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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半生为人-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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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歌手。那时人们私下里唱苏联歌曲,为此被整甚至进监狱的也大有人在,我在监狱时,就遇到两个因为唱外国歌曲而被抓进去的。但是,那时这个圈子已经开始唱邓丽君,唱披头士。我曾经奇怪,诗人们怎么各个都能唱歌?多多、北岛、芒克都亮出过说得过去的美声,原因是在那个圈子里,写诗是隐私,朗诵诗只是点缀,唱歌才是主打,像现在的娱乐圈一样,唱得好的像歌星一样受到追捧。




精神流亡者的重访2



  在《今天》第一期上发表的《黄昏:丁家滩——赠M和B》就是北岛在一次郊游时的即兴之作,其中的M是加明,B是加明的女朋友宝贝。
  。。。。。。
  是她,抱着一束白玫瑰,
  用睫毛掸去上面的灰尘。
  那是自由写在大地上,
  ——殉难者圣洁的姓名。
  是他,用手指穿透,
  从天边滚来烟圈般的月亮。
  那是一枚定婚的金戒指,
  姑娘黄金般缄默的嘴唇。
  。。。。。。
  当时他们正在热恋,后来宝贝成为加明的妻子,又过了几年,宝贝去了日本并且发了财,身份也由加明的妻子成为加明的前妻。
  福建的诗人蔡其矫是这个圈子中最年长的,却是最活跃的,他几十年如一日地见到漂亮女孩儿眼睛就发亮。是他介绍北岛与舒婷相识,他们开始通信并把诗互寄给对方。
  一九七七年八月二日是北岛的生日。这一天飘着小雨。北岛、芒克、俞沪琴、赵国强、严力一行五人到颐和园为北岛庆祝生日。不久,雨下大了,他们躲进石舫旁边的茶馆,你一句我一句地即兴作诗,有的是一人一句,有的是一人两句。最后这个整理任务落到了严力的头上。当晚,严力一字不落地将白天的即兴之作整理在笔记本上:
  1
  我用眼睛说:
  雨是绿的!
  为什么
  为了什么
  我反复捉摸
  以为我属于绿色!
  2
  到处都是泥泞,
  到处都是心灵,
  到处都染遍了黄昏的足迹,
  到处飘着我的声音。
  啊,留下的寂静。
  3
  雨水淌着八月的热情。
  我要抽烟,
  屋角里蹲着一只猫,
  还有猴子,
  都紧盯着待燃的烟头。
  还有火柴吗?
  潮湿的木头冒起了烟,
  我心中的火
  唱起了歌
  颤颤巍巍。
  4
  我从大雨中归来,
  酒在皮肤上打滑。
  我绝不喝茶,
  乌云正把杯子覆盖。
  我要粉碎所有的酒杯,
  把地平线端起放到嘴边,
  天上的酒
  我要向你呼唤,
  尽管老板娘已扯住了我的衣衫。
  5
  我领着一个孩子,
  他是谁?
  他是没有遗产的人,
  他是我!
  6
  裙子像一把张开的伞,
  在晴天的时候,
  她躲避着太阳,
  也躲避着男人,
  我的天……
  7
  他有密不透雨的头发,
  他有心。
  他在头发下等待着朋友,
  他在徘徊,
  他在思索理发馆门前的牌子。
  8
  沉默,在一口钟底下。
  你迅速地扬起手,
  我要拥抱惊醒!
  9
  没有门,
  可到处都是窗户,
  就在狭长的走廊里,
  只有一块地狱的路牌。
  房檐下滴落了星星,
  时间悄悄来临。
  我们坐在那里叼着烟斗,
  屁股底下坐着那块路牌直到天明。
  10
  她是一个有着精彩回忆的女人,
  她并不是神。
  她领着一只哈巴狗,
  要把它卖给我。
  我的口袋空空,
  我的床也是那样空荡,
  给我讲讲你的过去,
  并让我把门也关上。
  11
  我摘下一个苹果,
  献给谁?
  这不是旗帜,
  这是到来的黎明。
  我摘下一个苹果,
  送给没有果树的土地。
  12
  在你的生日,
  秋天已经坠入沉思。
  一颗种子,
  它面临着冬天。
  13
  在你的生日
  他含着一块糖,
  糖纸随风飘荡。
  什么是甜?
  什么是渺茫?
  她是块红头巾,
  系在铜像上。
  14
  高高地举起了双手,
  我想,
  我想托住太阳,
  就戴在自己的头上。
  但我并不是女皇,
  我是黑暗。




