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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

曹雪芹小传 作者:周汝昌-第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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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循礼法、甚至明显违逆封建道德观的表现,因此就造出了这〃有文无行〃的罪名。其实,要说〃有文无行〃的事实例证,第一条就是他写作《石头记》这样的小说了! 

  我还怀疑,雪芹在不止一件事上触怒了当时的封建卫道者流。例如,脂砚斋这位神秘的人物的身份性别(我早就提出此人是一个女性,现在承认此说的,日益众多了)以及她和雪芹的〃特殊关系〃,恐怕也是被当时人攻击为〃有文无行〃的重要条款之一。 

  〃有文无行〃和〃贫困而死〃是有直接因果关系的,由此可以看得更为清楚了。我在正文中说雪芹之死的根本原因是当时社会不能容他的结果。这种推理的认识,现在得到了简明但是确切有力的文献记载。 

  这一切,都是无比重要的。我为康承宗先生发现这一项宝贵材料再次向他表示感激。

  第二项材料是尚养中先生提供的。尚先生是清初平南王尚可喜的后人。〃六部口尚家〃是老北京都闻名的(六部口,西城地点名称)。他这一支也住过太平湖、花园宫等一带地方,他说年羹尧家也在太平湖左近,和敦敏家也相距不远两家是姻亲。尚氏家谱中辈次取名排字是从未乱过的,最早四辈排字是〃继〃〃学〃〃可〃〃之〃,尚可喜生七子,其一名之隆,他就是之隆这一支的后代,名排〃久〃字(养中是他的表字),如从〃之〃字算起,〃久〃字辈是第九世。〃久〃字上一世是〃其〃字辈。 

  尚先生在张伯驹先生八旬寿筵上告诉我,他知道有关曹雪芹的一些事情。此后,蒙他见访口述,最后还亲自撰写了书面材料。他的原文,俟征得他同意后在本书改版时再加引全文,此刻先概叙概略。 

  他说,在他少年时,家中有一位曹大哥,名叫曹久恭。两姓自早关系亲密,而这位久恭大哥因自己无家,就在尚家居住,如一家人,也就排了〃久〃字。此人性格不同常人,平常不喜言笑,落落不群,但人实温厚谦和,富有文才学识。所以全家皆以大哥呼之,都很尊重。有一次因看《红楼梦》,问起他来,向他请教一些问题,他表现得神色有异,拒绝解答,只言〃不谈这个!……〃过了许久,又偶然回到这个话题时,执意要他讲讲,他被迫无奈,才告诉了尚先生一些秘谈。这位曹大哥说:他自己原是雪芹的后裔,雪芹当日是与一个丫鬟生了一子,但不为家族承认其合法地位,摒而不收。雪芹逝后,正妻所生之幼子既已先殇,所以只遗下这一支〃谱外〃的旁生弱苗。一直单传到久恭。此事已无人知,他自己也不愿提起,言罢有凄然不乐之色。 

  尚先生说,曹大哥并言:花园宫地方,曾是曹家故宅之一,宅内也有园池,尚先生小时常去玩耍,还有池沼湖石等遗迹。如今已成为新建楼房地址了。

  我问尚先生,后来曹大哥怎么样了呢?答云,他后来因为长芦盐务上的一点关系,迁居天津,从此离开了尚家。我又问:后来是否还有音讯联系?答云,曹大哥生有一子,到津门后,不久去世,遗孀无依,携子改嫁了,改嫁后的姓氏里居,皆无从探寻。从此这个真正的雪芹骨肉后代,遂不可知了。 

  我听完了这些情事,不禁为之慨然怅然。今据尚先生所传,略述梗概,以供研考。如我转述有出入,有走失原话之处,当以将来披露的原文为准。

  另一个线索是方行同志早年提供的,这事情是在1963年他发现陆厚信绘雪芹小照以后我们通讯时告知于我的,有一次他在南京,听到一个投考高校的青年谈到他所知道的南京有一桩打官司的纠纷,是曹雪芹的后人因争遗物而涉讼的事由。蒙方行同志把这位同学的姓名地址都写示给我,我就用信函向此传述者请询详情。我只记得,回信是寄来了,但信的内容未能答复我所需知的具体情况,所述大抵于考订雪芹家事并无关系,也许是他说由于某种原因须待以后再述,我此刻已记忆不清了,总之,当时我感到一时没有更好的办法再进行调查访询,这个线索就断了。 

