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神学(章力生)-第26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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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完完全全淹没在大水里面。这绝非仅仅洒水在他的身上,而乃要沉溺在大水之中,要被它淹没。主耶稣在约但河受浸,即有完全捐弃他身体的含义。这一个作为,乃是他一个重大的抉择,这绝非一个任意的或是形式的,虚应故事的仪式。这乃是一种公开的献身,乃是一种至死忠心,舍身受死为拯救世人之罪的献身,这乃表示他降世为人,在世上所作事工之根本性质。主耶稣基督甘愿受约翰所施行的悔改的浸礼,其唯一的理由,乃是因为「上帝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上帝的义」(林后五21)。他虽降世为人,取了人性,但是他却没有世人遗传下来之败坏的本性。「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来四15)他「曾一次为罪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上帝面前。」(彼前三18)这乃因为他没有罪,他才能拯救世人,与上帝和好。「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罗八3)他「把自己献为祭,好除棹罪。」(来九26)当主耶稣在约但河受浸的时候,他宣称:「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太三15)因为唯有这受苦与受死的浸礼,始能「止住罪过,除净罪恶,赎尽罪孽,引进永义。」(但九24)拯救这个恶贯满盈,应被定罪的世界。他如果不为这罪恶的世界,担当罪孽,受苦受死,救其脱离罪恶,使其永远完善,引进永义,他就不能「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二三6)。凡此乃都由主耶稣受浸一举表明出来,「为要叫他显明给以色列人」(约一31)。他在约但河受浸,他浸在水里,就像他要受死埋葬;他从水里上来,就像他从死里复活。约翰壹书五章五至六节说:「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是那信耶稣是上帝儿子的吗?这藉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
主耶稣的受浸乃是指他将要受的死;我们的受浸乃是指他已经为我们受死。这乃是他救赎恩功的本质,藉着他的代死,我们就因此得生。「我们这受浸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浸归入他的死」(罗六3);他为拯救我们而死,我们藉着受浸就与他有属灵的交契。2.浸礼显示我们的死与复活相关的真理,乃含有三种意义:其一——认罪悔改,自觉羞愧,该当受死;其二——宣称主耶稣基督乃为世人之罪,代死十架,信徒接受主耶稣基督代死的恩功;其三——信徒承认已与基督的生命有分,生命乃在他里面,且当为他而活。浸礼乃是一种公开的作为,不能在暗中学行。在受浸的时候,我们乃在上帝、天使与众人面前显示,与基督合而为一。主耶稣说:「凡在人面前认我的,人子在上帝的使者面前也必认他。」(路一二8)
3,浸礼乃象征洁净,但「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赛六四6)此乃为一种特殊的神圣方法的洁净,——质言之,乃要藉着主耶稣基督的死以及我们的心灵归入他的死,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洒水礼与灌水礼的严重的缺陷,乃在不能显示主耶稣基督的死,藉着他所流的宝血,洗净罪污。有些以洒水礼取代全身浸入水中的浸礼的人,妄称离开了主耶稣基督的代死赎罪,人照样能够重生。例如皮骄氏(EdwardBeecher)妄引约翰福音三章二十二至二十五节一段经文,反对浸信会对浸礼的见解,他误以为「约翰的门徒和一个犹太人辩论洁净的礼。」所以洁净就是浸礼主要的意义。皮氏之见,实属皮相,因为他根本不知道得到洁净的原因,乃为主耶稣基督为世人的罪代死十架,流出卖血,洗净世人的罪污,和一切的不义,世人才能洁净。所以浸礼乃象征主耶稣的死,以及信徒的因信称义,得以洁净。4.浸礼乃表示主耶稣的死,而他的死乃为我们心灵得以洁净,成为圣洁,得到灵命的根本原因;此乃正如圣餐,乃为表示主耶稣基督的死,乃为我们得到圣洁生命以后所需的营养与力量的来源。正如圣餐乃为主耶稣基督的死成为我们成圣的力量;浸礼乃象征我们重生的力量。主耶稣基督的死与复活的真理乃为无上之珍宝,乃是藉着外表的圣礼赐给我们。这种教义与圣礼,乃被主耶稣的宝血所渗透,非同寻常的学说与体制,我们当倍加珍视,谨遵勿渝。
