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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论语疏证:解读论语 的权威力作-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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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之平,决于百石之吏。故群下苛刻,各自为能。兼以私情,容长憎爱。有罪者心不厌服,无咎者坐被空文。不可经盛衰,贻后王也。论曰:吴起与田文论功,文不及者三。朱买臣难公孙弘十策,弘不得其一。终之田交相魏,公孙宰汉。诚知宰相自有体也。故曾子曰:“君子所贵乎道者三,笾豆之事,则有司存。”而光武、明帝躬好吏事,亦以课核三公,至有诛斥诘辱之累。朱浮议讽苛察欲速之弊然矣,焉得长者之言哉!
  为礼不敬,
  《左传僖公十一年》曰:天王使召武公内史过赐晋侯命,受玉惰。过归,告王曰:“晋侯其无后乎。王赐之命而惰于受瑞,先自弃也已,其何继之有?礼,国之干也;敬,礼之与也。不敬则礼不行,礼不行则上下昏,何以长世?”
  又《宣公十五年》曰:晋侯使赵同献狄俘于周,不敬。刘康公曰:不及十年,原叔必有大咎,天夺之魄矣。(原叔为赵同字。)
  又《成公四年》曰:夏,公如晋。晋侯见公,不敬。季文子曰:“晋侯必不免。《诗》曰:‘敬之敬之,天惟显思,命不易哉。’夫晋侯之命在诸侯矣,可不敬乎?”
  又《成公十三年》曰:春,晋侯使 来乞师,将事,不敬。孟献子曰:“氏其亡乎?礼,身之干也;敬,身之基也。子无基。且先君之嗣卿也。受命以求师,将社稷是卫,而惰,弃君命也。不亡何为?”
  又曰:公及诸侯朝王,遂从刘康公、成肃公会晋侯伐秦。成子受于社,不敬。刘子曰:“吾闻之: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是以有动作礼义威仪之则,以定命也。能者养以之福,不能者败以取祸。是故君子勤礼,小人尽力。勤礼莫如致敬,尽力莫如敦笃。敬在养神,笃在守业。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有执,戎有受,国之大节也。今成子惰,弃其命矣,其不反乎!”
  又《襄公十年》曰:三月癸丑,齐高厚相太子光以先会诸侯于钟离,不敬。士庄子曰:“高子相太子以会诸侯,将社稷是卫,而皆不敬,弃社稷也,其将不免乎!”
  又《襄公二十一年》曰:会于商任,锢栾氏也。齐侯、卫侯不敬。叔向曰:“二君者必不免。会朝,礼之经也。礼,政之舆也。政,身之守也。怠礼失政,失政不立,是以乱也。”
  又《襄公二十八年》曰:蔡侯归自晋,入于郑。郑伯享之,不敬。子产曰:“蔡侯其不免乎!日其过此也,君使子展劳于东门之外而傲,吾曰犹将更之。今还,受享而惰,乃其心也。君小国,事大国,而惰傲以为己心,将得死乎?若不免,必由其子。其为君也,淫而不父。侨闻之,如是者恒有子祸。”
  又《襄公二十八年》曰:为宋之盟故,公及宋公、陈侯、郑伯、许男如楚。公过郑,郑伯不在,伯有劳于黄崖,不敬。穆叔曰:“伯有无戾于郑,郑必有大咎。敬,民之主也,而弃之,何以承守?郑人不讨,必受其辜。济泽之阿,行潦之藻,诸宗室,季兰尸之,敬也。敬可弃乎?”
  《国语周语上》曰:襄王使太宰文公及内史兴赐晋文公命。上卿逆于境,晋侯郊劳。馆诸宗庙,馈九牢,设庭燎。及期,命于武宫,设桑主,布几筵。大宰莅之,晋侯端委而入。大宰以王命命冕服,内史赞之,三命而后即冕服。既毕,宾飨赠饯如公命侯伯之礼,而加之以晏好。内史兴归,以告王。曰:“晋不可不善也,其君必霸。逆王命敬,奉礼义成。敬王命,顺之道也;成礼义,德之则也。则德以导诸侯,诸侯必归之。且礼,所以观忠信仁义也;忠,所以行也;信,所以守也;义,所以节也。忠分则均,仁行则报,信守则固,义节则度。分均无怨,行报无匮,守固不偷,节度不携。若民不怨而财不匮,令不偷而动不携,其何事不济?中能应外,忠也;施三服义,仁也;守节不淫,信也;行礼不疚,义也。臣入晋境,四者不失。臣故曰:晋侯其能礼矣。王其善之,树于有礼,艾人必丰。”王从之,使于晋者道相逮也。及惠后之难,王出在郑,晋侯纳之。襄王十六年,立晋文公。二十一年,以诸侯朝王于衡雍,且献楚捷,遂为践土之盟。于是乎始霸也。
  《左传昭公三年》曰:四月,郑伯如晋,公孙段相,甚敬而卑,礼无违者。晋侯嘉焉,授之以策曰:“子丰有劳于晋国,余闻而弗忘,赐女州田,以胙乃旧勋。”伯石再拜稽首受策以出。君子曰:“礼其人之急也乎!伯石之汰也,一为礼于晋,犹荷其禄,况以礼终始乎?”
