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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艾尔韦斯和他的秘密 作者:玛丽亚·格瑞普-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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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个星期拖延下去。 
  艾尔韦斯没有办法,想自己到乡下去一次,他尝试过搭便车去,可人家没有听懂他说的地址,结果人家把他送到了别的地方,幸亏那两位仁慈的老人又把他送回了家。他想到乡下去没去成。 
  他把这一切告诉了爷爷。爷爷几次开车去找“密西”也没有找到。“密西”对陌生人有戒心,它根本不认识爷爷,不然的话爷爷早把它带回来了。 
  爸爸妈妈说,“密西”会平安无事的,因为猫都善于捕食,树林里又有许多老鼠。他们说,它能活下去。不过艾尔韦斯却有自己的想法,家猫不习惯荒野生活,日子一定很不好过。它们很难自己找食过冬。现在“密西” 居然还活着,真是奇迹!活到现在,它已经整整过了两个冬天了! 
  去年夏天他见过它许多次。它常到他们的房子附近来,却从来不进屋。要是碰见什么人,它就象闪电一样逃走。可是它看见艾尔韦斯却不一样,他俩都站着不动,象现在这样互相盯着,盯了又盯,看了又看,谁也不走近一步,谁也不出一声。 
  一向同时喵喵、呜呜叫个不停的“密西”已经变成一只不开口的猫了。艾尔韦斯从来不多嘴,所以不开口对他来说也并不奇怪。 
  这时不需要语言。尽管有以往的一切,“密西”和艾尔韦斯彼此还是很了解的。他们怎么会了解的,谁也无法解释。 
  把“密西”丢在乡下以后,艾尔韦斯第一次见到“密西”,心里非常羞愧。他以为“密西”一定会用责备的目光看他,仿佛说,“你怎么能够这样做!”可是后来他才明白它并没有这个意思。在它的凝视中并不含有责备的意思,甚至连个疑问都没有。它看上去确实很严肃。那一定是它懂得了怎么回事,晓得了事情的经过,知道他不是干那种事的人,知道他什么事都不能作主,一切都得听爸爸妈妈的。 
  “密西”肚里明白这件事使他非常伤心,而且他至今一想起来就恼火。正因为“密西”了解他的心情,所以他现在才敢正视它。他内心很痛苦,却已经不再感到羞愧了。 
  “有只老猫在附近找食。”妈妈说。 
  “不知那是谁家的猫?”爸爸问。 
  他们真的没认出那是“密西”吗? 
  艾尔韦斯有他自己的看法。有一次林务员路过停下来问他们,附近有没有一只白色的野猫,有条褐色的尾巴。那时爸爸妈妈互相看了看,样子很古怪。看得出他们有点心慌,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才好。艾尔韦斯明白林务员问话的意思。他要是查明“密西”是只野猫,就准备打死它,所以艾尔韦斯告诉他,附近没有野猫。爸爸妈妈却没有说什么。林务员问他们,他们只是摇摇头。这一点使艾尔韦斯相信他们只是在那里假装不认识“密西”。他们不愿意想起它,想忘掉自己的所作所为。 
  有时候妈妈把一碗牛奶放在外面让那只“老猫”去喝,艾尔韦斯却把牛奶泼在山坡上。如果在生死关头的冬天你把别人完全抛弃了,而在盛夏的时候却给别人几滴牛奶,那又有什么意思呢!何况“密西”根本没有动过牛奶。它的表现比他想的还要出色,他为它感到骄傲。 
  起初他想把它偷偷带回城去,后来一想对它来说,城里生活不比这儿好那里交通拥挤,人山人海,汽车川流不息。再说他把它藏在哪儿呢,他又不可能把它养在家里。 
  不,不能再替“密西”做什么了,这一点他很清楚。他不能自己作主,再把它弄回来已经没有希望了。 
  妈妈在树林的另一边呼唤他。“密西”一阵风似地消失了。 
  艾尔韦斯向房子走去。爸爸按了一下喇叭。星期天就这样过去了。 
 

《第三章》
  妈妈早晨头一件事情就是打开收音机。然后整天让它开着,家里就休想有片刻安静,不是广播员广播就是音乐广播。 
