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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雄辩之美-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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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演说一开始,丹诺就提出了被告富有的家庭能为他的孩子出钱买来特殊待遇的可能性。
  〃据说,他们愿为此案耗费上百万美元……这将是用天文数字般的金钱去挽救两个男孩的性命的努力……〃
  随后,丹诺很快就转移了话题,指出被告给他的辩护费和给被雇用的精神病专家的服务费则少得多,因为这个价格是由芝加哥律师联合会制订的,不是由律师或医生自己订的。在这个被人称之为〃令人眼花缭乱〃的大案件中,丹诺首先提到失败,但随后把失败转化成同情。他说:〃如果我们在这个案子中失败,那不是因为缺钱,而是因为有钱的缘故。我们所碰到的最严重的障碍就是金钱。有时,贫穷反而是一件好事。〃
  丹诺对法官说,如果被告都很穷,起诉方也许会接受他们的服罪请求,让他们继续活下去,或者起诉方甚至连死刑都不会考虑一下。于是,丹诺总结说,本州坚持要对两个凶犯处以死刑的唯一理由,就是被告的父母太有钱了。仅仅几句话,丹诺就让大家看到,他的当事人应该得到同情,同时也向法官提出了不得不仔细考虑此案的要求也许起诉方坚持要判死刑的做法确实是不公正的。
  丹诺面对的第二个挑战,就是要说服法官相信:所谓他的当事人在谋杀案中采取的惨无人道的做法,不仅不应该是对他们实施重罚的原因,而且应该是对他们给予同情的原因,因为他们那种冷酷、残忍的行为,正好表明他们已经身患疾病。丹诺争辩说,他们杀人不是为了钱,也不是因为仇恨,他们那样做的动机,仅仅是出于好奇,所以他们不应该只得到人们的仇恨,这就像一只蜘蛛吃了一只苍蝇一样,人们并不会因此而去憎恨蜘蛛。丹诺请求法官好好想一想被告存在的严重心理疾病,正是这些心理疾病,使他们变得毫无怜悯之心。 
  除了为他的两个当事人开脱缺乏怜悯之心的指控外,丹诺还谨慎地否认了他的当事人有同性恋的关系,以便在本案中,逐步确立这两个男孩患有疾病的观点。丹诺辩护说?quot;他那样做了,他被这样一个想法所困扰,或许还达到了一定的程度,但我们在这个案子中并没有看到它。换句话说,他们具有反常行为,并且受到了这种行为的困扰。而这种心智的不正常和杀人行为结合在一起,恰好证明了他们患有心理疾病。〃
  丹诺下一步所做的,就是平息公众那如同潮水般高涨的、要求处死两个被告的呼声。丹诺一生都在满怀激情地反对死刑,为此,他使自己的辩护技巧达到了颠峰之境。他质问那些用死刑来惩罚杀人犯的人:〃有时我很迷惑,怀疑我自己是否在梦境里,是否在20世纪的前25年里,因为原始时期野蛮人之间的生死、仇恨和血腥残杀又回到了人们的心里……〃
  丹诺向法官提了一些问题,请求法官考虑,如果两个被告被绞死,那么,〃难道这就是芝加哥的光荣之日吗?难道这就是本州检察官的光荣胜利吗?难道这就是美国公正的伟大胜利吗?难道这就是基督教精神、仁慈和宽容的光荣体现吗?〃
  最后,丹诺以高超的辩才左右了法官,通过采用诱劝、雄辩与奉承的手法,他成功地说服了法官。当丹诺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的时候,本案的结局就已不言而喻了。正如丹诺所说:〃法官大人,如果这两个孩子要被绞死,您就必须负起全部责任,就不能推卸责任。您决不能说,是其他人迫使您这么干的。您必须谨慎、冷静,事先权衡再三,然后再作决定。因为决定一旦作出,就不可能推卸责任……您知道,如果我没有把握好这个机会,把这个机会给了芝加哥一个怀有恶意的陪审团,那么我为我的当事人所做的就是不公正的。如果我这样不负责任地做了……把孩子们送上了绞刑架,那么,我心里很明白,这将是任何法庭都闻所未闻的荒唐事?quot;
