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效应之穿越甲午-第8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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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选择支持日本,毕竟日本离中国很近,而且一直都是中国人的仇敌,”邱吉尔心有不甘的说道,“我们就这样的坐视日本落到中国人的手里,将来总有一天会后悔的。”
“你说的很对,但现在我们已经无法采取这样的措施了,”劳合。乔治叹息了一声,说道,“我们支持日本对抗中国的最好时机是在中国第二次打败俄罗斯帝国之后,可惜的是,当时的我们没有能够把握住这个机会,现在想要这么做,已经太迟了。”
对于日本接受了中国提出来的把日本变成中国的“保护国”的“二十一条”,英国政府也进行了一定的努力,以“加强英日同盟”的口号对日本提出来了“帮助建议”,试图挽回日本人那饱受创伤的心灵,但这一次日本政府却表现出了异常坚定的投向中国怀抱的决心,对英国人的挽回措施根本不屑一顾。恼羞成怒的英国人随后宣布“废止英日同盟”,将日本踢出了协约国。英国人的举动标志着日本和英国的彻底决裂,使英国失去了在亚洲的这个“小伙伴”。
听了首相的话,邱吉尔叹息良久,却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可想。
“中国在把日本变成她的保护国之后,对香港和新加坡的威胁就更大了,这次的限制海军军备条约只能将他们南下的脚步阻挡很短的一段时间,”贝蒂对邱吉尔和劳合。乔治说道,“我们应该加强在新加坡的防御,而不应该仅仅指望条约对中国人的束缚和美国人的帮助。”
“其实让中国人将目光投向大陆也有不利的一面,”曾经担任印度总督的寇松勋爵也说道,“在最近的二十几年来,中国对西藏的控制加强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程度。如果中国以西藏为基地向印度发动进攻,并且得到尼泊尔军队的支持,我们将面临一场真正的灾难。”
“还有原来的俄属突厥斯坦和阿富汗。”邱吉尔说道,“有迹象表明中国人已经把手伸到了那里,如果我们在未来的十年里不采取有效的行动阻止中国人的扩张,我们将再也没有机会和能力去阻止他们,最后等待着我们的,只能是毁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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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一百三十五)“凡尔赛——华盛顿体系”的确立
“那就意味着,也许用不了二十年。我们就得再次面临一场可怕的战争。”劳合。乔治叹息道,“我们从现在开始,就应该做好准备了。”
“希望我们能够等得了那么长的时间。”邱吉尔的目光望向桌子上的地球仪,目光中充满忧郁,“我们唤醒了一头沉睡的狮子,结果却很可能是失去整个世界。”
1923年2月6日,在经过了三个多月的激烈争论之后,美国、英国、中国、法国和意大利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签订了《限制海军军备条约》(又称《五国海军公约》),其主要内容为:
签订条约的各国同意将本国的海军军备限定在条约规定的范围内。签约各国可以根据条约规定的内容保持各自现有的主力舰。在条约开始生效后,未规定予以保留的签约各国的主力舰,无论是否建成,均需按照条约的规定予以废弃。按照条约的规定,签约各国需放弃各自的主力舰建造计划,不能建造或获得新的主力舰,但在总吨位水平内替换原有军舰的情况除外。
被替换掉的主力舰,需按条约规定的方法予以废弃。签约各国的主力舰吨位,不能超过条约规定的水平,即美国525000吨(533400公吨),英国525000吨(533400公吨);中国265000 吨(269240公吨),法国175000吨(177800公吨),意大利175000吨(177800公吨);作为补充规定。美国可以建成并保留4艘目前正在建造当中的“西弗吉尼亚”级战列舰。英国可以新建3艘排水量不超过35000吨(35560公吨)的主力舰。签约国的主力舰主炮口径不得超过16英寸(406毫米)。各签约国不得建造、获取、或为其他签约国建造超过35000吨(35560公吨)的主力舰。
