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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单身禁区-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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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缕晨曦透过玻璃窗照进我们的房间,他睡得像个婴儿一样安恬。窗外宁静祥和,鸟语花香,一丝清新的空气挤进来,使人平添一份惬意。    
    但是,这美好的一切已经无法改变什么。    
    我曾经想拯救这段浸透着我全部情感的生活旅程。因为既然我们在茫茫人海中走到了一起,这就是我们的缘分。我不是想驾驭他,我只是想让他学会怎样去爱。可尽管我费尽心机、绞尽脑汁,却依然改变不了最终分手的命运。    
    他从未刻意伤害过我,甚至于害怕伤害到我,但我一直感觉到我们之间的距离是那么遥远,远得如同隔着千山、隔着万水,远得今生今世都无法逾越。两个人朝夕相对,而心却相距千里,我真的觉得这样好可怕。    
    我是个女人,确切地说,是一个胸无大志的小女人,乐天知命,只想用一生好好地爱一个男人,并在他的关爱与呵护下走过一生的路途。我对生活的要求就这么简单。    
    造化弄人,我错了。我爱上了他,却爱得好累好苦。    
    都说爱是不求回报的,不可能称斤称两地付出多少就收获多少。我不是要他回报什么,我只是想知道,这份爱他是否感受得到?它给他带来的是愉悦还是负累?    
    我的心一直在若即若离中徘徊,在失望与希望中挣扎。最终,我先崩溃了。我不知道我们究竟是怎么啦。    
    他仍在熟睡,每天的清晨是他睡得最香甜的时候。我偎依在他身边,轻轻地吻着他,吻他的唇,他的脸,他的额。我闭上眼睛,心里万分的矛盾,多少话儿无从诉说。    
    我蹑手蹑脚地起床,不想惊醒他。房间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熟悉,昨日的缱绻柔情已恍如隔世。我们相处的时间不算太长,但这已足以让我刻骨铭心了,因为我真诚地爱过。    
    朋友告诉我,在这个世界上,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是微乎其微。并告诫我,当机会来临时一定要及时地抓住。当他来到我的身边时,我使尽浑身解数想抓住他。我抓住了,但却感到这不是我想要的东西,我所有的努力都付诸东流,我失败了。    
    无疾而终,真的是“无疾”而终吗?只是我们没有意识到这病的存在,抑或是诊断不出这病的根源,所以我们就盲目地相信,我们是无病的。    
    窗外晨风习习,阳光和煦。我再一次轻吻他的脸,再一次端详他的容貌。说真的,我不忍离去。我知道,从我关上房门的那一刻起,我就再也不会回头。    
    这几乎瓦解了我的意志,使我放弃走出去的决定。我的泪珠滴落到他纯净的熟睡的脸上。他表情平静踏实,陶醉在甜甜的梦乡之中。阿玮,如果我的离去伤害了你,请你理解,这不是我的初衷。    
    “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不知我是否可以做得到。我的心好痛,身体如同一具被掏空了五脏六腑的躯壳,我所有的情与爱都留在了这个房间。长痛不如短痛,这是谁都明白的道理,但真正做起来,却真的好难好难。也许在爱过痛过以后,我们会成熟起来,并且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爱。    
    在这个夏末秋初的早晨,我终于还是走出了阿玮的世界,没有留下只言片语。


第一部分:“娜拉”出走天下掉下个“林妹妹”(1)

    我怀着依依不舍的心情走在清晨的小区里,这里是我入住这个城市后最熟悉的地方。我双手提着一大一小两个皮箱,背后还背了一个双肩背的旅行包,胳膊上挎着我的小坤包,艰难地向小区的大门口移动。这是我生活了二十多年来全部的家当。    
