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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节

末日食金者-第1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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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知道么!哼!”

黑衣神色转冷,寒声道:“怪不得每年大量学员死亡,原来你是故意为之!”

之天一站起身来,冷冷一笑,道:“是又怎样,你们两个不要在我面前吆五喝四,就算不夜帝君来了,也不敢跟我这么说话。发起战争?哼,你们把地面上都清理干净了么?你们有胆子发起战争么?”

看着两人一起沉默,之天一话音转弱,道:“至于你们两个,我可以让你们进入地下世界,但是如果死在里面,就不要来怨我了!”

说完之后,之天一袍袖一拂,道:“你们出去吧,不要再来烦我,你们一行人可以去地下世界探险,原意去哪里就去哪里,但是不要在我的培训基地呆着!”

“好!”金甲点了点头,道,“只要你们三兄弟不出手,我们也不怕这地下世界有什么妖魔鬼怪!我们会带着小公子在这里历险,等到时机足够,我们自然会离去!”

“我提醒你们一句,不要招惹我的学员,否则,被杀死了,我可不会负责!”

“哈哈哈哈!”黑袍人大笑道,“之天一,你也太自以为是了。这些学员都是我星河帝国选拔而出的人才,什么时候成了你的学员。”

“那些效忠于星河帝国的学员都已经在培训中死去了!剩下的人,自然都是我之天一的学员!”之天一淡淡地道。

金甲与黑衣闻言忽然说不出话来。

过了良久,黑衣才沉声道:“之天一,你狠!不过你放心,我不会主动招惹你的学员,可是如果他们不长眼,撞到我的枪口,我也不会手下留情的!”

“既然你这么有信心,我也不会劝阻你,赶紧滚出去吧!”之天一冷笑道,“培训基地已经不欢迎你们了!”

黑衣与金甲浑身不断发抖,他们都是上将级别的强者,何时受过这种待遇。不过两人到底是非常人,很快地就忍了下来,对着之天一抱了抱拳,转身走了出去。

之天一看着两人的背影,脸上浮起一抹微笑,忽然拍了拍手,道:“你们都出来吧!”

之天一话音落下,三个人影就从墙壁之中慢慢地显现出来。而这三人正是赵湘、克里斯蒂与锦瑟流年。

“师父,你为什么不杀了这两个人 ?'…87book'反而要留着他们,任他们在地下世界探索?”赵湘对着之天一行了一礼,不解地问道。

“杀了他们容易,但是如何善后呢?”之天一缓缓地道,“不夜帝君派了这两个人,就是赌我不敢杀他们。因为我杀了他们,不夜帝君就有了对我出手的理由!到时,我被不夜帝君缠住,只要星河帝国再有一个元帅级别的强者,你们就都会被杀死!

可是,只要我不出手,不夜帝君也不会有出手的理由!何况,这地下世界,除了培训基地,根本就没有一处是善地,没有人指路而乱闯,就算他们是上将级别的能力者,也不可能全身而退。”

“那荒野中的学员怎么办?”赵湘问道。

“召回所有的学员,让他们进入培训基地修炼,不准在荒野中游荡!”之天一缓缓地道。

“可是苏郁他们已经准备进入迷失之地,还有龙帝妖神,根本联系不到人,又该怎么办呢?”赵湘道。

“不用去管这些人!”之天一笑的十分阴险,“我正要借这些人的手去杀掉这两个外星人……”

“那苏郁他们会不会有什么危险?”克里斯蒂和锦瑟流年对望了一眼,轻声问道。

“危险自然是有的,可是,这几个人都不是一般的能力者,无须担心!”

……

大漠之中,苏郁盘膝坐在帐篷之中,呼吸吐纳,运转玄功九变,开始修炼古气功。

本来苏郁只能做到行功十八转,也就是古气功的第二变。不过自从刺杀了周之礼之后,苏郁就已经能踏入了古气功的第三变,可以行功二十七转。

虽然血化会透支生命,造成身体很长一段时间的虚弱,但是只要挺过了这一段时间,生命的体能就会有可观的增长。

以此为契机,苏郁也恰好突入了第三变。随之而来,苏郁的身体与意识都有了极大的提高。

更让苏郁想不到的是,他丹田之中的气海,蕴藏着一股深厚的能量。而每次的呼吸吐纳、行功运转都会向气海中注入从外界获取的宇宙能量。

这些能量会在平时不断的积累,而在苏郁战斗的时候,也可以瞬间爆发而出,形成极大的破坏力。

这些能量在丹田气海之中,自成一体,成星云状旋转,仿佛一个平面的漩涡。随着宇宙能量的不断注入,丹田气海中的能量云也在不断地扩大,不断地变厚!

