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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逐日青春-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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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满屋的纸屑,我的眼泪止不住的冲了下来。

  难道写作是一种错吗?我选择写作和理想真的做错了吗?想起他,心里依然隐隐地痛,所有的往事都慢慢浮现,仿佛昨天……
第十四章

  那个斑斓的梦,我只做了一半,便被人灌起了肥皂水。妹伏在我的身上哭,她的心碎附我的身上,我能感觉到一样的疼痛,我不知道如果没有我,妹妹能依靠谁。二姑也赶过来了,她无微不至的关怀,让我无比愧疚。妹妹一直守在我的身边,怕我再想不开。其实不然,她们让我明确肩上的责任和生活的依恋。

  妹妹说得对,我们那么多苦都过来了,这样一走不是太不划算。

  身体好后,我重新回到了课堂,当然也继续着写作。生活只要还在延续,我便逃脱不了写作的控制和冲动,就如人的本能一样。

  大学四年对我来说并不轻松。当别人享受着美好的大学时光时,我却到处为下一顿为明天的餐费担心和奔波。在半工半读的四年里,我都数不清受过多少白眼和屈辱,生活的艰难给了我困苦,但也磨练了我,让我更加坚强不屈。我几乎养成了一个倔脾气,越是不可能的事情,我越是要坚持到底。

  好不容易熬完了大学,二姑他们早就希望我能早点出来分担一下肩上的担子。其实他们不说,我自己也会这样做,但是现在工作竞争太激烈了,找个好的工作比出国还要难。

  每次找工作我都在面试这一关败下阵来,他们看见我的双手,便纷纷摇头,任我一再争取和努力也无补于事。每当这时早已消隐的自卑又笼罩在我的身上,使我无法再掩饰。几个月下来,经过无数次这样的演译,我丧失了自信。

  我觉得好累,干脆回了家,坐在家里写起了小说。二姑虽然替我着急,但是她也不敢再给我施加压力。然而,时间长了,二姑便看不惯了,她常常指桑骂槐的说我不务正业,好吃赖做。

  其实这怪不得二姑。我一直呆在二姑家里,而小弟正在读高三,一直都是二姑供着,姑父老了,木匠活如今也不好做了。小妹一直都在餐馆里打工,家里只有我是闲人。时间一长,我自己都不好意思再在家里呆下去。为了做回二姑他们眼中的乖乖女,我放下手中的笔,决定撞个鱼死网破也要找份体面的工作。

  我决定南下,到已呆过两次的城市,毕竟我对那里比较熟悉和了解,找起工作来,少走些弯路。

  果然,在这边找工作顺利得多,加上我从前的工作经验和我契而不懈的努力,不久便有几家公司愿意聘用我。他们说像我这样有工作经验又老实肯干的应届生实在不多。听到他们的夸赞,我只有苦笑。

  在几家公司当中,我选中一家比较大的外企公司。我做梦都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他!当初那个给我初恋又让它破灭的人,那个使我含辱发誓要考上大学的人!当经理介绍我们将成为同事时,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而对面的他也是一副吃惊的表情。

  想起往事,想起从前他那张高傲的脸,那封让我自卑、无地自容的信,周围那些人的嘲笑,那种自尊被踏践的感觉又附在了身上……

  他没变多少,依旧是从前那副模样,只是多了份成熟和隐约的疲倦。此时他的眼里除了吃惊,还分明掺着一丝惊艳的成分,他在打量着我。而穿着职业套装,烫着流行发型的我,早已由当年那个黑色的毛毛虫,蜕变成了一只蝴蝶了。看到这些,我有一点点得意。

  趁他还没有回过神来,我装着不认识般的同他问好。看着他拘束不安没处安放的笑,我心里涌上一阵快意。

  等经理出去,我笑了起来。我边笑边说:

  “没想到是我吧?”

