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市场与国家-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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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所受的训练是为了干并且已经干了不同的工作。因此数学家们也是如此。政治经济学的方法论革命必须摆脱数学观点以消除这种敬畏;除非修正数学观点,否则我们将仍然是那些数学家兼经济学家们的奴隶。
让我专门谈谈这个问题,并努力阐明我的论点。特别是由于我们中许多已成为杰出的政治经济学家的同事仍然落在数学观点的陷阱里,而他们仍没意识到这种情形对于许多细小问题的影响,因此把这个问题说清楚就十分必要了。他们成为真正的政治经济学家而同时又不使有别于他们的数学家们感到敬畏这是他们的才能,但正是这种才能使他们看不到数学观点对整个经济学科设下的真正的方法论陷阱。
我认为;一旦数学观点成立;我们甚至能把人们定义为效用函数或偏好函数,并隐含地假定这些函数独立存在于人们实际选择过程之外。这种效用函数工具可以恰当地用来为已做出的选择作事后重构,但它却错误地引导人们作出假定;这种函数是独立存在的。通过独立地假定这种函数,并通过实行资源约束,无论如何都可以完全偏离交易当事人中间的自愿契约过程,至少在概念上可以给资源的“有效”配置下定义。然后,这种形式上的效率准则便允许将市场概念化为可以按它在达到资源利用的期望结果时的功效,来加以检验和评价的一种手段和机制。
在当前对于几乎是在任何地方受过经济学训练的任何人来说,要驱除这种作为数学观点特征的虚假结构和前提的确困难。要放弃那种认为确实存在“有效”的资源配置,存在已为经济学家在概念上定义的“外在”,所有的制度都要依此被进行检验的观念,也很不容易。虽然正在出现对作为结果状态的哲学对立面的过程的强调的观点,但经济学家们仍将不愿放弃他们的主要分析工具。
六 前景
在短期内,我并不乐观地认为,所要求的方法论革命将会发生。几乎所有高等学府的经济学课程计划都为那些只想模仿他们同行的主流派著作的平庸之辈所控制。这些高等学府官僚并不容易被取代,并且只有在幸运的条件下,那些严肃地对待经济学基础的人才能获得一个良好的学术环境。
但我在 1984年仍像在1957年一样深信,我们这些高度重视传播政治经济学知识遗产的人,面临着一种不容推辞的道义责任。我们必须竭尽全力确保那些在哈耶克正确地称为“伟大社会”形成过程中曾被证明是正统的思想观念得以生存。
在50年代和60年代初那些暗淡的日子里,沃伦·纳特喜欢说的一句话是:我们最重要的职责之一是“拯救那些书本”。用我所了解的方式表述,沃伦的意思是说,我有的职责基本上仍然没有改变。古典自由主义——那些培育了一个几乎成为现实的社会理想的观念和分析——没有必要从地球上消失。那句写在弗雷德·格拉希的科罗拉多短袖汗衫上的格言说得好,“亚当·斯密是对的——继续传下去”。
注释:
①本章内容最初是1983年4月20日在华盛顿美国企业研究所作的纪念沃伦·纳特的讲演,曾以本章标题由美国企业研究所发表过(华盛顿:美国企业研究所,1983年)。我感谢允许以原篇幅重印。我对原槁——讲演稿和已发表的版本——作了某些修改。
《自由、市场与国家》
詹姆斯。M。布坎南著
3 公共选择观点 ①
一 导言
近几年,我在几个不同的场合对公共选择的历史、发展和内容作了解释。②我在此做的与早先的工作有所不同。正是“观点”( perspective)这个词,有助于我把焦点集中在总体评论上。
让我首先指出公共选择观点不是什么。公共选择观点不是一种通常意义上的方法,不是一套工具,也不是使用标准方法对标准工具的一种特殊应用;虽然这后一种说法已较为接近了。公共选择是一种对政治的看法,它是在把经济学家的工具和方法扩大应用于集体的或非市场的决策的过程中产生的。但这个说法本身还未能给予充分的描述,因为要获得这样一种对政治的看法,必须要求一种特殊的经济学方法。
