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文学电子书 > 红楼梦魇 作者:张爱玲 >

第38节

红楼梦魇 作者:张爱玲-第38节

小说: 红楼梦魇 作者:张爱玲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擞幸辉偬崞稹俺弧⒂衩碇钍隆薄ⅰ坝衩砘赜熊缪┖煊褚淮蠡匚淖郑允薷濉薄ⅰ昂煊窈笥斜τ翊蟮昧ΥΑ彼贫挤洗吮厩榻凇�


    贾芸红玉的恋爱是一七六○本新添的,伏下抄没时与抄没后他们俩是两员大将,一个“仗义探庵”,一个在狱神庙援助宝玉。三六桥本兼有一七六○以来与第一个早本的情节,当是根据早本续书,兼采脂批内的线索。续书人看过庚本,从第二十一回回前总批上知道有“后卅回”,因此在八十回后凑足三十回。他看到庚本畸笏关于“抄没、狱神庙诸事”的批语,迳将狱神庙当作监狱。此人应是曹雪芹亲友圈的外围人物,但是显然与畸笏没有接触。


    儿玉达童教授述及此本时,因为语言不通,用笔谈,讲到探春,写了“远嫁,杏元和番”六字。末四字似是回目的一部份。“杏元”该是封号。番王例必要求尚主,才有面子,因此探春出国前封了杏元公主或郡主。第六十三回占花名酒令,探春抽到杏花,主得贵婿。众人说:“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不成?”原来这句顽话也是预言,而且探春作王妃也应当是番王妃,才合远嫁的预言。


    第六十三回来自极早的早本,当时元妃还是王妃,当然也就不会有元妃的封号。──元春封元妃非常特别,因为从前女子闺名不让外人知道,妃嫔封号用自己名字的史无前例。金废帝海陵王有个元妃,大概作者喜爱这名字。而且元春称元妃也更容易记忆,正如多浑虫之妻灯姑娘改称多姑娘。书中几百个人物,而人名使人过目不忘,不是没有原因的。但是元春改为贵妃后,起初只称贾妃,因此第十八回省亲一节清一色都是贾妃,只有宝玉晋见的一小段接连三个“元妃”,前几句刚提起宝玉的时候又有个“元妃”。


    书中宝玉的年龄减低好几次,最初只比元春小一岁,所以第二回叙述元春诞生后,各脂本都是“次年有生一位公子”。全抄本第二十五回是一七五四本初稿,宝玉还是十五岁,甲戌本此回是一七五四本定稿,已改十三岁(见“二详红楼梦”)。第十八回也是写这一年的事。庚本第十七、十八合回回末有“正是”二字,下缺诗联,是准备用诗联作结──一七五五年左右改写的标志;回前附叶没有书名,与第七十五回一样,两回都是一七五六年定稿(见“三详”)。宝玉晋见一段,先事贾政报告园中匾对都是宝玉拟的。

    元妃听了宝玉能题,便含笑说:“进益了。”贾政退出。贾妃见宝林二人益发比别姊妹不同,真是姣花软玉一般;因问宝玉为何不进见,贾母乃启无职外男不敢擅入。元妃命快引进来。小太监出去引宝玉进来,先行国礼毕,元妃命他近前,携手揽于怀内,又扶其头颈笑道:“比先竟长了好些。”一语未终,泪如雨下。尤氏凤姐等上来启道:“筵宴齐备,请贵妃游幸。”元妃等起身,命宝玉道引。
    此回只有这四次用“元妃”都与宝玉有关。一提起钗黛,就又还原,仍用“贾妃”,而此处称宝钗黛玉为“宝林二人”,显然这一场没有宝玉,二宝不致混淆不清。看来早本此回宝玉已经十七八岁,与贾珍贾琏同等身分,男性外戚除了生父都不能晋见。“携手揽于怀内”等语,是对小孩的动作与口吻,当是一七五四本最后一次改小年龄后,一七五五年加的润色,感人至深。所有的“元妃”都是这次添写宝玉晋见时用的。因此迟至一七五五年才有“元妃”这名称,“杏元和番”则是第一个早本就有的,隔的年数太多,以至于“元”字封号犯重。


    庚本第六十三回芳官改名一节末尾分段,看得出此节是后加的,原稿本中间插入两页,末了忘了指示,令抄手“续下页”。但是回内怡红夜宴并没改写过,因此还留着两个漏网之鱼的“王妃”。席上行占花名酒令,袭人拈到“桃红又是一年春”,麝月拈到“开到荼蘼花事了”,预言袭人别嫁,最后只剩下一个麝月。第一个早本内元春是王妃,看来当时已有第六十三回,结局已有麝月独留,袭人别嫁──湘云达到了与她同嫁一人的愿望,而仍旧不能相聚。


