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髦的身体-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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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术语
社会学与人类学:术语之间的区别
人类学和各种现代性学科(社会学、文化研究、心理学)采用不同的方法研究身体及其各种饰物。特纳(1985)对人类学和社会学之间的重要区别有清楚的概说,他的著作有助于我们解释研究身体性修饰的不同学科所采取的不同方法,也有助于我们用来解释这些学科所使用的术语之间的区别。他指出,在19世纪初期,人类学特别感兴趣的是通过自然与人性的区别来探索有关人类本性的本体论问题。这种学术兴趣的结果就是出现了人类学的主流,即探讨适合于所有人种与文化的那些普遍性的东西。他进一步指出,在另一方面,经典社会学并不关心本体论的区分以及普遍性的东西,而是关心历时性的东西以及随着现代性而出现的各种具体的社会生活的形式。
人类学与社会学之间的这种区别是历史造成的,近年来这种区别已经有所改变:现在人类学研究的是现代西方社会而非仅仅研究传统的部落文明;同时,正如我们在第一章所讨论的,从1970年代开始,就已经出现了关心身体问题的身体的社会学。不过,这两个学科在历史上的区别毕竟已经造成了清晰可辨的不同的著作传统:一个是更多地关心“衣着”和“饰物”的人类学著作系统,我们可以从以下一些学者的著作中找到这方面的证据:巴恩斯和艾彻(1992),科德威尔和施瓦茨(1979),波尔希默斯和普罗克特(1978);另一个是更多地关心现代社会的“时尚”的著作系统,作者多半是来自社会学、文化研究和心理学领域的理论家(比如阿什和威尔逊1992,贝尔1976,弗吕格尔1930,卢里1981,西美尔1971,凡勃伦1953,威尔逊1985)。这种区别至今仍然保持着,尽管在这两种不同的学术训练之间也存在着某种相互促进的关系。当代人类学文献所显示的学术兴趣在于关心非西方的文化中衣着或饰物使用的意义,或者,在巴恩斯与艾彻(1992)、科德威尔和施瓦茨(1979)以及波尔希默斯与普罗克特(1978)等人的著作中,可以看到另一种兴趣,即也可能涉及西方时尚系统的某种跨文化的变异。当代人类学发展的另一个特征是对于围绕着衣着、衣服和纺织品的人种学的关注。不过,不同于人类学家,研究时尚的学者们更多地关心时尚系统,而更少对于围绕着衣着的运用的人种学观察感兴趣,对后者,他们更喜欢历史学和理论的把握,而不喜欢人种学或经验主义的研究。
为衣着下定义
早期人类学对于普遍性的关注引导像本索尔(1976)、波尔希默斯与普罗克特(1978)这样的人类学家讨论如下的问题:人类有一种修饰自己的普遍的习性。这种观点现在已经为研究衣着和时尚的作者广泛地接受了,而有关所有的文化都为身体“着衣”但没有哪种文化听任身体“一无修饰”的人类学的证据,也为这个领域里的大多数关键著作所引用。的确,在研究衣着的当代人类学著作中,这种说法已经成为公理了。因此,19世纪描述饰物所显示的人类普遍习性的学术兴趣,现在已经被对人类的装饰行为的具体实践与意义以及一些特殊衣着的采用与意义的兴趣所取代(巴恩斯和艾彻1992)。