在这些评论里,我将要涉及到公共选择观点中两个独立的性质截然不同的方面或要素。第一个方面是被概括为 交易经济学 ( catallactics)的经济学方法。第二个方面是较为熟悉的关于个人行为的 经济人 (homo
economicus)假设。我将要阐述的这两个要素,在广义公共选择理论的各个组成部分中具有不同的份量。
二 交易经济学,或作为交易科学的经济学
我在 1962年作的美国南方经济学会主席演讲于1963年发表③,正巧也是这个时候,我和戈登·图洛克建立了后来成为公共选择学会的组织(它的最初名称是“非市场决策委员会”)。1979年,作为一种特别的庆贺,我将几篇关于方法论的论文以《经济学家应该做什么?》为书名集成一册出版。④这一书文直接取自我在1962年写的一篇论文的标题。该论文也收在此书中。1982年6月,为了在联邦德国吉森的一次演讲,我有机会重新思考了对于这个当年提出的老问题应持的总体态度。
经济学家应该做什么?我在1982年与在1962年一样,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我坚决主张;我们必须把极大化范例从经济学工具中的统治地位上驱除出去,我们不应根据稀缺性约束来定义我们的学科或我们的“科学”,我们要改变的正是这个定义及我们的“科学”这个名称,我们必须停止过分忧虑资源配置及其效率和取代这整套观念的问题,我们应该开始将注意力集中在广义 交易 的起源、所有权及制度上。亚当·斯密的相互交换倾向——这就是我们所要研究和探讨的正确对象。
我长期以来坚决主张的这种经济学方法, 19世纪某些持同样观点的人把它称为“交易经济学”,即关于交易的科学。最近、哈耶克教授建议改用“catallaxy”这个术语、他认为该术语更接近其正确的希腊语来源。这种经济学方法作为研究主题,直接将我问的注意力引向交易、贸易、协定和契约的过程上来。并且它一开始就必然引入自然秩序或自然协调原理。而我时常认为这才是经济理论中名副其实的唯一真正的“原理”。
我可以详述并论证这种经济学方法。但这不是我在本章的目的。你们或许一直在问,这种方法论观点同公共选择观点是什么关系?我的任务是回答这个问题。我的回答很干脆:如果我们是严肃地看待交易经济学方法,那么我们就很自然地要对复杂交易和简单交易进行分析。复杂交易被定义为是超出经济学家们想象的数目“二”之外,即超出简单的两个人及简单的两种商品交换环境的契约的协定过程。强调的重点立刻就直接转到人们中间的各种 自愿协定过程 上来了。
经济学研究对象的透视点的这种转移,使作为一门学科的“经济学”与“政治经济学”或“政治学”得以自然区分开来。在“经济”和“政治”之间,或在“市场”和“政府”、“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之间,并未划出任何界线。经济学家们不必只限于研究市场中各个人的行为(例如买卖活动)。通过交易经济学方法的或多或少的自然延伸,经济学家们可以根据交易范例来观察政治和政治过程。只要集体行为的模型是以个人决策者为基本单位,并且只委这种集体行为基本上被认为反映了复杂交易或者一个相关群体的所有成员中间的协定,那么这样的行为或选择很容易被归入交易经济学的范围。因此,在这个范围内,不存在任何“经济学家的帝国主义”。但是在“作为交易经济学的经济学”和“政治科学”或“政治学”之间,仍然存在明确的界线。政治学作为一门学科,其研究范围是人们之间的非自愿关系即那些与权力或强制有关的关系。饶有趣味的是,对这两门社会科学研究范围的此种划分,同某些政治科学家和社会学家(如塔尔科特·帕森斯)所作的划分不谋而合。