5.基上所论,所以只有全身浸入水中的浸礼始能合乎这圣礼的原义,其故有二:一则——因为没有其他方式能够象征重生所发生的改变之强烈的性质,从灵命的死亡到复活;其二——因为没有其他方式能够表示这个改变乃为心灵归入主耶稣基督的死与复活,以及与他在死的形状上和复活的形状上相联合。基督教的真理,并非空洞的理论,乃是一个有生命的机体。每一部分,都彼此相联,构成一个整体。倘使丢弃一小部分的真理,则犹如割除人体的任何一部,就成为残废。此理浅明,不待智者,都能了悟。不幸学者逞其私意,断章取义;肆意曲解,混淆真道,以致异端百出,误尽苍生;蚩蚩者氓,随其沉沦!实堪痛心!6.如果除去一切象征主耶稣的死与复活的方式,而以其他方式代替全身浸入水中浸礼的方式,乃就等于废弃圣礼。
浸礼乃如逾越节献祭和圣餐礼……一样,乃为一种历史纪念的礼仪,此乃对世界见证主耶稣基督的死与复活。我们举行它,乃为表示主耶稣基督的死与复活。但是浸礼不但是一种历史纪念的礼仪,且又为一种教义的象征的表现。浸礼之中,乃交织着一切基督圣道的基要真理。这乃指示我们,(1)罪的性质与惩罚;(2)复活的救主把世人从罪恶里救出来;(3)每一个与基督合而为一的世人都能得到救恩;(4)顺服基督乃为得到生命与荣耀之正道。以是浸礼历代以来,保持不废,为上帝作见证——见证基督圣道的教义与实际。因此,如果改变施行浸礼的方式,乃无啻击打圣道与基督!陆圣礼的主体关于浸礼的主体,可分两类,一为成人,一为婴孩。请分论之。
甲成人浸礼成人浸礼合格的主体,必须要有可信的凭据,证明他们确已由圣灵重生。质言之,已经藉着信心,确已归入基督的死与复活,在他死的形状上以及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
一、从主耶稣基督与其门徒的诫命与圣范说那些受浸的人必先悔改与相信。马太福音三章二至三、六节说:「『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这人就是先知以赛亚所说的;他说:『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预备主的道,修直他的路!」』……承认他们的罪,在约但河里受他的浸。』使徒行传二章三十七至三十八节说:「众人听见这话,觉得扎心,就对彼得和其馀的使徒说:『弟兄们,我们当怎样行?』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浸,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使徒行传八章十二节说:「及至他们信了腓利所传神国的福音,和耶稣基督的名,连男带女就受了浸。」使徒行传十八章八节说:「管会堂的基利司布和全家都信了主,还有许多哥林多人听了,就相信受浸。」十九章四节说:「保罗说:『约翰所行的是悔改的浸,告诉百姓,当信那在他以后要来的,就是耶稣。』」二、从教会的性质说
教会乃是一群重生之人的集团。约翰福音三章五节说:「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上帝的国』」。浸礼须以重生之人为主体。三、从圣礼的象征说这乃宣称受浸的人已经在主里面有灵性的改变。使徒行传十章四十七节说:「彼得说:『这些人既受了圣灵,与我们一样,谁能禁止用水给他们施浸呢?』」罗马书六章二至五节说:「……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岂不知我们这受浸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浸归入他的死吗?所以我们藉着浸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加拉太书三章二十六至二十七节说:「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上帝的儿子。你们受浸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正如婚礼一样,除非新郎新妇的心已经真正结合在一起,他们的婚姻就不能有庄严的意义,乃仅为一种外面的虚表;所以倘使信徒没有与基督在他的死与复活的形状上相联合,就不应为其施行浸礼。