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杂集电子书 > 生死疲劳 作者:莫言 >

第63节

生死疲劳 作者:莫言-第63节

小说: 生死疲劳 作者:莫言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气般地开着快车,不时用手敲打方向盘,汽笛时而短促如狗叫,时而尖厉如狼嚎。我紧紧地抓着前边的铁杠,幽了一默:“伙计,车轮螺丝拧紧了没有?”
  “放心吧,”金龙说,“咱是世界级赛车手。”说着,车速明显减缓。车过驴店后,公路便一直傍着大河蜿蜒,河中的流水,被映照得一片金黄。一艘涂成蓝白两色的小快艇顺流而下。金龙说:“开放贤侄啊,大伯我野心勃勃,要让高密东北乡成为人间福地,要让我们西门屯变成河边明珠,要把你们那破县城变成我们西门屯的郊区,你信不信?”
  开放不语。我回头说:“大伯问你话呢!”但这小子已经睡着了,口水流在狗小四头上。那狗小四,眼睛迷迷瞪瞪的,大概是头晕了吧!合作侧脸看着河流,把生着瘊子的那边脸对着我,噘着嘴,好像还在生气。
  临近县城时,我们看到了洪泰岳。他骑着一辆破自行车——还是“大养其猪”时的旧物——头戴一顶破草帽,弓着腰,晃动着肩膀,一上一下奋力蹬车,汗水溻湿了背后的衣服,衣服上沾满黄土。
  “洪泰岳。”我说。
  “早看到了,”金龙说,“大概又要到县委去告状了。”
  “告谁?”
  “逮着谁告谁。”金龙略一停顿,笑着说,“他跟我们家那位老头子,其实是一枚硬币上的正反两面,”金龙拍了一下喇叭,从他身边一闪而过,又说,“泰岳难为兄,蓝脸难为弟,难兄难弟!”
  我回头,看到洪泰岳的车子摆了几摆,但没有跌倒。他马上就变小了。一阵骂声尖细地追上来:“西门金龙!我日你祖宗!你这个恶霸地主的狗崽子……”
  “他骂我的话,我都背熟了。”金龙笑着说,“其实是个可爱的老头儿!”
  在我们家门前,金龙停下车,但没有熄火,他说:“解放,合作,咱们都扔了三十数四十了,活到今天,总算明白了点事儿,那就是,跟谁过不去都可以,千万别跟自己过不去!”
  “至理明言。”我说。
  “屁,”他说,“我上个月去深圳结识了一个漂亮姑娘,她有一句挂在嘴边的话,‘你不可改变我’!我说,‘我改变我自己!’”
  “什么意思?”我说。
  “那你就糊涂着吧!”他让吉普车像撞红布的蛮牛一样调转了车头,伸出一只戴上了白线手套的手,对我们抓了两下,动作古怪而稚拙,然后便跑了。邻居大娘家一只黄鸡钻到他的车下,被压成了肉饼。他似乎毫无觉察。我从地上揭起黄鸡,去敲大娘的门,无人应门。我想了想,掏出二十元钱,戳到鸡爪上,把鸡从门槛下塞进去。那时候县城里还可以养鸡、养鹅,我家的前邻,隔出半个院子,铺了一层砂石,养了两只鸵鸟。
  合作站在院子里,对儿子说也对狗说:“这就是咱们家。”
  我从皮包里摸出那盒狂犬疫苗,递给她,冷冷地说:“赶快放到冰箱里,三天注射一次,千万不要忘记。”
  “你姐姐说得了狂犬病必死无疑?”她问。
  我点点头。
  “那你不正好称心如意了吗?”她说着,一把将狂犬疫苗抓过去,转身进了厨房,冰箱在那里。
  第三十九章 蓝开放喜看新居 狗小四怀念老屋
  在你们家的第一夜,我享受了很高的礼遇。我是一条狗,却住在了人的房屋。你儿子一岁时即抱回西门屯,由你的娘喂养,其间从没回来过,他与我一样,对这个家既感到陌生又感到好奇。我跟在他的身后,在房子里跑来跑去,很快便熟悉了这房屋的结构。
