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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

命犯桃花-第24节

小说: 命犯桃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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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泉从看守所出来的时候,宛如已经失去了魂魄,他脸色煞白,犹如一具行尸走肉。
  天阴沉沉的,刮着小风。风虽然不大,却干冷,刺人肌骨。街上的行人匆匆而过,脸色因为寒冷都失去了血色。刘泉走在街道上,他想,这里一定不是人间,这里是地狱。
  一路上,他偏执地想象着苏琳是如何做下那一切的。她勾引李力,然后在李力熟睡的时候,她却独自起身,在黑暗中勒死了那个男人。等着那尸体内的血液凝固后,才耐心地分尸,尽量不让血液弄污她的身体和地板。刘泉走进了小区。他想,这里一定不是人间,这里是地狱。
  她杀死田小军的时候,恰恰赶上了田丽突然回来。她躲在黑暗的浴室中,然后突然走了出来,在田丽看来,她面对的肯定不是人,她面对的是从暗影中突然现身的死神。刘泉走上了电梯。他想,这里一定不是人间,这里是地狱。
  他想起了他和这个女人一起度过的日日夜夜,每天晚上,那个女人夜半也许都会醒来,在黑暗中逼视他的脸,考虑要不要将他杀死。黑夜中,她逼视他熟睡时的目光一定凛冽得可以发出寒光。刘泉打开家门,他想,这里一定不是人间,这里是地狱。
  刘泉走进浴室,他放好水,躺进了浴缸里,他一遍遍地回想过去的生活,他想,我生活过的地方,那里一定不是人间,那里是地狱。
  美好的人间是留给善良的人们的,而他和她,只不过是徒具人形的非人,他们应该去地狱。
  随着体内的鲜血越来越少,刘泉疲倦地闭上了眼睛。他在昏昏沉沉中,向着深深的黑暗沉堕而去。
  刘泉留了一封遗书,上面说:〃只有血,全部的血,更多的血,才能够洗刷掉这世间的罪恶。只有喷涌而出的鲜血才能洗净我们的阴暗和猥琐。只有喷涌而出的鲜血才能让我感觉我们的内心稍微纯净了一点点。
  刘泉的尸体被发现的时候,他的血早已经干涸了。他的尸体也已经腐败,发臭了,长出了绿色的尸斑。
  墓园。刚刚下过一场雨,墓园的台阶还湿漉漉的。天边有一道漂亮的彩虹。墓园中的松柏翠绿得令人心动。有一个男人手捧着一束鲜花拾级而上,慢慢走到了一处墓前。墓碑上的照片显示死者是一个漂亮的女孩。那是罗娟。她的微笑宛如天使。
  那个男人是张思安。电影《命犯桃花》公映了,他刚刚看完那部电影。在影院的时候,他想起来,他还曾经算是认识那个女演员呢。于是,散场后,他突然想来看看那个扮演女鬼的小明星。他走到墓前,把鲜花轻轻放到了罗娟面前。然后,他站在那个漂亮女人面前,微微出神。他想起了从前,那是罗娟刚刚认识张思安的时候,她对张思安很好奇,他们一起喝过两次咖啡,还曾经在街心花园散过步。有一次,罗娟顽皮地问张思安躺在草地上望着蓝天在想什么。张思安说,事实上,休息的时候,他常常什么也不想。
  〃做你们这行的?一定从小就胆子大吧?从小就希望自己是个不停冒险,追求刺激的英雄。〃女孩在阳光下的笑容回想起来令人微微心疼。
  张思安笑了:〃其实我胆子很小。小时候胆子就小,现在也是一样。第一次看到死人的照片,好几天都睡不着觉。因为我爸爸是干这一行的,他太喜欢这一行了,所以希望我也能考警校,从事这一行。最开始,我倒也觉得挺神气,可是第一次破案,紧张得手心直出汗……
  〃现在呢?习惯了吗?
  〃当然,早就习惯了。
  〃嗯……给我说说,你最大的希望是什么?〃片刻,女孩转头问他。
  〃还真没想过。结婚,过幸福平淡的日子吧。
  〃这不算。我指的是事业上的,想破个大案子吧?真正冒险的那种,有枪战,有肉博的……
  张思安微笑着摇摇头:〃我爸爸说他最大的希望是远离罪恶,不再有案子发生,他可以常常去度假,感觉到天很蓝,海水很宽阔,一切都很美好。
  女孩一脸笑意地在听。
  〃我呢,除了那些愿望,还希望能有爱情。生活平静美好,远离罪恶,不再看到罪恶发生,也不再看到邪恶的人。
  〃嗯,这么说你应该转行?
