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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7节

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第2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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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楚囊瓦伐吴师于豫章。从舒鸠言。吴人见舟于豫章,伪将为楚伐桐。○见,贤遍反。而潜师于巢。实欲以击楚。 
  冬,十月,吴军楚师于豫章,败之。楚不忌故。遂围巢,克之,获楚公子繁。繁,守巢大夫。 
  邾庄公与夷射姑饮酒,私出。射姑,邾大夫,出辟酒。○射音亦,一音夜。阍乞肉焉,夺之杖以敲之。夺阍杖以敲阍头也。为明年邾子卒传。○阍音昏,守门人也。敲,苦孝反,又苦学反。《说文》作毃,云,击头也。《字林》同。又一曰击声也,(被禁止)反,又口卓反;训从高攵云,横敗病S只蜃髅蜃鲃_,(被禁止)反。 
  【经】三年,春,王正月,公如晋,至河乃复。(无传。) 
  '疏'“公如”至“乃复”。○正义曰:三传皆无其说,不知何故乃复。贾逵云:“刺缓朝见辞,失所不讳,罪巳。”贾虽为此解,於传无文,不可从,故杜不言。刘炫谓公以六月即位,此年便即往朝,於事未为缓也,晋人何以辞之?若以缓见遣,当退谢罪,何由此后更无谢处?空言罪已,经无孙谢,自罪之状复安在乎?晋若以缓致辞,必当要有谴责,何由明年会次复得依常班序?“乃复”之意,不可县知。
 
  二月,辛卯,邾子穿卒。再同盟。○穿音川。 
  '疏'注“再同盟”。○正义曰:穿以昭二年即位,十一年盟于祲祥,二十六年于鄟陵,皆鲁、邾俱在,是再同盟也。
 
  夏,四月。 
  秋,葬邾庄公。六月乃葬,缓。 
  冬,仲孙何忌及邾子盟于拔。拔,地阚。○拔,皮八反。 
  【传】三年,春,二月,辛卯,邾子在门台,(门上有台。)临廷。阍以瓶水沃廷。邾子望见之,怒。阍曰:“夷射姑旋焉。”(旋,小便。○廷音庭,下并同。瓶,步丁反,本又作瓶。)命执之。(见其不洁,执射姑。)弗得,滋怒,自投于床,废于炉炭,烂,遂卒。(废,隋也。○炉,力吴反。炭,他旦反。隋,徒火反。)先葬以车五乘,殉五人。(欲藏中之絜,故先内车及殉,别为便房,盖其遗命。○先,悉荐反,又如字。乘,绳证反。殉,辞俊反。藏,才浪反。) 
  '疏'注“欲藏”至“遗命”。○正义曰:以人从葬谓之殉。邾子好絜,以人为殉,欲备地下埽除。若令与柩同入,恐其污履藏内。欲其藏中之絜,故先内车及殉,别为便房处之。传言此事,意在非责邾子者,是葬者自为,则非庄公之罪,无为辄说此事,故云“盖其遗命也”。邾子队炉而卒,不应得有遗命。疑其是遗命者,《礼》国君位而为椑,初立即营死事,当是平素之时,先有此命,葬者奉行之。
 
  庄公卞急而好洁,故及是。卞,躁疾也。○卞,皮彦反。好,呼报反,下文及注同。躁,早报反。秋,九月,鲜虞人败晋师于平中,平中,晋地。获晋观虎,恃其勇也。为五年士鞅围鲜虞张本。 
  冬,盟于郯。郯即拔也。○郯音谈。脩邾好也。公即位,故脩好。 
  蔡昭侯为两佩与两裘,佩,佩玉也。以如楚,献一佩一裘於昭王。昭王服之,以享蔡侯。蔡侯亦服其一。子常欲之,弗与。三年止之。唐成公如楚,有两肃爽马,子常欲之,成公,唐惠侯之后。肃爽,骏马名。○肃如字,又所六反。爽音霜。骏音俊。 
  '疏'注“成公”至“马名”。○正义曰:宣十二年传有唐惠侯,故云“唐惠侯之后”也。《释畜》於马无肃爽之名,爽或作霜。贾逵云:“色如霜纟九。”马融说:“肃爽,雁也。其羽如练,高首而脩颈。马似之,天下稀有。”故子常欲之。杜以马名临时所作,本意不可得知,故直云骏马名。
 
  弗与,亦三年止之。唐人或相与谋,请代先从者,许之。饮先从者酒,醉之,窃马而献之子常。子常归唐侯。自拘於司败,窃马者自拘。○从,才用反,下同。饮,於鸩反。拘,九于反。 
  '疏'“请代”至“许之”。○正义曰:谓请楚,楚许之也。如非请唐侯者,若唐侯许之,自合养马,何须言饮先从者窃马以献乎?
 
