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是一生最初苍老-第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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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德满都华灯初上的第二夜,我在全市惟一的过街天桥旁看到了一幅巨大的力士广告牌,上面有一个美艳的尼泊尔本地女明星在含情脉脉地看着面前熙来攘往的同胞和天涯游客们。我问导游说这个女的是什么人,导游说,她是我们尼泊尔非常著名的电影明星。我问你喜欢看她演的电影吗?导游想了想,然后对我说,我小时候看的国产电影比较多,现在基本上不怎么看了。至于这个女明星,他说,我一点儿都不喜欢她,因为她做了别人的小老婆。她做了谁的小老婆?我问。导游说,一个导演。
第三部分 电影·小白记忆第54节 加德满都的2046(2)
红尘
又一晚去一家著名的皇族饭店享受传统尼泊尔菜。留着精美小胡子的老板穿着民族服装站在某个故去国王的画像下含笑迎宾。自制米酒刚烈凶猛,遇火即燃,据说法律不许其在公众场合饮用,以免酒意熏天酿成大乱。小胡子操着一口流利的英语与外宾应酬来去,言谈之间得知他不仅经营此间饭店,而且还掌控着航运业、旅游业等众多大买卖,不想竟是一位倾城大亨。尼泊尔从都城到山乡的无尽烟尘无论如何都玷污不了他那狡黠漂亮的小胡子。他还保留着传统的尼泊尔用膳习惯,弃刀叉而用手。手上的油光与脸上的红光相映成趣。他一招手,便有眉眼低垂的下人端来盛满清水的银盆为其盥洗十指。然后丝竹之声大作,民族音乐与歌舞表演闪亮登场,南方的渔民,北方的山夫,新娘子,小丑,都欢天喜地地跳起来,为来宾展现独树一帜的民族风情画。我却恍然走神,想像中杀进来一队恐怖分子,黑面、绿衫、疯狂扫射,顷刻间尸横一片,满地狼籍。
没错我又开始胡思乱想想入非非,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疏离与隔绝。我还想到中午在另一家酒店见到的那位来自香港的女公关,她十年前远嫁加德满都,九年前生下儿子,八年前老公死于空难,现如今东飘西荡不知何去何从。香港生活太累,她说,买楼要五六百万,租房要上千美金,实在比不上这阳光茁壮安逸舒适的山城。她又指着远处另一个围着紫色披肩的黑发女人说,那是我们的部门经理,美中混血,满世界游逛,三十七八尚未婚嫁。我看那女人蜷缩在酒吧一角,神情黯然,老Jazz的乐声令她奄奄欲睡。头顶的红墙上,贴满了好莱坞黑白明星海报,有嘉宝,有老道格拉斯,有丽塔·海华丝,还有基德曼和伊里亚特·伍德。
我不是尼泊尔族人,所以我觉得尼泊尔菜很难吃,总有一股令人起腻的异味充斥于唇齿之间。小胡子大喝豆汤,右手搅拌饭汁,脸上神情享受无比,间或礼让三番,笑容满面。在他身旁,来自上海的某杂志主编意气风发大谈什么投资计划以及曾在欧洲某国享受过的超豪华待遇,声称准备在中国的农历新年带一票金融界老总大腕飞赴雪山草场畅打高尔夫球,请尼泊尔方面到时务必配备最顶级的接待设施。他仿佛根本不用吃饭,说一说也就饱了。不过他说的没错,在尼泊尔资源无尽的山地上,经过那些不避风雨的草屋与石房,经过那些赤足玩耍的小黑孩,经过拾荒回家的村妇,左转右转,突然之间,一座豪华酒店就会呈现在眼前,装潢考究,精雕细刻,古香古色,韵味十足。在离其不远的山颠,天高云淡,绿草如茵,抬眼望,雪山巍峨,近在眼前。小型高尔夫球场就坐落在这样的地方,白衣胜雪的雅士们潇洒挥杆,逸兴横飞,面容黝黑的本地球童在一旁鞍前马后东奔西跑,额上的汗水反射出灼目的极地日光。
