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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节

所有的 作者:黄蓓佳-第5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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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之间的话题很少谈及现在,青阳和南京是出现在我们言谈中最多的词。从七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我们有共同的经历和故事,青涩滋味足够我们噙在口中回味。很多时候,“说”
    就是一种宣泄,说的过程中我们得到快乐,身心交融到最好的状态。
    我的公寓房间在二楼,窗户朝西,窗外有一棵姿态很漂亮的树,陈清风说,那叫“山毛榉”。我相信他是对的,因为他年轻时候就喜欢读各种杂书,对世界万物的认识要强我很多。
    夏天,三点钟一过,太阳开始西斜,山毛榉的树影刚好照到我的床上,我们两个人的身体都变得斑驳繁复,像莫奈用油画笔点染出来的图案。陈清风这时候会变成一个快乐的孩子,在床上不断移动体位,让树影分别投射在他的脸上,胸口,或者小腹,让我点评哪一处的图案看上去跟人体更加和谐。他也要求我这么做,可我总是笑得蜷成一团,因为我感觉身上的光点像是一群精灵小人儿在跳舞,它们又踩又蹦,结果就变成无数只小手在挠我的痒痒。我有点受不了这种刺激。陈清风说,这说明我的皮肤比别人更加敏感。
    四点钟,莫奈的点彩画从床上移到地上.再抬身移到墙上,成了一幅不花钱就能欣赏到的大师名作。这时候我们两人都黯然神伤:分别的时候到了。
    “你就不能吃过晚饭再走吗? ”我要求他。
    他沉吟:“太晚了路上的货车会多。不过没关系,我可以晚上再走。我来给你做一顿晚饭。
    凉拌面你喜欢吗? ”
    他刚要起身下床,我又改变主意:“不,你还是早点走,太晚了我不放心。”
    “我会注意的,我车技不错。”
    “不行,是我不想让你留下来。”
    “真的没关系。”
    “走吧,多吃一顿晚饭又有什么意思呢? ”
    他回身抱住了我。他的嘴唇滚烫滚烫.像在我脸上炙烤一样。这种灼热会使我们两个人的体温再一次上升,我们必须用理智来克制欲望,否则这种临别拥吻就会没完没了。
    五分钟之后,我奔进公寓里的公用厨房,从一长排玻璃窗中看着他的旧丰田汽车飞快地驶上车道,消失在坡地尽头。我猜测他会不会从倒车镜里看见我趴在窗口的身影? 希望不会,那样的话,他继续心神不定,就要影响行车安全。
    我的房间里又剩下我一个人了。枕头上还有他的气味。床单上有他掉落的一根头发,半截白,半截黑。地板上也有一根,却是全黑。到哪一天他留在我这儿的头发全成了白色,可能我们之间就会风平浪静。
    我能够在布法罗呆到那一天吗? 真要呆这么久的话,我在南京的家人怎么办?他在多伦多的家人又怎么办? 我把自己的脸埋在枕头里,不去想这个问题。有的时候,人还是应该学学鸵鸟,暂时地骗一骗自己。
    布法罗大学一年一度的毕业盛会又开始了。草坪上飘满了五颜六色的气球,穿各种学士服和博士服的年轻男女喜气洋洋凑在一起,勾肩搭背,倒着走斜着走跳着走,对每一个人展示他们青春无邪的笑脸和喜悦无比的心情。
    也有人一手挽着礼服笔挺的父亲,一手挽着穿成花母鸡般的母亲,后面还跟着三两个年幼的弟妹,一家人赶集一样地兴高采烈。美国人天性乐观,少有忧愁,多有快乐,一点点成就会让他们把自己想象成英雄,也因此获得英雄们雄视天下的感觉。他们的确没有什么需要发愁的难处:毕业后找一份工作,娶一个妻子。贷款买一栋房子,然后不费劲地生一堆孩子。退休之后卖掉房产,揣上积蓄,成群结伙地周游世界,最后回到国内,找个养老院度过余生。他们从生到死都被政府安排好了,如果要求不高,吃喝玩乐什么都不干也能够过完一生。颓丧悲苦是东方人的事情,中国人和日本人的事情,跟他们的情绪很少沾边。