  〃不,我希望某一天我能自动失业。
  罗娟咯咯地笑了:〃那根本不可能。这世界上总会有邪恶的人,坏人。
  〃是啊,是啊,是不可能。所以,我的理想够远大吧。〃张思安说。
  张思安坐在墓前抽了两支烟,然后,他又看了一会儿墓碑上那个女演员美丽精致的脸,和脸上纯真的笑容。
  他站起身,转身默默离开了墓园。
  附录:艳若桃花的另一张脸
  何沅瑾
  《脸》是一则寓言。和《脸》一样,《命犯桃花》同样也是一则寓言。只是,《命犯桃花》比起《脸》来,可读性同样很强,不相上下,但是故事确实是更丰厚了,感觉也更加恐怖了。在夜晚阅读,随处可见俯拾皆是的神秘恐怖氛围压迫得人有些喘不过气来。情节进展太快了,人物也总是随时处于焦虑不安的情绪极端状态中,几乎是这个故事,这些人物,逼着我去一口气读完。读完了,我在想,丁天其实是在用一种逼视的姿态来写作的,逼视邪恶,逼视人性的负面。把它放大推到你的面前,令你感到不安。
  合卷以后,我有种深深的庆幸,我是一个清清白白的人,我一直是个清清白白的人,我有权利享受平静幸福的生活,我比书中那些备受命运折磨的人物幸运。我深深庆幸这一点。我想,这应该就是作者逼视邪恶和黑暗的意义。他让我们明白了,幸福平静生活的可贵,不做亏心事,内心安宁的可贵。
  有一类都市小说读完了让人躁动,让你想没事找事,让你感觉生活过于平淡了,一定要去找一些刺激。而读完丁天的小说,你肯定不会有这种想法的。没事找事换来的代价实在过于惨烈,平平淡淡才是真才是福的感觉特别强烈。我想,这也许就是我喜欢这部小说的地方。
  关于恐怖小说,关于恐怖小说的作法和意义,丁天是颇有一些警句的。
  比如,他说:〃这是一个心灵需要慰藉的时代,所以一定要出现恐怖小说,让空虚的灵魂更加空虚。这是一个需要情绪发泄替代品的时代,恐怖小说可以让你在惊魂之后得到一刻真正的宁静。
  比如,他说:〃我喜欢的小说应该有着密不透风的叙述,还应该有一个奇异的故事。那还应该是一部并不纯粹为了吓人的追求感官刺激的作品,它向我们描述的应该是现代生活中我们熟悉的近在咫尺的某种情感。在阅读过后,它让我们不得不进行一种反思。
  《命犯桃花》似乎是一种证明。丁天是按照他的方式在写着他的小说,实践着他的创作理论。
  书里面的细节,我特别喜欢苏琳小时候写关于他父亲的作文那一段。我读那一段的时候,眼睛有些湿润,就像老师读了苏琳的作文读哭了,然后底下的小同学们也跟着哭成了一片。一个缺少父爱,生长在残缺家庭中的孩子短短几句话就跃然纸上了。只不过,情节类小说我想或多或少是有些局限的,苏琳的成长,本身看来就可以单独写成一本书,细细去发掘她如何从一个受害者(被强奸被玩弄)演变成了一个害人者或者说复仇狂。
  还有,那个小导演的人性分裂,他的狂傲和自卑,他面对女人的挫折和打击,也颇值得用细深的笔触去分析。有一句哲学家的话好像是这样说:〃所有的性挫折事实上全都是社会性的挫折。〃只是,因为是次要人物,并不在故事主线上,他们的命运都被点到了,却没有更深地进一步地发掘,只能是留给我们自己去思索了。
  〃头上三尺有神明。也许这世界上并没有真正的秘密可言,早晚有一天,一切都会真相大白的。〃这是书中最让我心惊的一句话。这句话事实上很平常,可是被丁天镶在故事中,细品却让人暗暗心惊。那种恐怖感事实上超过了书中那些残酷的虐杀场面的描写。
  最后,讲一则趣事。丁天在我阅读之前,提醒我数一数书中死了多少人。我数了好几遍,结果总还是差一个。到底死了几个人啊?丁天在电话中嘿嘿冲我坏笑。他说,那是他回报我阅读的一个小小的有趣的游戏。
  丁天说他是以无比严肃的态度终生从事恐怖小说的创作来着,用他自己的话说,要真诚到赤裸裸。
  解剖人性的善与恶。书写爱与生死。终生乐此不疲。
  我喜欢丁老先生的言过其实,乱放大话,有时候,他看上去还像个顽童。没有童心是很难坚持桓久地做一件事的。
  最后,希望他的下一本书写得更好看吧。即然〃好看〃是他一直坚持的第一原则……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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