精神流亡者的重访3



  诗,就这样创作并流传。诗人,就是这样在郊游与交流中成长。写作一直不是秘密的,在民间社会公开传阅,公开朗诵,只是没有机会公开发表。有不少人使用“地下文学”这个概念来表述那时的创作,我认为,与其强调其“地下”性质,不如强调其“民间”性质更加准确。
  七十年代末期,青年人最向往的是上大学。北岛是“文革”前北京四中老高一的学生,芒克也不是等闲之辈。然而,他们连想都没想过通过考大学改变境遇。杂志停刊之前,他们都是泡病假的高手,以后索性不再上班。停刊之后,北岛曾经在《新观察》杂志当过编辑,这一职业生涯是短暂的,只持续了几个月。芒克到复兴医院看大门,上班时间是晚上,一点儿都不耽误他写诗和喝酒。离经叛道的生活方式已然使他们不可能走进学院了,他们不屑于融入主流的社会生活了。他们写与别人不一样的诗,过与别人不一样的日子,来表明要做与别人不一样的人。如果说创办《今天》而不是创办一个别的杂志是偶然,如果说做一个诗人而不是做一个音乐家或画家是偶然,那么,走一条反叛的道路,则是他们作为个人的必然,尽管选择也许只在瞬间。剩下的事儿归历史,据说历史的操盘手是上帝。
  在加明的记忆中,一九七八年的夏天就这样在频繁的聚会、出游和舶来的歌声中过去了。那个夏天留下来的,有振开和猴子的个人诗集《陌生的海滩》和《心事》,还有“北岛”和“芒克”这两个笔名。这两个笔名成为专有名词,象征“今天派文学”,甚至成为中国先锋文学的符号,在八十年代的历史舞台占据着重要的位置。至于在本质上那是否属于“先锋派”,以及它与八十年代新思潮的关系,则是另外的话题。
  深秋,北岛召集了第一次关于创办文学杂志的聚会,在众多的提案中,最终确定采用了芒克提出的“今天”为杂志命名,并在不到两个月后被世人所知。加明的生活也进入另一种情境。三天三夜印完第一期《今天》,加明形容说,从遮着窗帘的房子里走出来,眼前是白色的大地,绿色的天空……我想,如果不是跳舞蹉跎了岁月,他真的是可以写诗或者画画的呀。
  历史没有开始或结束的明确界线,政治生态中这样的民间社会生活场景,构成了《今天》产生的“前历史”。它没有直接孕育诗人,但却酝酿了一个群体。“那时候文学只是振开一个人的理想,只要是他想干的事我们一定会跟着干。”加明和焕兴都说,没有北岛就没有《今天》。我相信这是事实;另一些人说,没有《今天》就没有北岛。我认为这也是事实。这是一枚硬币的两面。还有一个事实是,没有这样一个圈子和氛围就没有后来的一切。它是在不经意中形成的,我想,这就是所谓“历史的契机”。事实是,最初的七个编委中,只有两个人写诗,后来刊登了顾城、江河、杨炼、多多、田晓青等众诗人的作品,才增加了刊物的同仁色彩。
  青年时代五光十色的生活,在精神流亡者的回忆中得到幸存。这是流亡者的一次精神重访,为已经黯淡了的神话添上些许亮色。随后,加明在另一个舞台上大显身手。他加盟李连杰在深圳的公司,参与了中国第一支体育彩票的发行,迅速成为先富起来的人。而后他又终因商战殊死的纷争而退出江湖,从弄潮儿成为观潮者,一下子就沉了底。再婚,生子,五十岁的加明祥和而又从容。
  “如果一直跟着振开,我会走一条完全不同的道路。”果真存在着那种可能性吗?每个人只能走一条路,不管是一帆风顺,还是跌宕起伏。另一条路是别人的路。还有一些是从来没人走过的路。说不定哪一天,加明的儿子或者我的儿子,会不知深浅地一脚踏进去,又不知会给中国文学,或者中国文化,以至中国思想的历史,增添一道怎样的景观?
  二○○四年



