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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节

2006-4-10李敖系列之17蒋介石评传-第6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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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攻四川之建议,始终未获大本营之完全同意,而于一月二十二日下达大陆命令,但总司令官之作战思想,毫无变更,经研究结果,为打破一月二十二日大陆命令及大陆指令之限制,决再相机向大本营具申意见,于一 月二十九日命第六方面军研究进攻四川作战——最低限度须依一月二十二日大陆命令及大陆指之规模——速行提出报告。
  然第六方面军冈村司令官之见解,原与总司令官不同,一月二十九日在南京集会时,曾面谒总司令官,拟提供中止进攻四川,专心对美战备之意见,但因总司令官先已宣布大陆命令,并命第六方面军倾注全力准备进攻四川,故不便再行申述,但迄六月前后冈村司令官与总司令官之作战思想,仍未一致。
  冈村宁次这种目无上级也目无下级的专横,由此可见!记录上说:
  第六方面军迄未呈出有关四川作战之研究报告,故总司令官于三月底,巡视汉口、衡阳,以资督促,对方面军司令官之消极态度,颇表不满,于四月二日归还南京。
  不久以后,日本就投降了,冈村宁次在一九四五年一月二十九日对各司令部训示中,所谓“神州必灭,战争必胜”的气焰,也就不得不收拾起来了。
  日本投降以后,冈村宁次的运气极好,因为他碰到蒋介石的“以德报怨”;运气更好的是蒋介石派何应钦去受降,何应钦一直是对日本军人矮半截的人物,从《何梅协定》时代到南京受降时代,腰弯得一直比日本人还多。冈村宁次后来回忆投降时情景说:
  我面临这空前的投降,虽感不安,但极力保持沉着冷静,默诵白隐禅师夜船闲话语句,并以将上断头台的心愿处之。我仅凝视会场的一点,时常转视何应钦将军的动作,因向中国友人中最亲近的何应钦投降,颇有安全感。(转引自吴相湘《第二次中日战争史》下册,页一一九二)
  冈村宁次又在战后,《何应钦将军感谢会致谢辞》中说,何“多年的亲日态度,早为日本国民所周知”。蒋介石派最亲日的何应钦去受降,原非偶然,因他要与打败的日本军头“亲近”,以为己用。蒋于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即致电冈村宁次,提出投降原则,其中包括不寻常的“暂保现有武器装备,保持现有态势,并维持所在地的秩序及交通,听候中国陆军总司令何应钦的命令”。换言之,他要日本人仅向他指定的人投降缴械,不然依旧维持原有武力。他不要共军受降的意图已十分明朗。冈村宁次完全懂得蒋的意思,提出“使重庆中央政权容易统一”的所谓“和平以后对华处理纲要”,并保证如延安持抗日、侮日态度时,“则断然惩罚之”。八月二十一日,中国在江西芷江接受日本投降。陆军总司令部参谋长萧毅肃亲自交给日军代表今井武夫蒋介石的一份备忘录,再度强调日军不得向其他中国部队的指挥官,“投降缴械及接洽交出地区与交出任何物资”。当冷欣奉蒋之命到南京去接洽受降时,冈村宁次更露骨地建议,愿以一百二十八万在华日军帮助蒋介石打共产党。据白崇禧透露,冈村的建议深获蒋心,特予“嘉许”,只因美国人反对以及其他种种考虑,未能采纳。虽未采纳,八月下旬天津日军果然拒向共军投降,发生剧烈战斗,何应钦奉蒋命要求冈村宁次坚决反击。洋人有“血浓于水”之说,而蒋可谓反共尤浓于血矣。正由于在反共上相互合作与投契,冈村宁次虽然是“九一八”事变的元凶、虽然是侵略中国的死硬派、虽然是天字第一号的刽子手,可是,蒋介石居然判他无罪!我们试看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六日的判决全文:
  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判决 三十七年度战审字第二十八号
  公 诉 人   本庭检察官