  临丧不哀,
  《礼记曲礼上篇》曰:临丧则必有哀色。
  又曰:临丧不笑。
  《左传成公十五年》曰:冬十月,卫定公卒。夫人姜氏既哭而息,见太子之不哀也,不内酌饮,叹曰:“是夫也,将不唯卫国之败,其必始于未亡人。呜呼!天祸卫国也夫!”
  又《襄公十九年》曰:卫石共子卒,悼子不哀。孔成子曰:“是谓蹶其本,必不有其宗。”
  又《襄公三十一年》曰:孟孝伯卒,立敬归之娣齐归之子公子裯。穆叔不欲,曰:“非适嗣,何必娣之子!且是人也,居丧而不哀,在戚而有嘉容,是谓不度。不度之人鲜不为患。若果立之,必为季氏忧。”武子不听,卒立之。比及葬,三易衰,衰衽如故衰。于是昭公十九年矣,犹有童心。君子是以知其不能终也。
  又《昭公十一年》曰:九月,葬齐归,公不戚。叔向曰:“鲁公室其卑乎。君有大丧,国不废。有三年之丧,而无一日之戚。国不恤丧,不忌君也;君无戚容,不顾亲也。国不忌君,君无顾亲,能无卑乎?殆其失国。”
  又《昭公十四年》曰:八月,莒著丘公卒,郊公不戚。国人弗顺,欲立著丘公之弟庚舆。冬十二月,蒲余侯杀公子意恢,郊公奔齐。公子铎逆庚舆于齐。
  吾何以观之哉?”
  《大戴礼记曾子立事篇》曰:临事而不敬,居丧而不哀,祭祀而不畏,朝廷而不恭,则吾无由知之矣。


里仁篇(1)


  ○子曰:“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知?”
  《孟子公孙丑上篇》曰:孟子曰:矢人岂不仁于函人哉?矢人惟恐不伤人,函人惟恐伤人。巫匠亦然。故术不可不慎也。孔子曰:“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智?”夫仁,天之尊爵也,人之安宅也。莫之御而不仁,是不智也。不仁不智,无礼无义,人役也。人役而耻为役,由弓人而耻为弓,矢人而耻为矢也。如耻之,莫如为仁。仁者如射,射者正己而后发,发而不中,不怨胜己者,反求诸己而已矣。
  《荀子大略篇》曰:仁有里,义有门。仁非其里而处之,非礼也;义非其门而由之,非义也。
  树达按:仁非其里,义非其门,谓仁不在其里,义不在其门也。
  又《劝学篇》曰: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兰槐之根是为芷,其渐之滫,君子不近,庶人不服。其质非不美也,所渐者然也。故君子居必择乡,游必就士,所以防邪僻而近中正也。
  《列女传母仪篇》曰:邹孟轲之母号孟母,其舍近墓。孟子之少也,嬉游为墓间之事,踊跃筑埋。孟母曰:此非吾所以居处子也。乃去舍市傍,其嬉戏为贾人炫卖之事。孟母又曰:此非吾所以居处子也。复徙舍学宫之傍,其嬉戏乃设俎豆揖让进退。孟母曰:真可以居吾子矣。遂居之。及孟子长,举六艺,卒成大儒之名。君子谓孟母善以渐化。
  ○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
  《卫灵公篇》曰:子曰: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
  《礼记坊记篇》曰:子云:小人贫斯约,富斯骄;约斯盗,骄斯乱。
  《孟子梁惠王上篇》曰: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
  《荀子不苟篇》曰:君子,小人之反也。君子见由则恭而止;见闭则敬而齐;通则文而明;穷则约而详。小人则不然:见由则兑而倨;见闭则怨而俭;通则骄而偏;穷则弃而。
  仁者安仁,知者利仁。”
  《礼记表记篇》曰:子曰:仁有三,与仁同功而异情。与仁同功,其仁未可知也;与仁同过,然后其仁可知也。仁者安仁,知者利仁,畏罪者强仁。
  又《中庸篇》曰:或安而行之,或利而行之,或勉强而行之,及其成功一也。
  《史记滑稽传集解》引钟繇、华歆、王朗等对问曰:前志称:仁者安仁,智者利仁,畏罪者强仁。校其仁者,功则无以殊。核其为仁者,则不得不异。安仁者,性善者也。利仁者,力行者也。强仁者,不得已者也。三者相比,则安仁优矣。
  《大戴礼记曾子立事篇》曰:仁者乐道,智者利道。
  ○子曰:“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