***************
*没有父亲的男孩儿
***************

  丈夫生病的那些年,我常常把他一个人反锁在家里自己去医院。那次因为得肺炎没上幼儿园,等他午睡后我抽身走了,本想能在他醒之前回来,不记得因为什么事在医院耽搁了。已经是深秋,天开始黑得早。我风风火火地冲进楼门,一眼看见他站在黑乎乎的楼道里……我不知道那天他为什么会跑出来找妈妈,我也不知道他把自己反锁在外面已经站了多久。他没哭,在看到妈妈之后他仍然没哭,而且没问我为什么回来得这么晚,好像他天生就知道妈妈得先去照顾爸爸。


面对没有父亲的男孩儿1



  丈夫去世时,儿子刚好六岁,那是五月。六月,我带他去小学校报名。填表时我固执地把“父亲”那一栏空着,好像不知道那是根本躲不过去的。一个大嗓门的女老师喊着儿子的名字,让我当众补上。我没想到自己会如此地脆弱,填着表,眼泪止不住地流。从那一天起,我开始面对一个没有父亲的男孩儿。
  第二年,我把儿子送进了寄宿学校。做出这个选择,在当时对我来说是极为困难的。首先,我必须拼命地工作,来支付高昂的学费;其次,我并不认为寄宿制学校会有最好的教学质量,也清楚所谓贵族学校的优越感对孩子更是绝对的负面。但是,我有更重要的理由说服自己:一个只有六七岁的孩子,怎么可能有足够的心智承受我这份欠得太多拖得太久的母爱?况且,一个没有父亲的男孩儿,只有在现实中和心理上都离母亲尽可能远一点儿,才能多一点儿独,立少一点儿逆反。当然,这是一种冒险。我不能判断可能在多大程度上失去我的儿子;但我可以肯定,如果不这样做,一定会在更大的程度上失去他。所以我宁愿冒这个险。
  儿子小时候是一个几乎从不犯错误的孩子。丈夫住院时,有一次我带他到医院去看爸爸,路上给他和爸爸一人买了一根雪糕,坐在自行车后座上,他问:“妈妈,你自己为什么不吃?”“妈妈不喜欢吃凉东西呀。”他说:“不对!你不是不喜欢吃,是咱们家没有那么多钱,等我长大了,一定买三根雪糕,你一根,我一根,爸爸一根。”有朋友曾经说,他乖得让人心痛。
  丈夫生病的那些年,我常常把他一个人反锁在家里自己去医院。那次因为得肺炎没上幼儿园,等他午睡后我抽身走了,本想能在他醒之前回来,不记得因为什么事在医院耽搁了。已经是深秋,天开始黑得早。我风风火火地冲进楼门,一眼看见他站在黑乎乎的楼道里,穿着一件天蓝色的毛衣,印象最深的是脚下那双小兔子拖鞋,黄的,还缀着两只红眼睛。因为拖鞋是毛绒绒的,那两条穿着棉毛裤的细腿显得更加突兀。我不知道那天他为什么会跑出来找妈妈,我也不知道他把自己反锁在外面已经站了多久。他没哭,在看到妈妈之后他仍然没哭,而且没问我为什么回来得这么晚,好像他天生就知道妈妈得先去照顾爸爸。在任何时候,不管是他生病,还是临睡前正讲着图画书,我走,他从不以任何方式表示抗议,从不和爸爸争夺我。除了天性,当然更重要的是环境使然。如同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一样,家里有灾难的孩子早懂事。
  往事回首才感到沉重和无奈是那样的不堪,一些原本不经意的事情浮现出来。不记得儿子为什么冒犯了我,我把他的一辆玩具小汽车摔得粉身碎骨。我说过,他几乎是个从来不犯错误的孩子,不爱哭不任性甚至不活泼。即使是我无意识地滤掉了原因,也很难想象他会惹得我如此公然粗暴。在以后的这些年里,我想象着他那惊恐的表情,体会着他的无辜和无助,这一幕反复地尖锐地刺激着我。我像祥林嫂一样给好几个朋友讲这件事,并且说:我居然欺负一个孩子!朋友安慰我,说我不必对此过于自责,每一个做父母的都可能做出这种事。但我并没有就此原谅自己。我无法回避他是一个从小缺少父爱,随后又完全失去父爱情境的孩子,我自责没有给他足够的母爱,虽然我自己也无法表述母爱的完整与缺失的边界在哪里。
  在三岁到六岁这段对孩子的性格成长最重要的时期,我跨越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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