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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节

2006-4-10李敖系列之17蒋介石评传-第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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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组党还是会被封。《自由中国》反对蒋违宪连任,就会被消灭。组党不过是冒犯之一,任何冒犯都会导致同样的命运。
  蒋介石从一九五O年三月一日复职起,到一九七五年四月五日死亡止,前后二十五年之间,他的总统身份,都是非法的。即使蒋介石以强势在一九五O年三月一日复职后,非法总统干到一九六O年,还是出了大问题,因为“中华民国宪法”第四十七条明定:“总统副总统之任期为六年,连选得连任一次。”可见纵使一九六O年以前干的都合宪法,一九六O年到了,既满了两个六年,也不能再超过“连任一次”的限制,也得下台。但一九六O年将届,蒋介石再变花样,以使国大代表加薪到和立委相同等贿选手段,由非法的国民大会通过了修改动员戡乱时期临时修款案,竟通过“动员戡乱时期,总统副总统得连选连任,不受宪法第四十七条连任一次之限制”。一九六O年三月十一日,蒋介石公布了这一条款,十天以后(三月二十一日),他就凭这一条款再干上第三任“总统”,以后如法炮制,至死方休了。
  在蒋介石一连二十五年的非法总统过程里,一九六O年的一次,是个重要关口,因为这次违宪,比复职那次违宪还明确,照台湾“宪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根本没有第三任,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包括胡适、张君劢等海内外有识之士,十目所视、十指所指,都不赞成蒋介石再连任,所以蒋介石悍然违宪,必须要费一阵手脚。蒋介石在头一年(一九五九年)召见钱穆,问以“此次选举,汝是否有反对我连任之意”,就是全盘手脚中的一个小动作。钱穆在蒋介石追问下,挺不起腰杆,否认此事。蒋介石“随即起身向书架取书”,要用书证明钱穆的否认不可靠。钱穆当时即连忙说:“总统勿再检此书,应是我民国三十九年初到香港时所写向政府进忠告,并非为选举总统事而发。”当年钱穆的文章题为《反攻大陆声中向国民政府进一忠告》,登在一九五O年四月二十日香港《民主评论》第一卷第二十期。统观全文,钱穆谈到的,纵全做反对连任解,也不过希望蒋介石功成身退而已。但是蒋氏猜忌之心,居然会在近十年后突然迂回而至,来兴问罪之师。当然,钱穆对蒋介石功成身退的希望,原是一种马屁,第一次假定在抗战胜利后,第二次假定在反攻大陆后,后者尤属一种天方夜谭。但是,纵属假定,蒋介石也是不高兴的,他的素性是大权在握、至死方休的,你叫他“适可而止,急流勇退”,他就会给你颜色看。所以,一九五九年九月召见那一次,钱穆虽以逊谢之态,一再解释,但蒋介石“屡颔首,不做一辞”。最后,虽“已届午刻”,却连一顿饭都不赏钱穆吃。这种小动作,看破以后,都是有文章的。
  蒋介石撤退到台湾,不能说不痛定思痛,然而他的“痛定” 是并非民主不够,而是独裁不足,张群先意承旨,早于一九五一年一月十六日在总统府大礼堂召开的行政院设计委员会上,公然指出宪法必须修改,陈诚还补充说,“当年结束训政与制订现行宪法因受党外影响”,回到大陆后可研究仍采用训政。最后决定“权在总裁”,做最后的决策(见萧同兹未刊日记),日后一再违宪连任也就不足为奇了。
  一九六六年十一月十二日,蒋介石发表了《中山楼中华文化堂落成纪念文》(收入《先总统蒋公全集》第三册),大唱发扬中华文化的高调,国民党人群起附和,称之为“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此一运动是否复兴了中华文化呢?