  《礼记大学篇》曰:秦誓曰:若有一个臣,断断兮无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焉。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彦圣,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实能容之,以能保我子孙黎民,尚亦有利哉。人之有技,妒嫉以恶之;人之彦圣,而违之俾不通;实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孙黎民,亦曰殆哉。唯仁人放流之,迸诸四夷,不与同中国。此谓唯仁人为能爱人,能恶人。
  《后汉书孝明八王传》注引《东观汉记》曰:和帝赐彭城王恭诏曰:孔子曰:惟仁者能好人,能恶人,贵仁者所好恶得其中也。
  《礼记缁衣篇》曰:子曰:唯君子能好其正,其恶有方。
  《卫灵公篇》曰:子曰: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
  《子路篇》曰:子贡问曰:“乡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乡人皆恶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
  树达按:众之好恶必察,乡人皆好皆恶,孔子皆以为未可者,以众与乡人不皆仁人故也。
  ○子曰:“苟志于仁矣,无恶也。”
  《春秋繁露玉英篇》曰:《经》曰:“宋督弑其君与夷,”《传》言:“庄公冯杀之。”不可及于经,何也?避所善也。是故,让者,《春秋》之所善。宣公不与其子而与其弟,其弟亦不与子而反之兄子,虽不中法,皆有让高,不可弃也。故君子为之讳,避其后乱,移之宋督以存善志,此亦《春秋》之义善无遗也。若直书其篡,则宣、缪之高灭而善无所见矣。难者曰:“为贤者讳,皆言之。为宣、缪讳,独弗言,何也?”曰:“不成于贤也。其为善不法,不可取,亦不可弃。弃之,则弃善志也。取之,则害王法,故不弃,亦不载,以意见之而已。苟志于仁无恶,此之谓也。”
  ○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论衡问孔篇》曰:孔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居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此言人当由道义得,不当苟取也。当守节安贫,不当妄去也。
  《大戴礼记曾子制言上篇》曰:富以苟,不如贫以誉。
  《述而篇》曰: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说苑立节篇》曰:孔子见齐景公,景公致廪丘以为养。孔子辞不受,出谓弟子曰:“吾闻:君子当功以受禄。今说景公,景公未之行而赐我廪丘,其不知丘亦甚矣。”遂辞而行。
  《韩诗外传卷二》曰:子路曰:士不能勤苦,不能轻死亡,不能恬贫穷,而曰我行义,吾不信也。曾子褐衣褚,未尝完也;粝米之食,未尝饱也:义不合则辞上卿。不恬贫穷,焉能行此?(《说苑立节篇》文大同。)
  《说苑立节篇》曰:曾子衣弊衣以耕,鲁君使人往致邑焉。曰:“请以此修衣。”曾子不受。反,复往,又不受。使者曰:“先生非求于人,人则献之,奚为不受?”曾子曰:“臣闻之:受人者畏人,予人者骄人。纵子有赐不我骄也,我能勿畏乎?”终不受。孔子闻之,曰:“参之言足以全其节也。”
  《荀子大略篇》曰:古之贤人,贱为布衣,贫为匹夫,食则粥不足,衣则竖褐不完,然而非礼不进,非义不受,安取此?子夏贫,衣若悬鹑。人曰:“子何不仕?”曰:“诸侯之骄我者,吾不为臣;大夫之骄我者,吾不复见。”
  《墨子耕柱篇》曰:子墨子使管黔敖游高石子于卫,卫君致禄甚厚,设之于卿。高石子三朝,必尽言,而言无行者,去而之齐。见子墨子曰:“君以夫子之故,致禄甚厚,设我于卿。石三朝必尽言,而言无行,是以去之也。卫君无乃以石为狂乎?”子墨子曰:“去之苟道,受狂何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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