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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节

言咒师-第1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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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他钱的人,是不是一个三十出头,浓妆艳抹的半老徐娘?”
  “正好相反,在我看来那家伙更像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帅气,冷酷,典型黑社会精英造型的男人。”
  “如果不是这家的老板娘忽然有了一个嫩草男朋友的话,那恐怕还有另一波人也不希望这件事传出去。”言先生又摸起了他的下巴来:“有意思,真有意思。”
  “不介意的话,你可以和我分享一下这个乐趣么?”李医生又一次插嘴道:“我实在不明白,你怎么会愿意掺和‘失踪人口调查’这种事的。你可别告诉我,你说的那个半老徐娘愿意拿自己的命去查这个人的下落。如果是这样,我只能说我对于人的同情心能达到这种程度表示惊讶。”
  老板娘当然不会愿意拿自己的命去查这么一出烂事儿,而言先生当然也不是一个会为了一点酒吧老板能给得起的小钱,就会挪动自己那尊贵屁股的私家侦探,所以原本这些事即使是这位还算对言先生有恩的老板娘求助,没有阳寿做代价也很难请动这尊大佛。
  但这次,老板娘甚至都没有提到经济补偿问题,言先生就自荐式地自己送上了门。
  其实言先生关注这件事的时间,要远比任何一个酒吧老板要早。
  言先生是个占有欲很强的人,对于他而言,这座城市的人都是他的潜在客户,所以他对于这座城市的掌握程度,在某些方面比警察还要清楚。他和某知名大学电脑工程系的教授有一些“交情”,所以在他所控制的高级电脑的数据库里,有着为数很惊人的,通过一群高智商的电脑天才“模拟”黑客攻击而得来的“模拟安全库”内部的数据。
  这些数据当然不是模拟的,整个机房的电脑已经和所有言先生想联机上的电脑建立了联系,创建了后门,而那些重要的数据库,都在教授的私人智能电脑里做了备份。而在这里面,当然就包括实时在更新的失踪人口名单。
  如果不是亲自看到的话,你都无法想象,每晚在这座海派的大城市里,有多少人在无声无息地消失无踪。
  在警察的眼里,失踪者或许意味着一宗谋杀案,一件绑票案,或者只是单纯的离家出走,夫妻吵架,老人迷路等等等等,可在言先生的眼里,这一切都会有另外一种解释。
  举个例子来说,半年前连续发生的流浪汉失踪事件,警方并没有如何认真地过问,而言先生却很清楚,这是剥皮行者(注:食人的妖怪族类,独行,食人后会剥皮披在自己的身上,将自己伪装成被害者一段时间,直至找到下一位受害者)典型手段,经过推断和分析之后,言先生在它下一次进食的现场出现,从被吓得半死的流浪汉身上成功骗到阳寿之后,言先生立刻将这只随时可能吃掉自己潜在客户的剥皮怪物给活剥了。
  言先生很清楚一些时候他必须牺牲一点阳寿来做些“好事”,降个把妖伏他几个魔,才能保证自己在平安时期能够更轻松地赚取阳寿,这个说好听些叫“长期投资”,说难听点就是做长线。
  不管用意如何,反正言先生在做生意之外的时间,也会关心一下失踪人口的数量变化,偶尔会察觉出一些常人难以理解的事,然后悄无声息地将这一切解决掉。
  ——保护好自己家圈养的家畜,才能保证无论在旱季还是雨季都能丰衣足食,不是么?
  其实除了酒吧附近有青年男女失踪之外,在警方记载之内的,在夜店,舞厅和网吧周围,也有数量不少的年轻人消失于无形。如果按这个速度发展下去,这件事从普通的叛逆期青少年离家出走变成连环杀人大案从而被列上警察的议事日程,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青年,仅剩的衣物,消失无踪的人,再加上言先生刚刚寻到的这根狐毛,一切似乎都已经很明显了。
  而现在,最新的问题是,究竟还有谁在关心这件事?
  究竟还有谁,对这只胃口太大的狐妖有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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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搬场结束,不过忙碌的日子似乎并没有好转,再看看……
  准备大修第一卷中……
  
  
  
  
  