  很快电视节目也开始了。起居间里放着电视机,厨房里放着收音机,两者之间的门厅里又放着电话。妈妈站在电话机旁打电话聊天,一头传来收音机的轰鸣,另一头传来电视机的吵闹。她喜欢身边每一个地方都有热闹的声音。艾尔韦斯却不喜欢,他认为安静才是最可贵的。 
  妈妈有许多太大跟她作朋友。有些是电话里的太太,有些是邻居大太,有些是在窗口跟她聊天的太太艾尔韦斯有时把她们叫做“牵狗的太太”,因为她们通常都是遛狗才路过他家窗口下。 
  她们各有各自聊天的地方。 
  邻居太太到厨房里喝咖啡,谈论别的邻居和商店的好坏。 
  “牵狗的太太”牵着她们的狗停在窗户下。这些太太危险性最小,她们只谈论狗,难得也谈天气,不会谈到艾尔韦斯。 
  最糟糕的是那些电话里的太太,她们经常议论到他,老以为她们什么都了解。 
  妈妈有着无穷的忧虑,因此她需要向别人谈谈自己的心事。 
  艾尔韦斯知道这一点。自然他就是那个给妈妈增添无穷忧虑的人。 
  问题就在于他没有成为她所期望的那种人。 
  在起居间里的电唱机上面,有一张歌星的相片,他有一头又黑又密的鬈发。妈妈有许多他录制的唱片。她经常放这些唱片。他唱的歌你一个字也听不懂,因为他是用英语唱的,不过,他唱得确实很洪亮。有时妈妈还合着音乐的节拍跳起舞来。那是在她高兴的时候,想起了她结婚前跳舞的情景,那个歌星是妈妈当时崇拜的“偶像”。 
  她的偶像叫做艾尔韦斯。这就是为什么她给儿子取了这个名字,她希望儿子能和相片中的艾尔韦斯一模一样。可是他不象,他的头发是褐色的,一根根竖立起来,象一把硬刷子上的毛;他的嗓子沙哑,从不唱歌。妈妈对此很发愁。 
  另一件事就是他不曾变成一个女孩。给女孩穿戴打扮要有趣得多;你可以常给她们缝制新衣,对男孩就不值得操那份心了。妈妈不愿再生孩子,有了艾尔韦斯,就永远不会再有女孩了。女孩比男孩好,容易抚养。那是她的电话伙伴们说的。 
  很多人家的电话机是浅颜色的,他们的电话机却是黑色的。那也许是因为妈妈尽往里面倾吐烦恼的缘故。它真是一部倒霉的机器。 
  是的,他很明白他是不听话的,除此之外还有种种很糟的事情,弄到这个地步,对他来说也是极大的不幸,不过没有人停下来考虑一下他是怎么想的。 
  谁也弄不懂他为什么这样不听话。其实只有在他们要他去做错事的时候,才不听话。妈妈也可能有错,可是那些电话里的太太尽替妈妈说话。 
  譬如有一次奶奶给他钱,让他去买一只彩蛋(用作复活节之装饰品或礼品),而他却买了一对堵耳朵的塞子。妈妈大发雷霆。她的女朋友在电话里说,她们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无礼的行为。人人都认为他非常恶劣。 
  可是他确实需要堵耳朵的塞子,因为家里没有一刻安静。有时候他必须安安静静思考一些问题。在这一片吵闹声中是不能思考的。比这更糟的是,他连话都没法说,不过一个人不讲话还不太要紧,不思考可不行。 
  实际上即使他不买堵耳朵的塞子,他也肯定会去买种籽的,这一点难道他们还不明白?他们没让他保留这副堵耳朵的塞子。妈妈当时就把它夺走了。 
  “你现在对别人的说话就爱听不听的,”她说,“根本没有必要再用什么塞子把耳朵堵起来!” 
  这样一来,唯一逃避噪音干扰的办法就是干脆到外面去。 
  他已经习惯了串大街走小巷的生活,而且还很喜欢这种生活。他能在房子与房子间穿来穿去,不特别引起别人的注意,这真是太好了。有时走过的地方所有的窗户都是黑的,有时却又都反射着阳光。大街小巷每年每月每时每刻都在变化。沟里的水和树梢上的风也无时无刻不在变化,没有一个地方是一成不变的。如果他每天在一定的时间里到那些地方去,他就能看到这种变化。眼睛看不出来,空气中也能嗅到。 
  你走在街上,往往会有各种各样的念头,你走呀走呀,就准备去冒险一番。那边下一条街的拐角处,也许就有什么事情正在等待着你…… 
  或许在对面那条街的树下…… 
  走到每条街的尽头,远远看去似乎人行道也连接在一起。那里显得很敞亮,似乎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也许那就是生活开始的地方! 
