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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2004年第13期-第12节

小说: 2004年第13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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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想天空中徘徊的令人不安的风暴
  像一只狗在寻找安身之处
  听听它的咆哮
  
  在黑暗中,那些红木门栓
  对它的注视毫无反应
  那粗制纤维组成的巢穴,
  那里偶然有一只鹭鸟会低垂自己的脑袋
  抖着羽毛,嘴里发着无人理解的自语
  当周围的水开始闪亮。
  
  想想林荫大道和小棕榈树
  所有行列中的躯干突然闪现
  像一把把柔弱的鱼骨。
  那里在下雨。人行道上
  每一条缝隙里的杂草
  被击打、被浸湿,海水变得新鲜。
  
  现在风暴再次离去,轻微的
  序列,猛然照亮了战争的场景
  每一个都在“田野的另一个地方。”
  
  想想拴在红木桩或桥柱上的游艇中
  某个沉睡的人
  想想他似乎安然无恙,没有受到一丝惊扰。
  (马 骅译)
  
  “小习作”这一命题有双重寓意。其一,从写作技艺上说,是诗人在进行某种修辞和结构实验。它的修辞实验体现在,诗人以冷静客观的态度,分别对独立的事象细节进行了素描,小狗、鹭鸟、树木、杂草、海水、游艇、沉睡的人,无不形神毕肖,呼之欲出。它的结构实验体现在,几项彼此似乎是独立的事象,被结合在一个有机的话语场中,像“磁场”一组群雕,以其空间感的均衡,“共振”出其内在的统一暗示性。在写作技艺的意义上,它的确是“小习作”(取其修辞与结构实验之意)。其二,反讽性克制陈述的寓意。我们注意到,诗中描述的事象在冷静的日常情境状态下却又充满内在的紧张感:天空中徘徊着令人不安的风暴,像狗在无告地咆哮着寻找安身之处。鹭鸟脑袋低垂,嘴里发出无人理解的自语。树木像一把尖利又柔弱的鱼骨。海水因涨潮变得新鲜,而某人还沉睡在游艇中。在此,平静感与不祥感奇异地在一个结构中反向拉开,诗中“和弦”般的隐喻结构使人既迷醉又惊悚。解体的现实带来了开放的结构型式。但仍是完整的。
  这首诗写于1947年,二战的硝烟刚刚平息,“风暴再次离去”,但令人恐怖的惨痛经验已噬心地刻在人的记忆中,它们随时会在心象的“轻微的/序列,猛然照亮了战争的场景”。有如超现实主义画家达利的名画《内战的预感》一样,对战争的恐怖甚至已点点滴滴侵入了人的梦境。在此,“某个沉睡的人/想想他似乎安然无恙,没有受到一丝惊扰”,就含有沉痛的反讽性。诗人但愿“他”和平的不受惊扰的人生成为恒久的现实,而不是即刻的“小习作”。
  的确,现代诗结构的包容力和形式的开放性是互为因果的。诗人们不满足于有限的经验,总是想法寻求多重声部的整一效果。如果说毕肖普的诗体现为散点共振结构的话,那末,迈克尔·昂达奇则采取了双线并进的结构方式写出了《日期》一诗:
  
  显然我错过了伟大的时机
  我的诞生没有任何预兆
  只逢温斯顿·丘吉尔的结婚纪念。
  没有纪念碑淌血,这一天
  没有签定特别的条约
  这是季节性平淡无奇的日子。
  
  我用母亲的八个月自我安慰
  当她在锡兰因怀孕汗流浃背
  一个仆人从甬道缓步而来
  端着一盘加冰的冷饮,
  一伙朋友来看她
  抚慰她的形状,而我
  吮吸着生命线,
  华莱士·史蒂文斯在康涅狄克州安坐
  桌上摆着一杯橘子汁
  天气很热他只穿着短裤
  在一封信的背面
  开始写《长着胡须身着盛装的人》。
  
  那一夜我的母亲已入睡
  她非凡的肚皮
  由屋里的风扇吹凉
  史蒂文斯把词放在一起
  让它们生长成句子
  将它们修改
  整形,那页纸突然
  成为一个前所未有的思想
  
  他的心指示他的手
  随心所欲地移动
  他看见他的手在说
  思想永不完结,不,永不
  而我在母亲的肚皮里生长
  就像康涅狄克窗外的花瓣。
  (汤 潮译)
  