  曰:“君以弄马之故,隐君身,隐,忧约也。○弄,鲁贡反。弃国家。臣请相夫人以偿马,必如之。”相,助也。夫人,谓养马者。○相,息亮反。夫音扶,注同。偿,市亮反。唐侯曰:“寡人之过也。二三子无辱。”皆赏之。蔡人闻之,固请而献佩于子常。子常朝,见蔡侯之徒,命有司曰:“蔡君之久也,官不共也。言楚所以礼遣蔡侯之物,不共备故。○共音恭,注同。明日礼不毕,将死。”遣蔡侯之礼。蔡侯归及汉,执玉而沈,曰:“余所有济汉而南者,有若大川!”自誓言若复渡汉,当受祸,明如大川。○沈音鸩。复,扶又反。蔡侯如晋,以其子元与其大夫之子为质焉,而请伐楚。为明年会召陵张本。○质音致。 
  【经】四年,春,王二月,癸巳,陈侯吴卒。(无传。未同盟而赴以名。癸巳,正月七日,书二月,从赴。) 
  '疏'注“癸巳”至“从赴”。○正义曰:杜以《长历》校之,知癸巳是正月七日,故云“书二月,从赴”也。知非日误者,以崩薨之事,皆以赴为文。故平王崩,赴以庚戍,陈侯卒,赴以甲戌已丑。杜依大例而言,故云“从赴”。刘炫以为,诸侯五月而葬,下云“六月葬陈惠公”,则陈侯卒在二月,以为日误,而规杜氏。今知非者,但诸侯虽五月而葬,春秋之时,或缓或速,无复常准。此陈侯之葬,事既无传,何知必五月而葬?妄以杜为失,其义非也。
 
  三月,公会刘子、晋侯、宋公、蔡侯、卫侯、陈子、郑伯、许男、曹伯、莒子、邾子、顿子、胡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国夏于召陵,侵楚。於召陵先行会礼,入楚竟,故书侵。○夏,户雅反。召,上照反。竟音境。 
  '疏'注“於召”至“书侵”。○正义曰:先言“于召陵”,后言“侵楚”,是於召陵先行会礼也。《土地名》:“召陵,楚地也。”诸侯既入楚境,先行会礼,后乃侵之,故经书先会后侵也。
 
  夏,四月,庚辰,蔡公孙姓帅师灭沈,以沈子嘉归,杀之。五月,公及诸侯盟于皋鼬。召陵会刘子、诸侯,总言之也。繁昌县东南有城皋亭。复称公者,会盟异处故。○公孙姓,音生,又作生。鼬,由又反。复,扶又反。处,昌虑反。 
  '疏'注“召陵”至“处故”。○正义曰:书经之例,诸侯先会而后盟,皆前目而后凡。此共盟者,还是前会之诸侯,前巳历序,故於此总言之也。刘子虽是王朝之臣,而亦有封爵,故诸侯之文可以兼刘子也。僖二十九年,王子虎与诸侯盟于翟泉,贬之称“人”。此刘子得与诸侯盟者,楚僣号称王,不事天子,诸侯会而侵楚,将以尊崇王室。传言“刘文公合诸侯”,是天子敕之使盟也。下文书刘卷卒葬,鲁人吊会,依同盟之礼,知刘子亦与盟也。复称“公”者,由其会、盟异处,故也。刘炫规杜云:“会盟异处,故复称公。案襄二十五年盟重丘,亦是会、盟异处,何以不言公?”今删定知非者,但会、盟异处,理合称“公”。重丘不书“公”,史官自略耳。以此规杜,非也。
 
  杞伯成卒于会。无传。○成音城。 
  '疏'“杞伯成卒于会”。○正义曰:成以昭二十五年即位,二十六年盟于鄟陵,三十二年于翟泉,此年于皋鼬,鲁、杞俱在,计杜当云“三同盟”。无注者,漏脱耳。诸侯薨于朝会,加一等,此既薨於会,其礼亦当然。
 
  六月,葬陈惠公。无传。 
  许迁于容城。无传。 
  秋,七月,公至自会。无传。 
  刘卷卒。无传。即刘蚠也。刘子奉命出盟召陵,死则天王为告同盟,故不具爵。○卷音权,一音眷免反。蚠,扶粉反。为,于伪反,下“吴为蔡”同。 
  '疏'注“即刘”至“具爵”。○正义曰:昭二十二年传曰“单子立刘蚠”,即此是也。《世族谱》,伯蚠、刘蚠、刘文公、刘狄、刘卷、刘子为一人。王朝公卿卒,不赴鲁,鲁不会葬。文三年书“王子虎卒”,传曰:“来赴,吊如同盟,礼也。”彼为同盟于翟泉故也。此亦书“卒”,明为同盟故也。畿内之国,不得外交诸侯,必非刘邑之臣来赴,知是天子为告也。天子告臣,略言名封而已,不言刘子,故书不具爵。
 
