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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已完成』封印 作者:风的印迹-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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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啊!快说!” 

  其他的人也等不及了,格雷特才慢条斯理的说,“是火,魔狼怕火,我们就用火困住它们!” 

  “唉,我还以为是什么,原来还是放火!”村长显然无法接受。 

  “不一样,我不是要放火烧草原,我只需要一小圈火来困住魔狼就够了。” 

  “但是如果你把羊群放在火圈中,那还有魔狼敢来啊?”村长还是想不通。 

  “我等魔狼来了才放火,这样不就行了!” 

  “嗯,不错,这样就行了。”村长不由得点点头。 

  “还是不行!”这回提出质疑的是玛莎,“我们当中只有你是火系,你一个人如何同时放出那么多的火困住魔狼?用火墙术吗?火墙术只能把它们吓跑,却困不住魔狼。” 

  “不,用陷阱!火的陷阱!哈哈哈……这可是我玩了好多次的游戏了!”格雷特想起了在小村里的事情了。 

  ※※※

  “就是这里了。”在格雷特的带领下,众人来到一块凹地。凹地的一角已经架好了一个柴堆,旁边搭着帐篷,这是用以守夜用的。 

  “你忙了一个上午,就是在这里搭帐篷和柴堆吗?那陷阱呢?”玛琳说出了心中的不解。 

  “如果这么容易让你看出陷阱,那还怎么骗魔狼来?” 

  这是他们来到乌尔村的第二天下午,除了格雷特一大早就拉着村里人出来布置陷阱外,其余的人都做了充足的修养,为即将到来的战斗蓄积体力。 

  这块凹地是格雷特在同业会干事的帮助下找到的,离村子不是很远。而且这一带已经被先来的冒险者们完全搜遍了,如今他们都往更远的地方调查去了,因此也不用担心受到别人的干扰而打草惊蛇。虽说魔狼不常在这一带出没,但是如果有了羊群的吸引,饥饿的魔狼一定会找到这里的。为此,格雷特有了完全的准备。 

  此时的格雷特看起来相当疲惫,似乎耗尽了法力,但从凹地上又看不出他做了什么手脚。 

  “别那么神秘好不好,你不告诉我们你的陷阱怎么布置的,我们怎么配合你的行动呢?”玛莎换个角度来试探。 

  “配合嘛,这个相当简单,到时候埃兰和萨姆埃尔在前面阻挡近身的魔狼,而其他人和我在后面用远距离攻击。”格雷特卖了个关子,依然不肯说出陷阱是如何布置的。 “大家先帮帮忙,有什么问题待会再说。”格雷特把带来的羊群赶到了凹地中央。为了避免羊群受魔狼惊吓而走散,众人用绳子将羊群系在了一起,这样魔狼们就会全部进入凹地让他们来个瓮中捉鳖了。 

  ※※※

  当夜幕再一次降临草原的时候,万全的准备都已经做好了。为了这一次的行动,村长特意为他们准备了两面大盾,以免届时在前近身作战的两位成了“人肉盾牌”。而布尔也带来了十壶箭,足够将魔狼杀死两遍的。 

  “魔狼一定会来吗?”姐妹两还是不太放心。 

  “在这么香的烤肉的吸引下,即便是不饿的魔狼也被招来的。”埃兰指的是他们特地为了吸引魔狼而准备的烤羊肉。 

  “可是魔狼不是怕火吗?我们点的火堆不会把它们吓跑吗?”玛琳的问题真是不一般的多。 

  “魔狼只是不敢靠近火堆而已,并非见了火就逃。如果真有那么好的事,只要在放羊的地方点上一堆火,魔狼就不来了。那乌尔村还那么辛苦的到处请人来消灭魔狼干吗?”萨姆埃尔虽然为人粗犷,但是并不缺乏这方面的常识。 

  “就你懂!人家只是担心而已嘛!”听了萨姆埃尔的话,玛琳面子上有些挂不住。 

  …… 

  说说笑笑中,时间悄悄的过去了。时至深夜,早已入睡的羊群突然骚动起来,一种不安的情绪在羊群中蔓延着。 

  “狼来了!”众人都瞪大了眼睛,紧盯着四周。 

  不一会儿,第一头魔狼出现在视线中。体形虽然不大,但长长的獠牙,通红的双眼,却透露着嗜血的本性。这头魔狼应该算是侦察兵,绕着凹地走了一圈后,魔狼似乎已经做出了决定。眼前的六个人虽然有点危险,但是相比饥饿来说,这点点危险算不上什么。 

