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第13期-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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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克家刻意再现社会的悲剧,追求悲壮美,长诗《罪恶的黑手》就有了大的框架,真实又深刻。这首诗分三部分:一是伪善的形象,迷信的情境里有对教会的讽刺;二是淳朴的形象,施工的画面上有对工人的同情;三是勇猛的形象,反叛的想象中有对革命的向往。仿佛三部曲的艺术结构,用形象对比表达社会矛盾,应该说是较为成功的。诗的构思布局有前因,有后果,依时间顺序展开,空间画面亦井井有条,于是铺开了大场面;又有细针细线的手法,如诗人讽刺教徒“用心做了一脸肃穆”,小中见大,悲剧中渗透喜剧性。从《罪恶的黑手》看臧克家创作的精神倾向,大致存在四个特点:第一,在主题选择上,诗人更加注意思想深度,努力反映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把反帝反封建的时代要求和革命低潮的社会现实进行对照,提出要“来一个大的反叛”。第二,在题材选择上,教堂成了社会的缩影,其背景有工人的血泪、乡村的破产,也有帝国主义进行文化侵略的投影。第三,在诗的形式上,不但叙事增多,而且篇幅拉长,从十几行发展到百余行,后来更写三、五千行的长诗,说起来看似求长,实为取大取真,因为叙事诗较便于再现生活,长篇叙事诗更是容量大,场景大,气势也大。第四,在语言选择上,诗人喜欢以土白人诗,做到深入浅出——《罪恶的黑手》确实很重视口语化的形象描写,比如在形容教堂的施工场景时,抒情主人公这样说:
有的在几千尺之上投下只黑影,
冒着可怕的一低头的晕眩,
石灰的白雾迷了人形,
泥巴给人涂一身黑点。
铁锤下的火花像彗星向人扫射,
风挟着木屑直往鼻眼里钻。
在方言白话里提炼诗的语言,字里行间似有民间说唱艺术的影响,叙事形象鲜明,语句节奏明快,在描写中锤炼动词颇见功力,通俗易懂又晓畅传神,符合叙事诗文体特色。臧克家从此逐渐脱离了闻一多的影响,形成一种偏重表现悲剧性体验的抒情个性。
抗日战争时期,长篇叙事诗成为臧克家创作的“重头戏”,然后是四十年代的政治讽刺诗,其中有丰富的现实内容,也有理性批判的强大力量。有爱也有憎,臧克家的思想日趋成熟,他形成了自己的“星星主义”:人民群众,就是暗夜里明亮的星群;只要大家汇聚起来,就能造出个灿烂的明天。所以谁有一分热,就该发一分光。在抗日战争前后到解放战争时期,臧克家诗艺的重心,经历了一个从抒情诗到长篇叙事诗、再到政治讽刺诗的文体发展转换过程。文体的交替适应着诗人悲剧性体验内容的变化,也伴随着诗人人格的成长。在《刺向黑暗的“黑心”》一文中,提出政治讽刺诗的艺术追求:“讽刺不是耍聪明,也不是说漂亮话。看得真,感得切,恨得透,坚决,尖锐,厉害,这样情形下产生的诗,才有力。力,从诗人传给诗,从诗传给群众。”在《你们》这首诗里,臧克家向反动统治者鲜明地表示了自己的创作态度,即以诗为剑:“我要用我的诗句鞭打你们,/就是你们死了,我也要鞭打你们的尸身!/我要把我的诗句当刀子/去剖开你们的胸膛……”因为写政治讽刺诗,1948年臧克家被迫逃亡香港。从校园诗人到战地诗人,从战地诗人到抗议诗人,构成诗人臧克家独特的创作道路。这条道路受到悲剧性体验的牵引,促成了文体选择的演变。像一株饱经风霜的老树,生活的甘苦充实了臧克家的心灵,也丰富了诗人的美感。借助想象的翅膀,他能通观过去、现在、未来;但是他更加相信自己的双足,宁肯一步一步地丈量人生的大地。惟其如此,诗人脚下始终拥有坚实的大地,而且亲身经历过的一切,也最能唤醒他的灵感。
臧克家,始终是生活美坚定执著的歌手。
栏目主持人:阎延文