返回住地,打开电视,印度明星们又在载歌载舞;换台,star movie,丹泽尔·华盛顿在《荣誉》中冲杀于南北线上;然后是中文电影台,《红场飞龙》,许冠杰和张曼玉的旧时漫画武侠片,杀手来自俄罗斯;草蜢高唱“做个自由人”……我再不想看什么电影,电影世界再精彩,也精彩不过其外的红尘。我拉开窗帘,远处,店铺关门,街狗安眠。这酒店刚刚建成,环绕在它周围的,是荒废无用的一片断壁残垣,向下望去,黑漆漆深不可测。
永别
然后去谷地诸城游历,然后去博克拉爬山,然后去参观奇特旺皇家森林公园,然后重返加德满都。中国人游览名胜古迹的经典模式是上车睡觉,下车拍照,我更多选择了前者。但我终究没有长眠不醒,我记住了沐浴于西厢房前的阳光中的黄金庙小美人,我记住了初登荒山时所遇到的紧随的小狗,我记住了请我品尝大麻的单亲兄弟,我记住了赌场歌厅中身穿花衫悲唱情歌的男歌手。还有Dahampus的高天银河,风中呼唤的名字,丛林里惊飞的白鸟,以及过河小象。活女神库玛丽站在高楼之上俯看苍生,瞬间消失;密宗色情雕刻千姿百态,引人入胜;阿道克船长在T恤衫上酩酊大醉,可爱无比……闪叠之后,弹指之间,我们就要从哪儿来回哪儿去了。
在机场,和导游合影、拥别。一个来自北京的老师大声说,来中国的首都看看吧,那里有几百年的辉煌皇宫,还有几千年的万里长城。导游说我一定会去的,那早就是我的梦想了。然后导游教我们唱一首歌,是民歌,旋律简单、欢快,导游说,每次送客人走,我都会唱这首歌,因为不愿看到大家因为分离而难过。他唱了起来,歌词大意是,爱人别走,我挥动丝巾在此等候,我愿永远陪在你身边,我将永远在此等候。
我跟着唱。谁都无力抵挡这无法言表的伤心。再过一会儿,飞机就要飞起来了,它飞过雪山,飞过西藏,一直往北飞。上海没有加德满都的太阳,北京没有加德满都的星光,我在剩余的生命中还有机会重返这曾经逗留过十数天的佛国吗?如果从飞机窗口向外望去,哪一盏灯正在闪烁着2046的光芒?
那是属于我一个人的2046。它将在我心中永远闪亮,永不磨灭。
2002年12月9日不写电影写游记
第三部分 电影·小白记忆第55节 我和我的普鲁斯特(1)
壹:在狗窝那边
十八天前我还没有回家过年。在那晨昏交替时刻来临之际,我无法确定窗外的蛇年日光有多渺茫,还有那些飞散在不可知领域的微尘们,它们是否正在拔河或是举行一场盛大的晚宴。我徒劳地做了几个毫不到位的俯卧撑,然后跑到抽水马桶那边去喘息了一会儿。拍风扇似乎永远都不曾关闭,它在我的头顶上嗡嗡嗡地大声喧哗,那种声音使我想起了十四岁时在烈士陵园所听到的拖拉机的声音:拖拖拖,拖拖拖。至今我还记得那个红脸膛的中年司机的样子,他的草帽碎成几百片,他半闭的双眸上满盖着暗绿色的树屑,阳光在他那朦胧的睡意上闪烁,好像要将那个季节永久地凝固住。
门窗以内,我总是搞不清楚自己的状况,正如我那时而卡壳的影碟机,它在错乱的时候尽管试图去畅读一部电影,却总是在艰辛的兜转之后告诉急待看碟的我一个“NO DISK”的答案。当心思纠结的我在抬手拉开窗帘之际,我说到底无法弄清“卡壳的影碟机”与“读不出来的盗版光碟”到底哪一个更能象征我这语焉不详的形象。
更多时候我的影碟机用天生顽强的毅力将怀中的碟片断断续续地读完了,它不管是否留给了我一个未尽的谜团。在指示灯的闪烁明灭中,也许倦极睡去的那个人其实并未犯下任何错误。
那天黄昏来临之际,我的影碟机为我断续上演了比利时导演尚塔尔的作品《迷惑》(《The Capitive》)。这部电影改编自《追忆似水年华》的第五卷《女囚》,那是我无力诵读的普鲁斯特流年录,所以我没有办法对这部电影追根溯源。我只能收获一些肤浅层面上的关键词,诸如“猜疑”、“孱弱”、“焦虑”、“恍惚”、“被俘”……在那样一个谜局中,衣冠楚楚却心乱如麻的主人公西蒙永远都无法相信女友阿里安娜的真实存在,他在追踪与猜忌的末路将阿里安娜杀死在令他疑窦初生的海岛上,然后湿淋淋地回来了。