  这是一个相当不错的家。相对于西门屯蓝脸家房檐下那个狗窝,简直是个宫殿。进门是一个方方正正的大厅,地面上铺着“莱阳红”大理石,蜡光闪闪,脚在上边打滑。你儿子一进门就被地面迷住了,他低头看着自己的影子,我也看到了自己的影子。然后他便像在河面上溜冰一样打起滑来。冰的感觉让我模模糊糊地回忆起西门屯村后那条浩瀚的大河,碧玉般透明的冰面,目光穿透冰面可以看到缓缓流动的河水和水中动作迟缓的游鱼,一头巨大的猪的形象慢慢地在红色大理石的地面出现,我感到恐怖,仿佛它要吃掉我。我赶紧抬起头,不看它。我看到四周是用橘红色榉木板做成的墙裙。我看到雪白的墙壁,雪白的天花板,浅蓝色的枝形吊灯,犹如一串铃兰花苞的形状。我还看到,正面的墙上,悬挂着一幅巨大的照片:一片树林,一池绿水,两只天鹅,池边是一片金黄色的郁金香。东边一问,是一间狭长的书房,书架遮住一面墙,但架上只有几十本大小不一的书。墙角有一床。与床相连的是书桌与椅子。地面是柞木的,上面刷着一层透明的油漆。从门厅往西,是一条走廊,迎面是一个房间,右侧是一个房间,房间里都有床,都铺着柞木地板。门厅后面,是一个厨房。
  太阔气了,太牛了,这是我当时的想法。但过不了多久,当我见识了狗三姐主人的家,才知道什么叫现代装修,什么叫富丽堂皇。尽管你们这个家,也算是我的家吧,与别人家比较,显出了寒碜,但我还是喜欢这里。狗不嫌家贫嘛,何况根本也算不上贫。四问正房,两问东厢,三间西厢,半亩大的院子,四棵粗大的梧桐,院中一口泉眼旺盛的井,这房子、这院子都说明你蓝解放混得不错,你官虽不大,但本领不小,是个人物。
  既然咱是一条狗,不论大小,就得履行狗的职责,那就是,每到一个新地儿,就得挤出点尿来,留下点印记。一方面呢,说明这是咱家的地盘;一方面呢,万一咱出远门迷了路,嗅着这味儿,就可以找回来。
  咱的第一泡尿呢,是滋在了右边门框上。咱跷起右后腿,滋,滋,两下,芳香四溢。省着点,使用这香水的地儿多着呢。咱的第二泡尿滋在了客厅的墙裙板上,还是两下,气味依旧,省着点儿。第三泡尿滋在你蓝解放的书架上。刚滋了一下,就被你踢了一脚,把剩余的一“滋”硬憋了回去。从此之后,十几年的漫长岁月,这一脚都让我难以忘却。虽然你是这家的男主人,但我从来没把你当成主人,后来甚至把你当成了仇敌。我的第一主人,自然是那半个屁股的女人。第二主人,是那半边蓝脸的男孩。你他妈的,在我心中,呸,什么玩意儿。
  你老婆在走廊里放了一个筐子,筐中铺上几张报纸,你儿子又放上一个皮球,算是我的窝。这当然很好,竟然还有玩具,咱也贵起来了。但好景不长,在这窝里只睡到半夜,就被你搬着筐把我扔到西厢房的煤堆旁边。为什么呢?因为我在黑暗中,想起了西门屯的狗窝,想起狗娘温暖的怀抱,想起了那个慈祥老太太身上的气味。我禁不住就哼哼起来,眼泪汪汪。连你的儿子睡在你老婆的怀里半夜里还起来找奶奶呢。人狗是一理嘛。你儿子已经三岁,老子才出生三个月,凭什么,连娘都不许想啦?何况我不仅思念我的狗娘,我还思念你的人娘呢!但说这些都没用,半夜时分你推开们,端着筐子就把我扔到煤堆旁边,你还骂我:狗杂种,再叫就掐死你!
  其实你根本就没睡,你躲在书房里,桌上装模装样地摆着一本《列宁选集》,就你这满脑袋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家伙还看《列宁选集》?啊——呸!这是你小子的一贯伎俩,你用这种方法逃避和我的女主人睡觉。你一支接一支抽烟,把你那书房熏得墙壁发黄,仿佛装修时使用的别样涂料。
  灯光从你书房的门缝透出来,穿过客厅,从走廊的门缝透进来,烟味伴随着灯光。我虽然在哭,但同时也在履行一条狗的职责。我记住了你身上那股隐藏在烟臭里的以苦涩为基础的综合气味,我记住了你妻子身上那股被油腥和碘酒掩盖着的以酸辛为基调的气味,你儿子身上那股综合了你们夫妻气味的、苦涩酸辛的气味我早就很熟悉了。在西门屯时,我闭着眼睛也能把他的鞋子从那一堆鞋子里叼出来。但你小子竟敢把我从房子里搬到厢房的煤堆里。作为一条狗,谁愿意跟人住在一屋里啊?闻你们的脚丫子味?闻你们的屁味?闻你们腋下的狐臊?闻你们嘴里的酸臭?但那时我还小,你怎么着也让我在屋里待一夜,也算你仁慈,可你小子——!咱们这仇,就是那时结上的。