诗贵“灵趣”
■ 马 丽
诗要有诗趣,好诗更要有“灵趣”。古人很重诗趣,谓之“如山上之色,水中之味,花中之光,女中之态。”清代冒寒山有“诗趣须灵”之说,并进一步阐释“以无为有,以虚为实,以假为真,灵心妙舌,每出入意想之外,此之谓灵趣”。具体说来,诗之“灵趣”在于微妙中见不凡,无味中觅情趣,平常处求奇崛,俗中窥出不俗。
一、微妙中见不凡
“妙者,微之极也。”微妙,极小。“万物之体有变象可寻,神则微妙于万物而为言也,谓不可寻求也。”微妙之小,不可寻求。而诗人却要在不可寻求处找出诗意来,找出不同凡响之处来。诗人在微妙的事物中、情绪中、感觉中捕捉瞬间即逝的时光、流水和风云,在“沉静的回味”中过滤当时微妙的感受,感悟得诗,“迁想妙得”即是。“荆谿白石出,天寒红叶稀。山路原无雨,空翠湿人衣”。诗中“白石、天寒、红叶、山路、无雨、空翠、人衣”为常人所见,“湿”则未必人人能够感知。一个“湿”字,将空翠欲滴的山境写得极尽鲜活。以“湿”这样一个可触可感的字写山之“空翠”这样一个难以感知的感受,极尽妥贴。诗增加了一份生机与灵动。“踏花归去马蹄香”,“踏花、归去、马蹄”皆可见,香,纯属灵心妙舌。朱光潜先生曾以两个诗例说明诗之趣味。“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君家何处住?妾住在黄塘,停舟暂借问,或恐是同乡”。他认为诗之妙趣在于:一、内容要有情趣。二、表现手法要有艺术性。三、要写事物最微妙之处。维维的《旋转》一诗这样写道:“风静静地弹奏着/港湾里的那排小船”。这首意象化的小诗,呈现给我们这样一幅图景:静静的港湾,停着一排小船,时而荡漾,时而停息,和谐静谧。小船在微波中荡漾,波纹一圈圈袅袅而逝。在这种和谐静谧之中,诗人灵慧的心捕捉到了“最微妙之处”:风有节律地弹奏,那荡开的波纹是奏出的优美的旋律。从这幅画面上,诗人从荡漾的水波中,从浮动微摇的小船中,让人们看到了风,感觉到了风,波纹是风奏出的旋律。诗人的灵机与智慧在微妙之处显露。可见,要在司空见惯的东西中见出美来,要写出人人心中有,人人笔下无的灵机、妙趣,非得向微妙处找寻。
二、无味中觅情趣
诗歌灵趣美也要求所描写的对象要有情趣。不过,这里的“情趣”并非约定俗成的,也不一定为大众所公认。它是诗人眼中和笔下的。狂风暴雨,烈日炎炎,为常人所厌,但在诗人眼里,却不同寻常,“万物皆著我之色彩”。在诗人眼里,万物皆有灵性。鸟会唱歌,星星会私语,夕阳会醉酒。描写对象便是作者抒发自身情趣的媒介。创作一首诗的过程,就是将自己的情趣倾泻于对象之上,又以描写的对象流露自己的情趣。因此说,“艺术是情趣的表现”。“诗与散文,就其为文学而言,表现对于事理所生的情趣”。诗歌,以短小的内容,凝练的语言捕捉茫茫宇宙、芸芸众生间人事景物的一鳞一爪,抓住打动心灵的瞬间感受,“于一朵花中窥见天国,一滴露水参悟生命”,表现和抒写创作主体从生命体验中获得的情趣。因而,诗人要在看似无味的事理中觅得撼动人心的富有情趣的东西来写。
然而,如果创作主体眼中有情趣的东西和众人眼中的一模一样,太阳象征幸福,乌鸦代表厄运,那么,写出来则平淡无奇,即使有趣的东西也会寡趣少味。因而,作者就要写“别趣”,即不同常人的情趣。这样读者才能于你别具一格的情趣中见出奇、妙、灵、趣,给人留下隽永的诗味。古诗中描写恋爱场面的很多,可以说是一个用俗的题材了,然而,就有人能从无味中觅得趣味。“逢郎欲语低头笑,碧玉搔头落水中”,“爱而不见,搔首踟躇”,将旧题材化腐朽为神奇,趣味盎然。同样,张志民的《倔老婆子》也有这样的效果。“昨晚上——/她拿筷子戳着三闺女的头,/嘱咐着:/‘抹抹嘴儿还不赶快走!/省得他/在咱家门口干咳嗽……’”这三首诗都写“爱情”这一永恒而古老的主题,但诗人将“爱情”曲折有致,很鲜活地表达了出来,将人物的神情变化、动态特征很有情趣地传达了出来,诗歌自然多了几分灵趣。再看台湾诗人非马的《秋》,“秋天/是忙碌的季节/有那么多的梦/要扫”。秋天扫落叶,这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有何稀奇之处呢?然而,诗人却能化腐朽为神奇,将“落叶”比作“梦”,“有那么多的梦/要扫”,诗的新鲜感,诗的灵趣美,顿然大增。诗的意境顿时丰厚而空灵了。
