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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神啊,请对我微笑-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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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翔:“蓝叶也是?”   
  蓝邦元:“我和她母亲都是。你说她是不是?”雷翔回想起蓝叶来的相貌来:“看不出来啊。”蓝邦元道:“那你认为苗族应是什么样子的?”   
  雷翔偏着头道:“下蛊……”   
  蓝邦元暴笑:“你当是武侠小说啊?”   
  雷翔也是嘿嘿一笑,他对苗族的印象全都来源于武侠小说,也难怪会有这样的认识   
  从山上回来,蓝叶换上了一身苗族裙,帽子上的流苏儿挂到额头上,说不出的好看。雷翔看着阳光下的蓝叶,竟然呆住了。蓝叶抄起一捧水浇在雷翔身上:“发什么呆啊?”雷翔突然哽咽着说不出话来,心里有东西堵住一样,塞的难受,蓝叶为他做了很多事,真的太多了。   
  雷翔端着碗到厨房问阿注:“我不可以跟他们同桌吃饭,可是为什么昨天有一个比我还小的家伙可以啊?”阿注:“他是客人,你是家里人。”雷翔高兴起来了:家里人啊,哈哈,原来我是蓝叶的家人!又问:“那我什么时候可以与他们同桌吃饭呢?”阿注拍拍雷翔的肩膀:“等你成为一个男人时。”雷翔皱眉:“我已经是男人了啊。”阿注:“不是,男人顶天立地,你太弱。”一句话噎得雷翔喘不过气来,又不甘心的问:“那蓝叶又可以。”阿注骄傲的看着蓝叶:“她是我们最了不起的孩子。”雷翔看着与父兄谈笑风生的蓝叶,心里有暖流流过:“她也是我最了不起的。”   
  饭后,蓝邦元与蓝天褒好绑腿,换上一身的短打扮。雷翔看到他们的样子,很象要出征的战士,禁不住有些跃跃欲试:“你们要去哪?我也去,好不好?”蓝天收拾完毕:“打猎。你走路太慢,不带你去。”   
  入冬之后,猎物为了越冬,一般都不出来,所以冬天猎物很少,不过云南又有些不同,因为气候温暖,在初冬后,有一段小小的回温天气,这时野物反而被比深秋时多。   
  雷翔嚷:“我也要去。”蓝邦元点头:“如果跟不上,你就自己回来。”雷翔欢呼一声,蓝天递给雷翔一把长刀和布条:“箐里有干蚂蝗,缠上这个。”雷翔珍惜的把刀别在裤带上,在裤腿上打上绑腿。蓝叶收拾着桌子叮嘱:“路上小心一点。”雷翔用力点了点头,腰上带着刀,感觉就是不一样。蓝邦元与蓝天回到自己房间里,端出两把枪来。雷翔“啊”的惊叫一声:“枪,枪……”这可不真成了武侠小说,一般人那里能够看到枪,何况还是收藏在家里。   
  雷翔吓得连话也说不出口啊。枪身乌黑,枪管比一般在电视上看到的步枪长了很多,枪托被磨得光滑无比,不知在世间经历了多长时间。蓝天笑:“放心,我们不是土匪,在这里私人也可以持枪的。”雷翔的被枪所吸引,移不开视线。蓝天把枪递给雷翔:“帮我背一下。”雷翔诚惶诚恐的接过,小心而恭敬的抚挲着,鼻中闻到枪上淡淡的火药味,全身的血液都激荡起来。   
  三人逐渐深入到深山里,遮天的树木盖住了阳光,天色暗了下来,到处都是湿碌碌的,脚下根本没有路,蓝天在前面踩出脚印,蓝邦元与雷翔就跟着脚印走,有时又换蓝邦元在前开路。   
  蓝天突然举手,雷翔的一颗心活泼泼的跳起来。蓝邦元窜上前,猫着腰搜寻着地上的兽类的痕迹,有时遇上坚硬的地,没有留下印子,还要用鼻子去闻。蓝天取下雷翔背上的枪,填充上火药与铁砂。蓝邦元向东方一指。蓝天带着雷翔潜到东方藏匿起来,蓝天端着枪,黑洞洞的枪口带着杀意指向前方,雷翔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林子那边传来一声清脆的枪响,一只马鹿一样的动物随着枪响窜了出来,雷翔几乎失声叫了出来,蓝天稳稳的指着马鹿。等到进入射程之后,一枪放将出去,惊天动地的一响,烟雾弥漫在雷翔眼前。等烟雾散去,马鹿已经躺倒在地。   
  雷翔欢呼一声冲了出来,踢了马鹿一脚:“这只马鹿,还害我担心半天。”蓝邦元与蓝天向枪管里装着铁砂。蓝天纠正雷翔:“不是马鹿,是麂子。”   
