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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张之洞评传-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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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部不得不重审此案。光绪五年(1879年)六月十七日,上谕承认东乡百姓“闹粮仇斗,并非叛逆”;孙定扬、李有恒滥杀无辜,处以极刑;文格、恩承、童华及与此案有关的数十人,均给予不同惩处。延宕数年的东乡一案,终于沉冤昭雪,之洞也因此而声名大著。内恤民愿,外争国权,是清流中人思虑所系。对于之洞,关于前者有平反东乡冤狱,关于后者则首推改订“中俄条约”之议。
  沙皇俄国对我国西部边疆久怀觊觎之心。同治十年(1871年),新疆发生回民举事,英国卵翼下的中亚浩罕王阿古柏(?—1877)乘机进占乌鲁木齐及吐鲁番一带。沙俄趁新疆动乱局势,拉拢阿古柏,并出兵占领伊犁九城(惠远、惠宁、绥定、广仁、熙春、宁远、拱宸、瞻德、塔尔奇)地区,谎称“只以新疆回乱未靖,代为收复,权宜派兵驻守。俟关内外肃清,乌鲁木齐、玛纳斯各城克复后,当即交还。”①清政府以左宗棠为钦差大臣督办新疆军务,于光绪三年(1877年)平息回民起义,剿灭阿古柏。但沙俄自食其言,拒不归还伊犁。次年,清政府派崇厚(1826—1893)出使沙俄,谈判归还伊犁问题。当时张之洞就曾代张佩纶草疏,建议崇厚出使之前先赴新疆实地考察,并与左宗棠定议,然后赴俄,方为适宜。但“疏人不省”,未获效果。
  崇厚不懂外交常识,又不了解新疆边境形势,在沙俄的胁迫和愚弄下,不经请示清政府,于光绪五年(1879年)在克里米亚半岛里瓦几亚擅自与沙俄代理外交大臣格尔斯签订《里瓦几亚条约》。根据条约规定,中国仅收回伊犁孤城一座,却要割让伊犁周围大片领土,赔款五百万卢布(折银二百八十万两),并对俄开放三条商路,许俄于天山南北路免税通商。更莫名其妙的是,条约定后,电报总理衙门,崇厚竟不待复电,径自回国。
  消息传出,舆论哗然。不惟清流中入竞相抨击,就是一般官吏,也对这一既丧权辱国,且不合外交惯例的签约之举大表不满。惟有李鸿章袒护崇厚:“此次崇厚出使,系奉旨授与全权便宜行事之谕,不可谓无立约定议之权。①王树楠等纂:《新疆图志》卷五十四,民国十二年东方学会校订铅印本。
  若先允后翻,其曲在我。”李还主张承认既成事实:“崇厚所定俄约,行之虽有后患。若不免行,后患更亟。”①清流派一向反对李鸿章的妥协外交,此次当然更不依不饶。张之洞与张佩纶、陈宝深等屡屡磋商对策,上奏朝廷。据陈宝琛回忆:自俄起事,公(指张之洞—引注)及张幼樵侍讲与余三人,累疏陈言,各明一义。公构思稍迟,侍讲下笔最速。三人不分畛域,或公口占而侍讲属草,或两公属草而余具奏,或余未便再言而疏草由两公具奏。②光绪五年(1879年)底至光绪六年(1880年)一年多时间,之洞为中俄条约问题前后上疏二十余次。在《熟权俄约利害折》中,之洞陈明条约严重损害国家经济利益、政治主权和军事安全,“不可许者十”,“俄人索之,可谓至贪至横,崇厚允之,可谓至谬至愚”。针对“人人知其不可,所以不敢公言改议者,诚恐一经变约或招衅端”的恐俄心理,之洞坚定不移地指出,“必改此议,不能无事”;然而“不改此议,不可为国!”他提出改议之道有四:计决;气盛;理长;谋定。
  “计决”,请求立诛崇厚,“治使臣之罪即可杜俄人之口”。
  “气盛”,将条约之不公平布告中外,“明谕边臣整备以侍”,鼓舞民气。
  “理长”,暂缓收回伊犁,“索伊犁而尽拂其请则曲在我,置伊犁而仍肄责言则曲在俄”。
  “谋定”,急修武备,于新疆、吉林、天津三路设防,必要时不惜与沙俄一战。