    记得当初来济南时,一下火车,我就是以这个形象出现在这座城市的。还记得当时阿玮去站台接我,一见到他,我就把手里的所有东西统统丢在地上,不顾一切地奔向他,我们在众目睽睽之下尽情地拥抱、欢呼。而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出现了今天的情景,这是当初我们谁都没有预料到的。    
    出租车停在济南市郊的一座院落前。对,这正是我要找的地方。这个地方是我几天前背着阿玮通过中介公司租来的。这里与阿玮的住处恰好是市区完全相反的两个方位。    
    院落的墙壁用粉红色的涂料刚刚刷过,下面是淡蓝色的墙裙,从外面看,倒更像是一所幼儿园。这么显眼的色彩让这所院落与周围那土灰色的院落格格不入。由此可见,它的主人是多么的特立独行,多么喜欢标新立异。    
    这座房子最吸引人的地方是在它的前面有两棵枝繁叶茂的葡萄树。两棵树相互缠绕着一直爬上房檐,光溜溜的藤蔓顺着搭起的木架蔓延,在房前形成一个高高的棚架。一串串葡萄从翠绿的枝叶间垂下来,晶莹剔透,像玛瑙一般,让人垂涎欲滴。    
    放下行李,我按了门铃。片刻的等待后,透过镂空的铁门,我看见肖虹带着一副睡意朦胧的神情,慵懒地从楼上走下来。显然,她是刚刚起床。    
    肖虹是这个院落的主人,从现在开始,也就成了我的房东。她贴身穿着一件玫瑰色的真丝吊带睡衣,外面搭了一条蓝色浴巾,脚穿一双玫瑰色的拖鞋,短短的头发染成了栗红色,没有经过梳理,张扬地呈爆炸式,更像是一只刺猬。她很清瘦,薄薄的皮肤紧紧地贴在骨头上,虽然是单薄了一点,却显得结实、健康,充满了活力,即使是素面朝天,依旧掩饰不住青春与魅力。可以看出她是一个精致而前卫的女孩子。今天我有幸见到这个没经过任何修饰的女孩子,也许这是她最本真的一面了。    
    她用手背掩了一下嘴,打了一个哈欠,一边开门一边说:“林小姐,这么早就来啦?”    
    我满怀歉意地说:“不好意思,打扰你了。我担心你去上班,所以就早点过来了。”    
    她接过我手里的皮箱说:“我上班早去晚去无所谓。当然,早点来早点安排也好。”    
    我们来到楼上。她放下皮箱说:“这里我昨天就打扫干净了,你再看着收拾一下。我去洗漱了,待会来帮你。”    
    我点头谢过。尽管看得出肖虹是一个很热心的人,但我还是无法这么快就跟她融合在一起。其实她已经把房间收拾得很干净了,我只管把自己的东西放好就行了。    
    这是一个独立的院落,一座两层小楼。楼下设有厨房、卫生间、杂物室、客厅、卧室等。楼上就简单多了,三个房间,从楼梯通上来中间的这间是客厅,两边分别有一个卧室。我就住在左边的这个卧室里。房间挺大,有二十多个平方米,里面的东西也都有着明显的女性化的色彩,让人有种很轻松的感觉。    
    我打开箱子,慢慢地整理衣物。我忍不住有点心酸,说来这还是我第一次独立生活。如何面对以后的生活,我心里忐忑不安。    
    肖虹上来了,帮我往衣橱里挂衣服。她是个心直口快的人,边挂衣服边啧啧称赞:“林小姐,你衣服的款式可真漂亮。”    
    我感到很不好意思。我说:“肖虹,你不用这么客气地讲话,以后我们朝夕相处,你一口一个林小姐呀林小姐的,这怎么得了?你以后就叫我婉秋吧。”    
    “婉秋?林婉秋。那你一定是秋天出生的了?”她猜测着。    
    “是的,我是秋天出生的,是晚秋。”    
    肖虹是一个有着豪爽直率性格的女子,二十八岁,成熟大气,不拘小节又心无城府,有时还有一点孩子似的天真,一看就是那种比较容易相处的人。她的神情、外表及举止里总带有一些狂放不羁的野性美。她风风火火的性格,有着极强的感染力,这与我的内向与少言寡语有着天壤之别。她是个做事干脆麻利的人,风风火火的,她一来,几下子就把我的东西收拾停当了。    
    “婉秋,照片上与你合影的帅哥是你男朋友吗?” 肖虹拿起桌上的相框端详着问我。    
    我一时不知怎么回答,又不会撒谎,只好实话实说:“曾经是,现在不是了。我就是从他那里搬过来的。”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该这么多嘴。”她向我连连道歉。    
    我沉默了。    
    “婉秋,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长得像林心如,甚至比林心如还漂亮。” 肖虹兴奋地说。    
    “有好多人说我像林心如,自从人们知道有个林心如开始,所有见过我的人都说我像林心如。”我腼腆地说。    
    “林心如,林婉秋。喂,你们是不是失散多年的孪生姐妹?”肖虹打趣地说。    
