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玄幻电子书 > 风姿物语 >

第247节

风姿物语-第247节

小说: 风姿物语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兰斯洛失笑道:“哦!有天有地的所在,就有雪特,那这世界不是臭烘烘了吗?”
  他笑着,便欲举步,却发现西南方某处,受阳光照耀,反射出极耀眼的光芒,照的兰斯洛睁不开眼。
  定睛看去,只见是座高楼,却和暹罗本地的金顶式建筑不同,而是座典型的东方式楼台。周围的其他建筑物,都与那高楼有段不小的距离,显然是给隔离了,看样子,该是某位达官贵人的居所,只是,为何看上去有些残旧呢……
  兰斯洛眼露疑惑,望向有雪。有雪会意,脸色立时凝重起来,道:“大哥,那个地方可不能乱看,我告诉你,那是鬼屋啊!”
  “鬼屋!”兰斯洛吃了一惊,随即好奇地追问原因。
  原来,那个高楼,是座梅花庭园的一部份,当年原属一沉姓家族。这家族历史极为悠久,财势最盛时,把这梅园修建的是美轮美奂,气派堂皇,常常邀请许多名人雅士来此吟诗作对,后来沉家败落,后人迁移,这花园也就荒废下来。
  沉家后人搬迁时,本欲将此花园转售,可是偏有一件奇事,就是暹罗城本乃酷暑之地,自从设立大范围地气结界,圈地建城后,更是如此,可是一进这沉家梅园,非但没有半丝暑意,反而阴气森森,教人遍体生寒。更有甚者,自沉家败落后,这林园终年朝霜夕雾,白梅遍开,蔚为奇观。
  暹罗人多次欲深究所以然,总是得不到结果,日子一久,便有人传闻其中有厉鬼占据,生人见之则头晕呕吐,大病一场,人们彼此耳语相传,早将那沉家林园当作人间鬼域,生人莫近,这鬼屋之名,也就不胫而走了。
  “是这样啊!”兰斯洛沉吟不语,试着去猜想其中的关键。促成他这次旅行的那人,希望他本着历练的精神,凡事多看、多想、多记,这样才能迅速增强自己的阅历,所以,非常难得,兰斯洛认真地进行着自己并不擅长的脑力激荡。
  那片梅林距此已是不远,从这看起来,实在看不出有什么特异之处,会有如此异变,确是难以索解。
  “唔──唔──唔──就是这样!”同桌的有雪可没那种闲情逸致,这名雪特人目前正充分发挥其生物本能,趁着有人肯作东,把桌上的四色点心流水般送入口中。
  他与兰斯洛同来,路上马屁层层叠叠,把兰斯洛奉承得上了天,虽然没有蠢到把这当真,但也对这笑脸胖子大生好感,主动邀他共餐。
  这家酒楼叫做“楠”,是香格里拉某知名酒楼的连锁店,在暹罗城中算是一等一的高消费场所,有雪一听到兰斯洛要找地方吃饭,便义不容辞地把人带了进来。
  不过呢,尽管是高消费场所,还是有专门招待一般顾客用的低等席次,兰斯洛身上旅费微薄,心里打的又是吃霸王饭的主意,当然也不敢跑上贵宾席,省得等会儿跑不掉,两人老老实实地在一楼靠门边的角落,挑了张座位坐下。
  既然是一般席,自然在各方面都较差,桌上的开胃点心也做的颇为粗糙,只有那雪特人像饿死鬼投胎一样,大吃猛喝。
  或许因为是正午时刻。尽管这是较低等的一般席,前来光顾的客人仍然不少,“楠”的场地又大,单只是一楼,就有三、四百人。他们高谈阔论,喝酒吃肉,把一楼闹哄得与市集无异。只是,大部分的客人并不专心,嘴里讲话,一双眼睛却不时向街上探望,发现了什么风吹草动就急忙伸手探向怀内,想拔兵器,许多人似乎都处于一触即发的紧张状态。
  很显然地,这与先前在街上看到的,是同一类的人,或者说,是为了同一目的而来的人。
  同处一楼的客人中,像这样的人占了大多数,剩下的多是本地人,他们感觉不到这种诡异的气氛,开心地谈天说笑。
  在斜对边的那个角落,坐了一个黑发男子,从随便系在腰间的光剑看来,应该是个水准以上的剑士。他对于街上的种种,显得毫不关心,只是一个劲地猛喝酒,桌上搁了盘不晓得是花生还是瓜子的点心,剩下的便全是堆成小山高似的酒瓶。