不过,在最近的一些人类学著作中,我们发现学者们仍然有兴趣确立一个适当的普遍性的术语,用它来描述“人类为了使人的形体在他们的眼里变得更加具有吸引力,而对他们的身体所做的或者强加于他们身体之上的一切”(波尔希默斯与普罗克特1978:9),尽管“更具吸引力”的说法,只是对由不同的文化所演绎的许多身体改造行为的一种解释而已(我将在下面对此有专门论述)。像罗奇和艾彻(1965)、波尔希默斯和普罗克特(1978)以及巴恩斯和艾彻(1992)等人类学的著作经常在他们的引言部分就开宗明义地认为有必要确立一种关于人类修饰行为的理想的表述,正如巴恩斯和艾彻所说,这种表述必须“最具有描述功能而且是无所不包的”。他们认为,“衣着”表示一种“行为”,这种“行为”强调“遮盖的过程”,而“饰物则突出了形体改变的美学意味”(1965:1)。我们已经知道,在西方社会,不同于直接的刺青或文身,大多数身体修饰的行为都牵涉用衣物来遮盖身体的这一过程,所以本书在描述这个过程时,“衣着”一词或许是最适当的术语了,因为它确实抓住了上述行为(或一系列行为)的总的理念。确实,在日常用语中,当我们用“打扮起来”或“收拾停当”来描述我们的修饰身体的行为时,上述过程已经被完整地概括在里面了。不过,“着衣”并不排斥包含“装饰品”的美学理念的可能性:在穿衣打扮时进行的挑挑拣拣既是美学性的,也是“功能性的”。再者,正如我们下面所要展示的,在西方社会,“穿衣打扮”的实践已经被纳入了时尚系统的框架之中,而时尚系统本身就具有美学的维度。时尚系统不仅向人们提供穿着的衣物,它还赋予这些衣物以一定的美感与性感,有时还使它们和艺术发生直接的关联。在这种情况下,时尚系统实际上已经将美学编织进了日常的穿着实践。不过,在开始讨论时尚系统之前,我们还有必要对时尚的含义进行更为精确的界定。
第二部分 建立时尚和服装的理论第8节 界定术语(2)
为时尚下定义
巴恩斯和艾彻(1992)以及波尔希默斯·巴恩斯和艾彻(1978)在“时尚”一词的具体含义上各持己见,不可调和。波尔希默斯和普罗克特认为“时尚”是指特殊的衣着系统,这个系统相对于西方的现代性来说,有其来自历史和地理方面的特殊内涵。相反,巴恩斯和艾彻并不把时尚看作是特殊的衣着,他们不把时尚和衣着联系在一起,认为那些把时尚仅仅看作是“某些社会成员以复杂技术为支撑的特殊做派”的研究者是完全弄错了。另一方面,由社会学、历史学、文化研究、精神分析和社会心理学等现代学科所提供的大量文献已经令人信服地说明了时尚必须被视为特殊的衣着供应系统。时尚被理解为在生产与组织方面都带有历史和地域色彩的特殊衣着系统,它出现于14世纪欧洲宫廷特别是路易十四时代的法国皇室,随后随着重视商业和贸易的资本主义的兴起而获得巨大的发展(贝尔1976,芬克尔斯坦1991,弗吕格尔1930,拉弗1969,1995,麦克道尔1992,波尔希默斯和普罗克特1978,劳斯1989,凡勃伦1953,威尔逊1985)。例如威尔逊就在他的论述中将时尚明确界定为西方社会现代性的出现与发展的一个基本特征。
这些作者都同意,时尚只能兴起于特定的社会阶层,在这个社会阶层中最容易发生社会的变动。由贝尔(1976)、西美尔(1971)、凡勃伦(1953)等人以及更为晚近的由麦克道尔(1992)和车龙(1992a)提出的一个观点认为:在欧洲走向资本主义社会以及布尔乔亚阶级兴起的过程中,时尚是作为社会身份的竞争的手段而发展起来的。他们认为,时尚是新兴资产阶级用来挑战贵族权威与社会名流的工具之一。这种挑战首先是通过公然蔑视由皇室和贵族提出的禁止奢侈浪费的法令来实现的,其次则是通过皇室和贵族自己为了维持身份与体面而积极主动地接受乃至刻意追随时尚而实现的(西美尔1971,凡勃伦1953)。这些论者支持这样一种观点:“竞相仿效”是时尚得以发展的促进因素(我们在下面以及第三章将详细讨论这个说法)。因此,正如贝尔(1976)和布罗代尔(1981)所指出的,时尚不会出现于欧洲的封建社会,因为在欧洲的封建社会很少有巨大的社会变动的机会。尽管当代消费资本主义迅速扩展到全球各地,仍不能期望时尚会出现在那些社会等级制度森严的文化中。所以,时尚是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出现的特定的衣着系统。车龙(1992a)认为时尚的历史可以划分为三个主要阶段:古典、现代和后现代。时尚的古典阶段——从14世纪到18世纪——见证了封建等级制度受到贸易的扩张和“城市贵族”的兴起的挑战的过程。不过,比起现代和后现代时期,在古典阶段,衣着仍然更加清楚地代表着“超越常人的贵族气派”。