  事实上,文化其名,政治动机与目标其实。从此一运动发生的时间就可以知道,那是针对毛泽东在大陆上发动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而来的。毛要革文化的命,蒋就要复兴文化给毛看,基本心态就是如此。只是孤岛上的草山老人,力不从心,隔岸观火,杯水车薪而已。
  蒋介石倡导的“文化复兴”,其政治性是十分明显的。他本人就毫不隐饰地把中华文化与三民主义挂钩,把孙中山与中华一贯的道统文化挂钩,更侈言:“今日复兴基地之台湾省,实为汇集我中华文物精华惟一之宝库。”(《先总统蒋公全集》第三册,页四二三O)在蒋介石的政治号召下,全台湾各界人士热烈响应,于一九六七年七月二十八日,在阳明山成立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推行委员会,通过推行纲领与组织章程,并请蒋介石为会长。一呼百诺,又略见法西斯的臭味矣。
  中华文化并没有在文化沙漠中复兴起来,由于复古意味较重,也不可能复兴起来,更与现代化运动有碍而少益,倒是可以勉强称之为反毛反共运动,或重振三民主义运动。蒋介石希望这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运动,但是像当年的“新生活运动”一样,昙花一现,无疾而终。如今蒋氏王朝终结之后,连三民主义都要被取消了、连中国文人都要被视为外国文化了,文化复兴运动之无根,可见一斑。
  总之,在政治高压下、思想冰河里、文化沙漠上,蒋介石为所欲为,死而后已,无人可以阻拦。在父亲的荫庇下,蒋经国一再高升,由主任而后部长、部长而后院长、院长而后总统,似乎是水到渠成,实际上莫不是刻意的安排。
  
  第四节 屈辱的对日和约
  一九八七年十一日三十日,日本政府公布了《中日和约》的外交档案。《朝日新闻》在第二天(十二月一日)以头版头条处理,大意说:日华和约议定书中台湾对日本的赔偿要求,为了表示善意而自动放弃的说法,是蒋介石以德报怨的结果,但是三十日发表的外交文书中,台湾并非爽快放弃,而是以此作为谈判筹码换取条件,过程中显然可见;日方亚洲局长倭岛英二在一九五二年三月十四日见到张群说:“其他联合国会员国放弃可以,‘中华民国’绝对非要不可。”倭岛英二则说,“贵国”不是宽大在前吗?到了第八次非正式会谈,叶公超却以“绝对机密提案”,表示要向政府建议以“自动放弃方式,换取其他条件”。而所谓其他条件,则是“与旧金山和约规定的联合国会员国同等地位”及承认国府为全中国的代表等。《朝日新闻》的结论是:台湾的政府为了死要面子,争取“大国”的地位,终于为了虚名而放弃一切。日本方面的档案公布和舆论评述,告诉了人们:蒋介石从对日本“以德报怨”到“放弃赔偿”,其中有不足为外人道、但外人却明明知道的心理背景。
  根据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的《中日和约》第十条,明定:“中华民国国民应认为包括依照中华民国在台湾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将来可能施行之法律规章而具有中国国籍之一切台湾及澎湖居民及前属台湾及澎湖之居民及其后裔;中华民国法人应认为包括依照中华民国在台湾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将来可能施行之法律规章所登记之一切法人。”又在“照会第一号”中明定:“本约各条款关于中华民国之一方,应适用于现在中华民国政府控制下或将来在其控制下之全部领土。”以上条文中的关键字就是那个“或”字。照蒋介石的原案,用“或”字则表示他没有控制中国大陆领土的含义,应该用“及”字,换成英文约本是,不能用or,而要用and。但是日本不肯。早在头一年,日本内阁官房长官冈崎胜男就对董显光说过:“我国固极敬重贵国政府,所惜者目前领土仅台湾耳!”如今签约之际,蒋介石自己以“仅台湾耳”的台面,却要日本签下“含大陆也”的条款,日本鬼子当然不肯。事实上,日本根本就不愿同“仅台湾耳”的蒋介石签约,日本的原意是附和英国的提议,“邀中共参加对日议和”。苏联也有志一同。美国不在乎苏联同志,却在乎英国异志。因此美国国务卿杜勒斯赶赴英国,于一九五二年六月十五日,把结果告诉“中华民国”驻美“大使”顾维钧说:“此次在英与英外相等商议对日和约,余对英主张邀中共参加,坚决反对;而英对美主张中华民国政府参加签字,亦反对甚力。