  看到他假装的镇静而微红的脸,我越发想笑。

  从没那样快意的笑过。笑过之后,我感觉从没有过的轻松,所有的往事和不快都在笑容背后烟消云散了。

  我并不恨他,相反我应该感谢他,是他让我有勇气和决心圆了梦寐以求的大学梦。

  当我同他讲出这些时,他的眉间忽然涌上一丝浓浓的掺杂着矛盾的痛楚,他的眼里也盛满了这种痛楚,这种痛楚与我当初遇到的那个白衣青年眼里的忧伤是那样的相似,我忽然又像当初一样陷进去,陷进那双幽静的深潭里,想伸出手拂去那丝涌起的波纹和忧伤。

  我奇怪自己对他的感觉一如从前,仿佛当初第一次看到他时的样子。这时我才发现几年过去了,我对他从来不曾忘记。

  我们成了同事,也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我跟他谈过去的几年里为考大学和考上大学后所奋斗的过程。他则同我讲这几年里的生活,我才从他那里得知,他的女友因一场车祸去世。他说他羡慕我身上散发出的青春逼人的气息,令人澎湃。而他的青春早已瘦如黄花。他说这话时,眼里浮现那抹如诗人般气质的忧伤,我忽然觉得自己又变成昨天那个扑火的飞蛾,向他飞去。

  那种感觉让我觉得不可思议,但是现实中的我还是不可质疑的陷进去,无法清醒。

  当他把我当作小妹妹一样宠着时,我便无可救药的成了他新的女友。

  从小到大,从来没有人宠我,我一下子便不可自拔的陷进去,像一只找到糖块的蚂蚁再也找不到回去的路。

  交往了半年,我便成了他的新娘。

  那段日子在记忆中是最幸福的日子,一直被我藏在记忆的最深处,保留着最完美的他。他那时对我很体贴,会买我喜欢的零食和水果,会亲手下厨做我爱吃的饭菜。他说是我把青春的活力传染给了他,他会把从前亏欠我的加倍还我,给我幸福。那时的我们,会手牵着手逛街散步;会坐在花园里的同一个石凳;会坐同一个座位同上一台电脑。一起上班,一起下班,他会拉着我的手,让我走在安全的地带。那种呵护的幸福,让多年孤独的我感觉如坠蜜罐。那时的我敢放句狂言:有了他,有了爱情,我敢蔑视世上所有的黄金!

  有了他,我第一次远离了孤单、寂寞,感觉拥有他就像拥有全世界一样,那样幸福和踏实。

  然而好景不长,不久公司实行一年一度的体验,我被检验出有肝炎,回家养病。我本来就讨厌工作的那种束缚和机械,在家里可以重新写作,对我来说是求之不得的。可是乙肝这种病听起来太可怕了,很多人是闻之色变。我忽然有种恐惧,害怕他会因此离我而去,既管我知道他不会那样做,但是我还是莫名的担心。

  我把病情告诉了他,他表面上很平静,说有病可以去治。可是,我需要的并不是这个答案。从他的表情上我仍可以看到他内心的波动。我不甘心,想他给我一个确切的答案。爱情里的女孩总是很傻,总是需要一个承诺来安慰自己。他说,他还会和以前一样待我。我相信了他。他对我闲置在家里也没有什么异议,因为他的薪资养活两个人还是绰绰有余的。

  可是,以后的日子里,他天天睡觉前不停的打蚊子,再也没有吻过的唇。即使吻,也只是蜻蜓点水。他是理性的。然而,没有亲吻的爱情是冰冷的。也许,这只是一个本能反应的自我保护的意识动作,却让敏感的我万般失望和心碎。书里和电视里的爱情太完美,完美得令人心碎,它的完美使我容不下现实生活中的缺陷。难道因为影片和书中的爱情是虚构和幻想的,才这么完美和绝对吗?才这么遥不可及?

  每当我把微笑留给他时,内心却一片恐惧。我常常想,是不是我对他的要求太高了。

  为了不胡思乱想,我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写作上。

  白天他去上班,我开始我的写作。晚上他下班,我放下笔做饭炒菜,日子单调却也充实。可是时间长了,问题就出现了。

  当我打开写作的时候,自己完全沉浸在自己构造的世界里,忘记时间是常事。当他回到家,我才回到人间,才看到堆在那里没有洗的碗和冷锅冷灶。刚开始他还能容忍,时间长了,他开始发牢骚,到后来发展到争吵。

  每次我都忍了下来,我知道毕竟他在公司里上班,很累,而我没事呆在家里,应该做一个妻子应尽的责任,让他回到家时舒适一点。我也想当他回到家时,我已做了可口的饭菜,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可是每当我拿起笔,就忘了一切。

