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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节

烽烟 作者:绝世小刀(纵横中文网2013.09.28完结)-第7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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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食欲的祈洛歌起身向孟府大门走去,连她自己都没有注意到这已经是她今天第七次走向大门。
  而惊喜,总是有惊有喜。
  看着出现在视线里的两道人影,祈洛歌揉了揉眼睛。
  没错,是苏秦和白启。
  在苏秦的手里握着一把刀。
  那是一把破刀,一把虽破却锋利之极的黄泉刀。
  黄泉刀噬血,乱世隐现,而苏秦似乎对这一切茫然不知,他来到孟府大门,看着神色明显有点憔悴的祈洛歌,而祈洛歌也在看着身上衣服破烂不堪的苏秦,两人的目光交织着在一起,都感觉得恍惚迷茫起来,不知此刻所见是梦是真,至于两人眼帘中饱含的不知是情是怨是思是怜恐怕除了当事人别人更难一窥究竟了。
  对视了片刻,随后两人皆是一笑。
  “我还以为你已经死了呢。”祈洛歌移开目光,眼睛落在苏秦手里拿着的黑刀上轻轻的说。
  “死,有时候比活着更需要勇气。”似乎经历了什么的苏秦浅浅的回应,说完,他看着身影有些消瘦的祈洛歌,有些白痴的问了一句,“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睡?”
  “等你……”说完祈洛歌觉得有些不妥,目光转移到白启的身上,又在后面加了一个们字。
  等你。
  等你们。
  一字之差,话里所包含的意思却天壤之别。
  苏秦不懂。
  每一个不懂爱的孩子,总是会碰到一个让他最后撕心裂肺的人的。
  只是,那个时候,所谓伊人,她在何方。
  
第一百一十二章 那场骚乱那把刀 下
      (PS1:王者将故事雕琢,寇者史书中沉默,千古往事功与过,任人妄评说对错,你看,镜中红颜在蹉跎中消磨,末路英雄在沉浮中斑驳。哎呀呀,是谁弹了一曲离别笑,是谁说了一句共生死,叹,最是留不住,这八万里苍苍,在烽烟里湮没。试问这百年人间天下谁主。PS2:谢谢你们的留言和投票,收藏与捧场,晚上还有一更。)
  青楼锦绣,红粉天下。
  木恨玉静静的坐在大厅一角,昏黄的烛光随风摇曳,凉风扰青丝,木恨玉抬手把眼前北风吹乱的刘海拨开,然后低头看了一眼面前,在她的面前有几样水果和一杯酒,酒是刚才暖暖亲手为她倒上的上好女儿红。
  举起酒杯,朱唇微湿的木恨玉环目四顾,落入她眼眸的都是生疏的面孔——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锦绣在离火城经过合并之后重新开张,此刻能坐在大厅的人,除了部落部族族长之位,还有锋芒国的大殿下莫逍以及代表着灵秀山山的呼伦青寒,剩下的就是在离火城有头有脸的人物,他们有行走于庙之上的显贵,有叱咤风云的商贾,更有有鼻孔朝天的王爷,当然也少不了温和儒雅的贵族公子哥,以往这些人可能来青楼都是遮遮掩掩,现在难得有机会如此大摇大摆,所以他们的脸上笑容满面如沐春风。
  没有人记得不久前失陷的青云城,更不会有人在这样的场合谈论刚颁布的《赋税律》。
  虽然宾客如云,木恨玉却找不到可以谈话的人,就这样静静的坐着的她想不到还是引来了别人的侧目和小声讨论。
  “这个女人就是部落联盟盟主的五公主么?”某个纨绔公子看着木恨玉的侧影说。
  “废话,除了她还能有谁。”说这话的人脸上露出一丝得色,然后斜眼看了一眼之前问话的人,一副你这都不知道还好意思说自己是女人迷的样子。
  “嘘,小声点,听说再过一个月她就要嫁给太子了。”又有人加入讨论。
  “可惜啊,不然就凭我的满腹才华和俊朗外表……”
  锦绣大厅内音乐骤响,本来大厅内的所有谈话声戛然而止。