  被  告   冈村宁次,男,年六十六岁,日本东京人,前日本驻华派遣军总司令官,陆军大将。
  指定辩护人  江一平律师
  杨 鹏律师
  钱龙生律师
  右被告因战犯案件,经本庭检察官起诉,本庭判决如下:
  主  文
  冈村宁次:无罪。
  理  由
  按战争罪犯之成立,系以在作战期间,肆施屠杀强奸抢劫等暴行,或违反国际公约,计划阴谋发动或支持侵略战争为要件,并非一经参加作战,即应认为战犯,此观于国际公法及我国战争罪犯审判条例第二第三各条之规定,至为明显。本案被告于民国三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受日军统帅之命,充任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所有长沙徐州各大会战日军之暴行,以及酒井隆在港粤,松井石根、谷寿夫等在南京之大屠杀,均系发生于被告任期之前,原与被告无涉(酒井隆、谷寿夫业经本处判处死刑,松井石根经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死刑,先后执行在案)且当时盟军已在欧洲诺曼底及太平洋塞班岛先后登陆,轴心既形瓦解,日军陷于孤立,故自被告受命之日,以迄日本投降时止,阅时八月,所有散驻我国各地之日军,多因斗志消沉,鲜有进展,迨日本政府正式宣告投降,该被告乃息戈就范,率百万大军听命纳降,迹其所为,既无上述之屠杀强奸抢劫,或计划阴谋发动或支持侵略战争等罪行,自不能仅因其身份系敌军总司令官,遽以战犯罪相绳,至在被告任期内,虽驻扎江西莲化、湖南邵阳、浙江永嘉等县日军,尚有零星暴行发生,然此应由行为人及各该辖区之直接监督长落合甚九郎、菱田元四郎等负责,该落合甚九郎等业经本庭判处罪刑,奉准执行在案。此项散处各地之偶发事件,既不能证明被告有犯意之联络,自亦不能使负共犯之责。
  综上论述,被告既无触犯战规,或其他违反国际公法之行为,依法应予谕知无罪,以期平允。
  据上论结,应依战争罪犯审判条例第一条第一项,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九十三条第一项,判决如主文。
  本案经本庭检察官施泳莅庭执行职务。
  中华民国三十八年一月二十六日
  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
  审判长 石美瑜
  审判官 陆 超
  审判官 林健鹏
  审判官 叶在增
  审判官 张体坤
  看了这种判决书,不能不感到:以侵略中国总司令之尊的日本军阀,怎么可能无罪呢?“一号作战”乃抗战八年中最惨烈的战斗,不是由冈村主持的吗?却完全不提,明显地避重就轻。至于判决书中所谓无“计划阴谋发动或支持侵略战争等罪行”的话,对照起上面所举的冈村宁次侵华史,就知道蒋介石的军法官在如何抹杀历史、为日本军阀开脱了!——冈村宁次开风气之先,闹出“九一八”事变,正是“计划阴谋发动”啊!冈村宁次统大军于后,一心要“进攻四川”而后已,正是“支持侵略战争”啊!这样明目张胆的侵略元凶、这样昭然若揭的史实,怎能这样的抹杀、这样的开脱、这样的判决呢?
  这样的判决下来,是不是蒋介石根本不知道冈村宁次有罪呢?非也,蒋再无知,也是知道的。这种知道,在邵毓麟的回忆——《胜利前后》——里,已经透露,邵毓麟在一九四五年八月三十日夜,曾与冈村宁次会谈,“讨论到一个重要问题”,讨论后第二天清早——
  我军独飞返芷江,向何总司令报告请示,随即奉何总司令命,飞往重庆复命,并请示一切。再度衔命于九月八日随同何总司令飞往南京,参加了历史性的九月九日正式受降典礼。这以后,我虽曾有数度机会和冈村晤面,但一切都已有我陆军总司令部指令日本官兵善后总联络部办理,进行颇为顺利,直到民国三十八年冈村离华返日以前,可以说他确已忠实执行降书所列各款及我陆总的指令,而尽了最大的努力。这和俄军接受东北地区日本关东军的投降,而将所有收缴武器,转送中共扩军,违反中苏条约的事实相比,可说完全不同。因此,中国政府准予以其劳绩赎罪,而免以战犯起诉。
  可见既然有“罪”可“赎”,自然反证是有罪的了。但是既然有罪,为什么在堂堂判决书里,我们一点也看不到有罪的痕迹呢?