  这首诗具有平行的双重主题声部。其一是诗人叙写想象中母亲在锡兰(今斯里兰卡,是昂达奇出生和度过青少年时代的地方)孕育“我”的过程,并歌颂母爱;其二是通过对象征主义诗歌大师史蒂文斯写作方式的描述,表达出诗人对诗歌“发生学”的独特认识。两个主题彼此交织,互为比拟,其完美的双线并进结构,令人叹服。
  “我”的孕育和诞生是平淡无奇的。其实,谁的诞生又不是如此?而从另一重更深刻的意义上看,每个人的孕育和诞生又都是不平凡的。是母亲孕育和生下了我们,怀孕和分娩对任何女性的身体来说都等于是一次重创。世上一切慈祥而无私的母爱,就这样在平凡中放射出了伟大而恒久的光芒。诗人对母亲怀着深深的敬爱和感激之情,他想象出母亲“因怀孕汗流浃背”的漫长时日,想象出作为胎儿的自己,怎样“吮吸着生命线”,“在母亲的肚皮里生长”。诗人用笔简省而深情存焉。以上是此诗的声部之一。
  与此相应,这首诗的第二重声部是有关“诗歌发生学”的(即诗的“孕育”和“分娩”)。诗人引入了对美国象征主义大师史蒂文斯诗歌创作方式的描述。史蒂文斯(1879—1955)被称为“诗人中的诗人”,与庞德、艾略特、威廉斯齐名。他特别强调艺术想象力的作用,认为想象力能使混乱的世界获得秩序。他的诗总是在纯粹而神奇的形象中,富含抽象的哲思,他说,“诗的理论就是生命的理论”(《纽黑文的一个普通夜晚》),诗由诗人孕育而生出,既是抽象的“最高虚构的笔记”,又与具象的现实生存密切相关。昂达奇信任这个说法。在他看来,写诗乃是一种创造、生育,诗固然令人幸福和迷醉,但它们却是诗人对词语艰辛地寻找和孕育的结果。这一点正与女性的怀孕、生产相似。如同母亲在燠热的锡兰经历身体的阵痛,史蒂文斯也在燠热的康涅狄克州经历着将感受化为墨迹的“阵痛”;如同母亲“无中生有”地将我带来世界,诗人也经由想象力“无中生有”地给世界带来一首精纯的诗歌!——“史蒂文斯把词放在一起/让它们生长成句子/将它们修改/整形,那页纸突然/成为一个前所未有的思想”,就道出了诗人对诗歌神奇的发生学领悟后的惊喜之情。最后,诗人说:“我在母亲的肚皮里生长/就像康涅狄克窗外的花瓣。”此为一笔两写。诗歌的双重主题声部在结构中完美地扭结一体,带给我们有关生命感受和审美结构的双重深度感。
  这首诗写得诙谐舒展又优雅精审,使我们得以在反讽中听到严肃,在紧张中感到幸福。诗人以非凡的结构能力,使公共化的生育经验与私人化的写作经验恰切地平行比拟,彼此交织和延续——最终又聚集于对“原创力”、“原生力”的探究与吟述,其诗歌结构神秘的自律性和创造的自由快感同时得以呈现。正像史蒂文斯喜欢在诗中处理“写作”主题(以诗论诗),但又避免了诗歌说理的枯燥一样,昂达奇这首“关于诗的诗”,也将理论的洞见建立在对直觉的鲜活捕捉中,从而使这首诗在经验包容力、审美结构魅力和诗学理念诠释上均令人赞叹。