  到近几年,徐恭时同志因雪芹小照之事几次拜访了方行同志,请他详细追忆最初发现这幅宝贵文物时的一切有关情景(因为河南省博物馆所说的,与他1963年初见时的情况大相迳庭);方行同志于是顺带记起了这个线索,但因隔时太久,他自己什么也记不起来,就嘱徐恭时同志向我打听,因此恭时同志曾几次来问此事。只因我早年的无数信札资料,都因〃文化大革命〃遭到了极大的损失,如张元济、吴则虞、吴宓、……许多名家的宝贵信札都已不知去向,我查找了几次,俱不可得了。 

  尽管如此,还是值得在此一提,因为这事如无传讹,就说明曹家在南京确有后人。这个头绪,还可能又被有心之士留意考询而忽然一旦重新接上了线儿,发出新〃火花〃。这就是我仍然把它叙列在此的用意。 

  再一个新鲜别致的线索,是南京方面最近提供的。我从1982年7月《江苏红学论文选》中的《曹雪芹与莎士比亚》(黄龙撰)了解到基本内容;10月在上海召开的本年全国红楼梦学术讨论会上又读到了吴新雷同志的一篇《曹钍妨铣跆健贰=岷隙乃觯蛐鹪缦拢骸�

  约在1947年,黄龙先生那时是金陵大学的研究生,曾到中央图书馆(今为南京图书馆)去阅书,发现了一本英文书名叫Dragon's Imperial Kingdom,内中有一处写到了曹詈退摹ń孔印ǖ氖录#葡壬笔辈⒉皇茄芯亢煅В俏搜芯可纾舜ι婕吧痰氖拢图剂艘徽趴ㄆ赂羧改辏抟庵杏终易帕苏飧隹ㄆ煨匆晃模⒈碛�1982年7月31日的《南京日报》增刊《周末》上。于是受到了读者的注意。黄先生提供了原文那是很地道的十八、十九世纪英国人的手笔,我如今重新译述于此: 

  这个皇朝国家是以一条五爪金龙为之象征的,龙是传说中的一种爬虫类,从创世以来并未存在过的动物。这个国家的种种物产中以柞蚕丝为最享盛名。这使她赢得了东方的〃丝绸之乡〃的称号。作为我们的传家之珍宝,一直还保藏着一件江宁织造局手工制成的带有龙凤图纹的织品,几经兵燹,此品竟得历劫幸存。当我祖父菲利普经营纺织商业而居留中国时,他有幸结识了当时的江宁织造监督曹钕壬⒃诓芟壬难胂碌5绷朔闹ひ盏募际醮谌恕U馕欢乐魅思淇犊每停3<聪呈哉骨楸АN顺甏鹗⒁猓易娓妇托病妒ゾ凡⑽晔錾勘妊窍肪绲那榻诠适拢驳没嫔嫔稚H欢魑诘模透九遣坏迷谄淞械摹6芟壬慕慷樱挂蛲堤识芰嗽鸫蜓到獭!�

  我在早也曾提起过,曹家当日与西洋人打交道的事不少,料想在西方文献中应有痕迹,如注意考索,必有所得。但我一向只想到了传教士会有日记、通讯、报告等保存在他们的教会里,却没有想到竟然是一个英国商人的回忆性的著述里留下了如此有趣的纪载,不禁大喜过望!此书原名是DRAGON'S IMPERIAIL KINGDOM,著者是文内所叙Philip菲利普的孙子William Winston,其书出版于1874年,出版家是Douglas。书中似乎不会只有这一小段提到曹睿幌M谕飧鞣矫嫒耸坎檎掖耸椋云诜⑾指嗟氖芳!!�

  凡是看到这一则有意思的材料的,大都认为偷听洋人讲故事而受笞挞的曹钣鬃泳褪茄┣畚抟桑蛭鹄匆磺卸寄敲炊跃八男愿瘛⑿绣桑胨盖椎墓叵担己�4、说所写的宝玉与贾政十分地相类似!所以,曹雪芹从小就爱听文学故事,又敢于违背父亲的家法,他父亲一方面是爱他这样一个天才的儿童,可是一方面又恨他不守规矩,时常需要施以严教。 

  吴新雷同志在上述的文章中提出了一点不同的看法,认为这个〃曹之娇子〃是曹顒的〃遗腹子〃,而不是曹钪樱淅碛墒牵骸�1〕原文叙到〃娇子〃时用的只是一个〃曹〃字,作〃曹的娇子〃,并未叙明是曹睿参从么省ㄋㄗ帧!�2〕他提到我主张雪芹是钭樱谟赫辏ǔ跸模羧唬蛑熘蛔龅接赫迥瓴茴在江宁为止,次年就获罪拿问离职了,那么,雪芹偷听菲利普讲故事而挨打的事,最晚也只能是雍正五年,那时,他才四岁,太小了,〃压根儿谈不上有'偷听'之事〃 

