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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土默热红学--红学故事新勘、红学历史十讲 作者:土默热-第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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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楼梦》是一篇“秋天的故事”。用脂砚斋的话说:《红楼梦》“用中秋诗起,用中秋诗收,又用起诗社于秋日。所叹者三春也,却用三秋作关键”。书中借黛玉的诗说:“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原来作者写作“满纸荒唐言”,记载的就是“自怜”的“素怨”,慨叹的“谁解其中味”,就是书中展现的“诉秋心”。

  秋天怎么了?看见月缺花残,便潸然泪下,乃文人悲秋的通病。但《红楼梦》作者的悲秋,却不是文人一般的悲秋的症状。作者曾刻意交代说:“风晨月夕,阶柳庭花”,“未有伤于我之襟怀笔墨”。可见作者并不是一般的对景伤情、寻愁觅恨,并不是“为赋新诗强说愁”,而是有重大的隐情隐藏在秋天的故事里,隐藏在《红楼梦》这面“风月鉴”的反面。

  “三秋”背面隐藏的故事,根据《红楼梦》“作者自云”归纳起来:一是作者家族“闺阁中历历有人,”“当日所有之女子”“裙钗一二可齐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的故事;二是自己“锦衣纨绔”时辜负“天恩祖德”、对不起父母师兄,“以致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倒,”成为“孽根祸胎”、家族罪人的故事;三是家族因自己的“无能”、“不肖”、“偏僻”、“乖张”,没有挽大厦于将倾,最终“落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故事。

  作者创作《红楼梦》,据实记述以上三个故事,目的并非“怨世骂时”,而是“自悔”。这三个令作者悔恨终身的故事,发生的时间一定都是在“中秋”前后。所以,《红楼梦》记载的故事,应该是作者自己“三秋”的忏悔,作者家族“三秋”的挽歌!

  洪昇出身于一个江南“望族”家庭,始祖可以追溯到宋朝出使金国,威武不屈的洪皓。他是一个类似于苏武的英雄人物,受到朝廷的极高褒奖,被封为“魏国忠宣公”,赐国公府第于钱塘葛岭,府后还有一个美丽的大园子。园子何名不详,但考虑到“大观”是宋徽宗的年号,命名为“大观园”的可能性是存在的。洪家在杭州经历了漫长而辉煌的历史。洪皓的三个儿子洪遵、洪迈、洪适,号称“洪门三学士”。洪迈所著《容斋随笔》,至今仍是古典文学领域一颗璀璨的明珠。

  明朝是洪家第二个辉煌时代。洪昇的六世祖洪钟,以军功起家,官至刑部尚书、太子太保,可谓极品;五世祖洪澄、洪涛,也都官居显要;高祖洪椿、曾祖洪瞻祖,两代任都察院右都御史要职;祖父曾任江西地方官员;父洪起鲛,字武卫,清初也曾出仕。从明代算起,洪家可谓赫赫扬扬的百年“望族”,澄涛二公,似乎就是《红楼梦》中的荣宁二公贾源、贾演,从“澄涛二公”到洪起鲛,历经五代富贵,正符合“君子之泽,五世而斩”的士大夫家庭兴衰规律。

  明朝的覆亡,给“世受国恩”的洪家以灾难性的打击,洪与表妹黄蕙自小青梅竹马,洪的母亲是黄蕙的亲姑母。二人成年后亲上做亲,如愿结为夫妻,“阆苑仙芭”嫁给了“才貌仙郎”,正可谓“金玉良缘”。黄蕙字兰次,与洪昇同年同月同日生,二人结缡时,友人作《同生曲》祝贺。黄蕙的祖父黄几为当朝大学士,相当于宰相,位高权重;黄蕙少年时生活并不幸福,虽然受过良好教育,工诗善画,通晓音律,但因为自幼丧母,父亲在考取进士、做了几年“庶吉士”之后也英年早逝。可见,黄蕙的才情和幼年时“坎坷形状”,与《红楼梦》中宝玉的三个表姐妹都极为相似。

  洪昇兄弟三人,二弟洪昇昌,与洪昇同母所出;三弟名不详,字中令,为洪昇父婢妾所生。这与《红楼梦》中宝玉的兄弟行完全相同。洪家家庭长期不合,父亲性格古板暴躁,兄弟们常常受到严厉责罚。在洪的诗中,常常出现对“施檄者”即挑拨离间者的怨恨。这与《红楼梦》中贾政夫妻、赵姨娘、邢夫人等人,同贾琏夫妻、宝玉、贾环的复杂关系极为相似。