  蓝邦元抽出刀准备把麂子卸成几块背回家去,雷翔惊恐的睁大眼:“后面。”从蓝邦元的背后冲出一支猪样的动物浑身黑毛獠牙有一尺来长,那动物低着头不住猛冲,泥土被它的獠牙铲飞,好像开过来一辆小型坦克般。蓝邦元听到雷翔的叫声不及多想,向左一滚,逃过一劫。   
  蓝邦元逃开,雷翔首当其冲,见野猪奔来,一尺长的獠牙闪着寒光,恐惧似空气般的包围了他。没命般的向后逃去,蓝天在后面大叫:“向旁边躲。”野猪身大力沉,跑起来很快,正因如此,它转身不便,若跳到旁边,很容易便躲过去的。   
  雷翔已经被吓得听不到任何声音了,蓝天咒骂一声,端起火药枪,尾随而去。   
  雷翔听到野猪的喘息声越来越近,魂飞魄散,全身的力量都快消失了,双腿越来越软,一枝突出的树枝横在雷翔眼前,雷翔不及多想,飞身抱住那枝干,野猪的獠牙擦着雷翔的鞋底掠去,雷翔感觉到了野猪喷出的热热鼻息。树枝吃力不住“卡嚓”一声断了下来。雷翔简直在崩溃了。屁服被一个硬物硌了一下。“刀”雷翔想到这里,反而冷静下来。双眼赤红的野猪因为冲得太猛,长牙刺在一棵树上。正拚命的挣脱开来,雷翔抽出刀来,挺刀向野猪刺去。那野猪刚好拔出牙来,掉头过来。两相一凑,“吡”的一声,直没到柄。雷翔与野猪脸对脸的遇上。雷翔看到野猪凶狠的眼神,好不容易提起的勇气,又不知飞到那去了。松开手,整个人软在地上,那野猪脖子上的血不住喷出,摇摇晃晃的向雷翔走来……   
  一声枪响,野猪轰然倒地。   
  蓝天擦了擦头上的汗水,松了口气。见雷翔还坐上地上伸手去拉他:“干得不错。”雷翔一张灰白的脸突然胀得通红,说什么也不肯起来。蓝天扫一眼雷翔的裤裆,了然于心:“我发誓不对别人说。”雷翔站了起来,蓝天看到雷翔那样子,微笑出声:“尿裤子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啊。”雷翔面上青筋都暴了起来:“你答应过不说的。”蓝天看到雷翔认真的样子,忍不住放声大笑,雷翔低着头看到自己的那付样子,蓝天的笑容又传染到了雷翔,先是咧开嘴微笑,越想越是好笑,不可抑制的大笑起来。   
  “蓝叶啊,其实不知为什么想笑,可是就是忍不住。从出来以来,我还是头一次这样大笑,停也停不住。能到云南来真好,能够遇见你真好!”   
  三人把野猪和麂子扛回山寨,猎到野猪,这可是很少有的事,整个山寨的人都齐聚在蓝家。蓝天将功劳归给雷翔,看到野猪的人,都对雷翔竖起大拇指。   
  雷翔有些不好意思的辩白,最后的那枪是蓝天打的。   
  蓝天:“说话可要凭着良心,我救了你是没错,但是你砍野猪的那刀,才是真正的致命伤。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是稻草,但也不能说是那根稻草压死骆驼的吧。”   
  有人向两个人拉开,道:“别争了,你们俩都是了不起的男儿汉。”   
  蓝天想起雷翔刚才的情况,“嘿”的笑出声来。雷翔狠狠盯了蓝天一眼:你敢说出来试试。   
  苗族山寨中,还保留着原始的习俗,会一家一户各自献出东西出来,聚在一起享用。   
  于是有人带来一自酿的糯米酒,有人带来了香喷喷的米饭。   
  在村公所的空地上,支起好大的两口锅。男人们将野猪刮毛剥皮,女人们洗菜、熬汤。   
  雷翔从来没有与这么一大群人聚在一起,有趣的打量着,蓝叶将一筐洗好的白菜放在大锅旁边,向雷翔道:“有趣吗?”雷翔回过头来,看着蓝叶微微一笑:“谢谢你对我做的一切。”   
  蓝叶:“我是你的老师啊。”   
  雷翔笃定的一笑:“你不会仅仅是我的老师。”说完转身走开。   
  蓝叶脸上飞掠起一朵红云,暗自气道:早知就不理他了。不过心头却甜丝丝的。   
  柴火哔哔的燃烧着,雷翔终于有权利与其他男人同坐在一起。另外一口锅前围坐着的都是女人与孩子,连蓝叶也在其中。雷翔虽然觉得这种以性别来区别的方式,非常不好,但心里也升起一股自豪来。他已经成长为一个别人承认的男子汉了。   
  蓝天递过来一支碗,里面盛满了浓冽的水酒。雷翔心里豪气干云,眉头也不皱,一抑脖,将满满一碗烈酒倒下肚去。随着烈酒下肚,腹中好像有一团火在燃烧一样。   
  蓝天叫了声好,也同样将自己碗中的酒喝了下去。男人们喝起酒起,比蜗牛还慢,到另一席的人全部散完了。这一席酒事正酣。   
  雷翔酒意上涌,昏昏乎乎的站起身来,走到蓝邦元身边,端起酒碗道:“请将蓝叶嫁给我吧!”   