天地之间,也有一丝丝看不见的能量从虚空之中出现,透过苏郁的皮肤,进入苏郁的经脉之中,缓缓流淌,最后犹如百川入海,归入了苏郁的气海之内。

行功二十七转之后,苏郁收功而立,静静地思考着古气功的本质。古气功能从虚空之中吸收宇宙能量改善细胞活性,聚集能量的功法,不知道修炼到极致该拥有怎样的威能?

不管怎样,古气功的修炼对食金者的进化大有裨益。单单提升细胞活性这一点就令苏郁受益匪浅。

想到提升细胞活性,苏郁忽然想起了从章幸之的空间环中得到的360管生命源泉。

苏郁现在已经进化出了玄铁臂与玄铁腿,只需要再吞噬千万吨钢铁,就能实现脏腑玄铁化。等到吞噬掉万万吨钢铁,就可以玄铁化大脑,进化出完整的铁体。

不过在其中,生命源泉是必不可少的存在。虽然现在苏郁可以通过噬血剑和青玉枝来转化成能量,提升细胞活性,也可以通过古气功的修炼来提高细胞活性。

但是真正最简洁有效的还是生命源泉,只要有了足够的生命源泉,再寻找到足够的钢铁,苏郁自然可以立地进化。

章幸之不是生命源泉的掌管人,空间环中都存有大量的生命源泉。苏郁不相信周之礼的空间环中会没有生命源泉!

苏郁取出了周之礼的空间环,将之带在手臂上,把心神慢慢沉入其中,准备查看空间环里的资源。

可是一瞬间,苏郁忽然呆住了!

不是因为其中没有生命源泉,而是其中生命源泉的数量超出了苏郁的预料。

同章幸之的空间环一样,周之礼的空间环之内有里面有一堆机器人,一堆疗伤灵药,一堆基因药剂与细胞活性药剂,一堆银行卡与磁卡,还有各种说不出名字的仪器。

除了这些之外,空间环内还有大量的合金箱子!只是扫了一眼,大脑的绝对能力就得出了结果:这些箱子一共有100个。

假设每一个箱子中都装满了三十六管生命源泉,那么这一次,苏郁就会得到3600管生命源泉?

在苏郁的意料之中,里面有几百管生命源泉也就了不起了,最多也就1000管生命源泉。可是苏郁还是低估了周之礼的贪心!

第24章 另一幅地图

是夜,苏郁端坐在帐篷在之中,夜不能寐,仰头看天,天上星月已逝,唯余淡淡的蓝灰色微光在那里。

有些时候,苏郁会有一种强烈的孤独感,仿佛整个世界只剩下了他一个人!尤其是当他仰望星空的时候,这种感觉尤其强烈。

苏郁向往着有一天可以飞出地球,打破现实加在他身上的一切牢笼,包括权势的高低、财富的多少以及势力的差异。可是如果,只是一个孤零零,纵使长生,那万年清寒寂寞,又有何种快乐可言!

梁雪、锦瑟流年、克里斯蒂,以及许许多多的朋友都是苏郁生命中无法舍却的存在,所以苏郁才要不断变强,不断成长,希望在灾难来临的时候,可以保卫自己,保卫自己的亲人,保卫自己的家园!

若以漫天星辰为基,这地球又何尝不是苏郁的家园?

正在这个时候,忽然之间苏郁的耳边传来一声幽幽的叹息:“云母屏风烛影深,长河渐落晓星沈。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苏郁心中一动,闪身就出了帐篷之外。

黯淡的夜光下,吴小燕抱膝而坐,紫色的长发遮住了俊美的容颜。

她身边地上放着一把紫色的吉他,就那样席地而坐,口中浅吟慢唱!

听见苏郁的脚步声,吴小燕转过头对他笑了笑:“被我吵醒啦?”

苏郁摇了摇头,道:“本来就睡不着。”

吴小燕伸出长长的手指,给苏郁递过来一颗烟!

苏郁摆了摆手,示意自己不会。

“乖孩子!”吴小燕轻笑道。

“也只有吴小燕你才这么不珍惜自己!”苏郁还没有说话,阿飞已经从自己的帐篷里走出来,做到了吴小燕的对面。

“妈的,要你管!”吴小燕道。

阿飞却似浑不在意,只是抽动了一下鼻子,道:“一股松散的纸烟味道,烟丝肯定发黑又松散,绝对不是什么好烟!”

“那又怎样?”