在现代与后现代,衣着和社会等级之间的关系已经受到了进一步的挑战。J。C。弗吕格尔(1930)对“固定的”和“时兴的”两种衣着的区分极具影响力:后一种衣着类型在西方占据着支配的地位,“我们应该把这个现象看成是现代欧洲文明最为显著的一个特征”(J。C。弗吕格尔语,转引自劳斯1989:73)。不同于“时兴的”衣着,“固定的”衣着是他称呼传统衣着的另一个术语,比如,日本的和服和印度妇女包头裹身与披在肩上的莎丽,其特征在于来自过去的传统的延续性,而非“为变化而变化”的现代逻辑。正如劳斯所说(1989),在西方,我们还可以在诸如英国的哈西德派犹太人社会看到这种“固定的”衣着。循着同样的论述方向,波尔希默斯和普罗克特(1978)也指出,伊丽莎白二世的官服对于时尚是极具免疫力的,例如1953年她在加冕典礼上所穿的礼服就依照历史传统的延续性而非时尚的多变性。
所以,在许多理论家那里存在着一种共识,就是认为时尚是以规则而系统的内在变化逻辑为特征的一种衣着系统。正如威尔逊所说:“时尚是一种衣着,其关键的特征在于款式的迅速而持续的变化:某种意义上时尚就是变化。”(1985:3)同样,戴维斯也认为:“显然,任何时尚的定义,都试图抓住它和风格、习俗、因袭的和受欢迎的衣着不同之处;如果说时尚就是流行的模式,那我们也必须把重心放在我们在使用这个术语时经常联想到的‘变化’的意义上。”(1992:14)
时尚不仅出现于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之下并形成它自己的势力,而且,和既联系着欧洲的封建社会又联系着仍然存在于今天的传统社群的衣着的发展很不相同,当我们要为时尚下定义时,还必须考虑到在时尚背后的经济、工业和技术的动力问题。“时尚”是一个一般性的术语,可以用来指称诸如建筑乃至学术等社会生活领域中的任何一种系统性变化,而适用于衣着的“时尚系统”则指称衣服的生产与发售这一整套特殊的经营模式。像贝尔(1976)这样的研究时尚的历史学家以及像威尔逊(1985)这样的文化理论家都认为,时尚系统指的是一种特殊的产业,即欧洲历史和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孕育出来的服装的生产与消费的一个独特的系统。的确,如果要释放出内在于时尚观念本身的系统变化的力量,就必须发展出非常特殊的生产关系来。本书使用的“时尚系统”的表述就是指衣服的制作、市场化乃至批发到零售商店这一系列环节之间的复杂关系。利奥波德(1992)在她关于时尚系统的研究中认为,时尚是一种“杂交的产物”,它需要我们研究生产与消费之间的相互关联。法恩和利奥波德的唯物主义的解释(1993)指出,我们在分析时尚系统时需要看到它的历史特征,他们认为资本主义体制下的时尚系统是由异常复杂的生产与分配关系组成的。的确,正如我们在第七章将要讨论的,在时尚系统内部存在着不同的模式,比如女性时装的运作就和男人以及儿童时装的运作很不相同。利奥波德(1992)指出,应该把时尚看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这样它就可以被理解为不只是一种文化现象,而是制作、技术还有市场和零售批发等系统的一方面。同样认为时尚是“杂交产物”的说法还有阿什和赖特(1988)以及威利斯和米奇利(1973),他们认为研究时尚需要一种综合性的方法,把对于技术、政治、经济、社会语境、社群与个体的研究结合起来。不过,正如利奥波德(1992)所说,这种综合的方法一定会出现,因为迄今为止大多数研究时尚的文献既关注供应也关注消费。
这种将时尚的本质视为西方社会现代性的一个方面的看法,已经遭到克雷克(1993)、巴恩斯和艾彻(1992)毫不含糊的挑战。在什么意义上使用时尚这个术语,对此他们并没有给予确切的界定,但是他们认为人们并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