    保罗被他的几个博士拉着拍完了照片.从人群中挤出来,一眼看见了四处闲逛的我。
    “嗨,很高兴在这种场合看到你。”他扬了扬手里抓着的一顶博士帽。“怎么样? 有感想吗? 中国学生在毕业时是不是同样热闹? ”
    我摇头:“我们的年轻人会小范围庆祝,不会大范围狂欢。”
    他耸耸肩:“心情是一样的。”
    “恐怕不太一样。对我们来说,毕业是人生的一道坎,你得努力跨过去。”
    他有点迷茫地看着我,不太明白我说的意思。他虽然是东欧人,但是在美国呆得久了,已经习惯了美国人的思维。
    “怎么样? 你考虑好了吗? ”
    “读学位的事? ”
    “坦白地说,我需要你在我的实验室工作。”他的黑色眼睛里只有坦诚,没有陷阱。
    “我想……能不能等我的访问期结束再做决定? ”
    “没问题。你应该考虑得周到一些。”
    他又一次扬了扬手里的帽子,走开去。
    如果这顶帽子戴在我的头上,我会是什么样子? 它一定让我英姿勃发,不同凡响。我有点渴望戴上博士帽的前景了。
    太阳辉煌地照着,草地上流淌着蜜一样金黄的汁液。几个小孩子在追逐一只飘飞的气球,可是那只球被气流托着,越升越高,根本就没有回转头来的意思。孩子们终于停止追赶,一齐仰脸向天,怅然地望着,每个人都显得若有所思。
    我想,我喜欢美国,喜欢周围这些人的纯朴和善良,也喜欢这个民族的乐观和向上。
    陈清风在尼亚加拉瀑布的加拿大境内等我。我从旅行团的大巴上下车时,一眼就看见他手里拿着一份中文报纸站在路边。
    仍然是欣喜。已经很多次的相聚,很多次的缠绵和交欢,见面仍然是欣喜。我不知道其他那些双双对对的情人们相见时会是什么样,但是对于我,对于陈清风,一种既没有根基更没有未来的惶恐永远都纠缠在心里,因此,我们把每一次见面都当做最后的晚餐,留恋其中的每一杯开胃美酒,每一道正菜和每一碟饭后甜点。
    “跟我走,我订好了旅馆房间。”
    “我们能够在一起过夜? ”我感觉到意外之喜。
    他不出声地挽住我的手臂,把我带到他的丰田车上。他一直都在微笑,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喜悦。他脸上的每一根皱纹都显得端庄,平静,美好。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有一种不安。总感觉他平静的皱纹下面藏着一丝忧虑我想告诉他保罗要我留下来读博士的事,话到嘴边还是没有说。我怕这事会给他带来压力,让他很难处理接下来我们之间的关系。我从来就没有考虑过婚姻一类的问题,那不是我的目的。人们如果为了一个目的去相爱,美好的程度会大打折扣。
    车沿着安大略湖行驶,巨大的瀑布就在我们前方几百米的地方,因为我们是迎着阳光,所以看不清水流排山倒海冲下来的样子,只见到水雾遮天盖日,湖边不时有水花被风吹溅起来,有力地扑到岸上,把探身观瀑的游人打得声声尖叫。水声太大,说话需要对着耳朵大喊,我们干脆闭上嘴,像是看卓别林时代的默片一样,看着一群一群的游人身披湿淋淋的雨披,在亮闪闪的水花中四处奔跑,躲闪,袋鼠一样跳来跳去,故意地让浪头打到身上,又故意地做出逃跑不及的样子。所有岸边的道路、花坛、栏杆、铁索、长条椅、路灯柱,因为水汽浸泡的缘故,颜色都显得深暗,陈旧,这也像是老电影里的场景,有一点伤怀,有一点奢华,还有一点令人始料不及的感动。
    水同样打到了陈清风的车窗上。他打开雨刮器。可是,前窗的积水被刮去了,侧窗的水流只好任它流淌。风吹过来时,水会往后飘散,在玻璃上淌成一道一道倾斜的花纹。有时候风小了,浪也小了,湖水扑不到岸上,玻璃就闪闪发光,从某些特定的角度,还能看见空气中水汽凝成的彩虹,它们像巨大的拱桥跨越在天空中,美丽到令人目眩。
    忽然间我想到,我们现在的日子就像前方的彩虹,虽然美好,却虚妄异常,仅仅是由空气组成,抓在手中最多能留下一点潮湿。我渴望彩虹中能够多出一点别的东西,哪怕是灰尘,哪怕是人体的皮屑,好歹这些都是物质,多少可以称出分量。