  至于所谓的“准予以其劳绩赎罪”,所谓“劳绩”,显然是因冈村宁次在政治上投蒋所好,敌人成为反共盟友。然而周佛海的“劳绩”虽然证据确凿,却只能免其一死,仍然有罪,判无期徒刑。难道周佛海有罪,冈村宁次反而无罪?蒋介石对汉奸严厉制裁,枪毙了不少,而对残暴的日军军头仅处死谷寿夫等寥寥数人,也是值得深思的对比。蒋介石判冈村无罪,而在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六日,在东京那边,把前任派遣军总司令烟俊六判处无期徒刑,蒋介石真不愧是表演“国情不同”的能手,在国际法庭判处无期徒刑的国际标准下,蒋家法院居然能判出完全无罪的中国标准。
  冈村宁次无罪回到日本后,何应钦在一九五六年去日本看他。同年四月号的《文艺春秋》上,登出这样的对话:
  冈村:久违久违,您好么?
  何:托福托福,我初次见到冈村先生,好像是一九三三年,在北平谈判塘沽停战协定的时候。
  冈村:是的。在士官学校我比您高好几班,所以没见过您。在九一八事变时代,我们才首次见面。当时我是关东军副参谋长,您是中国军总司令官,不过,互相并没有敌对的感觉。那时候我时常到北平去见您,而到现在仍然未能忘怀当时您所讲的一句话:“日本应该就此罢手了,如果仍继续向中国本土挥兵侵略,则必使中国共产党回益坐大,结果,也必使日本吃个大苦头。”经过二十年后的今天,我们在东京聚首,回忆起来,不幸得很,当年您所讲的这句话,到今天变成事实了。
  何:是的么!当时我一直忧虑日本的一般军人想要侵略我国,可是,碰到冈村大将——
  冈村:当时还是少将。
  何:碰到少将,一谈起来,才认识您是一位值得敬佩的人,您认为中日两国非携手友好不可。
  说到这里,何应钦居然把这“九一八”事变的侵略元凶,从“日本的一般军人”给开脱出来了,再看他们怎样攀同志:
  何:总而言之,中国和日本是同文同种,从历史上、地理上或从文化方面来说,都必须携手合作。关于这一点,先生和我们看来很像是同志,这是我得到的第一个印象。
  冈村:其后我们再度见面,是在一九三五年十一月我在任职参谋本部第二部长的时候,适值排日运动最激烈之时,空气紧张,我在南京宿了一夜,当然无法访问中国官厅,只好到领事馆找现在国会议员的须磨弥吉郎君。可是,您来了电话,要我到您使馆去吃饭,并约定不做任何有关政治的谈话,这使我高兴极了。那时候我记得您是参谋总长。
  何:不,是军政部长。
  由此可见,何应钦跟日本军阀是什么交情!再看:
  冈村:您在重庆的时候,常常受到很厉害的轰炸吧?
  何:时常有轰炸,就是日本的疲劳轰炸较为讨厌,你们叫做什么?
  冈村:日本叫做神经轰炸。
  何:一连轰炸一整天,教人无法工作。
  冈村:都是我的部属干的。
  何:多谢多谢!(笑)
  冈村:可是那里的气候很坏,真使飞机师吃不消。
  何:冬天一直看不到太阳,有“蜀犬吠日”之说。
  冈村:府上受过炸么?
  何:我住的地方炸中了两三次。
  冈村:不是有防空洞么?
  何:但若中了一千磅重的炸弹,就是避在防空洞,人也会晃动。这种情形前后有过三次。
  冈村:真抱歉,如果您先在公馆屋顶上做一个记号,我可以叫他们不来炸呢!(笑)
  看到了吧!他们把中国人民所受的苦难,竟悠然以玩笑出之!再看:
  冈村:还有一件事,应该向您深深感谢:就是我们打了“败仗”,却没有一个人变成“俘虏”,这是您的鼎助所赐。照国际上的惯例,战败的军队应被缴械,分别拘集军官与士兵,并分开受战俘待遇,一般情形都是如此,苏俄、中共均是,但是我们却不同。我们所受的称呼,不是俘虏而是“徒手官兵”,就是说,没有武装的军人,在签字投降次日,九月十日清晨您召我去,当我去见您的时候,您一开口就说:“日本已经没有军队了,现在我们两国可以不受任何阻碍而真正携手合作。”您鼓励我:“我们一同努力做吧。”那时您并曾把中国政府的派令递交给我,把日本全军及侨民的遣回事务委任我来办理,那张派令是怎么写的?
  何:中国战区日本官兵善后联络部长官。
  何:那个派令,曾使您正正堂堂地发布命令。
  冈村宁次所说的九月十日,正好是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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