甘特立克氏(Dr。A。C。Kendrick)说,「基督徒信仰的表白与受浸两者乃有不可分的关系;受浸乃是绝对不可免的。信徒应当藉着浸礼,见证他的忠顺,履行他成为天国成员的条件。」如果不受浸,他的信心,就乃如一只钟,虽然不停的工作,却没有时针(长针短针),就不能报告时间。又如政治的信仰,你如果不去投票,也不能表达出来,发生果效。信徒亦然,倘使由圣灵重生,他内在的改变,如不藉着浸礼外在的礼仪就不能把内心的信仰以及对主和他国度的忠顺表达出来;而他门徒的身分也不能完全,也不能发生功能。但是浸礼不仅是一种象征,也是一种神恩的媒介。从根本上说,浸礼乃为表示上帝恩典的一种作为。这里面乃有上帝的一种恩赐,亦为受浸的人表示接纳。因此浸礼又象征接受圣约并承担其应负的责任。所以浸礼亦为缔结圣约的一种印记。乙婴孩浸礼
关于这个问题浸信会乃和其他宗派有重大不同的意见。例如浸信会作者霍弗氏(Dr。Hovey)说,「只有信徒方有资格接受浸礼;只有那些有信心确实凭据的,始能受浸。」霍氏之言,实乃表示婴孩不能受浸。但是其他宗派则接受婴孩受浸。因此,婴孩能否受浸,我们须加检讨。兹将正反两方之见,分陈如后:一、婴孩浸礼之经据在圣经的开端,我们可说,圣经里面没有明确的诫命,要为婴孩施浸,也没有一个例证指示我们有婴孩受浸。但是,这并不能说为婴孩施浸乃不合圣经。因为我们查考圣经,婴孩浸礼乃有如下的经据:
1.上帝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虽有民族的特征,但主要的乃为属灵的,这个属灵的割礼的约,就是一种象征与印记。圣经好几次讲到上帝与亚伯拉罕立约,但都是用单数。例如出埃及记二章二十四节说:「上帝……就记念他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约」。利未记二十七章四十二节说:「我就要记念我与雅各所立的约,与以撒所立的约,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并要记念这地」。列王纪下十三章二十三节说:「耶和华却因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约,仍施恩给以色列人……。」历代志上十六章十六节、诗篇一百零五篇九节说:「就是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凡此所讲的约,乃都是单数,绝无例外。2.约珥书二章二十八节说:「以后,我要将我的灵浇灌凡有血气的。你们的儿女要说预言,你们的老年人要作异梦,少年人要见异象。」彼得对那些在五旬节有坚信的人,给他们和他们儿女应许的保证,他在使徒行传二章三十九节说,「因为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并一切在远方的人,就是主我们上帝所召来的。」3.由于上帝的命定,「婴孩也分享圣约的恩惠,因此接受割礼作为蒙恩的记号与印记。照圣经来说,圣约乃是一个有机的概念。」上帝的子民与国家乃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而只有藉着家庭构成。国家观念在旧约里面乃非常显著,所以不会消失,而且还属灵化,一直转到新约里面。在新约里面,乃称为上帝的子民或国度。例如罗马书九章二十五至二十六节说:「就像上帝在何西阿书上说:『那本来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称为我的子民;本来不是蒙爱的,我要称为蒙爱的。从前在什么地方对他们说,「你们不是我的子民」,将来就在那里称他们为永生上帝的儿子。』」(参何二23)哥林多后书六章十六节说:「……我们是永生上帝的殿,就如上帝曾说:『我要在他们中间居住,在他们中间来往;我要作他们的上帝,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提多书二章十四节说:「他为我们舍了自己,要赎我们脱离一切罪恶,又洁净我们,特作自己的子民,热心为善。」彼得前书二章九节说:「唯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上帝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婴孩在旧约时代乃被认为以色列人中的主要部分,也被视为上帝的子民。在重订圣约之时,他们乃都在场。申命记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