  最后,张之洞总结道:“要之武备者,改议宜修,不改议亦宜修,伊犁者,改议宜缓,不改议亦宜缓,崇厚者,改议宜诛,不改议亦宜诛”。此奏呈上,两宫皇太后随即召见之洞,面询对策,特许其随时可赴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建策,以备咨询。
  迫于舆论的强大压力,又考虑到崇厚所订之约确实“流弊甚大”,清政府拒绝批准,并将崇厚羁押刑部,以待惩处,又派曾纪泽(1839—1890)使俄,重议边界条约。
  曾纪泽使俄前后,张之洞又连续上疏。或不满清廷屈服于英法等国压力,准备宽有崇厚,坚持将其治罪①;或重申“今欲得全和局,仍惟有急修战备一法”,“我多一分兵威则敌少一分要挟”①;或指责北洋大臣李鸿章等人当此战云密布之际,泄泄沓沓,无所作为,“甘心畏葸,不能任战”②;或批评曾纪泽使俄,但论界务,不争商务,“形迹则界务重,隐患则商务重”,并请“寄知曾纪泽以为辩论之助”③。这些奏章率直坦诚,不避权要,不徇私情,其间虽亦不少“书生之见,无当机宜”,沾染清流高言空论的习弊,但一片爱国赤忱,耿耿可鉴,在当年产生了较大影响。近人吴廷燮曾说:”犹忆为儿童时,得公(指张之洞一一引注)论俄约利害疏,朝诵夕录,不遑寝馈。”④即为明证。
  光绪七年(1881年)二月,经过反复折冲,曾纪泽代表清政府与沙俄签订《中俄伊犁条约》。这仍然是一个不平等条约,但较之《里瓦几亚条约》,中国还是挽回了部分权益。改约议成,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清流党人,尤其是张之洞的多次建策,显然也起了重要作用。
  在张之洞的清流生涯中,尤令时人叹服的,是他与陈宝琛于慈禧盛怒、众官缄口之际,抗疏力净“庚辰午门案”,灭竖宦之淫威,扬民心之正气,因而博得“风节动宫闱”⑤的赞誉。
  光绪六年(1880年,干支纪年为庚辰年)中秋前夕,慈禧遣太监李三顺赉食物八盒,致其胞妹醇王福晋(即光绪帝生母)。“至午门,以未报敬事房知照门卫放行,护军照例诘阻。”⑥李三顺骄横无忌,强闯午门,护军玉林、祥福、忠和恪尽职守,坚不允行。双方于争执推搡中,撞翻食盒。事发后,李三顺恶人先告状,经首领太监刘玉祥告御状于慈禧,慈禧盛怒之下,“著总管内务府大臣,会同刑部,提集护军玉林军,严行审讯”。此事责任本不在护军,但内务府及刑部诸员不敢忤逆慈禧,拟将玉林发吉林充苦差,护军统领等或充军,或圈禁。“谳三上,后以为轻,饬更审拟”,非办成死罪不可。后经刑部以禁宫门卫,责任重大,不可自乱章法为由力争,上谕方批准“玉林、祥福著革去护军,销除本身旗档,发往黑龙江充苦差,遇赦不赦,忠和著革去护军,改为圈禁五年,均著照拟枷号加责。护军统领岳林著再交部严加议处。”①此上谕一发,众皆不服。时张之洞、陈宝琛分为翰林院左春坊左、右庶子,皆充日讲起居注官,见案愤愤不平,决定奋力一争。之洞提出“惟此事只可就注意门禁、裁抑宦寺立言,蕲太后之自悟,勿为护军乞恩。太后盛怒之下,不宜激之,致无益有损。”宝琛然之。二人分头草疏,同时呈上。陈宝琛在折中说,如果太监以“奉有中旨”为由便可任闯午门,“是有护军与无护军同,有门禁与无门禁同!”同时委婉指出,销除护军诸人旗档,永不宽赦的处罚似有不当之嫌。张之洞在奏折中,开宗明义称:“伏维阉臣恣横,为祸最烈,我朝列圣驭之者亦最严。”接着又列举宫禁松弛、阉宦违法诸例,“万一此后太监等竟有私自出入,动托上命,甚至关系政务,亦复信口媒孽,允其流弊所至,岂不可为寒心哉?”②慈禧思忖再三,终于省悟,复下懿旨,改判玉林杖一百,流二千里;祥福杖一百;忠和杖一百,圈禁两年,加责三十板;岳林免交部议。太监李三顺,著交慎刑司责打三十板,首领太监刘玉祥,罚去月银六个月。①“枢臣莫能解,刑部不敢讯”②之事,竟被之洞等人的两道奏折转圆,颇令人称奇,誉之为“诤言回天”。