  凭着向听众展示事实,凭着精心构思的辩护策略,丹诺克服了那些无法克服的不利因素,把他的当事人从行刑者的绞索上救了下来。
  3.〃饶恕了他们吧,因为他们对他们所做的一切都了解得太清楚了〃
  (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市,1924年8月22日)
  尊敬的法官大人:
  自从我和我的同事承担起本案重大的责任以来,时间已接近3个月了。这也是极为焦虑不安的3个月。我很高兴,我马上就要从这副重担中解脱出来了,但对那些不幸家庭的成员,我仍然极为关心。
  关于此案,我们焦虑的不是本案所涉及的那不幸的事实本身,而是本案所引起的前所未有的巨大的公众关注,是全国的报纸都竞相报道本案这一现实。而在此之前,这样的事从未有过。一天又一天,芝加哥的民众从报纸上阅读了关于本案的各种各样的报道,最终,几乎每个人对此案都有了自己的看法。在公众一旦对某个案件产生了兴趣,并要求惩罚的时候,不管此案的罪行如何,这桩罪行是大还是小,公众往往只想到了一种惩罚方式,那就是死刑。因而,死刑,也许已不只是个剥夺犯人生存权的问题,而且还是一个纯粹的偏见问题。但是,当公众异口同声地对一件事情发表看法时,他们就只考虑死刑。 
  据说,这件案子要花费数以百万计的美元。媒体对此案作了随意的、夸大的报道,仿佛那些报道就是事实一般。这些报道说,我们试图用天文数字般的金钱去挽救两个男孩的生命。在此,我们要向公众宣布,在此案中,我们将不会使用过多的金钱,不管是针对律师,还是针对精神病医生,我们不会以任何方式那样做。我们将忠实地信守我们的诺言。精神病医生是按日记酬,只是按日记酬而已,这和本州的付费方式一样。在本案中,对律师们自己要求收取的费用,芝加哥律师联合会的官员也是认可的。如果我们在这个案子中失败,那不是因为缺钱,而是因为有钱的缘故。我们目前碰到的最严重的障碍就是金钱。有时,贫穷反而是一件好事。 
  法官大人,我坚持认为,像本案中这样两个年龄大小的男孩,如果他们与富裕家庭毫无瓜葛,那么,伊利诺伊州任何一个检察官,都会立即同意他们服罪的请求,并判他们终身监禁。没有一个人会不这样做,没有一个律师会去考虑别的什么办法,没有一个检察官会来打这场官司。
  我们现在在这里,因为这两个男孩的生命受到了危害,因为公众对此极其关注。为了什么呢?很不幸,只因为他们的父母太有钱了,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原因。
  在过去的6周里,我听见的只是血债要用血来还的要求。在本州检察官的办公室里,我听到的只有令人厌恶的仇恨。我听见人们引用以前的案例来证明这两个男孩应受到死刑的惩罚,而那些案例,甚至对一个野蛮民族来说,也都是不光彩的行为。我见到有人几乎是在要挟法庭,要求绞死那两个男孩,他们当着科学的面,当着理性的面,当着人道主义的面,当着人类以往经验的面,当着人类时代中更好、更人道的思想的面,要去那样做。
  哦,萨维奇先生(本案的检察官之一)总说,时代没有变,本法庭应该采取自从伊利诺伊州建州以来,其他任何法庭都采取的那种做法,如果不判处那两个男孩的死刑,那么,在伊利诺伊州就不会再有别的人会被绞死了。
  好了,我可以想像出比那还要糟糕的结果。但是,只要这座残酷的绞刑架不加考虑地被滥用,我们就应该为了人类自身的安全而废除它。
  现在,法官大人,萨维奇先生,就像他深知如何编造残酷的陈词一样,他对本法庭说,我们请求服罪是因为我们别无选择。
  法官大人,他说的没有错。
  人们认为,我们本不应该在这个法庭上为那两个男孩的无罪进行辩护。但我们相信,我们对公众是公正的。不管怎么说,我们已经尝试了挽救那两个小孩的办法,我们在困境中尝试过了。
  我们已经对公众、对法庭说过,不管是孩子的父母、他们的朋友以及律师,都不奢望那两个孩子能被无罪释放。尽管这是不幸的,但却是事实,就连那些与这两个男孩最亲近的人都十分清楚,孩子们不应该被释放,他们应该永久地与世隔绝。现在,我们只请求法庭宽恕他们的性命。这既是一个法官所能做的最少的,又是最多的事了。