各签约国的航空母舰吨位不得超过条约规定的标准,即美国135000吨(137160公吨),英国135000吨(137160公吨),中国135000 吨(137160公吨),法国60000吨(60960公吨),意大利60000吨(60960公吨)。各签约国不得建造、获取、或为本条约其他签约国建造超过27000吨(27432公吨)的航空母舰。各签约国可以在不超出条约规定之航空母舰总吨位水平的情况下,建造两艘不超过33000 吨(33528公吨)标准的航空母舰。根据该原则,签约各国可以从本国经济角度考虑,将根据条约规定必须废弃的军舰,无论已经建成还是正在建造的,改造成航空母舰。数量为2艘。对于吨位超过27000吨(27432公吨)的航空母舰,其所载舰炮的数量,如果舰炮口径超过6英寸(152毫米),那么所有舰炮的总数——防空火炮和口径不超过5英寸(127毫米)的舰炮除外——不能超过8门。
各签约国的航空母舰不得装备口径超过8英寸(203毫米)的舰炮。如果舰炮口径超过6英寸(152毫米),那么所有舰炮的总数——防空火炮和口径不超过5英寸(127毫米)的舰炮除外——不能超过10门。如果该航空母舰未搭载口径超过6英寸(152毫米)的舰炮,则其舰炮数量不做限制。在所有的情况下,防空火炮和口径不超过5英寸(127毫米)的舰炮的数量不做限制。
各签约国不得建造、获取、或为其他签约国建造超过10000吨(10160公吨)的作战舰艇,主力舰和航空母舰除外。不以作战为特定用途、在和平时期也不为政府以作战为目的而控制、掌管的舰船,战时临时雇佣或进行军队运送和其他类似非战斗用途的舰船,不受此条约限制。签约各国在此条约生效之后建造的战斗舰艇,除主力舰外,不得装备口径超过8英寸(203毫米)的舰炮。除规定的军舰外,条约指名规定废弃的主力舰,不得改装为其他形式的作战舰船。各签约国的商船不得预留可将其改装为作战舰船的空间和设计,除了加固甲板或预留装备6英寸(152毫米)以下舰炮的空间。签约各国为条约签约国以外的国家建造的舰船,其规格不得超过条约对其同级别舰只所做之火力、吨位的限制规定。为非签约国建造的航空母舰不能超过27000吨(27432公吨)。
如果非签约国的作战军舰由签约国代为建造,则承建国有责任通知其他签约国有关签订合同、铺放龙骨的时间;并告知其他条约所规定的细节。某一签约国处于战争状态的情况时。该国为其他国家建造、或已建成但未交接的军舰,不得被征用为己方的作战舰船使用。
签约国最终允许保留的主力舰名单为:
美国海军:“科罗拉多”号(32600吨),“华盛顿”号(32600吨),“西弗吉尼亚”号(32600吨),“马里兰”号(32600吨),“加利福尼亚”号(32300吨),“田纳西”号(32300吨),“爱达荷”号(32000吨),“新墨西哥”号(32000吨),“密西西比”号(32000吨),“亚利桑那”号(31400吨),“宾夕法尼亚”号(31400吨),“俄克拉荷马”号(27500吨),“内华达”号(27500吨),“纽约”号(27000吨),“得克萨斯”号(27000吨),“阿肯色”号(26000吨),“怀俄明”号(26000吨);总计为514800吨。
英国皇家海军:“君权”号(25750吨),“皇家橡树”号(25750吨),“复仇”号(25750吨),“决心”号(25750吨)。“雷米利斯”号(25750吨),“马来亚”号(27500吨),“勇士”号(27500吨),“巴勒姆”号(27500吨),“伊丽莎白女王”号(27500吨),“厌战”号(27500吨),“铁公爵”号(25000吨),“胡德”号(41200吨),“声望”号(26500吨),“反击”号(26500吨),“老虎”号(28500吨);总计为518950吨。
中国海军:“龙岚”号(35000吨),“龙泰”号(35000吨),“龙鲲”号(35000吨),“龙鹏”号(35000吨),“龙晟”号(31000吨),“龙昕”号(31000吨),“龙轩”号(31000吨),“龙畋”号(31000吨);总计为264000吨。
法国海军:“布列塔尼”号(23500吨),“洛林”号(23500吨),“普罗旺斯”号(23500吨),“巴黎”号(23500吨),“法兰西”号(23500吨),“让。巴尔”号(23500吨),“孤拔”号(23500吨),“康多塞”号(18890吨),“狄德罗”号(18890吨),“伏尔泰”号(18890吨);总计为183390吨。
