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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七喜-第5节

小说: 七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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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卓雍错是西藏三大圣湖之一,海拔四千四百四十一米。
  往羊卓雍错的途中得翻过海拔超过五千米的岗巴拉山口,山路狭窄。
  弯道据说有九十九道弯,车子常贴着悬崖边盘旋而上。
  一旦两车交会,恐怕得提心吊胆,稍一不慎便会堕入万丈深渊,尖叫十几秒后也未必会碰到地面。
  还好冬天人车非常稀少,沿途并未与任何车辆交会。
  〃这地方练习赛车技术最好。〃韩寒笑着说。
  车子抵达山顶,圣湖羊卓雍错便在眼前一览无遗,湖平如镜。
  据说夏天时湖水是碧绿色,但此时四周的山无半点绿意,天空却是纯粹的蓝。
  湖水的颜色便跟天空一模一样,水天一色。
  羊卓雍错在群山环抱中显得雍容娴静,完全没有波动。
  站在山顶俯视清澈且湛蓝的湖水,湖水好像是天上的神画上去的,并非真实存在人间,我们只不过是看到神的绘画作品而已。
  远处的山峰还有一座世界上海拔最高的羊湖水力发电站,利用羊卓雍错跟雅鲁藏布江之间超过八百米的落差进行水力发电。
  但眼前的羊卓雍错是如此平静,既无流入的水,也无流出的水。
  千百年来她便这么静静地躺着,连呼吸时也看不见起伏。
  如今要放水发电,她是否会被惊醒?
  虽然羊湖水力发电站是抽蓄发电站,亦即用电尖峰时放水发电;用电离峰时,再用多余的电力将雅鲁藏布江的水抽回羊卓雍错。
  换言之,抽蓄发电的最大意义是在调配用电,并非增加电量。
  因为放水时产生多少电,把那些水抽回也就要相同的电。
  如果西藏的电量始终不够,又该如何调配?
  会不会因而放的水多、抽回的水少?
  如果这样,那么美丽的羊卓雍错是否会逐渐苍老?
  正胡思乱想间,韩寒拍了拍我肩膀,说该上路了。
  绕回曲水大桥,沿着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天河……雅鲁藏布江西进。
  四点半左右,终于抵达后藏首府和政教中心……日喀则。
  扎什伦布寺就在日喀则西北方,是历代班禅的驻锡地。
  寺内有五世至十世班禅的法体灵塔。
  扎什伦布寺西边有座强巴佛殿,〃强巴〃是藏语〃未来〃的意思。
  未来佛也就是汉地的弥勒佛,释迦牟尼佛涅盘后五十六亿七千万年,将下生人间成佛。
  刚走进强巴佛殿只觉得庄严,不经意抬起头时突然震惊。
  有尊佛像约七层楼高,矗立在眼前,感觉伸长了手就能碰触。
  这是世界上最大的镀金铜像,佛像高二百二十四米,莲花座高三十八米,总计二百六十二米。
  佛像上镶嵌了各类宝石,眉宇之间更镶了一颗核桃般大小的钻石。
  昏暗的寺内照明,让佛像看起来像是〃画〃在墙壁上,有些虚幻。
  我左右移动了几步,才确定佛像是立体的,而且真实存在。
  说来奇怪,不管我站在哪里,总觉得强巴佛正微笑地注视着我,
  彷佛说:〃嘿,你来了。〃
  我心里暖暖的,有一种幸福感。
  走出强巴佛殿,韩寒便问:〃你为什么一直在笑?〃
  〃有吗?〃
第22节:6。 枯柳披金衣(2)
  话一出口,才发觉嘴角挂着笑。
  然后我索性笑了起来,韩寒看了我一眼,应该是觉得我疯了。
  时间快六点半,很快便要天黑,我们准备离开扎什伦布寺。
  走到围墙边时,发现围墙外立了一排约三层楼高的高原柳。
  江南的柳树总在水边,婀娜多姿,像含羞的美人。
  但高原柳不同,虽然树枝依旧茂密且婀娜,但树干总是挺立。
  眼前的这排高原柳,叶子早已掉光,看似干枯,却有一股坚毅之气。
  而且株株高大挺立,全身金得发亮。
  我脑里突然响了声闷雷,这不就是〃枯柳披金衣〃?
  原以为只是阳光的反射,但举目四望,并没有阳光射进扎什伦布寺。
  即使是寺庙的金顶,此时也已显得有些灰暗,
  但这排高原柳却发着金光,像传说中的金色佛光。
  耳畔隐约传来喇嘛们的诵经声,我仰头注视金色的柳,倾听诵经声。
  突然间,脑海里浮现一幅影像:
  二十年前,我考完大学联考准备填志愿的那个午后。
  我记得从没在志愿卡上填上水利系,所以当发榜结果是成大水利时,我甚至打电话去询问是否计算机出错?