人们中间几乎所有被观察到的经验关系都夹杂着交易因素和权力因素。规定理想化的完全竞争环境,部分目的正是为了描绘一种完全没有权力或人强制人的场所。在这种场所中,每一种商品和劳务的每一个买者都面对许多卖者,他可以在这些卖者中间不花成本地移动;而每一种商品和劳务的每一个卖者也都面对许多买者,他也可以在这些买者中间不花成本地移动,这里不存在任何权力或人强制人的现象。在这样一种环境中,“经济权力”完全变成了没有意义或内容的东西。
可是,当我们离开这种概念化的理想环境,当人们之间的关系中出现实际的或可能的经济租金时,权力因素和潜在强制因素就会产生,行为就得由某种与纯交易经济学不同的学科来分析了。
我不打算详述有交易因素和权力因素二者并存于其中的各种各样制度。我进行这种划分主要是为了说明,交易经济学的观点及其向人们在其中共同相互作用的制度环境的自然延伸,为观察政治过程和政府作用提供了一种方法,用尼采(Nietzsche)的比喻来说,是提供了一个“不同的窗口”。广义地讲这就是公共选择关于政治的观点,即一种对政治过程的不同的观察方法;它与把政治看作是权力的观点截然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在应用交易经济学的观点看待政治时,或用我们更为熟悉的语言说,在应用公共选择时,我们不必,并且的确也不应该领会、推论或认为,政治关系的权力因素仿佛是被某种方法论魔术挤榨出来的。在交易范例中最终构造政治模型的公共选择观点,不必为把政治和政治过程的全部或大部还原为复杂交易、契约和协定这种结果提供一套在经验上可辩驳的假说。纯粹租金的因素从而权力因素,更容易在复杂交易而不是在简单交易中出现,从而更容易在群体关系中而不是在两人关系中;以及在政治协定而不是在市场协定中出现,这应该是显而易见的。因此,科学劳动的正确划分要求“政治科学”学科将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政治安排上,而要求经济学将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市场安排上。然而,由这两种观点的延伸所作出的主要贡献,都跨越了整个制度领域。从这个意义上,公共选择的政治观点变得类似于关于经济权力的市场观点。
从公共选择学派关于政治的看法中可引伸出重要的规范含义,这种规范含义反过来会提供一种理解制度改革的突破口。当人们中间的自愿交易受到肯定评价而强制受到否定评价时,要求以前者替代后者的规范含义就会出现。当然,前提是这样的替代在技术上是可行的,花在资源上的成本不是高得令人却步的。这种规范含义为公共选择经济学家赞成在可行的场合中作出类似市场的安排,以及赞成在适当形势下实现政治权力的分散化这种倾向、提供了一种规范冲力。
不过,即使没有这种规范含义,公共选择的政治观点仍会将注意力直接引到一种改革突破口上,而这种改革突破口在政治权力观点中是不会出现的。当人们之间政治上的相互作用被构造为一种复杂的交换过程,在这个复杂的交换过程中投入是个人评价或个人偏好,这个过程本身被看作是将可能分散的个人偏好结合或并入一种结果模型的手段时,注意力就必然或多或少地被引到这个相互作用过程本身,而不是被引到对结果本身的某些先验评价上。如何“改善”市场呢?通过促进交换过程,通过重组贸易、契约和协定规则,就可以改善市场。通过对最终结果的任意安排,是不能“改善”或“改革”市场一类的交换过程的。
立宪 的观点(我本人与此有极密切的联系)很自然地从作为交易范例的政治或作为研究课题的政治中出现。要改善政治,必然要改善或改革规则,政治竞争是在规则结构内进行的。不要以为改善政治得依赖那些为“公共利益”奋斗的人,似乎那些人道德高尚,可以有权代理民众进行选择。竞争是由竞争规则来描绘的,较好的竞争是通过改变规则才产生的。正是这种从更广范围的公共选择观点中出现的立宪的观点,使公共选择同80年代现时政策问题最为密切地联系起来。作为一个经济学家,我始终感到要就某些特别政策提供意见是非常不易的(譬如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