  当然,说清流中人张之洞有“诤言回天”之力,毕竟言过其实。但四年之中,朝廷也确实采纳了他不少建议。除以上各例外,还有一些关于人事配置的奏折,如以彭玉麟(1816—1890)取代刘坤一(1830—1902)署理两江,谭钟麟(1822—1905)接替曾国荃(1824—1890)总督陕甘,也被采纳。通过这一系列奏折,之洞的才识、忠忱,愈益为慈禧所赏识,其官阶品级也迅速上升。光绪七年(1881年),之洞授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跃居二品大员。四年清流,之洞所得颇丰。他不仅进一步熟悉官场内幕,而且博得“遇事敢为大言”的口碑。更重要的是,提高了在慈禧心目中的地位。正当此时,湖广总督李翰章、湖北巡抚彭祖贤函邀之洞赴鄂,出任湖北通志局总纂。之洞显然不屑于此位,婉言谢绝。他明确预感,“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果然,光绪七年(1881年)末,他被补受山西巡抚,成为实权在握的封疆大吏,从此开始了政治生涯的新阶段。
  ④见胡编《年谱》卷六终后。
  ⑤徐一士:《一土谈荟》,书目文献出版社1983年版,第407页。
  ①《一士谈荟》第410页。
  ①《一士谈荟》,第410页。
  ②《全集》,卷二百二十八,《抱冰堂弟子记》。
  ①《全集》,卷二百十四,书札一。
  ②《清史稿·宝廷传》。
  ①朱寿朋:《东华续录》,同治一百,十三年七月,集成图书公司1909年版。
  ①郑观应:《盛世危言·西学》,《郑观应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②裘毓麐:《清代逸闻》卷四,中华书局1932年版。
  ③胡编《年谱》卷一。
  ④许编《年谱》卷十。
  ⑤《全集》,卷二百二十五,诗集二,”新车蜀使归来日,尚藉王家斗面香”句自注。
  ①《全集》,卷二百二十四,诗集一《东海行》。
  ②③《全集》,卷二百二十四,诗集一,《送冯竹儒赴湖北人益阳胡抚部幕》。
  ④《全集》,卷二百二十五,诗集二,《汉上秦台》。
  ①《清史稿·列传二百三十二·吴可读传》。
  ②《光绪朝东华录》五年闰三月。
  ③《全集》。卷一,奏议一。
  ④《张文襄公大事记·张文襄公薨逝之观感》。
  ⑤《全集》,卷一,奏议一,《重案定拟未协折》。
  ①《全集》,卷一,卷议一,《大员关涉重案请令听候部议折》。
  ①李鸿章《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三四,南京金陵刊本,1908年。
  ①《全集》,卷二,奏议二,《敬陈经权二策折》。
  ①《全集》,卷二,奏以二,《谨陈海防事宜折》。
  ②《敬陈经权二策折》。
  ③《全集》,卷二,奏议二,《政约重要各条必应坚持片》。
  ①刘禺生:《世载堂杂忆》,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88、87页。
  ②《世载堂杂忆》第90页。
  ③《清代轶闻》卷四,第18页。
  ④《全集》,卷一,奏议一,《直言不宜沮抑折》。
  ⑤张之洞《寿黄漱兰通政六十》诗云:“后凋独有贞松在,四谏荣名冠翰林”。(《全集》卷二百二十六,诗集三)
  ⑥《张文襄公大事记·哀张文襄公》。
  ①《清史稿·列传二百三十一·张佩纶传》。
  ②许编《年谱》卷一。郑小同,郑玄之孙,东汉经学家。杜子春,西汉末、东汉初经学家,传周礼之学。
  ③《清史稿·列传二百三十一·黄体芳传》。
  ①朱寿朋:《光绪朝东华录》,四年二月。中华书局1958年版。
  ②许编《年谱》卷一。

 
第三章 抚晋兴革
  出任山西巡抚是本书传主二十余年封疆大员生涯的开端,也是他从清流健将向洋务官僚转化的阶段。
  山西地近北陲,形势闭锁,素称贫瘠。清政府被迫开关通商以后,大批佯货涌入中国市场。受此冲击,历史悠久的山西手工纺织业,土铁冶炼业和土窑煤炭业,日渐萎缩。光绪三年(1877年)至四年(1878年),山西全境大旱,赤地千里,“草根树皮剥掘殆尽,愚民易子而食”。加之吏治腐败,贿赂公行,甚至将赈灾银粮化为肥己之膏。民生凋弊,达于极点。此时出抚山西,可谓受命于危难之际。四十四岁的张之洞膺一省重任,自然汲汲一展经世济民宏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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