  康熙十年秋天,长期的家庭矛盾终于酿成了大祸——“天伦惨变”发生了!洪昇夫妻、洪昌夫妻被同时逐出了家庭,也可能是主动逃离了家庭。洪昇诗中,常常以“古孝子”自居,所谓“古孝子”,就是按照“小杖则受,大杖则走”的古训,在有性命之虑的时刻,逃离了父母身边。“天伦之变”产生的原因,在洪昇诗中屡用“避檄者”典故看,似是逃避家庭中挑拨离间;再从诗中用“伯奇《履霜操》”典故看,似是无罪见斥,满腹冤屈。逃离家庭后,洪昇夫妻的生活便立刻陷入困顿之中,“金玉良缘”落得个“云散高唐,水涸湘江”,黄蕙整日眼泪不干,为洪昇还着“三生石”上的“孽债”,“木石”般的平民生活,也只有美好的“前盟”可待追忆了。

  《红楼梦》中的宝玉最终有没有当和尚已不可知,但离家出走的结局是肯定的。贾琏夫妻最终也必然是被逐出家庭的下场,王熙凤“判词”“哭向金陵事更哀”就是明证,与洪昇兄弟结局相同。洪昇和二弟拖家带口,逃出家庭后,第一个落脚地就是武康县。武康隶属江宁府,正是所谓的“哭向金陵”。洪昇夫妻在武康生活不下去,又投奔京师,卖文为活,极为贫困潦倒,经常处在“八口命如丝”的境地。洪昇昌夫妻与哥哥分手后,辗转流浪,年纪轻轻地双双客死异乡,可谓“事更哀”了!洪昇是家庭长子,但《红楼梦》中贾琏、宝玉兄弟二人却都被描写成“二爷”,为什么这么写,联想到惨死的洪家“二爷”洪昌,就会恍然大悟了。洪昇同父兄弟三人,家中还剩下一个庶出的三弟中令,正似《红楼梦》中那个赵姨娘生养的“小燎猫子”贾环!

  第二首秋天的挽歌——“破家之难”:洪昇的父亲洪起鲛,清初曾经出仕,所任何职,已不可考。但从洪昇寄给三弟中令的诗中可以看出,中令经常随父亲在福建往来,似乎父亲任职地就在浙江的邻省福建,所任职务也似是“学政”、“粮道”之类的“主事”衔官职,与《红楼梦》中贾政仿佛。《红楼梦》中的那个隐隐约约的“平安州”,似乎同福建有意义关联,中国人的古训就认为“平安是福”嘛。

  康熙十三年(1674),“三藩”之一的耿精忠在福建造反,派兵攻掠江西、浙江,“三藩”挑起的战火烧遍长江以南。清廷的平叛大军进驻浙江多年,杭州人民遭受了极大的灾难。康熙十四年秋天,洪昇的父亲洪起鲛“因事获罪”,被“械送京师”、关押在一个破庙里。是否即《红楼梦》的“狱神庙”,不得而知。获的是什么罪,今已无考,但从时间和地点来推断,似乎是受“三藩之乱”的牵累。在“三藩”占领地任职的官员,如果没有“殉国”,没有“抵抗”,朝廷都视为“罪臣”,这是毫无疑义的。联想到《红楼梦》中贾家的罪名“交结外官”,十分耐人寻味。再联想到《红楼梦》中描写的探春远嫁,乘着大海船,嫁给“西海沿子”一个“藩王”为妃,洪家是否因为与耿逆有姻亲关系而获罪,亦非空穴来风。

  洪起鲛的罪案一直拖了五年,“三藩之乱”平定后,朝廷在总清算的时候,于康熙十八年深秋,决定把洪昇的父母一起“发配充军”,远流黑龙江宁古塔。洪昇一方面在京师为父母奔走呼号,求情辩冤,一方面又徒步三千里,赶回家乡侍奉父母“充军”。这年的除夕,就是在发配犯官的阴冷潮湿的遣送船上过的。此时何种心情,可想而知。后来遇到朝廷“大赦”,洪昇和父母才免遭“充军”之苦。

  那时凡罪行严重到发配充军的官员,必被“抄家”,财产被抄掠一空,家人被赏赐变卖,百年“望族”洪家,至此落得个“曲终人散”、“食尽鸟投林”悲惨下场。遇赦后发还的府宅,也只能是一个空“园子”了,这与脂批透露的《红楼梦》中“大观园”的悲凉结局相同。

  洪昇和二弟离家出走后,家中留下的除三弟中令外,还有两个妹妹。洪昇的两个妹妹都十分聪明美丽,用洪昇诗的语言表达,就是“霜管花生艳,云笺玉不如”。洪昇对妹妹感情笃深,总是在诗中慨叹,自己虽为“堂堂须眉”,但比不上身为“裙钗”却“齐家”有方的妹妹。但洪昇的妹妹也逃脱不了“红颜薄命”的规律,出嫁后,可能是所遇非偶,她们都年纪轻轻地就悲惨而死,其下场同《红楼梦》中的迎春、探春如出一辙。