  脖子上突然架起一把砍刀,蓝天站在雷翔身后,怒道:“臭小子,奶味还没有褪光,就打我妹妹的主意,小心我砍了你。”   
  雷翔对架在脖子上的刀视而不见,傲然面对蓝天:“我是认真的。”   
  蓝天突然大喝一声,持刀向雷翔头上斩落。如果是在一天之前,雷翔就算明知蓝天不会伤他性命,也不敢呆在白光闪闪的利刀下,不过今天在野猪利齿下逃得性命,雷翔的胆量大了很多,毫不退缩的逼视蓝天,蓝天的砍刀在触到雷翔头发时,全身力道一收,连头发也没碰破的收回刀来。笑道:“好小子,有你的。”雷翔的勇气赢得了蓝天的尊重。蓝邦元敲敲烟管,道:“娶我女儿,连点表示也也没有?”   
  雷翔一听,蓝邦元是答应了。连忙翻遍身上所有的口袋,也只凑得出来一百多元钱。蓝天抓过雷翔的钱,道:“成交!”好像不是在谈婚论嫁,而是在交易货物一般,两个人相视诡异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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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翔穿着苗族的小短褂,包着头巾,倒有几分像一个苗族咪多。(苗言:咪多是男孩,咪彩是女孩。)雷翔仔细的擦试着火药枪。   
  蓝叶也是一身苗族打扮,她在一个染缸前,用靛蓝将麻布染上颜色。两个人有时目光会碰在一起,又慌忙移开。心里平添了一份喜孜孜的感觉。   
  雷翔抬头看着蓝叶,眼里有一种难明的幽光:“蓝叶,我留在云南好不好?”   
  蓝叶没想到雷翔竟提出这个要求来,道:“学习不要了?家里人呢,也不要了?”   
  雷翔无所谓的吹着口哨:“我可以转学到云南,再说我也没有家里人。”   
  蓝叶叹口气:“云南是很好的地方,但是你留在这里,不是因为它的好,而是因为它提供了一个让你逃避事实的地方。我们并不需要一个避世者。”   
  雷翔熟练的将火药和铁珠填到枪管里,经过一天的功夫,雷翔对火药枪已经相当熟悉了。雷翔填好火药,举枪瞄准了一番,又放了下来:“你还是老样子,总是喜欢凭自己的猜测去推断别人的内心,不过我是真的喜欢云南。”   
  蓝叶冷笑:“你没有发现,你每次说谎,食指总会不由自主的敲动吗?”   
  雷翔握住自己的左手,讪讪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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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天从外面闯进来,对雷翔道:“收拾东西,我们跟马帮一起出山。”   
  雷翔应了一声,提着枪就站在蓝天身后。蓝天从屋里背出一篓草果(注:草果,草本生植物,作调料,价格昂贵。不知道云南之外有没有。)。蓝天看到雷翔提着抢,气就不打一处来,一脚踢在雷翔屁屁上:“我们是去赶集,你提枪干嘛?小心走火。”   
  雷翔“哦”的应了一声。蓝天道:“去牵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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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呢,要介绍介绍蓝家了。   
  从大门口一进来,就是一个宽大的天井。天井的东面,是堂屋和卧室。堂屋楼上,是蓝家堆放粮食的地方。云南天候潮湿,粮食一般都放楼上,这好像与别的地方的农村不同。天井南面是厨房,而北面就是一溜养牲畜的棚子。总共养了四匹马,一条牛,肥猪两头。   
  蓝家的马,与云南矮小的马匹不同。两匹是高头大马,乃当初用驻军的战马交配而成。另外两匹是用引进的外国良种配成的。虽然比较云南土马高一些,但负重力依旧不减。   
  蓝天见雷翔牵过来两匹速度快的战马,知道孩儿心情的雷翔更愿意骑速度快的,也不阻止。又牵过一匹能驼东西的马儿跟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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