  在第一头魔狼的啸声中,远处传来大群魔狼的回应声。不一会儿,大群的魔狼已经出现在了眼前。眼前的羊群数量虽少,但是却能解一时之饥,再次确认危险不大后,饥饿的感觉战胜了狼群的理智。 

  可怜的羊群早已吓得腿都软了,只是苦于被绑在了一起无法四散逃跑而已。 

  看到所有的魔狼完全进入了凹地,格雷特从火堆里抽出了一支正熊熊燃烧的树枝,往旁边的草地上一扔。顿时,火焰在草地上蔓延开来,只一眨眼功夫整个凹地被一圈栅栏似的火焰团团包围。确切的说这个包围圈还有那么一个小小的缺口,仅有两个人宽,就在他们的火堆前。 

  “就这样喽,这个小缺口是魔狼唯一的出口,它们一定会疯狂的从这个缺口往外逃的。所以,埃兰、萨姆埃尔,把守缺口的任务就拜托你们两位了。至于其余的诸位就站在火堆后面尽情的攻击吧!火焰陷阱的持续时间是半个小时,我想绰绰有余了,大家加油吧!” 

  其实不用格雷特解释,战士系的两位就已经拿过大盾堵上了缺口。 

  在包围圈中,羊群早已成为魔狼的腹中美食。此时它们正惴惴不安的集中在凹地的中央,已远离周围的火焰。 

  在玛莎的霹雳闪电(中级气系)、玛琳的冰箭(中级水系)和布尔的箭的打击下,不一会儿就有十来头魔狼倒地不起。 

  被包围的狼群也意识到了死守不是办法,防御力不高的它们根本经不起这样单方面的屠杀,在这么死等下去,不一会就要全军覆没了。在一只看似首领的魔狼一声嚎叫之后,狼群开始向着唯一的缺口展开猛攻。可惜的是,躲在大盾后面的两个人似乎不愿意让它们通过。锋利的獠牙与爪子对铁制的大盾丝毫不能发挥作用,而且躲在大盾后面的人相当的狡猾,抽空挥出一剑或砍一斧子令扑上前去的魔狼是有去无回。而在后面无法挤上前去参加战斗的魔狼又纷纷被外围的远程攻击击毙。 

  随着狼群数量的慢慢减少,魔狼们似乎明白了末日的到来,士气越发低落。而这更进一步加快了它们的灭亡。 

  一刻钟刚过,战斗已经结束,而格雷特由始至终只是在一旁作为看客。 

  “喂!你怎么都没动手啊?偷懒啊!?” 

  “哪有!我布置这个陷阱就快累死了,哪还有法力帮你们。而且,你们不是很风光吗,五十几头魔狼三两下就解决了!”格雷特揶揄着玛琳。说罢,一颗照明弹直射天空,这是通知村长他们完成任务的信号。 

  “我有点不明白,为什么要给陷阱留一个出口呢?把魔狼围着不是一样可以消灭它们?” 

  “狗急了还会跳墙呢,我可不敢担保狼急了不会跳火。留一条活路给它们,就能给它们一线希望,而不至于做出跳火墙的尝试。说实话,我不明白狼为什么这么怕火,其实只要它们敢往外冲,那些火最多烧伤它们的皮毛,绝对不会致死。所以嘛,安全第一。史书上说过,古代名将打仗围城时,都会围其三面,而留一条活路。这样可以消磨敌人的拼死之心。” 

  “原来如此,没想到你居然如此了解兵法!”埃兰简直有点崇拜格雷特。当然,是崇拜他的用计,而不是他的法术。在他眼中,魔法师们应该是一心只有法术的一群人。 “是的,因为如果只是要浑浑噩噩地做一辈子普通魔法师的话,当然可以什么都不懂。但是,要成为一名伟大的贤者,那就必须拥有博大精深的知识与智慧。”一说起贤者,格雷特的眼中一片的朦胧,满是憧憬。(罗兰:“好久没出现了,也该我说说话了吧!说起格雷特的知识,那可不是我吹牛,他的识字课本可是我为他准备的《世界通史》。所以,今天的功劳有他的一半,更有我的一半。”)至于那个至关重要的陷阱,这回居然没人问起。其实大家已经懒得再问了,反正这肯定是格雷特发明的什么改造魔法,问了也听不懂。 