意大利海军:“安德列亚。多里亚”号(22700吨),“杜里奥”号(22700吨),“加富尔伯爵”号(22500吨)。“儒略。恺撒”号(22500吨),“达芬奇”号(22500吨),“但丁”号(19500吨),“罗马”号(12600吨),“那不勒斯”号(12600吨),“维多里奥。埃曼纽尔”号(12600吨),“埃琳娜女王”号(12600吨);总计为182800吨。
根据条约规定,法国和意大利可以在1927年、1929年和1931年建造新的主力舰。
美国,英国和中国同意维持军事现状的地区:
美国为菲律宾、关岛、阿留申群岛,但美国本土、阿拉斯加大陆及其近海岛屿,夏威夷和巴拿马运河区除外;英国为东经110度以东的英属岛屿、香港、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委任统治岛屿,但加拿大沿海、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本土及其领地除外;中国为“威廉皇帝地”(新几内亚)、俾斯麦群岛、布干维尔岛、瑙鲁岛、萨摩亚群岛,马里亚纳群岛、加罗林群岛、马绍尔群岛等全部原德属太平洋殖民地和岛屿,但中国本土、台湾、琉球、北海、朝鲜和日本除外。在上述规定区域内,签约各国均不得建设新的防御工事和海军基地以及永固要塞;不得扩建、增强上述地区的军事设施和海军维护修理设施,上述地区的岸防工事不得增加或者扩建。这些限制不包括武器装备的正常更换以及和平时期海军和其他军用设施的日常修葺。
各国按规定予以废弃的主力舰的废弃次序,与其服役年限有关。当舰船替换工作开始时,签约国主力舰予以废弃的顺序可以尽量依照其本国的具体情况,但是每年规定废弃之主力舰的数量不得发生变化。
在条约有效期限内,任何签约国如果受其国家所面临环境之影响,出于国家安全角度的考虑而要求增加海军军力,则其余签约国应举行会晤以讨论修改条约相关条文的问题,并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制订条约的修正案。条约签订生效8年后。将召开签约国全体会议,考虑各方面变化,作出修改,使条约适应该时之形势。无论何时,条约任何签约国之一如果处于战争状态,且该战争的进程业已影响到作为该国国家安全保证的海军军力,则该国可以在通知条约其他签约国之后,在战争期间暂时终止执行条约,该国需向其他签约国提出按照当时的紧急状态需要搁置履行本条约的通知。其余签约国需要进行磋商,对条约中涉及自身的条款的变动和修改取得一致意见。如果这样的磋商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则任何一签约国。在通知其他签约国后,根据本国利益需要,亦可宣告在战争持续期间暂时终止执行条约。在停止执行条约期间,各签约国应及时进行会晤和磋商,就该条约中有何项内容需作出修改进行协商。
条约的有效期到1936年12月31日为止。如果在条约有效期满前两年之内,没有任何一个签约国通知其他各方,要求最终终止本条约,则本条约有效期满之后仍然有效,直到任何一签约国提出声明废止该条约的意愿满两年为止。此时该条约将被视作经过所有签约国同意而宣告废止。
华盛顿《限制海军军备条约》是人类现代史上第一个国际裁军协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们普遍认为,这一条约的签订是美国外交方面的重大胜利。它使美国在干预国际事务当中取得了和英国平起平坐的地位,同时也标志着“日不落帝国”海上霸权的结束。《五国海军条约》使美国海军取得了对中国海军10:5的舰队优势地位,并且成功阻遏了中国向太平洋方向的扩张,美国国务卿休斯在事后评价说:“限制军备条约实际上是一份互不干涉的证明,它使每一个强国在想要入侵别的国家时都会受到约束,这个条约提供了一个避免刺激军备竞赛的良好例证,它是军备竞赛的终结,将所有的强国从战争的危险当中解救了出来。……可以毫不客气的说,这是美国自成立以来所取得的最大的外交成就。”
华盛顿会议结束之后,很多非海军人士和美国国内的财阀们以及美国公众一样,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