  这人也不是真的在品酒,他捧着酒瓮便是一阵狂饮,地上堆弃的瓶瓶罐罐,包含了各种不同的酒类,唯一共通点便是酒精浓度都很高。不过,这人的酒量显然不错,尽管一双通红醉眼朦胧欲睡,可还是开了新酒便干,把烈酒当成白开水,换做一般人,早给醉死在桌下了。
  兰斯洛瞧的啧啧称奇,刚想过去看看他是什么的人物,却给另样东西引去。
  是兰斯洛正对面那桌的客人。
  那人也是个青年,身着白衣,一人独坐,桌上仅放了瓶小酒。他呆呆的斜望着门外街角,一副坐立不安的样子,偶尔镇定下来,想给自己斟杯酒,手却抖得拿不稳酒瓶,脸上的表情又是担心,又是惊恐,仿佛有什么事难以决定似的。
  兰斯洛大奇,伸肘撞撞有雪,低声道:“喂!你看。”
  有雪正把最后两块点心塞入口中,给兰斯洛这突然一撞,差点没当场噎死。囫囵吞枣地把东西咽下,顺着兰斯洛的目光瞧去,不由得笑道:“这也有趣,一个猛灌酒,一个拿了酒又不喝……啊!是了,大哥是不是认为那小子太浪费了,有酒不喝,没问题,他不喝咱们来喝,我这就找他说去……”说着便要起身。
  “笨蛋,谁要你注意这个,我是要你看那拿酒不喝的小子…”特别把声音压低,兰斯洛道:“别看这小子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告诉你,他是个贼,他来这儿铁是为了抢劫。”
  “哇塞,大哥果然了得,英明神武,睿智不凡,实在是天生的舵手,人类的太阳,居然连这小子是来抢劫的都能看出来。”有雪惊叹连连,问道:“不知大哥是怎么看出来的?”
  兰斯洛当然不好意思说因为自己也是个贼,此乃同行识同行。当下只是板着脸孔,故作神秘道:“天机不可泄漏。”
  嘴上胡扯,心里却是又喜又忧。喜的是,能够吸引这许多江湖豪客,自各地而来,此地必有大案可作,自己没有白跑一趟;忧的是,截至目前为止,自己仍弄不清有关的资料,这么昏头昏脑的,只怕错失良机。
  (不成,再这么下去就糟了。)
  兰斯洛瞥向有雪。雪特人别的不行,但因惯于流浪,对大陆各地的见闻,倒算渊博,或许可以从他口里问出些东西。
  趁着兰斯洛还没回过神,有雪招来伙计,用不纯熟的暹罗语,想点几样料理。
  “喂!别点太贵,我身上没带多少钱。点多了自己负责。”
  “喔!要自己负责啊。”
  有雪点点头,想了一下,一对猫眼得意地眯了起来。确定兰斯洛又在发呆,有雪对伙计说道:“这个、这个、还有这个,天气很热,我要一份‘锅汤’,这位大爷什么都好,但是‘普力奇奴銮’要多加一点……对了,我还要几份‘南妈泡’,谢谢!”
  伙计见是雪特人来光顾生意,脸上尽是不悦之色,但听他点的道地,也不禁有几分亲近,面色渐和,待得听到后半句,这才吃惊地望向兰斯洛。
  “哦!没关系的,这位大爷,了不起,一等一的。”有雪指指兰斯洛,竖起大拇指表示称赞,同时又不停地拍胸脯保证。
  兰斯洛弄不清楚发生何事,看到伙计满是吃惊的表情,而有雪又正在竭力保证,自然也知是伙计看不起自己,当下重重地哼了声,他不会说暹罗语,便伸手拍拍胸膛,摆出自信满满的样子。
  伙计见兰斯洛这样的态度,又是这等壮硕的身材,认为这人大概没问题,一番鞠躬哈腰后,跑去张罗了。
  “去,什么玩意儿,狗眼看人低,等本大爷发了大财,要你们一个个磕头认错。”兰斯洛嘴里嘟囔,他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但想来大凡伙计会看不起客人,一定是嫌客人没钱,所以一开口便骂伙计嫌贫爱富,不是好东西。
  发现有雪对暹罗城一带似乎很熟,兰斯洛便想发问,有雪却已经笑着开口,道:“咱们来早了些,再坐些时刻,可以看到绝世美女喔!”
  “绝世美女!”一听到美女两字,兰斯洛心中一凛,但立刻摆出庄重表情,道:“什么绝世美女!听说你们雪特人的审美观大有问题,别把什么三姑六婆都说成天仙一样。”
  有雪谄笑道:“美不美,现在还不知道,我也是听族人说,这间店最近中午会有个美人儿出来弹琴,样子是风华绝代,倾国倾城,这才眼巴巴地赶来,想要一赌美人的风采啊!”