最后,余提折中方案——即由若干国家与日签订多边条约;另由日本自主决定与何方中国商订大致相同之双边和约,英国已表同意。此虽未能满足贵国希望,然十之九成当如贵国之意。”杜勒斯并以严守秘密为嘱,对顾维钧保证:“余知日本政府对贵国态度甚好,必愿与贵国签约,而反对与中共成立关系。”就这样的,一九五二年九月四日,对日媾和会议在旧金山歌剧院开幕了,“中华民国”根本不在邀请之列,签订的《金山和约》自然也和它完全无关。蒋介石脸上无光,只好等日本单独和他签约。所以第二年日本在美国压力下,跟“中华民国”做签约谈判时候,蒋介石就亟思不惜代价,挽回面子了。
  日本派来的代表是曾任藏相(财政部长)的河田烈,这鬼子是台湾通,是酒性发作时,大叫要到北投去的家伙。他原在二次大战时任“台湾拓植株式会社”董事长,是搞亚洲经济侵略的能手。他被派出来同蒋介石政府谈判,早把蒋介石的处境与心态摸得一清二楚。他在台北演的是白脸,黑脸留给东京那边演。谈判过程中,东京那边作弄蒋介石的小动作,一直此起彼落,一会儿说台湾是地方政府非中央政府了、一会儿又说中共如肯他们就同中共签约了、一会儿又推翻前议说有新训令来了、一会儿又把“中华民国”的秘密约本公布了……反反复复,把蒋介石弄得团团转,前后闹了七十天(日本在对美国等签约时服服帖帖,只有四天),最后蒋介石乖乖就范——战胜国对战败国乖乖就范。签了。
  签的文字中,最醒目的是《议定书》中这样的文字:“为对日本人民表示宽大与友好之意起见,中华民国自动放弃根据金山和约第十四条甲项第一款日本国所应供应之服务之利益。”这意思就是说,关于战败国赔偿问题,战胜国“中华民国”将《金山和约》第十四条所规定的“服务赔偿”予以自动放弃。换句话说,什么赔偿都免啦!整个的条约中没有提到赔偿条款,这在世界历史上真是空前绝后的。此中屈辱,试看叶公超对日本代表的一段话,便见端倪:
  金山和约对战败国之宽大已属史无前例,而我方约稿甚至放弃服务赔偿,是较之金山和约不及则有之,绝无过分之处,有何令贵国难于接受者?自贵我两国开始谈判以来,贵方所提异议者均属金山和约之条文,换言之:贵方所要求者无一而非更改金山条约之提议,是诚有令人难于索解者。
  本人日来夜不成寐,阅读史料,至李合肥(鸿章)春帆楼马关议和一段记载,见李相国(鸿章)始终出诸至诚,不但尊重日本战胜国之地位,且视日本为朋友。此种高瞻远瞩之精神诚足为法。此次贵我两方交涉,我方未以战败国视贵方,处处着眼中日将来之合作与友谊。我国对贵国作战最久、被祸最深,人命之损失更难数计,依惯例要求赔偿自属当然,今竟并服务赔偿而自动放弃,其欲与贵国永敦睦谊,已极显然。今本人感觉贵方非但不承认我之盟国地位,即相互平等之地位亦尚斤斤计较。
  叶公超何能上比《马关条约》?《马关条约》是中国以战败国保持尊严;《中日和约》却是以战胜国受尽屈辱,而这种屈辱,如果蒋介石没有媚骨与私心,是可以不接受的。李鸿章在马关与日本议和,丢的是台湾;蒋介石在台湾与日本议和,丢的是中国人胜利者的实质。这种“拙”作,求诸古今中外的为政者,可谓只此一家。
  蒋介石在抗战胜利时不同任何中国人商量,单独决定“以德报怨”,在退守台湾时又同党羽群谋佥同“放弃赔偿”。照《中日和约》谈判时日本首席随员木村四郎七的回忆,最初“中华民国”提出的,只是要日本承认他们是“正统政府”等三项,根本没提出赔偿问题,后来加入这一问题,乃是作为谈判筹码换取条件,换到手后,赔偿都可以不要,这不是“沽券”(日语“死要面子”),又是什么呢?
  事实上,蒋介石正是如此。问题比较复杂的是,他在死要面子之时,对日本又总是一摊媚骨。抗战以前的不必论,抗战期间的也不必论,光看抗战胜利后的一些雨丝风片,就令人叹为观止矣!以他对日本头号战犯——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次为例。冈村宁次以侵略中国总司令之尊,怎么可以被判无罪呢?可是蒋介石硬要判他无罪!不但要判他无罪,甚至在受降典礼前,把降书内容先给他过目,还“打派司”叫他不必当场献出军刀。另外还特别召见他,问他“贵官健康如何?生活上如有不便之处,希勿客气的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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