  我从来不敢把自己写作的事告诉他,一来,我对自己写的东西没有不够自信。二来,我怕他嘲笑自己。三来,他是个现实的人,只求安稳的过日子。从来不喜欢天马行空的幻想,认为那不现实,觉得单于幻想的人是幼稚的可笑的。他让我觉得写作是可耻的,不可示人,如果有人叫我诗人或作家,我会脸红,认为那是一种嘲讽。

  这样一来,我写作就像搞地下党,只要他在我身边,我把就自己的真实身份掩盖起来。即使后来,我对自己写的东西有了自信,脸皮也厚了,我仍不敢把自己写的东西给他看,我怕他笑我二十多岁的人了,还这么幼稚,还在整天做梦,怕他笑我是个可笑的堂吉诃德。于是在他面前,我掩饰着真实的自己,妆扮成他眼中的正常人。

  直到后来,他发现了我写作,也依然是对我不闻不问,我做些什么,想要什么,我的理想和未来都仿佛是天外之物,与他无关。也罢,至少他没有打断我,我可以继续我的写作。

  每天他下班回来,就打开电脑玩游戏,至于我写的东西,即使放在桌面,他也从来不看不碰,如同两个陌生人。有时候觉得这样的生活挺滑稽和可笑的。

  一次,他下班回来,我又没做饭。他看到我趴在那里写,便开玩笑道:“”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年纪轻轻的,总是说自己有病啊,有病啊……“看着他带着夸张表情的玩笑,我却笑不出来。我嗅到里面的那丝嘲讽的味道,胸口隐隐地痛起来。我起身做饭,背着他,眼睛涌了出来。

  不被理解的人是可悲的吧……

  写作是项艰苦的工作,一旦进入,整个人便都投入其中,忘了周围的一切。有时连吃饭、睡觉、走路思维还停留在小说中。如果肚子不饿,口不渴,绝对不会想到去吃去喝。有时候甚至连饭和水都忘了吃和喝。

  一次他回到家,我忘了买菜。匆匆忙忙拿了二十块钱去买菜。来到菜市场,买一个萝卜,摊主说一块钱。我没零钱,于是给她十块钱。当我买鸡蛋时一掏口袋,才发现口袋里只剩下十块钱,应该还有十九块钱才对啊!我找遍了口袋,还是十块。我的头开始冒汗了,难道她没有找钱给我。九块钱虽不多,但也可以买好几样小菜了啊。我硬着头皮又回到那里,心想要是她不承认怎么办,现在的年头,这样的人可不少。万一不承认也只能自认倒霉了。没想到当我回去时,还没来得及开口,卖菜那人便激动的说:

  “我刚才喊你,追出老远,你没有反应,一下子就钻进人群,没了踪影……”

  她那里知道我刚才脑子里还在想着那篇小说里的情节,全然没听到别人的叫喊。我的脸一下子红了,忙说不好意思。

  买了一些菜,最后买点肉打道回府。还没走多远,后面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奶奶拍了一下我的肩,手里拿着我刚才买的肉!

  我的脸刷的通红!我竟然忘了拿肉!我满脸歉意的接过头,汗冒了出来。

  走出菜场,才想起来,刚才忘了道谢,心里不禁一阵愧疚。

  回家我把刚才的情景对他一说,不料他不屑的说,写,写,写就知道写,又不能当饭吃,亏你还说得出口,说着白了我一眼。我本来是想说出来,让他也跟我乐一乐的,没想到他会说这样的话,我不与理会,低下头折菜,心里特别不是滋味。

  我喜欢边写东西边听音乐,那样可以调动写作的情绪。但是他说歌声太吵了,吵得他不能玩游戏。于是我只能关掉,在他不在的时候,才敢把歌打开,一边写一边听。他在的时候,拿起笔我总感觉不自在,文思枯竭。他一不在,写作的情绪便来了。

  对于我来说,白天是我最自由和享受的时间。我一边放着摇滚一边开始写作,无比放松。一次在写一首小诗时,突发奇想,为何不把音乐的节奏感和韵律注入现代诗中呢!古代的诗,都要求格律和压韵。现代诗自由,形式多变了,但是那种韵律美却没了。诗为什么叫诗歌呢,就是可吟可诵,形式朗朗上口,内容高雅。我想这才是真正含义上的诗歌。于是我决定用折中的方式,不要格律,取音乐中的那种节奏感、平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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