他不停的示意时,那个女人伸出了手,“一元一张。”    
    文的胳膊终于不再捅我了,他抬头严肃地看看那个女人,一如他在学校表现出来的为人师表的正人君子模样,他的眼睛在镜片后认真地困惑了,“要钱?”说着,他把手中那页绿色的纸递回给了那个女人,“我不要了。”    
    女人伸手把纸拿了回去就走了,只丢下我们站在那里。文还是一脸肃然,甚至没有看我,当然的是,他的胳膊也不再捅我了。我的喉咙里就像塞了蛆虫一样难受,却一句话也不想说。    
    我想知道,这张纸他到底需要不需要?如果需要,又要多少呢?


第五部分 和文青同居第31节 和文青同居(2)

    我个人的生活是相当放纵的,饮食无律,经常昼伏夜出,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是我一向的生活方式。倒谈不上为此而骄傲,因为这样的日子并不是那么美好。很多时候,明明饿着肚子,偏偏觉得没劲,干脆就倒在床上大睡一通。一个人的日子,通常都会显得单调无味,连加点佐料的心情也没有。    
    和文在一起,这多年以来培养而成的状态,也没有多大改观,引得了文的极大不满。刚开始时,他还坚持了两天为我做饭,忍受了我一直到了六点也没有眼色准备干点家务的德性。第三天他立马就长吁短叹了,“青青,你根本不是个过日子的人,而我想结婚,不过是想要份平淡的日子罢了。”    
    “我不是个过日子的人?难道这些年来我过的不算日子?”我企图用狡辩来跟他打个马虎眼蒙混过关,没想到他恳切地叹了一口气,眼泪竟然一滴滴往下掉。我顿时厌烦起来,恨不能给他一个老大的耳括子,结结实实教教他男人不应该为了一顿饭流泪的道理。    
    不过厌烦归厌烦,如果我对他没有一点的怜惜,他也不会具有了我的男朋友这一身份,所以尽管一看见男人哭我就想起了被阉割的狼,我还是乖巧地坐到了他旁边,“乖乖别哭了,好不好?”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爱上你?我们不合适的。”文摇摇头,用我递过去的卫生纸轻轻擦眼泪,糟糕的是我一下注意到他擦眼泪的时候小指头竟然翘翘的,像戏子们的兰花指。    
    怪不得会哭。我盯着他的秀气地翘起的小指,细细长长,保养得很好的指甲光洁整齐,不像个农家子弟,倒是更像个贵妇人。我再打量一下自己被剪得光秃秃的一手指甲,没了声息。    
    文见我没吱声,大概以为我感动得无话可说,他转过脸来搂住我的脑袋,直直地看着我,“你做不了个好妻子。”    
    “你不是一向对我说男女平等吗?这样的话,无所谓是你干活或者我干了,谁会干谁干。”虽然话本身并不好听,但为了缓和它的力量,我努力用了最柔软的语气,还故意睁大了眼睛盯着他很多人说我的眼睛很漂亮,很柔和,很能打动人。    
    “你不觉得最重要的是态度吗?不是你会不会干的问题,而是从头到尾你就不想做事,你根本不是个生活化的人,你还在做梦。”    
    “我或许错了,你做不了太太的角色。”文见我半天没吱声,又补充了一句。    
    (三)    
    我兴冲冲地下楼逛菜场去了,我不是不会做事,这些年来没有父母的生活,多多少少我总得学会照顾自己,否则早就撑着脖子上吊了。只是,我一直对这种生活充满了厌倦,每天吃了睡睡了吃,就这样在饥饱交替中等死,人活着好像就是这么一个过程。    
    对,很多人都说要做有意义的事,好让生命变得色彩缤纷;还有人说,为别人活着才使生活有意义,为自己活着的人永远不幸福。    
    这些都是废话。首先我根本找不出点意义,更别提什么有意义的事了。有许多人上大学,读书读书再读书,若是目的是读书本身倒还说得过去,可大部分人也不过借此取巧,想找个好工作过几天物质极大丰富的日子罢了。若我这个人天生好吃懒做,觉得为了那几天好日子花费大半生的时间并不值得,那么这些积极进取对我就没有意义。    
    好吧,我为别人活着,我天天上街搀老太太过马路,捡垃圾扔进垃圾箱,搞好邻里关系,尊敬长辈团结同辈,自大得敢假想没有我这个社会就道德沦丧了,难道我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就得到了证实?充其量也就是让道德沦丧推迟一、两天罢了。    
    我这个人就是这样,总为自己不求上进、游手好闲找借口。但是,偶尔我会发发神经病,变得跟正常人无异,觉得阳光明媚日新月异,生活太美好了我还有大好前途。今天我就能算上一个正常人,这种正常归就于文的眼泪催化。    
    文正在楼上睡觉,我闲着没事干在屋里像困兽一样乱转,把窗子打开了想尖叫一声,把对面楼的人全部引来以为这里发生了谋杀案。但最终我还是放弃了这种打算,据说这种行为叫扰乱社会治安。我这个人虽然行为随性,但希望自己还不至于违法犯罪。    
    所以我思量了半天,还是决定下楼买菜。外面正是风和日丽,菜场里挤得像白送一样,可见民计民生的重要性。我回忆了大半天,才想起来这是一年半以来我第一次进菜场。心里倒是产生了些愧疚感,觉得自己真的不是个过日子的人,这几年饥一顿饱一顿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把自己打发掉的。    
    我兴致勃勃地买了一堆菜,突然想起来文昨天提过要吃虾,又跑到水产柜台那里叫人家捞了三斤虾子给我,卖虾子的女人粗黑的脸朝我微笑,“姑娘可真能干。”    
    我就这样自我感觉特别良好地拎着大包小包进门了,进门时被台阶拌了一下,差点就摔了个狗吃屎,幸亏那门结实,用撞出个疙瘩的后果阻挡了另一严重后果的发生。    
    文正坐在电脑前面上网,看见我进来欢天喜地的笑顿时展开,站起身子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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