“西安”诗变
■  姜耕玉
  西安(长安),作为资深的历史文化名城,已成了传统的隐喻,却也成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先锋诗歌的演变和发展过程的见证。
  1983年韩东在西安写下了《有关大雁塔》,20年后于坚去西安又写下了《长安行》(组诗中亦有《大雁塔》)。乍看这两位诗人表现“西安”意象的诗意相悖反,实则又相合一。与其说于坚的《大雁塔》及《长安行》是对韩东《大雁塔》的背反,不如说是“反叛”20年诗歌过程(有成功也有失败)的必然或归宿,是先锋诗歌20年的叛离与回归的实现,具有世纪之交诗歌的终结与开始的意味。
  这一“诗变”,发生在文化全球化与民族诗歌传统危机的背景下,标举九十年代先锋诗歌队伍的分化和重组,也标举着中国诗歌先锋精神的转移。
  考察一首诗,不可离开特定时代的语境和背景。否则,就没有诗和文学史。韩东《有关大雁塔》,正因为与北岛、舒婷等朦胧诗一样,表现了中国八十年代初对封闭已久的僵化的政治思想传统势力的冲击力,才富有诗的生命力和价值。我并不否认这首诗所包涵的平民意识的恒久意义,但现时读来就失去了当年的铮铮锋芒,并露出了反传统、反文化的极端主义倾向。然而,这一负面因素在当年却也是构成这首诗的在场意义,即形成这首诗的思想锋芒的潜在因素。如同当年韩东对中国诗人扮演“卓越的政治动物”、“稀有的文化动物”、“深刻的历史动物”的批判,一旦诗人摆脱了这种世俗的角色,批判也就失去了意义,一首诗、一种理论观点,并不以是否具有恒久性而认同其价值,它们的在场意义,更多的表现在诗史价值方面。尽管后来韩东告别了《有关大雁塔》式的写作,旨趣于“诗到语言为止”的探索,但这首诗还是成了他的诗歌生涯中没有逾越的制高点。没有八十年代诗歌的思想文化批判,就没有九十年代诗歌的生命意识的觉醒。没有海子和“他们’’等诗群在生命关怀中对传统的叛离,今日于坚们的回归也毫无意义。
  八十年代诗歌的先锋精神是直接切入社会现实的个体自由精神。而九十年代先锋诗歌则以对生命意识的张扬为基本精神。诗歌归于人自身,归于生命,无疑是二十世纪新诗的本质性的突进。八十年代中后期,在西方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诗潮涌人中国诗坛的背景下,海子以自身对生命痛苦的体验,把诗引入整个人类的生命形象。他创造的麦子意象,表明“我站在太阳痛苦的芒上”,并非“一无所有”、“两手空空’’(《答复》),仍可看出他所具备的诗人的主体意识。后来诗社迭起,消解了诗人主体,把个体生命存在的人类化推向极端,导致生命体验的狭隘化与对原型意象的大量复制。尽管九十年代先锋诗人的极端主义表现也为诗歌普遍向生命突入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然而一旦诗歌抵达了生命家园,诗人的国别和文化身份就成了不可绕开的问题。九十年代先锋诗歌形成的诗风,一直保持和延续至今,仍奉为新诗写作时尚,似乎已成了一种新的传统。并由于它沿袭和张扬了“五四”新诗传统的负面因素,致使新诗语言弊端暴露无遗。沈奇对此也作过批评:“这是个惟时尚是问的时代,看似个性张扬,实是无性仿生。”他认为当前新诗写作,要“回归个体人格和自由心性,并重新认领诗的美学元素,以求在守护中拓进的良性发展。”(《告别时尚写作》,2002。3《诗刊》下半月刊)当下重新确认诗人的文化身份,焦点在于:是单单沿着新诗的现代性轨道一意孤行,还是对现代汉语诗人与汉诗构成的美学元素的认领,坚持现代性与汉语性相统一的诗歌探索?只要从这一背景意义上考察,就会认为于坚的《长安行》而引起的“诗变”,具有不可低估的诗学价值。
  于坚在1979年诗歌集会上朗诵诗歌,接着写下了《罗家生》这一开口语化叙述先河的优秀作品,也有像《对一只乌鸦的命名》切人生存状态的真实的深刻的力作。他和韩东是《他们》诗社的领衔人物。《长安行》可以视为于坚多年来日渐滋长的回归母语、回归汉诗传统的成果。如在1999年盘峰论争中,他(“民间”)就是以回到古典诗词中寻求新世纪中国诗歌的复兴为对抗的姿态或策略。于坚在《致伊沙》中表白:“今年7月27日,我第三次来到西安,我终于看到了长安,我是有福之人啊,我不是喝狼奶长大的,我外祖母是一个文盲而知道敬畏李白的人。”于坚在这一次“看见了长安”,显然是因为“长安”、因为传统文化在他心目中有了地位,乃至“有回家的感觉”。这种感觉是出于这位48岁的汉语诗人的内需,正如他在《大雁塔》中所写:“感到自己的肉太轻/一向恐惧的那些/太轻 一向重视的那些/太轻  不足为凭/收起乖戾的羽毛/我跟着古代的老百姓/跟着黄帝/跟着僧人和使者/跟着李白/跟着长安/默默地跪下来”诗抒写的情绪是真实的,带有一种对丰富的历史文化和永恒的建筑的亲和力。据陪游的伊沙说,于坚把自己的大光头抵在大雁塔夕阳色的砖上。“我们钻进雁塔/要看看大唐朝的肚子里/凌空高蹈的都是什么”。诗人与古人对话,褒中带刺,亲昵中有讥诮。尤其是他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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