  在法官大人您面前,我们的确请求服罪,因为我们害怕把这个案子提交陪审团裁决。
  我可以告诉法官大人,这是为了什么。我发现,岁月与生活的磨砺能改变一个人的性情,使他更能理解他的同胞。如果当我的朋友萨维奇先生到了我的岁数,或是甚至到了您的岁数时,他将会带着恐惧之心来重新阅读他对本法庭的这次陈词。我意识到,随着一个人年龄的增长,他对世事就越不挑剔,凡事也都不再那么计较,他们愿意原谅他的同胞的一些做法。我认为,法庭比陪审团更有经验,更有判断力,也更有仁慈之心。
  法官大人,也许,这对法庭来说是不太公正的。因为我知道,我协助了把一个沉重的担子搁在您的肩上。虽然我总是想做您的朋友,但这个行为却不是一个友好的举措。
  我十分清楚,当责任被分割成12份后,人们总是轻描淡写地说:〃让别的人去负责吧。〃但是,法官大人,如果这两个孩子要被绞死,您就必须负起全部责任,就不能推卸责任。您决不能说,是其他人迫使您这么干的。您必须谨慎、冷静,事先权衡再三,然后再作决定。因为决定一旦作出,就不可能推卸责任,这对您来说很苛刻。但因为我们很关注我们当事人的权利,因为我们很关注那些没有作错事的不幸家庭的权利,所以,我们还是要把这个责任搁在您的肩上。
  法官大人,您是决不会因为我把这个重担放在从您肩上而感谢我的。但是您知道,您知道,如果我没有把握好这个机会,把这个机会给了芝加哥一个怀有恶意的陪审团,那么我为我的当事人所做的就是不公正的。如果我这样不负责任地做了,不管是谁,把孩子们送上了绞刑架,那么,我心里很明白,这将是任何法庭都闻所未闻的荒唐事。法官大人,我必须在此占用点时间,批评一下那些在我之前所进行的指控。我能简单地把起诉方的指控概括为:残酷的、卑怯的、有预谋的、残忍的,肆无忌惮的和用心险恶的。
  这就是我在整整3天之内所听到的内容:对两个尚未成年的孩子进行指控,而这两个孩子又无权对此发表任何意见。这是懦夫的行为吗?我不知道。但我想让你们看看一些我认为是懦弱的行为,不管他们的行为是否懦弱。这里是迪克·娄伯和耶森·里波路。尽管人人都昵称他俩为〃迪克〃、〃贝勃〃。但是本州却反对人们这样称呼,因为他们认为如果把两个小孩的名字称为理查德和耶森,他们就更容易把孩子送上绞刑架,所以,就让我们也称他们是理查德和耶森吧。
  在发生谋杀案的时候,他们一个18岁,另一个19岁。现在,这里有3名警官在监视他们。孩子们就要被带出法庭,送进监狱,然后,经过那座桥,等着被绞死。他们没有丝毫可以逃走的机会。当他们被带离法庭时,手上戴着手铐,没有任何逃走的机会。他们就像掉在陷阱里的老鼠一样,被紧紧地囚禁在那里。一个检察官在他们面前挥动着拳头,滔滔不绝,对他们大声嚷?quot;懦弱〃。 照我看来,这决不是一种勇敢的行为。
  这两个孩子残忍吗?为什么?因为他们策划并实施了一起谋杀案,的确残忍。但是,这里的检察官,他利用了本州赋予他们的一切权力,利用了所有媒体的影响力,他们煽动起公众疯狂的仇恨,他利用一切有利条件,在这几个月来,一直在策划、密谋、实施,要剥夺那两个孩子的生命。你可以把那两个孩子放在绞刑架的活门上,把他们吊死,但是,不管检察官的行为正确与否,它肯定比那两个孩子所做的或能做的事更加残忍。
  的确残忍!请那位急切地想夺去那两个孩子性命的检察官,在把我的当事人称为残忍之前,先在仁慈、宽容的深思熟虑之后,为我们树立个典范吧。 
  现在,法官大人,我执业的时间已远远超过我本应执业的时间了。不管怎么说,在我执业的45或46年中,在这段时间里,我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并且总是为被告辩护。在这些案件中,没有一个检察官不把这些案件称之为是迄今为止最残忍、最不可饶恕、早有预谋的。如果那是一个谋杀案,他们就说那是迄今为止从没有过的一起谋杀案;如果那是一个抢劫案,他们就说那是迄今为止从没有过的一起抢劫案;如果那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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