  洪昇终生都刻骨思念两个可爱、可敬又可怜的妹妹,康熙三十年,洪昇回到家乡后,把二弟夫妻和两个妹妹的尸骨都迁葬故乡父母身旁,并含泪泣血写了“诔词”和一系列怀念弟妹的诗章。这些与《红楼梦》作者在交代创作缘起时,说此书创作的宗旨,就是为了“记述当日的闺友闺情,”是完全吻合的。

  第三首秋天的挽歌——仕途绝路:洪昇在离开家庭后,虽然仍不脱纨绔习气,厌恶走“仕途经济”道路,但是从当时文人惟一的出路着想,从家族面临的危机出发,还是无奈在当时的最高学府中,继续其“国子监生”的生涯,希图有一天考取功名,重振颓败的“百年望族”。

  江山好改,秉性难移,在京师国子监肄业的洪昇,虽然有求取功名的强烈愿望,但大部分时间,还是用在了“传奇”剧本《长生殿》的创作。这固然有个人爱好的因素,也是谋生的需要,搬演剧本的剧班和观演“传奇”的富贵人家给予的赏赐,是洪昇在京期间的主要生活来源。洪昇创作《长生殿》,始于“天伦之变”前,到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经过“十年辛苦”、“三易其稿”,终于杀青了。一经传演,立即轰动京师,平民百姓爱看,官僚富商更是趋之若鹜,就连当朝皇帝康熙爷,也亲自观演,并钦赐了二十两白银,成了当时公认的“赏格”。

  正当洪昇得意忘形之时,一场更大的灾难向他袭来了。康熙二十八年中秋,康熙帝青梅竹马的表姐、成年后的皇贵妃、临终前的第三任皇后佟佳氏,刚刚被“册封”为皇后的第二天,就呜呼哀哉了,《红楼梦》中描写“元妃”的“一声震得人方恐,回首相看已化灰”灯谜,正是当朝皇后的真实写照!皇后薨逝,按规矩臣民必须居二十七天“国丧”,一切娱乐活动都必须停止,但洪昇和他的朋友们却于此时干了一件蠢事,受到朝廷的严厉处罚。演出《长生殿》大获成功的京师“内聚班”,为了答谢剧本作者洪昇,遍请京师名流,“中秋”“国丧”期间,在“生公园”“聚演”《长生殿》,被人告发,朝廷震怒,参与“聚演”的人员都受到了严厉处分。洪昇被“逮捕下狱”、“枷号示众”,并被革去了“国子监生”,彻底断绝了仕进前途。时人作诗嘲笑说:“可怜一曲《长生殿》,断送功名到白头”,可谓深刻。康熙二十八年秋天的悲剧,不仅断送了洪昇个人的前程,事实上也断送了洪氏“百年望族”复兴的惟一一线希望。

  出狱后的洪昇,在万念俱灰、满腔愤悲的心境下,骑了一条毛驴,奔赴京东盘山,欲在清沟禅院剃度出家。盘山多巨石,相传是盘古在混沌中开天辟地创“大荒”之处,又有女娲庙证明是“炼五色石补天”处。洪昇在这里抚今追昔,其心情正是《红楼梦》中所说的“愧则有余,悔则无益之大无可奈何之日”。把自己比喻为“大荒山”、“青埂峰”的一块弃置不用的顽石,不是再贴切不过了么?这也正应该是《红楼梦》的创作缘起。

  《红楼梦》书中交代,作者创作此书,是于“曾经历过一番梦幻之后”,这“一番梦幻”,正是洪昇人生中发生在秋天三次噩梦!感叹家族的败亡,感叹姐妹的惨死,感叹自己的坎坷,洪昇创作《红楼梦》的理由,不是最充分不过了么?《红楼梦》的主题和内容,不是与洪昇的真实经历最吻合么?可能有人说,这是牵强附会,但请问:胡适先生当初断定曹雪芹为作者,不也是如此“考证”的么?有什么直接证据能证明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比较起来,包括曹雪芹在内的所有清代文人,谁有洪昇这样充足的创作《红楼梦》的理由?

  对于发生在洪昇身上的家族悲剧和个人悲剧,当时社会上好多人都归咎于洪昇的“不肖”,“不肖”恶名是封建社会任何一个文人都难以承受的,但洪昇自己又百口莫辩。创作《红楼梦》,“追踪蹑迹”去记载秋天的三场噩梦,为自己的恶名辩白,应是洪昇的本意。但按照封建伦理,洪昇在书中既不敢指责君王,又不能讪谤父母,只好把“真事隐去”,用“假语村言”写作,巧妙地制造了“风月宝鉴”的正反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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