  刚才不是没人上来与木恨玉说话,只是话不投机,所以木恨玉才会选择坐在角落,此刻的她当然听不到那些对她的小声议论,听到音乐响起后木恨玉抬头,看着喧闹的歌舞,莫名的感觉到有点落寞。
  孤独的人愈是在喧闹中愈会感觉到孤单。
  这些日子发生的事让木恨玉有些应接不暇,此刻的她满心愁绪可是却依旧要做出恬静如初的样子。
  直到暖暖出场后,木恨玉的心情好了一些。
  当所有的清倌都舞墨弄弦神情高傲时,当所有的红倌都以妙龄温香的仗势抬头挺胸时,当那花魁以色艺双绝的气势倚粉卖老时,苏小暖抱着琵琶婀娜轻盈的走了出来,面孔被一层面纱遮住,隐隐的透着一种风情和神秘,接下来的动作却让所有人大跌眼镜,木恨玉这时想起之前孙大娘说的一句话,不仅嘴角露出一丝微笑,孙大娘说,一千个淑女不比一个坏透的女人有诱惑力。
  木恨玉知道,从今天起,估计暖暖会在炎国上流社会留下艳名,只是……
  只是这或许并不是暖暖想要的,想到了什么,木恨玉突然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在她的眼前,浮现出了一个面孔,那人曾经笑着说,木木,你将来可要嫁给我啊。
  ————
  ————
  在部落部族所在的阿第斯山脉西方,是一望无垠的沙漠,沙漠成海,终年不见人踪,抬目所见,就是那些那些耐寒的仙人掌和白杨也都奄奄一息的生长着。
  没有人能跨越这道沙漠进入沙漠深处的一片绿洲。
  在绿洲里有一个城池,这就是楼沙王朝的所在地。
  人口刚刚过七十万的楼沙王朝在《帝国游记》里只被人提过一笔,说是沙漠的尽头有一个开满依米花的国家,依米花是什么花?因为没有人见过,所以很多看过《帝国游记》的人都把这当成撰著着的信口胡说。
  而事实上楼沙王朝就是这样一个冲破自然规律的存在,如果细心的人就会发现,关于火沙盘的传说,背景都是存在于在沙漠之中。
  楼沙王朝的建筑成城堡的模样,只是上面落满了很多风沙,一年三百六十天,楼沙王朝的百姓已经习惯了每年三百天都有风吹的日子。
  在绿洲的中央,是一个清澈至极的淡水湖,湖的面积虽然在缩小,但是却滋润着这片土地,养活着楼沙王朝的国民。
  在一处用泥沙建造的房屋面前,一个少女手拿枯枝正在拼画着各种图案,随着少女手里枯枝的游走,图画变化万千,房屋,树木,人影,骆驼……
  “殿下,陛下找你。”一个侍女来到女孩的跟前喊道。
  头上戴着银镀金镶宝蝴蝶簪的女孩点头,然后问侍女说猫姐,娘亲找我你知道什么事么?
  “好像是巫师发现日月海出现了问题。”被唤作猫姐的侍女有点担忧的回答。
  “日月海出现了问题?”女孩回头望着眼前的湖泊,天真无邪的脸上满是疑惑。
  “我还隐约听到巫师说,不行的话,就要搬迁。”
  四周都是沙漠,能搬去哪里?
  轻声嗯了一声,女孩抬头望向自己不远处的一片空地,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今年夏天,那里就会开满依米花。
  依米花开,那是一件多么令人期待的事情啊。
  女孩叫单屏幽,待她成年后就会成为已经存在了两千的楼沙王国的新的君王。
  这一年,单屏幽这个名字并不为人熟知,但是一年后,那幅遮掩在花瓣里的美妙胴…体,却不知道让多少人过目不忘进而辗转难眠。诱惑,有时就是那么一瞬间的事,大概只有苏秦记得,曾经有一个夜晚,单屏幽曾含蓄矜持地像一朵沙漠里的依米花一样等待着,等待着一经绽放,便欲倾倒众生。
  
第一百一十三章 有所为,无所畏。
      (在古代,没QQ没ipad更没动感地带,如果我想你,就会踏破万险的来到你跟前,然后,牵你的手,两人一马,共赏一花……烽烟这个故事有些小猥琐小热血,还有一些小城府小暧昧,其实我最想要的是给你们带来一些小惊喜小欢乐,所以,看着喜欢的话——还请顺手收藏一下,嗯,双手合十求收藏,另外,谢谢你们的红票和捧场。)
  “你和白启去了哪里?”
  “什么?迷路?迷路会把自己搞的一身是血?”
  “去麒麟军的营地就去麒麟军的营地,那你为什么说迷路。”
  “好吧,就算你迷路去了麒麟军的营地,这把刀又是怎么回事?”