  第五卷:狐之祸第一章:祸上门(3)——狐
  更新时间:2009…8…616:07:11本章字数:2661
  
  情养魔,欲生怪
  鬼喜阴,狐好阳
  行尸无心贪人血
  黑白无常索人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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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片土地上出现了文字的那天起,在人可以用文字记录自己幻想的那天起,各式各样的神仙鬼怪便随着人的想象力跃然龟壳、竹简、丝绸和动物皮毛之上,而在这些或神明或妖孽的非人存在之中,有两种“东西”的存在是最古老,也是在无论任何时代,都会被人们最常提及的枕边怪物。
  它们的名字,是鬼,还有狐。
  无论是在山海经,还是在聊斋志异里,将其他杂七杂八的怪物和神仙除开,你会发现,鬼和狐这两位“宗师”占去了绝大部分的比重。
  我们对于“鬼”的那复杂的感情,是源于我们对于死后未知的害怕和好奇,那为什么,我们会对狐狸这种和我们的生活全然无关的生物,投注与将来的我们同样多的感情呢?
  狐狸,为什么会在我们的“故事”里变得神乎其神?
  我们,为什么会对狐情有独钟?
  故事里的狐,是孤傲又神秘的物种。它们可以幻化出任何外貌,它可以是老人,可以是婴儿,也可以是你身旁的任何人。可他们一般只会戴着一张脸,他们喜欢混迹在人群里,却总带着一种鄙夷人类的骄傲。
  他们可以使人产生幻觉,让人将牛粪当成满汉全席,将树叶当成是百元的美钞,将乱葬岗当做是自己的别墅花园。他们喜欢利用这样的能力欺骗人类,玩弄人类,让人性中各式的丑恶全部曝露出来,并让他们自己咽下那丑恶酿成的苦果。
  他们强大,他们善变,他们喜欢恶作剧,尤其是对于人类的整蛊。他们也有和人一样的缺点,但和人不同的是,他们正视这些缺点,并欣然地接受它成为自己的一部分。
  故事里的事,是不是就不可能是真实?
  尽管他们是如此特别,可他们最为人所知的形象,却是那有些粗俗的称呼:
  狐狸精。
  任何一个小时候看过《封神榜》故事的人,都不会对这个名词所代表意义感到陌生——世界上恐怕没有比苏妲己更适合“狐狸精”这个称号的人了。
  被狐狸精傍上的人,会变得神情恍惚,性情大变,他们会闭门不出,除了狐狸精的话谁的话都不听,而最后的结局,就是彻底的疯狂。
  狐惑人,至疯癫;人恋狐,社稷倾。
  虽然那些行为忽然变得乖张起来的从政者们更容易被历史所记录,可狐狸精迷惑的对象并不只有男性。事实上,狐的雌雄和他们迷惑的人的性别并没有关系,因为即使是公狐幻化成的美女,一样可以让男人神魂颠倒。
  如果将时间倒退数百年,当有人毫无征兆地和其他人争吵,然后几天几夜将自己关在房内的时候,他或她的家人就会付重金请来道士,来做法“驱狐”。
  那是一个狐与人“安然”相处的年代,狐狸们总是能挑到合适的倒霉蛋,而人们也对狐狸的做法了然于胸,知道如何去发现他们,如何去和他们对抗。
  只是,随着历史的发展,随着人投入了过多精力在与人类的私斗中时,狐狸们却在暗中自我进化着。直至今日,你已经完全无法从人群中分辨出,究竟何人是披着人皮的金毛狐,谁又只是每日为三餐温饱而拼搏的普通人。
  它们,已经完全融入了这个社会,融入了这个本该由人类所统治的社会。
  它们已经学会如何将人类当做食粮,同时又不再被那些大小牛鼻子拿着长剑和符咒追杀,甚至不为被自己所“食”的人所发现。
  很多人会有错觉,认为以人类为食,就是将人整个吞了下去。实际上人肉对于狐狸们来说并没有那么可口。
  之所以狐狸精们喜欢迷惑人,是为了得到人身上的一种东西,一种狐狸维持人形必须的东西。
  ——阳气。
  和“鬼”不同,“妖”对于阴气这种东西一点兴趣都没有,它们喜欢的,是那些让各类鬼怪退避三舍的阳气。
  阳气对他们而言,像是米饭和海洛因的混合品,它们既需要它来维生,又对它异常执迷。
  按照狐狸们的生存法则,它们获得阳气的方式应该是先迷惑被选中的食饵,让他们变得七荤八素,然后从他们身上吸取到足够却又不至于致命的阳气,酒足饭饱之后便像什么都没有继续着生活,直至某天需要进食的时候,便将这些过程再度重复一遍。
  如果所有的狐狸都按照这样的法则规矩生活,那恐怕再过一百年,都不会再次有人发现它们仍然存在着。
  只是,那些不守规矩,只着重于眼前享受的年轻人,并不是人类的专利。
  总有一些年轻的狐狸——这里所指的年轻,大致是一百至四百岁之间(阳寿的规例对“妖”似乎是无效的)——贪图一时舌尖的享受,将阳气当成了能让精神亢奋的摇头丸嗑过了头,等他们“爽”够的时候,他们口下的那位倒霉蛋已经因为阳气被吸尽而变成活死人了。
  当这件不幸的事真的发生了,年轻的狐狸唯一能做的事,就是毁尸灭迹了。
  言先生并不了解这些刚嗑完药的狐狸脑袋里的构造,不过它们总是按照一个套路来解决他们的“剩菜”——他们会让人的尸体完全蒸发掉,却将他们的衣物全都留在原地。这种不干不净莫名其妙地处理方式,成了狐狸们的标志之一。
  当那些年轻的狐狸第一次体验过致人死地的阳气量之后,它们不会再满足于仅仅填饱肚子的小剂量进食,它们会养成一种奇怪的毒瘾。
  一种每次必然要吸取阳气至将人杀死的瘾。
  到了那时,这些狐狸开始变成一种被自己同类都唾弃的生物,一种只为食欲而动,不在乎自己的行为会对整个群体造成多大伤害的疯子:
  食人狐。
  没人喜欢食人狐,即使是它们的狐狸同胞也一样。
  狐狸们虽然喜欢玩弄人,喜欢吃人身上的阳气,可它们中的绝大多数对于“杀人”这件事并不支持。如果某只狐狸的食人的行为曝露,它会被狐群内部处以监禁、放逐甚至是死刑的处罚。
  狐也有狐的社会,它们也有它们的法律,你可以做许多事,但绝对不能做的事,就是将群体的成员至于可能被暴露身份的环境下。它们并不喜欢百年前被人到处喊打的生活,它们只想在人类的社会中继续现在的生活,安静且不为人知的生活。
  可现在,多年不见的食人狐又出现了,而且还是在言先生的眼皮底下,在这座各式妖孽共存的大都市里。
  “看来是时候要拜访一位老朋友了。”言先生叹了口气道:“一位狐狸专家。”
  