  兰斯洛本就是少年心性,立刻被这话说动了心,面上尽管不以为然,脑里却不禁猜想那美人会是什么相貌?
  有雪又道:“可真想不到,美人还没看到,就先遇到了伟人,能一睹大哥您的伟人风范,小弟可比看光了十个八个美人更开心啊!”
  兰斯洛听得摇头轻晃,暗赞这小子说话得体,果然是个识英雄的人物。他本来打算向导的用途一了,立刻与这雪特人分道扬镳,但连连受他奉承,等会儿又说不定有用于他,现在反而有点想与这人结伴同行,作案时也有个接应,不知不觉已开始把他当同路人了。
  有雪道:“咦!看大哥的表情,莫非您也是同道中人?”
  “同道中人!”兰斯洛一怔,看见这死胖子猥亵的笑脸,急忙否定道:“谁和你是同道中人,本大爷正常的很,可……可别以为我是你那条道上的。”
  “我不是说这个。”有雪靠了过来,小声问道:“看大哥的样子,也是外地来的,不知道大哥在别处窑子里,有没有要好的粉头啊?”
  “粉头?那是什么?”兰斯洛侧着头想了想,他知道什么是窑子,可是听不懂“粉头”是什么,是某种食物吗?
  有雪迟疑道:“这个嘛,就是问您,有没有要好的婊……呃!红颜知己,对,有没有要好的红颜知己……”发现左右有奇怪的目光投来,有雪自动把“床上的”这补充词省略掉。
  兰斯洛却是一时答不上话来。
  要好的红颜知己?那个人,算吗?
  去年八月中,自己偷了死老头的宝物当路费,终于遂了心愿,偷溜下山,路上遇见了个笨呆子,抢了他的衣服,准备进城……之后,之后的事情就怎么也记不得了。
  只记得,当自己再次有意识时,是躺在一张挺舒服的软床上,身体不知怎地受了伤,而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名好美好美的少女,带着轻笑,一直陪伴着养伤中的自己。
  她告诉兰斯洛,她的名字叫做苍月草,是雷因斯.蒂伦一位高官的私生女儿,因为游学来至艾尔铁诺。前两天游湖时,遇到暴徒调戏,幸亏兰斯洛突然冲出,大展神威,打退歹徒,这才保住了平安,但在混乱中,兰斯洛给一棒子敲中脑袋,就此昏迷了过去。
  听完了这些解释,兰斯洛似懂非懂,他有些不理解,为什么自己的伤,是脑袋给敲中,可是痛的却是胸口呢?
  兰斯洛对所谓的贵族也没有好感,实在是想不出,也想不起来,自己怎么会去救一个千金小姐。
  刚开始,兰斯洛对苍月草的家世还有几分忌惮,可是,在养伤的这段期间,少女每日都来探他,待他极好,终日在床边说些有趣的故事,削削果子,使脾气暴躁的他不致气闷。后来,单是她坐在床边,静静地凝视,水晶般清亮的美丽眸子,就会让自己胸中的不安、狂躁全都平和下来,那是这辈子从没有过的感觉。
  也许是崇拜救命恩人,也许是为了寂寞,这出身娇贵的千金小姐,似乎慕恋上自己,兰斯洛起初自豪暗喜,可是与某人相恋的别扭感觉,又在不久后让他感到不惯,伤势一愈,立刻离开杭州。
  依照当初目标,他往自由都市行去,在那里锻链武学,开始招兵买马,进行盗贼生意。本以为再没机会与苍月草交会,可没想到,分别不过两月,便给她离奇寻来,泪眼汪汪地询问为何不辞而别。
  被弄得烦不胜烦,加上手下弟兄起哄,兰斯洛无奈点头,半认可了两人的情侣关系。
  盗贼生涯行踪不定,有时给官兵追捕,那更是朝不保夕,却说也奇怪,不管自己移动到哪,每隔一段时间,苍月草总会找上门来,共度一夜,待得翌日天明,又自行离去,如此数次,兰斯洛也习以为常了。
  有时兰斯洛静心想想,这苍月草其实也是个好女孩啊!
  对自己那么好,又能了解自己的心事与烦忧;脑袋看来笨笨的,但古灵精怪的点子层出不穷;容貌美得出奇,至少在看过的那么多女人里,还没别人比得上她;在那方面的反应又好……实在是没什么好挑剔的。
  可是,她算是红颜知己吗?
  兰斯洛不敢确定,他只知道,现在的自己如果要讨老婆,实在不敢考虑这样的女孩。
  早在下山前,自己便立志要闯一番事业,虽然还不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