    门扇是木制的,涂了一层米黄色的漆,边框有一些剥落,露出暗色的木纹,像老人额间显露的沧桑。镀黄铜的球形把手上掉了,一颗螺丝,把手便微微地偏在了一边,即将要被淘汰、又很不甘心的那种样子。,墙纸是一种规则的花卉图案,新的时候一定非常鲜艳,现在已经蒙上了一层陈旧的灰色,可是我觉得比新纸更好,因为看上去有了历史,有了一种不动声色的矜持。墙上那面半人高的镜子,经不住瀑布城水汽的终日氤氲,洇出一圈一圈泛黄的水渍,照出来的人影有点鬼魅,仿佛上个世纪的人物再现。床头的那面墙上挂了一排镶木框的铅笔素描画,纸质是浅米色,线条则是深褐色,作者签名一律向上倾斜,稍稍多用一点力道,就要冲出木框飞翔起来。我奇怪的是这些素描画的都不是尼亚加拉瀑布,而是旧日伦敦的风景:白金汉宫,大笨钟,伦敦塔桥,西斯敏教堂……加拿大是英联邦国家,墙上的这些小画也算是殖民地国家的宗主情结吧。
    我告诉陈清风说,我喜欢这间有气息的旅馆,它比那些千篇一律的钢筋水泥的建筑要亲和许多,我躺在这房间的床上有“家”的感觉。
    说完这句话,我忽然想到,我跟陈清风呆在一起的绝大部分时间,姿态都是躺着的。我很少站起来,走动,喝水,做一点什么事情。我总是懒洋洋地躺着,像一个婴儿,等待抚爱,渴望覆盖。我还喜欢陈清风俯身看我的样子:如果室外阳光灿烂,他的眼睛就显得明亮,眸子里的光点是扩散的,热浪蒸腾。如果逢到阴雨绵绵,他的瞳仁会变成漆黑,目光内敛,像从遥远的地方看过来一样,隔着千山万水的艰难。
    这很奇怪,他的眼神会跟天气同步,而不是跟我们当时的情绪同步。每个人的身上都有与众不同的特质,或许这就是陈清风区别于别人的地方? 这间维多利亚风格的房间,以后我会永远记住。一同记住的还有远处尼亚加拉瀑布的水声。我们关紧了门窗,而轰轰的声响是从地板下面传过来的,就像岩浆在我们房间的深处翻滚和沸腾.排山倒海地呼啸,要颠覆我们的床,我们的身体。我蜷在陈清风怀中,膝盖顶住他的小腹,聆听瀑声轰鸣,真希望忽然有一个大浪卷过来,把我们连同这个房间卷走。这样的话,在世界的另一边,我们还能够肩并肩地躺着,还能够这样十指相扣,肌肤紧贴。
    天黑了,我们离开房间,找餐馆吃晚饭。
    天边的浮云变成深紫和灰蓝。橙黄色的路灯从头顶和脚边一盏一盏亮起。瀑布远看成了一片泛着微光的幕帐,但是巨大的轰鸣声没有丝毫止息。湖边游人已经非常稀少,他们开始转入餐馆,酒吧,游乐场和赌场,体验又一轮的狂欢。在空气炽热的室内场所,他们喝着冰啤,盯着露出肚皮和屁股蛋子的小妞,一边往嘴巴里扔爆米花和多味花生豆,一边放肆地交谈和大笑。间或会有人站起来去乐池里点一支歌,“一分钟都市,一分钟恋爱”,或者“你的眼冒烟”。收到钱之后,那些乐手就会抱起各自的器具,眉飞色舞地晃动身体,把所有乐曲都演绎成轻松愉悦的摇摆。
    这样奢华的时空,这样令人心醉的夜晚! 在一条缓缓盘旋的坡道上,一间出售工艺品的小店还没有打烊,射灯交叉着照亮了橱窗里晶莹剔透的物品:水晶的印第安“因纽特石堆”,盈盈一握的银色毛皮海豹,碎钻镶成的枫叶形胸针,漆成水蓝色的木制项链,一套深栗色细瓷的嵌银茶具。在茶具上方的一层玻璃台板上,一个深蓝色丝绒衬底的纸盒中,躺着一块茶杯底大小的饰物,形状如水滴,边缘光滑而不对称,酒红色的光泽温润柔软,高贵得像一个女神唇边的微笑。
    这是一块极品琥珀。商标上用英文清楚地标出了“Amber ”。旁边还注明了琥珀的拉丁文名称“Ambmm ”。
    我平生第一次见到的真正的琥珀。十六岁,我和艾早跟着陈清风骑车下乡,我们在松林中埋下一块松脂。陈清风说,松脂是松树流出的眼泪,经地质作用掩埋于地底,千万年之后,凝固成绝世的美丽。古代人把它当做有魔力的石头,希望它带来幸福、平安和健康,并赶走噩运、咒语及不幸。所以中国的史书上称它为“虎魄”,也称为“遗玉”。艾早说,她希望我们埋下的松脂五十年后就能变成琥珀,因为五十年后我们还会活着,还能见到。陈清风许下的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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