“我推荐你一种烟草,口感淡雅,纯净,有面子。但要为此付出比你手中的劣质烟高N倍的金钱。如何?”

吴小燕轻轻摇了摇头,道:“我同时开了两包烟,你所说的劣质烟已经消失近半;我手边同样有包你所谓的高档烟,我没有拿一根,习惯了……改不了……”

“没有什么习惯是改不了的!”阿飞轻轻摆弄着自己的转轮枪,嬉笑道,“就看你的心诚不诚了!”

吴小燕沉默,良久,才道:“我记得小时候,我的父亲喜欢抽烟,那个时候他总是自己卷烟叶子,偶尔的时候就去奢侈一下,买给自己黄芙蓉、相思鸟。有些时候他会临时改变主意,咬牙买了软白沙,这样的情况大概一年能有一次吧。

那个时候,我以为软白沙就是好烟。所以我努力奋斗,其实就是想我的父亲,能够和别人一样吸着体面的烟,不必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

等我长大了,我才知道,原来蓝蒂芙蓉王才算是体面烟,软白沙同样被人称为劣质烟。

可是,在我的心里,我忘不了父亲摩挲着软白沙的样子,我忘不了他傻笑的脸上堆满了皱纹,所以我只是喜欢这种味道!”

忽然之间,吴小燕拿起吉他,开始弹唱了一首略微有些悲凉的歌谣。

没唱多久,吴小燕便从吉他中抽出软剑,在沙漠之中做剑舞!

梁雪从帐篷里走出来,她一身白衣,轻轻捡起吴小燕的吉他,调了调弦,就弹了起来。

两个人曲调有些相似,情怀有些相似,都是属于旧时代的校园民谣的一类的抒发对青春的感伤。

当梁雪在轻弹着吉他的时候,夜风吹来,微凉……

天阶夜色凉如水,错失流年又一春!

吴小燕收起紫金软剑,慢慢地走回梁雪身边,笑道:“又吵醒你们了!”

“每次去往迷失之地,你们就会这么伤感,又不是一去不复返,何苦如此!”阿飞忽然一笑,“前途虽然渺茫,却也不能耽误了行乐。须知,宁在天堂一天,不在地狱十年!

人生在世,今朝有酒今朝醉!”

无垠沙漠中,四人,有酒,晨风很凉……

天色刚刚亮,欧阳震雄便收起了帐篷,骑在自己的黑色大马上,看了看地面上的四人与一地的空酒瓶,欧阳震雄淡淡地道:“昨夜你们四个,似乎休息的很好。那就赶路吧!”

“不过,”欧阳震雄策马走了几步,又回头道,“把空间环里塞了这么多空酒瓶,真是浪费!”

“欧队,你的空间环里,似乎也有不少空水罐吧?”白发阿飞从地面一跃而起,一边笑道,一边收起了帐篷。

欧阳震雄轻轻哼了一声,没有答话。

苏郁等人收起帐篷,跟在欧阳震雄后面,慢慢向沙漠深处走去。

其实,苏郁是有些奇怪的。在沙漠之中,似乎骆驼才是最好的交通工具!

骆驼可负重五六百斤,极耐干渴,适合长途跋涉。骆驼性格温顺,可以运载货物,寻找水源,抵挡风暴。

但是偏偏,欧阳震雄在沙漠里骑了一匹马!而且,看起来,这匹马的食量不小!

在沙漠这种人迹罕至,资源贫瘠的地区,无论如何,食量大都不是一个优点。

不过苏郁没有说什么,欧阳震雄是向导与领队,他骑着一匹马,看起来有些奇怪,但是苏郁觉得这匹马似乎也很有灵性,不是一般的马匹那样。

而且,虽然有了迷失之地的指南,但是如果没有人带路,要走出这没有任何参照物而且随时随地都会改变环境的茫茫沙漠,也是一件难度不小的事情……

无人一路行走,领略大漠风光,忽然觉得即使没有找到传说中的宝藏,单单这沙漠中的风景便让人觉得不虚此行。

沙漠,似乎永远都是神秘的,似乎永远与传说、咒语、宝藏、神魔和死亡联系在一起。从古至今,沙漠吸引着一批又一批探险者,为他们展示着自己不同的侧面,并任意决定是放他们回去,还是将他们永久留下。

苏郁五人一马,沿途行走,不时就会看见一截白骨从沙漠之中探出头。

根据欧阳震雄的解释,这些白骨大部分都是荒野中流窜到沙漠的野兽留下的骨头。只有少数,才是沙漠旅人的尸骨。

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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