  这些年来,这个谜团始终存在心中。
  但此刻脑海中的影像清晰地显现,那个午后我坐在书桌前望着窗外。
  然后我好像突然领悟了什么东西,于是低下头开始划志愿卡。
  我看到我在志愿卡上划了成大水利的代码,我甚至还看到代码。
  我心下突然雪亮。
  没错,我确实填了水利系。
  〃喂!偷生的蝼蚁!〃
  脑海中的影像被打散。我转过头,竟然看见沧月在十步外。
  〃你怎么也在这?〃我往她走了几步。
  〃你走路变正常了。〃沧月笑了笑,〃没得到高原反应吧?〃
  〃我已经忘了有高原反应这件事了。〃我也笑了笑。
  沧月说那天从机场载我到拉萨后,便到处走走,今天刚好来日喀则。
  〃我已经听见西藏的声音了。〃她说,〃生命果然值得热爱。〃
  〃是啊。〃
  〃我得好好写篇小说,宣扬蝼蚁尚且偷生的观念。〃她又笑了。
  〃最好是这样。〃我说。
  沧月挥挥手,道声再见便走了。
  我和韩寒在日喀则找了家宾馆,吃过晚饭后便休息。
  我躺在床上,想起这二十年来时常埋怨当初念了冷门的水利,而不是热门的电机、机械或信息,以致常觉得郁郁不得志。
  但现在心中法喜充满,这一世当个水利工程师是有特殊意义的。
  刚闭上眼试着入睡,喇嘛们低沉的诵经声彷佛又响起,
  而金色的高原柳在脑海里越来越大,最后整个画面充满金色。
第23节:7。 遇见自己
  7。 遇见自己
  一觉醒来,神清气爽,彷佛得到新生。
  韩寒要继续西行到定日,然后前进珠穆朗玛峰;我则要回到拉萨。
  我和韩寒道别,并感谢他这几天的帮助。
  〃要好好拍电影啊!〃韩寒的车子起动后,我朝车后大喊,〃别光顾着和女孩子谈恋爱啊!〃
  〃师兄!〃韩寒将头探出窗外喊,〃这样也是一种执着啊!〃
  我到贡觉林路上搭车回拉萨。
  下午四点左右回到拉萨,一下车我便直奔玛吉阿米。
  〃哇!〃石康带着一壶青稞酒走近我,〃几天不见了!〃
  我和石康聊起这几天的所见所闻。
  〃原来蓝天刺白矛、枯柳披金衣是这意思。〃石康似乎恍然大悟。
  我说我的假期结束了,明天得回台湾。
  石康说他这代理老板的身份今天也会结束,明天真正的老板会回来。
  〃明天我送你到机场吧。〃石康说,〃然后我也想去珠穆朗玛峰。〃
  离开玛吉阿米,我打了通电话给雪漫。
  雪漫说他们晚上会回拉萨,见面再说。
  〃我要回台湾,不去珠穆朗玛峰了。〃一见到雪漫,我便说。
  〃你找到自己了?〃雪漫问。
  〃算是吧。〃我说,〃而且我从此不再迷失,所以也不需要寻找。〃
  〃恭喜你。〃雪漫说,〃那么你不用再到珠穆朗玛峰了。〃
  〃可是我还不知道七喜是谁?〃
  〃别执着了。〃她说,〃何况你知道自己是谁就够了。〃
  〃我可不可以再执着最后一次?〃
  〃嗯?〃
  〃让七喜再帮我买回台湾的机票吧。〃
  〃这不叫执着!〃雪漫大声说,〃这叫得寸进尺!〃
  〃说说而已。〃我笑了笑。
  雪漫拿出一张藏纸要递给我,我说等等,然后先戴上手套再接过。
  字条上面写着:
  那一天
  闭目在经殿的香雾中
  蓦然听见
  你诵经的真言
  那一月
  我转动所有的转经筒
  不为超度
  只为触摸你的指尖
  那一年
  我磕长头匍匐在山路
  不为觐见
  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那一世
  我转山转水转佛塔呀
  不为修来世
  只为在途中与你相遇
  ……仓央嘉措
  ~The End~
第24节:倘若我叫七喜(1)
  之二
  倘若我叫七喜
  饶雪漫
  我叫方若虹,很一般的名字。
  不过我貌美如花,这一点从十岁起我就知道。美丽的女子总是不会寂寞,但我却真是一个寂寞的女子,这一切说明,我还是有些许特别的。
  追我的第一个男生叫阿毛,后来他死了,死于一场急病。阿毛不帅,甚至一般。我把我的初吻给了他,夏日的葡萄架下,他隐约的汗味和迫切的眼神,让我一时间忘记了矜持。回家以后我却为自己的轻浮悔青了肠子,这是我的初吻,就算没有红酒玫瑰,有杯可乐也不错。可是什么也没有,我就这样轻易将它丢弃了,唯一的解释是那一刻我的脑子一定是被什么堵住了导致我短暂性脑瘫。
  世上当然是没有后悔药的,自那以后我见了阿毛就绕道走,仿佛他是场瘟疫避之唯恐不及。阿毛死后的半年我在一家大型超市遇到他的表妹,她表妹用世上最恶毒的眼光看着我,吐出一句话:〃方若虹,你不得好死。〃
  我不怕,我本不是什么好运的人,好死坏死对我都一样。
  试问,一个连死都不怕的人,她会害怕什么呢?