  
  
  
  
  第五卷:狐之祸第一章:祸上门(4)——陌生客
  更新时间:2009…8…616:07:28本章字数:2144
  
  当一个女人对男人说的话水火不侵刀枪不入的时候,这个男人基本上已经被吃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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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能总是在那里自言自语一番,然后说要干什么就立刻拍屁股走人。”李靖穆抓住了已经转身准备要走的言先生的衣服说道:“你至少得先去小杜那里把你的可乐账单给结了吧?”
  “第一,别再扯我的衣服。这个样式的汗衫我只有五件,而且卖这衣服的流动摊贩两年前已经不知所踪了。”言先生弹开了李医生的手,理所当然道:“第二,结账的事不是你负责的么?我之后会给你买些牛肉干的!”
  “谁在乎牛肉干……不对,这不是重点。”哭笑不得的李医生说道:“重点是,即使我替你付账,那位你带过来的漂亮女士,你总得带走吧?”
  言先生闻言,歪着脑袋想了想,才记起了自己忘在酒吧里的“跟屁虫”。
  “真麻烦,女人真是麻烦。”言先生叹了口气,虽然他并不在意他的这条前凸后翘的“尾巴”,可如果她把自己最常来的酒吧搞得鸡飞狗跳那就不好了——言先生很确定,这个女人为了惹言先生烦可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
  言先生实在是拿这个女人没什么办法,她吃定了言先生不会杀她,而其他言先生想得出的折磨方式,对这家伙又完全无效。如果一个女人能说出“如果你忽然欲望高涨想要做些什么事的话,我就在隔壁,多粗暴方式都可以。”这样的话,那男人除了被吃定之外,恐怕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言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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