  葬杞悼公。无传。 
  楚人围蔡。不服故也。 
  晋士鞅、卫孔圉帅师伐鲜虞。无传。孔圉,孔羁孙。士鞅即范鞅。○圉,鱼吕反。 
  葬刘文公。无传。 
  冬,十有一月,庚午,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柏举,楚师败绩。师能左右之曰“以”,皆陈曰“战”,大崩曰“败绩”。吴为蔡讨楚,从蔡计谋,故书“蔡侯以吴子”,言能左右之也。囊瓦称人,贪以致败,不能死难,罪贱之。柏举,楚地。昭三十一年传曰,六年,十二月,庚辰,吴其入郢。今以十一月者,并数闰。○陈,直觐反。难,乃旦反。数,所主反。 
  '疏'注“师能”至“数闰”。○正义曰:“师能左右之曰‘以’”,僖二十六年传例也。“皆陈曰‘战’,大崩曰‘败绩’”,庄十一年传例也。吴大蔡小,而蔡能以吴者,吴子为蔡讨楚,言蔡能左右之也。《释例》曰:“吴虽大国,顺蔡侯之请,自将其众,唯蔡侯之命,故亦言‘以吴子’也。”囊瓦,楚之上卿,当称名氏,今称“人”者,贪以致败,又不能死难,罪贱之也。《释例》曰:“楚之囊瓦,贪珮马以致讨,称‘人’,罪贱之也。”昭三十一年传言六年十二月庚辰吴其入郢,今以十一月,与彼期有差殊者,《长历》推此年闰十月,庚辰又是十一月二十九日,其月垂尽,并数闰得为十二月也。
 
  楚囊瓦出奔郑。书名,恶之。○恶,乌路反。 
  '疏'注“书名恶之”。○正义曰:文八年“宋司城来奔”,十四年“宋子哀来奔”,传皆云:“贵之也。”不称名为贵之,是称名为恶之。
 
  庚辰,吴入郢。弗地曰入。吴不称子,史略文。 
  '疏'注“弗地”至“略文”。○正义曰:“弗地曰‘入’”,襄十三年传例也。上文战称“吴子”,此言吴“入”楚,不称“子”,犹成三年郑伐许,昭十二年晋伐鲜虞,史略文,无义例。《公羊》、《穀梁》以为,吴於战称子,为其忧中国,故进而称爵。及其入郢,君舍于君室,大夫舍于大夫室,反为夷狄之行,故贬而称“吴”。《左氏》无此义,故杜异而显之。
 
  【传】四年,春,三月,刘文公合诸侯于召陵,谋伐楚也。(文公,王官伯也。晋人假王命以讨楚之久留蔡侯,故曰“文公合诸侯”。) 
  '疏'注“文公”至“诸侯”。○正义曰:刘子是天子大臣,故言“王官伯也”。往年蔡侯如晋,请晋耳,不请天子,今称“刘文公合诸侯”,知是晋人告王,假王命以讨楚。王使刘子会之,故言“刘文公合诸侯”,以示禀於王命,假王威也。
 
  晋荀寅求货於蔡侯,弗得。言於范献子曰:“国家方危,诸侯方贰,将以袭敌,不亦难乎!水潦方降,疾疟方起,中山不服,中山,鲜虞。○潦音老。疟,鱼略反。弃盟取怨,无损於楚,晋、楚同盟,伐之为取怨。而失中山,不如辞蔡侯。吾自方城以来,楚未可以得志,晋败楚,侵方城,在襄十六年。祗取勤焉。”乃辞蔡侯。晋人假羽旄於郑,郑人与之。析羽为旌,王者游车之所建,郑私有之,因谓之羽旄,借观之。○祗音支。旄音毛。析,星历反,下放此。 
  '疏'注“析羽”至“观之”。○正义曰:《周礼》:“司常掌九旗之物名。全羽为旞,析羽为旌。道车载旞,斿车载旌。”郑玄云:“全羽析羽皆五采,系之於燧、旌之上,所谓注旄於干首也。凡九旗之帛,皆用绛。道车,象路也,王以朝夕燕出入。斿车,木路也,王以田以鄙。”是其析羽为旌,王者游车之所建也。《释天》云:“注旄首曰旌。”李巡曰:“以旄牛尾著旌首者也。”孙炎曰:“析五采羽注旌上,亦有旒縿。”据彼文言之,则羽毛者,有五色鸟羽,又有旄牛尾也。言全羽、析羽者,盖有全取其翅,或析取其翮,故有全、析二名也。系此鸟羽、牛尾於干首,犹自别有绛为旒縿县之於干,今之旗、韣犹然。此传直言羽耳,注不引全羽,而以析羽解之者,以全羽尊於析羽,郑人所有未必尊贵,故以析羽解之。计羽旄所用,其费无多,晋人自应有之。而襄十四年,范宣子假羽毛於齐,此又假羽旄於郑者,或当制作巧异,故闻而借观之。
 
  明日,或旆以会。或,贱者也。继旐曰旆,令贱人施其旆,执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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