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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

017.阳神-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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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过四条车水马龙大街,五千步的距离,洪易来到了玉京城东面的弓箭铺子“贯虱号”。
  迎面而来的是一个铺面,三层楼阁临街而立,上面有大字金漆招牌。
  “这就是贯虱号的铺面了。”洪易抬头看了看金子招牌,那一笔字深沉有力,笔锋如箭,让人一看就产生了“这家店铺非同小可,不如进去看一看”的念头。
  “贯虱号”这个名字也取得非常之巧妙,显示出了弓箭制造技术的巅峰。
  原来上古之后,有位神射手,把一粒虱子悬挂在百步之外,一箭发出,能贯穿虱子。这样的境界,一直记载在典籍之中,脍炙人口。久而久之,人们都把“贯虱”做为箭术射艺的一种巅峰。
  “贯虱”比之“百步穿杨”更高一个境界。
  店铺之中出入的人熙熙攘攘,但大多数都是身穿青衫的读书人,还有穿着大学国子监服装,四方冠,帽檐耳朵边两条带子垂下来的监生。还有一些身着国外服饰,孔武有力的武士。
  大乾王朝威震四海,兵器制造也是上流,更何况玉京城是最大的一个贸易交流中心,一些店铺之中什么稀奇古怪的玩意儿都有。因为无论是西方火罗,还是东方云蒙,西方元突,南方神风,琉珠等国家的人,都喜欢千里迢迢到玉京来采购东西。
  还过**天就是新年了,玉京城的各大店铺尤其热闹。
  “这些读书人,监生来买弓,无非就是挂在书房之中,表达自己六艺俱全,其实真正做到六艺俱全的读书人,我还没有看到几个。”
  洪易走进了店铺之中,看见许多买弓的读书人,监生,心中想着。
  读书人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其中射。御两艺。就是专门讲究骑射。“御”就是骑术。
  早期大乾王朝还重武艺。不过盛世一久。加上严格地控制。文风就盖过了武风。而且二十年前。朝廷取消了科举考试中地骑射。纯以文战定好坏。一副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地修养生息。现在读书人之中文武双全地已经很少。
  洪易练了这么多天地上乘拳脚功夫。又天天游魂离体。观看洪雪娇练拳。又熟读武经。心中揣摩。观察眼力已经有了一些。发现这些来买弓地读书人。监生一大半都没有武艺在身。身上地肉松松垮垮。没有锻炼得紧密结实有力地迹象。
  “嗯?我居然能看得出人有武没有武在身?眼力变得高明了。”
  洪易突然之间。察觉到了自己地变化。
  变得高明了。
  这种察觉,让他很欣喜。
  墙壁上都挂满了各式各样的弓让人挑选,洪易走近了,观看着一柄柄的长弓短弓。
  “客官,您要哪一种弓?我们这里有牛筋的,蚕丝的,蟒筋的,另外还有竹子,桑木,栗木,也有上等的拓木。看您身穿青衫,是秀才公子,那一定要买这种金漆画鹊的弓,买回去挂在书房之中,既雅趣,又有英武的风骨……。。”
  看见洪易徘徊观看,一个干净利落的伙计立刻迎上来。
  “给我拿一柄六十斤弓力的栗木牛角蚕丝弓。”洪易看着伙计介绍的那张金漆画鹊的弓,弓身漆得金光闪闪,中间夹杂朱红的画鹊,却知道只是重看不中用的,给人装饰书房的东西。
  “好咧。”
  伙计立刻拿到了一柄弓,弓身中等长度,弦张而有力。
  洪易接过弓,伸手抚摸着,心中忍不住兴奋了一下。就是这一张弓,也要七八两银子,他在侯府之中一个月只有四两,每月又要买笔墨纸张衣食柴炭灯油等等,省下来的钱也买不上这张弓。
  “幸亏最近在账房领了一百两银子,还有十个赤金钱币,买些好东西足够了,可惜不能买马。不过一柄弓用来练力,倒是足够了。让我来试试这弓怎样?”