  其实,当天早上,格雷特带着几个村民布置了这个陷阱。确切的说,这个陷阱也是火球术的变种。 

  或许有人会问,为什么不直接在草地上浇上一圈火油,到时点燃就行。事实上,火油有几个缺点,一是会渗入土中,时间长久了以后全部渗入地下,就无法起作用;二是火油具有刺激性气味,魔狼的嗅觉极其灵敏,容易引起它们的警惕;最重要的是火油燃烧的速度太快,一下子就烧完了,如何将魔狼困住。魔狼极其狡猾,任何的异常都会引起它们的警觉,所以那么多的冒险者迟迟不能找到它们的行踪。要骗过它们必须让陷阱十分的隐蔽。 

  格雷特的陷阱有着极强的隐蔽性,从地表万全无法看出陷阱的所在。格雷特将特殊处理过的火球在凹地外围均匀地布了一圈,为了延长陷阱的时效性,还让村民们事先在地下埋好了一定数量的木柴。格雷特这次用的火球是一种处于休眠中的火球,所有的火元素温度降至无法燃烧的低温,并潜伏在地表之下。因此,在事发之前,这些火球中的火元素一直处于休眠之中,只有当格雷特用外来的火将它们加热后,这些火球才迅速升温超过燃点而开始燃烧。 

  陷阱火球术堪称伏击战中的一样利器为日后的战争广泛采用。休眠中的火元素拥有极佳的隐蔽性,即便是贤者也无法发现其魔法波动。格雷特。索伦若知道这项发明会被后人用于战争,恐怕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将这项发明彻底埋没。 

  ——摘自《格雷特。索伦传》 

  ※※※

  “虽然我们是雇佣关系,但是我还是要代表乌尔村的村民们感谢你们!”村长的这句话已经不知道是第几遍了,不过已经没有人嫌他罗嗦了,因为大家都醉倒了。 

  这是乌尔村的第三个晚上。在几位“除狼勇士”们补眠醒来以后,已经日落西山了。他们惊奇的发现,村子的小广场已经被布置得象要过节似的,这是村人为庆祝消灭魔狼而办的庆功宴。 

  由于魔狼的困扰,村子已经损失了一千多头绵羊,损失可谓惨重。如今一切都好了,减少的羊群只需两年就能恢复原有的数量。说起来,乌尔绵羊的生育能力并不低,但是限于乌尔地方水草的饲养能力,故乌尔绵羊的数量一直被限制在了五千头以内。 

  除了约定的两千枚银币外,羊毛同业会还将负担他们在草原内的食宿交通费用,等回到深特。喀斯特城,每个人还可以到当地的羊毛同业会所属的作坊里,免费量身定做一套由上等乌尔羊毛织成的高级套装。至于其他早先到来的冒险者也都将获得一小笔辛苦费,以答谢他们的苦劳。 

  笼罩乌尔村两个多月的阴影终于被驱散了,村民们尽情的唱歌跳舞、饮酒做乐。至于几位“除狼勇士”,更是被众人灌酒的对象。想着那笔丰厚的报酬,这几个酒力不高的家伙可谓来者不拒,早已忘了自己姓什么。这不,除了村长还在唠唠叨叨的以外,广场上已经没几个醒着的人了。 

  ※※※

  次日,几乎是在村人的敲锣打鼓、夹道欢送中,一行六人好不容易才上了回诺斯威斯特镇的马车。 

  由诺斯威斯特镇到深特。喀斯特城的距离是260里,若是按原先的计划步行,需要花费约九天时间方能抵达。但若是乘坐马车的话,那么只需要两天时间就足够了。 

  虽然不是自己没钱雇车,也不是没时间,但只要一想到一路上吃香的喝辣的都有人买单,众人早已没有兴致自己走路。要知道,若是自己步行的话,别说什么车钱了,风餐露宿的,就连食宿钱都替羊毛同业会省了。所以,众人无需表决就全票通过,回家的路就决定搭免费车了。 

  “还有,还有,我们一定要住旅馆里最好的房间!不能让他们省了……” 

  “对啊,还要吃最好的。马车也要最大的……” 

  唉,不知道善良的村民们听了这番话是否有种引狼入室的感觉。 

  ※※※

  诺斯威斯特镇通往深特。喀斯特城的驿道可以说是越来越宽,越来越好走。一行人的心早已顺着这条驿道,飞往深特。喀斯特城。 

  对众人而言,离家一个多月的他们,充满了对家的思恋。当然,格雷特是个例外,但是他对于深特。喀斯特城的期待更胜于其他人。曾经无数次,在书中、在大人们的言语中,提起这个城市。作为大陆最重要的城市,那里一直就是格雷特梦想的地方。即便这次不是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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