  厢房里黑黢黢的,但对一条狗来说,这光线足够辨别事物。煤的气味浓烈,夹杂着硝烟气味、挖煤工人的汗水味儿,还有血腥的味儿。都是亮晶晶的大块好煤,那时供销社管物资,要啥有啥。能烧上这样的大块良煤的都不是一般家庭。我跳出筐子,走到院子,嗅着汹涌而上的井水气味,嗅着梧桐花儿的气味,嗅着西南墙角上的厕所气味,嗅着那一块小小的菜地里的韭菜气味和菠菜气味,嗅着东厢房里的酵母味儿,蒜汁香肠味儿,已经变质的馊饭味儿,还有各种各样的木材、铁器、塑胶、电器发出的味儿。我在四棵梧桐树上都“滋滋”了,在大门上也“滋滋”了,在该“滋滋”的地方都“滋滋”了。这里成了咱家的地盘了,咱离开母亲的怀抱,来到一个陌生之地,今后的日子,就靠自己了。
  咱在院子里转圈,熟悉环境。路过正房门时,因情感一时脆弱,扑上去,用爪子搔了几下门,嘴里发出几声狺狺的哀叫,但这种脆弱感情很快就被克服了。
  我回到西厢房那筐里,感到自己已经长大了。我看着半个月亮爬上来,红红的脸膛,像一个怕羞的农村大姐。星空深邃无边,四棵大梧桐上,那些浅紫色的繁花,在浑浊的月光下,像活着的蝴蝶,仿佛随时都会翩翩起舞。我听着后半夜的县城里那些神秘陌生的声音,嗅着那复杂的气味,感到自己已经置身于一个广大的新世界中,对明天,我充满期待。
  第四十章 庞春苗挥洒珍珠泪 蓝解放初吻樱桃唇
  在六年的时间里,我蓝解放从县供销社政工科长到县供销社党委副书记再到县供销社主任兼党委书记再到主管文教卫生的副县长,我确实蹦足达得不慢。尽管有种种议论,但我问心无愧。尽管先任组织部长后任主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的庞抗美是我爹用毛驴把她娘驮到县医院生出来的,尽管我同母异父的哥哥西门金龙与她的关系非同一般,尽管我与她爹她娘她妹妹都很熟识,尽管我儿子与她女儿是同班同学,尽管我家的狗与她家的狗是一母所生,尽管有这么多的尽管,但我蓝解放当上副县长,完全靠的是我自己。我自己的努力,我自己的才华,我自己营造的同僚关系和我自己奠定的群众基础,向冠冕堂皇里说,当然还有组织的培养和同志们的帮助,但我没走她庞抗美的门子。她好像也对我没有好感。在我上任之后不久,一次在县委大院里不期而遇,看看左右无人,她竟然说:“丑八怪,我投了你反对票,但你还是当上了。”
  我仿佛当头挨了一棒,一时张口结舌。我四十岁,肚腩已经鼓了,头顶毛也疏了。她也是四十岁,但身体依然那么苗条,皮肤依然那么光滑,脸上一片青春,岁月在她身上似乎没留下任何痕迹。我怔怔地望着她的背影,看着她剪裁得体的咖啡色套裙,棕色的半高跟皮鞋,绷得紧紧的小腿和细腰翘臀,心中纷乱如麻。
  如果不发生与庞春苗的事,我也许还能往上蹿蹿,到异地去当个县长,或者书记,最不济也退到人大、政协,挂个副职,吃喝玩乐,步人晚年,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声名狼藉,创伤累累,躲在这小院里,苟且偷生。但是我不后悔。
  “知道你不后悔,”大头儿说,“从某种意义上说呢,你也算条汉子。”他嘻嘻地笑起来,我家那条狗的表情从他脸上洇出来,就像底片在显影液里显出影像一样。
  当莫言那小子带着她第一次出现在我的办公室里时,我才猛然地意识到,岁月流逝得有多么快捷。我一直觉得跟庞家的人很熟很熟,似乎经常见面,但努力回忆,她留在我脑海里的印象,竟然还是那个在第五棉花加工厂大门口倒立行走的女孩。
  “你,竟然这么大了……”我像个长辈一样,上下打量着她,感慨万端地说,“那时候,你这样,这样,就把腿举起来了……”
  她白白的脸上浮起红晕,鼻尖上一片汗珠。那天是1990年7 月1 日,星期日。气温很高,我的办公室在三层,敞开的窗户,正对着一棵法国梧桐枝叶繁茂的树冠,树上蝉鸣如雨。她穿着一件红色的裙子,领口鸡心状,蕾丝花边。小脖子细细的,锁骨处凹陷进去,脖子上拴着一根红绳,绳端碧绿的小小的一块也许是玉。她大大两只眼,小嘴,口唇丰满。不施粉黛,两颗门牙似乎有些挤,很白。脑后竟然拖着一条古典的大辫子,这让我心中产生异样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