  洪易握住弓,心中默念着六艺之中“射义”的内在功夫:“正心,心无邪念,杂念不生。诚意,意在靶先,时思内外。存神:动止安闲,消除噪妄。大定:气定神闲,虽战场对射,仍面不改色。”
  默念这些心法之后,洪易生出一种气定神闲的感觉。
  同时,他双脚大拇指外蹬,小指裹抓,双膝外分,双臀内吸,腰暗进,胸明出,肚脐眼向地,心放下。
  心法是读书射义的道理。
  他的动作是牛魔大力拳中的开弓手法。
  崩!整个弓被一下拉成满月,一松弦,发出了清脆有力,坚实的声音。
  “好弓,听声音就听得出来,就是这把了。”洪易呼吸几下,调匀气息,才开口道,心中却是暗暗的惊讶。
  原本来他刚才开弓,一拉之间,只觉得全身的筋都被扯了起来,也和弓弦一样,被崩得紧紧的,弓一放,全身的筋也好像跟着弓弦弹抖。
  开过弓之后,全身有一种筋被狠狠扭了一把的撕裂感觉,腰,腿,腹,手臂,后背,颈项都隐隐作痛,似乎让他说不出话来。
  “难怪开弓是第一练力的手法,古代圣贤都把它定为六艺之一,武学里面练力的方法多种多样,有背铁砂,绑铅块,压腰腹,滚石球,玩石锁,抬枪棒,但是都比不上开弓。我才开一下弓,还谈不上瞄准,就已经浑身欲裂,更别说是连珠发射,箭箭中靶。”
  洪易开了一次弓,终于知道弓马射艺为什么是武艺最基础,最重要的部分了。军队里面的考试,也是考这个。
  “公子真是好眼力,我们贯虱号的弓,天下第一,柄柄都是好的。一共七个银饼子。”听见洪易买了弓,伙计立刻笑着。
  洪易排出七枚一两的银钱,正准备回去开弓练力,伙计又笑着,连连弓腰:“看公子开弓的手法,定然是文武双全的人,公子不买一柄剑回去么?”
  “买剑?剑在哪里?”
  “公子请上二楼。”伙计热情的引路。
  大乾王朝兵器法:禁弩不禁弓,禁刀不禁剑。不过一般人家,买剑只能回去收藏,却不能随意的在路上行走。否则就要被捉拿。只有秀才能带剑行走。至于刀枪,买卖都不允许,更别说是带在路上行走了。
  走上“贯虱号”的二楼,人就少了很多,因为一柄好剑的价值,比弓要贵得多。
  二楼的剑,都是摆放在架子上面,都是明光闪耀,一尘不染,剑锋芒凌厉,一看就是上好的精钢打造。
  “公子,这是我们贯虱号最好的剑了,您如果还不满意,那就等几天,就算您要天梯纹钢,冰裂纹钢,菊花纹钢打造的神兵利器,我们也可以帮您弄来。只要您预付定金。但是您要的血纹钢剑,我听都没有听说过。”
  洪易一上楼,就听见了一个声音。
  只见一个身穿国子监大学服装的年轻人,摇一柄素白扇子,身后还跟随了两个身体彪悍凛冽的人,一看就是高手护卫。
  “血纹钢是道士在炉子里面炼出来的,钢内有血丝密布,如同人肉一样,是神魂驱物飞剑刺杀的仙器,大乾王朝玉京城应有尽有,道观林立,怎么会没有这种东西呢?”
  这个年轻人摇扇自言自语之间,很是遗憾,洪易听见声音,清脆不似男人,偷眼一瞧,发现无喉结,居然是个女扮男装的假公子。
  洪易这一惊可是非同小可。
  国子监是朝廷大学,里面根本不可能有女子。
  “嗯?不过也不可能,除非,除非是她是周围诸国过来玉京城留学读书的皇室公主之流。她要买血纹钢?”
  洪易心细,善于观察,一眼之间,心中就有了五六分的猜测。
   
                  第二十三章 赠指环
  让洪易好奇的并不是这个女扮男装,身穿国子监太学生服装的女人,而是她口所说的血纹钢。
  血纹钢并不是上好精钢的一种。而是属于传说中打造的仙兵飞剑的钢铁。
  这种钢铁光亮纯净,但是在钢质内部会有一条条像人体经络血管一样的血丝。
  传说这种钢铁有灵性,佛道两家的修行之士用它来炼制飞剑驱动起来,比普通凡钢精铁的剑要灵活得多,威力也大得多。
  不过洪易只在道经之中读过有这种“血纹钢”的记载,本身也没有看过,甚至他怀疑世界上到底有没有这种钢铁。
  他的神魂修炼也没有练到驱物的境界,更无法比较这种“血纹钢”和普通凡铁到底用阴神驱动起来谁优谁劣。
  不过刚才这个“贯虱号”的老板所说的天梯纹钢,冰裂纹钢,菊花纹钢,洪易却是知道,有得也见过,这三种钢铁打造的兵器都是神兵利器,价值最少都数千两银子,甚至价值万两,而且是有价无市。
  因为这三种钢铁打造的刀剑都是真正的吹毛断发,削铁如泥。
  天梯纹钢是西域火罗国的特产,因为锻打出来的刀剑身上有梯形状的纹理,得称为天梯纹。
  大乾王朝的是冰裂纹。南方岛屿神风国的菊花纹。这三种刀剑并称为三大神兵。
  洪易曾经亲眼看到正府赵夫人的大儿子洪熙手里有一把冰裂纹的宝刀,是皇帝赏赐。洪易都很心热。
  “玉京城是天下第一大城。这贯虱号是天下第一地兵器铺。竟然都没有血纹钢买?”女扮男装地“公子”再次叹息着。眉宇之中再也掩饰不出深深地失望来。
  “这位仁兄。血纹钢是道士在丹炉之中炼出来地。传说要过上千次火。还要许许多多地材料。最后用自身人血淬火。才能炼出血纹来。像人体地经络血脉。曾经前朝地方仙道大家王九月道士用了十年时间。才练出巴掌大块血纹钢来。最后还自身精血枯竭而死。仁兄要在普通店铺之中买这种传说之中地仙钢。怎么会买得到呢?”