    三六桥本的续书人如果仅知道早本情节,遵循着补撰,就不会用杏元封号,犯了元妃的讳。换一个字还不容易?显然“杏元和番”这一回是直接从第一个早本上抄来的。续书人手中有这本子。


    三六桥本虽然是续书,有部份早本保留在内,仍旧是极珍贵的。既然四○初叶还在日本,只要在战火中无恙,日本也有研究红楼梦的,一经唤起广大的注意,也许不久就会有消息了。但是周汝昌提了一声“或云在上海”。倘在上海,那就不大有希望了,恐怕又像南京的靖本一样,昙花一现,又遗失了,似是隐匿起来,避免“收归国有”。


    “旧本”之四──南京刻本──写宝玉作看街兵,住“堆子”中。看街兵制度始于乾隆元年,上谕废除京师的巡检官:“……外城街巷孔多,虑藏奸匪,各树栅栏,以司启闭,……其栅栏仍照旧交与督察院五城及步兵统领,酌派兵役看守。”(“东华录”)。我在报上看见台湾鹿港古迹的照片,也有拦街的木栅,设门,不过没有附有小屋,大概因为气候暖,不象北方,看守人至少要个木栅遮蔽风雪。中土已经湮灭了的,有时候在边远地区还可以找到。


    乾隆六十年杨米人“都门竹枝词”有:“赶车终日不知愁,堆子吆喝往下浏”:“堆子日斜争泼水,红尘也有暂停时。”看街兵夜间打更,白天洒水净尘,指挥交通。京中大街中高旁底,居中行走限官员轿马,所以吆喝着叫骡车靠边走,一靠边就直往下溜。


    “旧本”之二写宝玉“沦为击柝之流”。之三写宝玉湘云暮年,“夫妇在都中拾煤球(‘渣’误?)为活”,“流落饥寒,至栖于街卒木棚中”。周汝昌按:“栖于街卒木棚中,为‘沦为击柝之流’一语之正解,可见非谓宝玉本人充当看街兵,实即穷得无处住耳。”这推测得十分合理。


    嘉庆九年,御史书君兴奏:煤铺煤缺,和土作块。似是煤球之始,那么乾隆年间著书时还没有煤球。宝玉湘云只是在垃圾堆里拣出烧剩的煤核,有人收买,跟现在一样。但是“街卒木棚”是个时代的标志,使③成为可靠的原本。


    关于此本内容的记载,只说“荣宁衰替”,没提抄家。老了才赤贫,显然不是为了抄家──八十回内看得出,绝对不会等宝玉老了才抄家。


    一七五四本前,贾家本来没抄家。但是百回“红楼梦”中两府获罪,荣府在原址苦撑了一个时期之后,也还是“子孙流散”,宝玉不到三十岁已经出了家──一七五四本第二十五回初稿(全抄本),宝玉十五岁“尘缘已满了大半了”,见“二详”──③写宝玉老了才一贫如洗,显然贾家并未获罪,所以落到这田地尚需时日。没抄家,也没获罪,宝玉湘云白头偕老──这分明就是第一个早本。


    “荣宁衰替”──第一个早本其实还没有宁府。董康传述他亡母幼年看的书的内容,自然记不清楚了。不幸关于③的两条记载都非常模糊,王伯沆引濮文'走之旁加显'的话,所举的出处,也把书名记错了。


    端方本──⑩──前八十回同程本,不过加了两段秽亵的文字。写宝玉湘云先奸后(续)娶,大概是被“醉眠芍药裀”引起了遐想。“八十回以后,黛玉逝世,宝钗完婚情节亦同,此后甚不相类矣。”想必娶宝钗也有掉包等情节。此本改写程本,但是有一特色:

    宝玉完婚后,家计日落,流荡益甚;逾年宝钗以娩而亡,宝玉更放纵,至贫不能自存。欲谋为拜堂阿,以年长格于例,至充拨什库以糊口。适湘云新寡,穷无所归,遂为宝玉胶续。
    “家计日落”仍旧是第七十二回林之孝向贾琏说的“家道艰难”,需要紧缩,不过这是几年后,又更不如前了。照理续书没有不写抄没的,因为书中抄家的暗示太明显,而此本删去程本的抄家,代以什么事都没发生,又并不改成好下场,这样写实任何人都意想不到的,只能是这一部份来自第一个早本。宝玉穷到无法度日,已经“年长”,等到老了捡煤渣,“流落饥寒”,也正吻合。端方本采用这败落的方式,当是因为归罪于宝玉。这是个年代较晚的抄本,迟至一九一○年左右还存在,作风接近晚清的夸张的讽刺小说,把宝玉湘云写成最不堪的一种名士派。但是此处写败家子宝玉只用“放纵”二字,轻飘而含糊得奇怪,与第三十六回王夫人口中的“放纵”遥相呼应──王夫人解释袭人不收房的原因:“……三则那宝玉见袭人是个丫头,总(纵)有放纵的事,到(倒)能听他的劝。”──后回宝玉的罪名不过是“放纵”,看来也是第一个早本的原文。当然原本不会有“拜堂阿”、“拨什库”。端方本九十七八回后从程本过渡到第一个早本,但是受程本后四十回作者的影响,也处处点明书中人是满人,卖弄续书人自己也是满人,熟悉满洲语文风俗。


    前面说过,关于第一个早本的记载模糊异常。“林薛夭亡,荣宁衰替,宝玉糟糠之配实维湘云”,没提宝钗嫁宝玉后才死。王伯沆引濮文'走之旁加显'的话,更是口口声声“宝玉系娶湘云”,“宝玉所娶系湘云”,仿佛双方都是第一次结婚。难道宝钗也是未婚而死?


    端方本自娶宝钗后败落的经过用第一个早本,因此娶宝钗是原有的。董康等没提,大概因为是尽人皆知的情节。至于湘云是否再醮,宝玉搞到生活无着的时候已经年纪不轻了,然后续娶湘云;湘云早先定的亲如果变卦,也不会这些年来一直待字闺中,当然原著也是写她结过婚,而且也不是小寡妇。宝玉鳏居多年,显然本来无意续弦。他们的结合比较像中年孤苦的两兄妹。连端方本也都没插入色情场面写他们旧梦重温。


    “旧本”之二,八十回后与程本不同,但是也有抄家,因此是家境骤衰。抄没后宝玉湘云流落重逢而结合,应当年纪还轻,与第一个早本的老夫妻流落正相反。此本也是根据这早本续书,不过将流落提前,结婚宕后,增加戏剧性。“后数十会文字,皆与今本绝异”,是没参用程本,似是较早的续书。大概不会有第一个早本的原文在内──用不上。


    南京刻本──④──写宝玉作看街人,因而重逢北静王,不是重逢湘云。此点南京刻本与②是互相排除的,并不是记载不全,顾此失彼,因为不可能先遇见湘云,然后又遇见北静王──②写到宝玉湘云重逢后结合,全书已完;如果是先遇见北静王,那就已经转运,不做看街人了,也不会再在凄惨的情形下遇见湘云。这两个本子似是各自分别续书,而同是自然而然的将街卒木棚中过宿渲染成自任看街兵。


    再来细看南京刻本的内容:

    画家关松房先生云:“尝闻陈'左弓上山下又,音tao'庵先生言其三十余岁时(光绪初年)曾观旧本红楼梦,与今本情节殊不同。薛宝钗嫁后,以产后病死。史湘云出嫁而寡,后与宝玉结'衣补旁加离'。宝玉曾落魄为看街人,住堆子中。一日,北靖王舆从自街头经过,看街人未出侍候,为仆役捉出,将加'竹字头加垂'楚,宝玉呼辩,为北靖王所闻,识其声为故人子,因延入府中。书中作者自称当时亦在府中,与宝玉同居宾馆,遂得相识,闻宝玉叙述平生,乃写成此书云云。
    ──扈功着“记传闻之红楼梦异本事”

    宝钗死于产难,湘云再醮宝玉,与端方本相同,遇北静王也大同小异,且都误作“北靖王”。扈功文内转述关松房听到的陈'左弓上山下又,音tao'庵的话,两次都是口述。“静”误作“靖”显然是扈功的笔误。但是民初褚德彝记端方本事,也与近人扈功同误“静”为“靖”,未免巧合得有点不可思议。难道周汝昌引扈、褚二文,两次都抄错了?


    “红楼梦新证”书中错字相当多。如果不是误植,还有个可能的解释:听某某人说,也可能是书信上说的。如果扈功所引的是关松房陈'左弓上山下又,音tao'庵信上的话,那就是南京刻本于端方本间的一个连锁。


    其实这两个本子的关系用不着“北靖王”作证。南京刻本把第一个早本的宿街卒木棚中渲染成自任看街兵,看街这样的贱役,清初应是只有汉人充当。端方本注重书中是满人这一点,改写“充拨什库以糊口”,表示一个满人至不济也还可以当拨什库。


    遇北静王一节,端方本作宝玉“市苦酒羊胛,与湘云纵饮赋诗”赏�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