千万不要阐明什么对照什么。后来我在翻阅我那尘埃密布的《追忆似水年华》第三册时,我只是发现尚塔尔恰如其分地展现出了普鲁斯特的气质。侧耳倾听的脚步声夹杂着曲折反复的心事在消沉而华丽的房间中蔓延,矛盾重重的眼神混合着不着边际的对白在明确而恍惚的氛围中流动,至于清晰的往事以及常态的点滴片断,都在密积的心理活动中越来越缥缈越来越虚假,最终变做不置可否的疑惑。
惟一可知的,就是你我所共有的极端懦弱与极度虚弱,就像西蒙那样。
贰:在你身旁
后来我开始幻想在回家的火车上你就坐在我身旁。我从背带断裂的行囊中拿出金黄色的蛋卷给你吃,你若有若无地笑了,我甚至能听到你轻轻咀嚼的声音。你的颧骨在列车的颠沛震荡中好像展翅起飞了,窗外凋敝的原野无法供给你自由的天地。你随后拿出一副牌来决定为我算命,我却在你右手翻转的瞬间看到了一根暗红色的丝线,它轻易将我拉回到一场与捕蝉和追逐萤火虫有关的梦中。这使我没能看清楚你掌心脉络的走向。我不是一个会看手相的人,但是这种错失还是让我后悔不迭,我脸上的神情因此显得恍惚而紧张,好像患了广场恐惧症的样子。这时候你的右手拉着我的左手令我抽出一张牌,那是一张红桃Q。我的小腹立刻疼痛起来,于是我特别想抽一根烟,我在这种思维状态中丝毫没有考虑这张牌到底具有什么含义。
在凶吉揭晓之前,表情庄重的列车员来了。
你便跟着她走了。
叁:故乡那边
下了火车是凌晨五点。这是我第一次在凌晨时分把脚伸出车厢踏上故乡的土地。因为我在电话中一再对父亲说不用到车站来接我了,所以这一次我终于未在小站的铁轨旁发现瘦削的他的身影。那一会儿我的心情莫可明状,有点儿宽慰,又有点儿失落。最突出的感觉是右手编织袋的绳索勒疼了我的掌心肉,在那里面有我不远千里从北京亲戚家捎回来的冰冻鱼虾,正是那些过多的防腐冰块使我的手饱受皮肉之苦,我怀疑这种痛楚将贯穿我的春节假期。
我没有能力对天色将晓的故乡小城进行一番景物描写,我只是不可遏制地想起了那无数个骑车飞驰去学校上早学的凌晨,也许正是那样的黑白色回忆导致了我的词语溃乏,与此同时我在内心深处又升腾起了一种重返母体的安全感与喜悦感,这样的感觉让我在微冷的风中饱满地笑了。
于是我又一次搭乘三轮车路过那些熟悉的街道与建筑物,一成不变的它们永远等不回一个英姿勃发气宇轩昂的异乡游子。我想起1990年我那从清华大学毕业后回乡省亲的同族表哥的样子,他那凌乱的头发涣散地躺在脸上,脸上满布着黑色的汗污。我在想起他那不伦不类的普通话时抑制不住地笑了,这又使我联想起了故乡夏日午夜街头传来的露天卡拉OK的声音。
在这将破未破的黑夜里,我竟然莫名其妙想要构思一出以“返乡”为主题的充满了平和的喜悦气氛的电影故事(其实弄成三两集的电视剧也无所谓)。我甚至在最短的时间内想好了男主角的身份和模样,他应该是一个时髦而清爽的小伙子,由于为了给年迈的祖父一个交待,所以带着一个假女朋友从遥远的城市回乡哄骗亲人。在这样一个故事中,许多陈年旧人都出现在主观的视线里,或许有在工厂上班的童年伙伴,或许有已经结了婚的暗恋女孩,当然,一些已经被遗忘或者说是被抗拒的小城习俗以及生活方式都会通过夸张的叙事被凸显出来,直至矛盾愈演愈烈,错漏百出,穷形尽相,升旋跌落,最终演化成一个“意味深长”的大团圆结局。
最重要的是,那个“假女朋友”必须很可爱很漂亮。
我在这无意义的想像的同时又被心里的惰性和畏惧感所击败,于是我将这个模糊的故事撕碎然后弃之长街。惶恐的回家过年的人蹙眉头、叹气、咽口水,然后清晰地听到了背包中斯沃奇手表那滴滴嗒嗒的声音。
那是我准备送给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