  洪易忍不住上前一步说道。
  就在洪易上前一步地时候。女扮男装地“公子”身边地两个护卫猛然把眼睛盯到了他地身上。冷光摄人。好像是洪荒巨兽。而且两人地手摸到了腰间。似乎随时都要掏出凶器来。
  这样地反应。洪易心里一震。差点被吓得后退。好歹他修炼神魂已久。有了定力。倒只是把脚步停下。微笑看着这两个凶猛地护卫。
  “你们干什么。还不退下?”
  女扮男装的“公子”听见洪易的话之后,立刻非常的惊喜,转而看见自己护卫的态度,顿时恼怒了,眉毛倒竖。
  两个护卫听见“公子”的训斥,一言不发,立刻退到了两边。
  “这位公子,你知道哪里能买得到血纹钢么?”这个“公子”顿时上前两步,靠近洪易,急忙问着。
  “请问这位仁兄贵姓?”洪易微笑问道。
  “公子”大约觉得自己这样一下上来有点急躁和失礼,连忙又退后一步,拱了拱手,眼睛看着洪易打量了一番,“公子是读书人吧,身材秀才的青衫,已经有功名在身,不知道怎么会知道‘血纹钢’的。我姓洛名云。”
  在对方打量自己的时候,洪易也在打量着眼前的这个“假公子”。
  对方脸很白净,五官秀气,吐息带香,似兰似麝,手指纤细,左大拇指上还带着一枚扳指,扳指却不是玉的,而是铁的,铁上显现出了花纹,还有扣槽,并不装饰用的,而是用来射箭的。
  看见对方大拇指上带的扳指,洪易突然想起来,自己要开弓练力,还得要去买个扳指,不然很容易会被弓弦割伤手指。
  虽然洪易看出了对方是女人,却并不点破,而是依旧以仁兄称呼。
  男扮女装只不过是一层皮膜而已,说破就没有意思了,而且很容易引起人的反感,甚至成为仇家。
  “我姓洪名易,只不过是多读了基本道经而已,听见洛兄要买血纹钢,觉得好奇而已,看洛兄应该是国子监的学生,怎么会要买血纹钢那种仙物?”洪易问。
  “呃…。。”洛云停顿了一下,“我只不过是随便问问而已。”
  “嗯,不过到玉京城外三十里,是玉京观,乃是方仙道派的根基,洛兄如果真的出得起价钱,可以去问问那里的道士,他们应该收藏了的。”洪易出言道。
  “玉京观,方仙道么?”洛云沉思着,又抬起头来:“既然洪兄熟读道经,不知道有没有看过,如果没有血纹钢,用什么代替最好?”
  “要练飞剑?没有血纹钢,要用什么代替?”洪易听见这个话:“这个女人是个愣头青吧?哪里一开口就问这个问题的。读书人不谈怪力乱神,至少不要在大庭广众之下谈吧?莫非这个女人也是一个修炼之士?不知道到了什么境界?不过既然说话这么大方,我倒摸摸她的底子?到底是修炼之士,还是看了几本道经之后就起了兴趣的人?”
  心中虽然这么想,但是眼睛看着这个女人的眼神,有一种天真的味儿,洪易回忆起道经上的一些记载道:“书上说血纹钢是以炼金术把钢质变化,练出人体一样的血脉来,如果炼不出来之时,可以用木剑代替,因为木剑也有脉络。如果用别的没有脉络的东西代替,神魂驱剑要困难十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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