  “捡的?苏秦你还好意思笑?你知道不知道我有多担心……”
  “别用这样的眼神看我,不是担心你,我是担心游龙枪法失传。”
  听到祈洛歌这样说,噗的一声,苏秦嘴里的茶水全部吐了出来,擦了擦嘴角,苏秦无声的笑了一下,接着看着祈洛歌半认真半开玩笑的说,“祈大小姐,你这话也太伤人了吧,我这人心眼小,不过你放心,游龙枪法我保证不会因为我而让它失传。”
  见苏秦这样说,本来想再说什么的祈洛歌闭住了嘴,沉默中低头,眉头微蹙。
  “好了好了,我给你说实话。”看着祈洛歌,苏秦想起之前在孟府门前见到祈洛歌的样子,苏秦忽然有些心生不忍,“刚才我说迷路之类的话其实只是在心里组织语言想怎么给你说昨晚发生的事,因为昨晚上遇到的情况……太过于匪夷所思。”说到这里苏秦一顿,然后看了看窗外,“我昨晚出去的目的是为了想进悬空寺见七戒大师。”
  “见到了么?”祈洛歌抬头,看着苏秦。
  苏秦摇头,脑子里浮现出深洞里那两具尸体,还有那只灵狐,想到那只灵狐,苏秦看着祈洛歌突然露出一丝苦笑道,“我见到了楚狂的尸体,这把刀就是黄泉刀,还有,我觉得野兽有时候比人还要重情重义的多。”
  听到苏秦说这把不起眼看上去像发锈了一样的破刀是黄泉刀,祈洛歌的神色一面,眉宇间多了几分凝重。
  而苏秦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想不到自己这辈子竟然有机会见到两次野兽之间的感情,第一次是他在天禁里抱着狮虎兽的时候,而第二次则是这只灵狐——把楚狂和花如梦的尸体埋葬了之后,苏秦和白启在深洞里休息到天亮,天亮后两人决定继续上山,可是却被那只灵狐阻止,见灵狐说这天台山上的野兽太多太凶猛,苏秦和白启都有些沉默,见识过黑翼大鹏的凶残,又听白启讲到那些鹿蹄熊,其实苏秦和白启都明白,就凭两人现在的身手与状态,自保可以,但是要想杀出一条血路登上山顶,是一件遥遥无期的事。
  尽管这样,苏秦心里还有拼一把的想法,但是白启一句留着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让他冷静了下了,听到这句明显带着鼓动的话,苏秦想到了死去的莫离,想到了生死未知的牧野,还有,如果自己死在这深山老林里……木恨玉没有自己的消息,会怎样?
  人,总是因为牵挂太多所以没办法放手一搏。
  “有些事不去做做怎么知道不行?”当时白启看着沉默的苏秦说道,猜到苏秦内心的不甘心,就换了态度说道,他不想苏秦留下遗憾在这里。
  苏秦听到白启的话笑了一下点头,大山里有句老话,叫不入虎穴不得虎子,既然已经来到这里,哪怕危险,试试又怎样,苏秦和白启都不相信自己两人自保的本事都没有,打不过跑就是。
  天亮后两人出洞,旋即被鹿蹄熊发现了踪迹,一翻缠斗之后,苏秦和白启终于认同了灵狐的看法,如果说的虎人够凶狠的话,那么这些鹿蹄熊有着不亚于虎人的势力,甚至更强。
  死了心的苏秦和白启回到深洞后,一直等到晚上开始下山,是灵狐在前面带的路,苏秦不知道,如果没有这只三尾灵狐的话,两人根本出不了试炼之地,能让青灵大师都不敢妄自谈进出自如的试炼之地当然有其恐怖的地方,只是苏秦和白启还没有遇到而已,更何况试炼之地外面还有青灵大师布下的迷踪阵。
  但是有了天生狡黠警觉而且在这里生活了三百年的灵狐在前带路,苏秦和白启不但顺利的出了试炼之地还绕过了迷踪阵,其中的凶险还是一年后苏秦再次进入试炼之地后才明白过来,只是那个时候的苏秦再也见不到白狐了——当时白狐把苏秦两人送到山下之后,挥爪道别,然后没有任何征兆的一头撞在了一块秃石上。
  佛说善待生命,道教渲染永生,但是在一只狐狸的眼中看来,完成自己的任务,陪着自己的主人死去,是莫大的荣耀。
  一直畜生守在山里几百年,为的什么?
  而人呢?等一个人能等多久,爱一个人能爱多少年,你还记得那个曾经根植在内心无法消除的身影么?
  “后来呢?”祈洛歌听苏秦说到这里停下,开口询问道。
  “后来……”苏秦沉默了一下,“把灵狐的尸体掩埋了之后,我和白启就想办法穿过麒麟军,这不,刚回来就碰到了你。”
  “没被麒麟军发现?”祈洛歌有些疑惑的问。
  “用了一招调虎离山。”苏秦呵呵一笑,然后看了看祈洛歌桌子上的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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