  也许这事情不一定正好发生在今天,而在别的什么时候。你永远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不过不要紧,他是能够等待的。 
  每个经常思考一些事情的人都能够等待。艾尔韦斯所以能够等待,由于他知道自己有个秘密。他非常确信自己有个秘密。他是怎么知道这个秘密的,谁告诉他的,或者什么时候告诉他的,他记不起来了。有一天他正好发现这个秘密存在于他的内心深处。 
  因为他调皮,挨了一顿打,后来他又调皮,又挨了打,他还了手。这样一来,尽管当时是中午,他也给送上了床。百叶窗放了下来,门也关上了,整天都不许起床。那时他还相当小,不过也不该这样罚他嘛。 
  他只好坐在床上。他没有哭,却很伤心。他觉得自己内心空空荡荡的,好象有了一个大洞什么都漏掉了。他没有一件事可干。 
  街上不知什么地方有只猫在喵喵地叫,那不是“密西”;那时“密西”还远远没有出世呢。 
  猫大声地喵喵叫,后来又过了多长时间,他就不记得了。 
  有人在窗外唱歌,想必是那天下起雨来了,因为歌声是在雨中传来的。 
  就在这个时候他发现了自己内心的秘密。那一定是秘密自己飞到他心里去的。要不过去秘密一直在他心里,只是不知道罢了。这时这个秘密正好飞到他内心空虚的地方,穿过胸膛飞进了胃里。这使他非常高兴。从此以后,秘密就永远留在那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他。 
  不过他没有搞清楚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秘密。他必须自己把它琢磨出来。总有… 天他会调查一番研究一番,不过不着急。他觉得这样更令人兴奋:不知道它究竟是什么东西,却又知道它就在自己身上,全身都有它,使他永远有东西可以思考。 
  有时他还能发现这一秘密的踪迹,感觉到它离得很近,几乎能碰到它。他刚要欢呼,它却又在内心深处消逝了,就象黑夜中的一盏灯闪闪发光,很明亮,却说不清它在附近,还是在很远很远的地方。 
  有一次他想把这个秘密画成画。那很困难。他只知道这是一种感觉,却不知道它是个什么样子。 
  他画不出来。 
  后来他找到一块黑石头,在石头上面涂抹了各种单色,大部分是红色和黄色,也有许多别的颜色。后来他又根据石头大小做了一个盒子,把盒子涂成了绿色。他把石头放在里面,关上了盒盖,他感觉到这就是秘密的图画。不过那也只是比较接近罢了,因为谁也无法把秘密本身描绘出来。 
  在某一点上,他觉得秘密也有东西可以跟它相配,跟它一起存在,就象石头可以放在盒子里一样。总之他可以把秘密画得尽量跟它本身相接近。 
  不过他必须把它赶快藏起来,不让任何人看见。 
  公墓周围长着许多长青树。 
  他把盒子埋在树篱下。 
  他这个办法很聪明。在公墓里挖土刨坑谁也不会注意。艾尔韦斯什么时候想看看图画,只消走到那里把它挖出来就行。不过他决不把它放回原来的地方。他每次总要移动三步左右。过不了多久它就会在公墓四周转上一圈!这一点使它显得更加不同寻常。 
  不过他的秘密说不定正是那种应该同别人分享的秘密。这是一个大大的秘密,它本身要求公布于世。他也应该把它传播出去,不过他还不知道它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又怎么把它传播出去呢?图画毕竟只是图画,他也不打算拿给别人去看。艾尔韦斯为解决这个问题费了一番心思。实际上明明有解决的办法,他应该马上想到才是。 
  在“种籽”身上就能找到解决的办法!种籽也是秘密呀!整个自然界布满了种籽。甚至杂货店里也有种籽,不过很少人想到把种籽种在地里生根发芽。人们也搞不清楚这都是些什么种籽。也许那是因为人们总得有个秘密去费心思索。 
  如果你采集种籽,把它们种到你所喜欢的人们附近,那就差不多能让人们分享你的秘密和其中的乐趣了。艾尔韦斯喜欢很多人,有的他并不认识,也没有必要去认识。 
  他喜欢的人中间有的是指挥火车的信号员、有的是货运员、有的是邮局工作人员、有的是摆热狗(热的红肠面包。)摊的小贩,另外还有一大堆其他人。 
  这就是为什么他在火车站附近、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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