    我被她逗笑了,说:“那也太富有传奇色彩了,只是我妈妈没记得生出像林心如这么有出息的女儿。”    
    不一会儿的工夫,所有的东西都有了安身之地,这里就成了我临时的家。肖虹又领我到别的房间里看了一下,让我大体上了解这房子的布局。    
    肖虹是一名律师,她吃过饭后就去上班了。她真是个轻信别人的人,就把整个家交给了我这个只见过两面的陌生人。    
    肖虹是刚刚买下这所老房子,但买下后才听说在这所房子里去年死过一个老太太。她害怕,她的男朋友偶尔会来陪她,但更多的时候是她一个人独处,无奈中就想找一个人和她同住。于是,天意使然,我就得以住进了这所房子。    
    于是,就发生了一些我们都始料不及的纠葛,于是……    
    我到院子里走了一圈。院子里种满了各种各样的植物,有好多我都叫不上名字。久居城市,很少有机会接触这么多的花花草草,今天这么近距离地和它们在一起,真是件惬意的事情。绿色是象征生命与活力的颜色,也是最让人感动的颜色,我开始喜欢上了这里,这个临时的家。我不愿意让阿玮占据着我的大脑,就到院子里把一些枯枝败叶清理出去。


第一部分:“娜拉”出走天下掉下个“林妹妹”(2)

    肖虹下班回来后,唱着歌上楼去换衣服,我就开始做饭。    
    她下楼一看,惊讶地说:“婉秋,你会变魔术呀?怎么有这么多好吃的?”    
    我不是一个善于表达感情的人,她这么直接地夸奖我,我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我正准备盛饭,肖虹说:“今天还有一位朋友过来吃饭……噢,他来了,我听到车的声音了。”    
    肖虹忙去开门,然后领进一位男士。对于这么一个陌生人,我不敢正视他。    
    肖虹哈哈地笑着说:“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林婉秋,新来的房客,其实更应该说是朋友,我最初就是以找朋友为目的去找房客的。这位呢,是柳韬,我的男朋友,是一家不大不小的广告公司的经理。”    
    我拘谨地笑了一下,算是打了招呼,柳韬点了点头,算是回应。    
    肖虹笑着问柳韬:“柳韬,你看林婉秋像不像影视明星林心如?”    
    柳韬打量着我说:“外貌像,但气质不像,虽然都是温柔清纯型的女孩子,林心如是那种很‘洋派’的美,林婉秋是那种古典的美。”    
    肖虹高声笑着说:“林婉秋更像是林黛玉。”    
    柳韬也笑着说:“哎呀,天上掉下个林妹妹。”    
    我不知此时柳韬心里有没有“眼前分明是外来客,心底却似旧时友”的感觉。但我虽然只看了柳韬一眼,他的身高、体形、眼神、发型、服饰以及风度诸多信息却以最快的速度通过视神经传递给了大脑。这一切好像是我很熟悉的,也许在梦中见过吧。我有一种心跳加快、手心出汗、面部发红等显著变化。    
    我什么也说不出来,只是机械地吃着米饭。真的,我很怕见陌生人,从小就是特别害羞,一见到不熟悉的人就脸红,手脚都不知怎么放,紧张得连话都说不好。我不善交际,在大学时我是公认的“校花”,可我从不爱出风头。我曾经去咨询过学校里的心理辅导老师,她告诉我这不是病态,只要鼓起勇气,对自己自信一点,就完全能够克服的。可直到现在,我依然没有使自己勇敢起来。    
    虽然他们这么搞笑,气氛也很活跃,但我一直无法放松。坐下来吃饭,我一直低眉颔首,不敢发出一丝声音,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    
    肖虹对我做的饭菜赞不绝口。“婉秋,你做的菜真好吃,清口,营养搭配也好,最好喝的就是这汤,可能是迄今为止我喝的最好喝的汤啦。”    
    柳韬笑着说:“南方人喜欢喝汤,对煲汤很讲究,尤其是广东人对汤的要求更高。都说要抓住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男人的胃,江南的女孩子都会煲得一手靓汤来抓住男人。哪个像你,连稀饭都熬不熟。”    
    我们都笑了,我这才抬眼仔细地看了一下柳韬,三十四五岁的样子,虽然算不上英俊,但很魁梧,沉稳中不失幽默,儒雅中带着干练,眉宇间有几分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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