  够得上的,年龄须在十岁左右(吴新雷同志如此推断,并主张雪芹偷听时已经是十二岁至十七岁了)。〔3〕原文叙不许听讲的人,用的是juvenile,义为〃青少年〃,可见不是幼儿。 

  我则以为,这三点皆不足左右问题的实际解答。一,英文叙事法,凡上文已叙明一个人的全称时,下文再复述指此同一个人时,正是只用姓氏,如〃曹〃字是,和吴新雷同志说的正相反,假如著者真的要叙出另一个人时,他反而必需另出全称,以明确之。(吴文又说,原文也没用〃他的娇子〃的叙法。这也不成理由,因为英文中用〃他〃,必须句法上紧连相接,才能用此〃代名词〃;而原文此处的上文已经出现了〃他〃那却是代称作者祖父菲利普的,怎么又可以再来一个〃他〃字,并且转而以之〃代称〃曹钅兀空馐峭耆豢赡艿摹6┣墼缁郏以诒臼橹幸延兴哿校⒕俪龊芏嗝髑迨贝脑缁垡斐5睦印4蠡页吕狭乃昴芑赋叽蟮木薹髌罚簧鄱莆逅昴茏髋怕墒ㄕ馐亲钅炎鞯母衤杉系男问剑硬攀暌丫辛诵悴牛ㄆ咚昴茏髀墒》撬狄绞暌陨喜哦适拢馕疵馓凸懒苏馕晃按笪难Ъ业奶旄沉恕H琷uvenile实际是个泛词婉语,在juvenilebooks等词语中,正译〃儿童〃。所以黄龙先生的译文说是〃妇孺〃,他用〃孺〃字,就是懂得这个英文字的意义和神情的例证。 

  总起来说,三点理由都无法成立,此〃娇子〃确系曹钪丫用魅妨恕�

  最后,还要谈一下本书第二十六章《南游》篇内所引陆厚信绘雪芹小照五行题记的史料问题,原因是今年(1982)十月份,河南省博物馆的代表在上海市召开的全国红楼梦学术讨论大会上,当众正式宣布了它的一份调查报告,确认此幅文物是〃伪〃云云。这已然不再是学术商量的性质了,既然如此,我在书中仍然引据这项资料并以之作说,当然就需要提出我的理由了也就不必再用什么〃商榷〃文体了,只能从要害处作实质性反证。下面分三项来说: 

  〔一〕河南博物馆调查报告(下文简称〃河博报告〃)所说的:(甲)该馆从收购时就是一个单张对开页;(乙)原件本来确是册页,但早经分散,原貌是册页中画像居〃倒第二页〃,其前面都是〃俞瀚自书所作诗〃,而画后一页(即最末页)是〃张鹏〃题咏俞像的〃四首七绝〃云云。 

  今按,此说全与事实乖舛。方行(最初发现此像的人)与黄苗子(1963年亲见原件的人)两位同志的言词,合看互证起来,完全一致:原件无论在〃河博〃还是第一次送到北京时,就是一本完整的册页。册页内容亦全非〃河博报告〃所说那样,而是很多位清代人物画像,每个像都有尹继善的题诗。因此方行最初来函说:〃至于其余各幅,可能为当时尹幕之人或有关者,如有需要,可向郑州〔引者按,即〃河博〃所在地〕了解。〃(1963.6.7信札)而黄苗子恰好也说: 

  陆绘曹像当时系河南博物馆寄请郭老审定(并附该馆公函),郭老即送当时的曹展筹备处〔引者按,指设在故宫文华殿的曹雪芹逝世二百周年纪念展览会筹备处,由阿英同志负责主持,黄苗子同志常川坐驻办公〕,我看到了原册。但雪芹像是第几页,已记不得了,只记得每页都有尹继善的题诗。所以阿英同志怀疑这些人都是尹继善的幕僚。(1982.12.4书面) 

  苗子同志并言,他不记得〃张鹏四诗〃。请看,方、黄一南一北,互未谋面,而据其初见,印象清楚,彼此全同。我要严肃指出:由上述可证,河博报告中所得来并宣布的情况,全属虚诳,断难与事实协调。据此,无待多费繁词,则河博所说的那些〃作伪〃内幕经过,自然也是全属捏造之词。 

  〔二〕陆厚信五行题记,书画鉴定专家谢稚柳、郑为两先生,都以为是旧非新,非后人所为。这是1982年10月24日的鉴定工作会上,所得到的结果。(另外只有一老裱工华启明,以为或有个别挖改之处。公安局则未肯出具正式鉴定〔按此只指公安工作上的核对笔迹,而非书法、文物的鉴定性质。两者是有别的,因为如果不论纸墨的新旧,笔迹可以巧手临摹仿写,也能十分近似〕,最后由一位个别同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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