三、平常处求奇崛
诗“以奇趣为宗,反常合道为趣”。也就是说,违反了事理,却合情理,因合情理则可通,因反事理则出奇,奇而合情则有趣。李白诗句“狂风吹我心,西挂咸阳树”。按常理,心怎么会挂到树上?不合常理。然而却合乎情理,合乎当时诗人送友人,心系友人,难以割舍的离愁别绪。因而,不但不感到荒唐,反添更多奇警与别趣。晓舟写的《放禽图》:“水从天外/来推你们安稳的梦/蓝天降在湖里/白云落在鸭上/而牧人一只篙/把春赶进秋”。“蓝天降在湖里”、“白云落在鸭上”此两句奇崛。想象奇特,反常道却合乎情理。
四、俗中窥出不俗
俗,指通俗、世俗。诗写世俗生活,却不显俗气,才会有夺人眼目的光辉。辛弃疾的《清平乐·村居》:“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最喜小儿无赖,溪头卧剥莲蓬。”虽写世俗中农村一家人的生活情景,但在诗人笔下,丝毫没有一点俗气,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是一幅清新脱俗的工笔画。黄士如将“狼吃羊”的故事人诗,就故事来说,可谓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但诗写得很妙。“狼搂着小羊说,/别怕,只吻一次”。用不俗的讲法讲了一个通俗的故事,别致新颖。即使这样一个凶残的事情,被诗人温情地讲述,得到的却是艺术上的至美的享受。非马的《醒》,写得是最俗的事情,也用了很俗的字眼,但充满了灵动与不俗之气。“醒来匆匆上完厕所/又钻回温暖的被窝/刚才梦到哪里了?”男女相思题材从《诗经》到现在,该有上千篇了吧。但在刘延陵的《水手》那里还依然“那么单纯,那么鲜气扑人”。“月在天上,/船在海上,/他两只手捧住面孔,/躲在摆舵的黑暗地方。//他怕见月儿眨眼,海儿掀浪,/引他看水天接处的故乡。/但他却想到了/石榴花开得鲜明的井旁,/那人儿正架竹子,/晒她的青布衣裳”。
作为意象修辞与思想方式的诗歌象征
■ 孙基林
在诗歌艺术中,象征不仅仅是一种艺术修辞方式,同时也是一种诗性思维或思想方式。
“象征”一词本源自古希腊,它是指一块木板或陶器等事物分成对半,双方各执其一,以作为下次再见时相互款待的信物。由此,我们既可见出其符号、代表的意义,又可体认到它所指向或内蕴着的两个不可分割的部分,按照符号学的说法,就是所指和能指。所以黑格尔说:“象征一般是直接呈现于感性观照的一种现成的外在事物,对这种外在事物并不直接就它本身来看,而是就它所暗示的一种较广泛较普遍的意义来看。因此,我们在象征里应该分出两个因素,第一是意义,其次是这意义的表现。”美国学者劳·坡林对此的界定更为直接,在他看来:“象征的定义可以粗略地说成是某种东西的含义大于其本身”。比如说“玫瑰”,这种东西或事物的能指(或一度所指)就是自然界中存在的玫瑰花本身,如果它指向表达情感的爱情或别的什么,那就变成一个象征了。
就隐喻与象征这两种修辞范式而言,后期象征主义者威·叶芝引用了彭斯的两行诗:“白色的月亮流落在白色的波涛后面/岁月偕我同尽”,他说:“当这些东西:月亮、波涛、白色、逝去的岁月以及最后那一声伤感的叹息结合在一起,它们便唤起了色、声、形的任何其他排列组合所无法唤起的感情”。这是隐喻的,但更是象征的,因为隐喻如果不是象征,它就不足以产生如此深刻的感染力,只有隐喻成为象征时,其完美性才是无可比拟的。因而,在他看来,隐喻是局部的、个别的,而象征则是整体的、系统的,任何象征均具有隐喻性,但象征却比隐喻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