  但事实是很长时间内我怕爱情。当然还是有男生追我,如果有人给我写情书,我会读完后折成纸飞机,让它飞到教室的窗外。如果有人约会我,我多半会答应,然后理直气壮地放他的鸽子,如果遇到死缠烂打的,我会告诉雷大义。
  雷大义是我的继父。在我三岁那年,他娶了我母亲。
  平心而论,他对我还算不错。最大的证据就是我十岁那年,我母亲跟他离婚又变成一个单身女郎之后,他依然每月给我零用,生日的时候买很贵的新衣服给我。我如果和母亲吵架,可以到他家住上三天三夜,他供我吃吃喝喝沉默地听我埋怨我母亲。
  十四岁的时候我问过母亲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离开雷大义?
  这个问题让母亲有些失控,她抬起她的手掌,不知道是不是要打我。但她又很快把手收了回去,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喝红酒去了。她酒量不高,红酒只为美容,但她那夜喝醉,醉了就唱歌:有一个美丽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名叫小薇……
  那是雷大义最爱唱的歌。
  我用手机录下那声音,发彩信给雷大义。我希望雷大义能跟她复合,这样方若虹起码还有一个家。但是希望永远是希望,大人们的感情孩子永远也不懂得。就像孩子的感情,大人也一样不明白一模一样。
第25节:倘若我叫七喜(2)
  〃如果你敢恋爱,我就把那男的杀掉。〃这是我十五岁的一个晚上,我妈在餐桌上跟我说的一句话。
  我跟阿毛不算谈恋爱,但是阿毛也死了。
  如此说来,疾病比人,甚至比一个二度离婚心理变态的女人还要可怕。
  十八岁那一年,我考上了我们省的师大,自此离开一个心理变态的女人,一个说不上继父的继父,一个不像家的家。
  大二那年,我便开始自己挣学费,不再向她要一分钱。
  因为,我想恋爱,我必须恋爱。可能我并没有准备好去爱谁,但我急切需要一种被人爱的感觉。这种爱,不是像她的爱一般压抑让人窒息,也不是像雷大义的一样沉默而无处安放,我需要被一个人明目张胆恣意妄为地爱着,爱得好像星冰乐上的奶油,爱得好像四月里的花朵。
  我不想让她来砍我的男朋友,因为她砍也砍不过来。一个女人如果二八芳龄、略有姿色而立志谈恋爱,没有不成功的。
  大学四年里我谈了数不清的恋爱,每一次的对象都是学校最优秀的男生。其实内心里我稍微有点搞不懂他们为什么对我趋之若鹜,在大学里,如花美貌的女孩子多了去,我并不显得特别突出。
  但不大的校园里,方若虹确实是个名人。
  大二那年的夏天,我回家,有两个男生跟着我。一个有钱,长得不咋滴,在我家附近找了一个宾馆。另一个没钱,却超帅,住同学家。他们每天抢着跟我约会,我烦了,就躲到雷大义家喝红茶。雷大义老了,白头发一根一根地冒出来。他看着我关掉的手机用比我妈还要忧心忡忡的语气对我说:〃眼光要看准啊,这种事不是开玩笑的。〃
  〃什么事?〃我明知故问。
  〃嫁人啊。〃他说,〃乱来就是跳火坑。〃
  〃不行就离呗。〃我说。
  〃说得轻松。〃他骂我。
  我知道他还想我妈咪。我那五十岁的妈咪风韵犹存,拎香奈儿的包,涂LAMER的面霜,每周去市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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