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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七十七街安魂曲-第17节

小说: 七十七街安魂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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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养老金;电报大街的爱德华兹先生终于告我1968年从他的商店里拿了一双旅游鞋?
  那个警察把名片递给我的时候,瞧了瞧杰克。名片上有大大的、凸起的侦探标志:拉里·拉斯孔,洛杉矶警署。
  芬吉一副好奇的样子,待在那儿不肯走:“你们谁喝咖啡吗?”
  我看了看那个侦探,他没有反对。“当然想喝,如果你能拿来的话。”我说,“或许还要一个炸面饼圈。这位侦探先生可是正在工作呢。”
  拉斯孔拍着他硬梆梆的腰部,笑了:“你可以省去炸面饼圈。”
  “进来,请坐,侦探。”我把录像带叠放在地板上,给他让出点地方来。我里间的办公室特别小,总是很挤的样子。“我能帮你做点什么?”
  他看着杰克,没说什么。
  “杰克·纽克斯特。”我介绍说,“他正在写一篇特写。”
  “记者?”拉斯孔笑了,朝杰克伸出手去。但是这握手最后变成了一次温柔的拉手,杰克一下子站了起来。拉斯孔说:“你不会介意出去一下吧?”
  “噢,当然。”杰克瞥了我一眼,出了门。
  拉斯孔坐下:“你与一个叫米雪·塔贝特的熟识吗?”
  “是的,我和她说过话。”
  “她的皮包里有你的名片。”
  “我昨天给她的。今天早上9点钟,我们本来计划好去拍摄她的,但她没有来。”我注视着他的脸,但他什么也没表露出来。
  拉斯孔往前坐了坐:“米雪小姐昨天晚上死了。我们正在追寻可能的线索,寻找任何有帮助的信息。”
  “怎么死的?”
  “被人刺死的,好像用的是冰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本小笔记本,“你们约定见面是要干吗?她要找工作吗?”
  “不是的。她要和我谈一谈一个老朋友——一个旧时的男朋友——在电视上。今天早上我们在弗罗伦斯街的热舞俱乐部有个约会。我知道上电视使她焦虑不安。她没有来,我还以为她只是害怕呢。”
  “你们要谈她的什么朋友?”他低下头,钢笔悬在纸上准备写字。
  “罗伊·弗兰迪。”
  他的笔悬在笔记本上。他花了一段时间思考这其中的联系:“你说的是谁?”
  “我正在拍摄一部关于罗伊·弗兰迪的纪录片。他常在上班时到热舞俱乐部,和米雪做爱,然后整理好领带再去上班。我想和米雪谈谈他。”
  他笑得有点儿邪,似乎不相信我说的话。“接着说,还有什么?”
  “我想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又想起了琼·琴,倒了一会录像带然后按下了播放键。其实我也不知道带子到了哪儿。“我让你看看我想从米雪那儿要的东西。这位是弗兰迪的另一个女朋友。”
  琼的脸从一片雪花点中冒出来,很坦然地说:“弗兰迪很有天分,我不但不介意谈论我们的关系,我还为它感到骄傲,看看我,我一生都是个好女孩,我做着我该做的事,直到我遇上罗伊。每次我们做爱时,我就隐隐地希望我们被人抓住。这样,每个人都会知道琼·琴是一个脚踏两只船的坏女孩。这样,我也可以成为像罗伊·弗兰迪那样的新闻人物……”
  我感到很尴尬:为什么非要从这个关键的部分开始播放?我按下了停止键,说:“回答了你的问题吗?”
  “是的。”他四处看着我办公室里凌乱不堪的东西,“现在的道德标准死到哪儿去了?这就是电视网拍的片子吗?”
  芬吉一只脚跳进来,咖啡溢出了两个杯子。拉斯孔站起来接过杯子,说了句:“谢谢。”
  我站起来,把我的椅子让给她,然后把她给我的咖啡递还给她:“芬吉,米雪·塔贝特昨天晚上被杀死了。”
  “噢?”她惊讶得不知说什么好。她放下杯子,咖啡溅在我星期三的日程表上。她苍白的脸上几颗雀斑更加明显。“噢,天哪!吉多知道了吗?”
  “拉斯孔侦探,我的摄像师吉多·帕特里尼今天早晨和米雪约定了一个拍摄时问。但他迟到了,因为他必须带芬吉去急救室复查一下她的脚踝。但是米雪根本没有到俱乐部去过。”
  “嗯,”他看看芬吉的绷带,然后又瞧着我问,“为什么谈的是罗伊·弗兰迪?”
  “你认识他吗?”
  “不。他是我的前辈。但我听过一些关于他的故事。管那件案子的侦探守口如瓶,什么也不多说。”
  “那他们说了些什么?”
  “说得不多。弗兰迪就像一部传奇小说,他是在七十七街工作的警察中最棒的一个。他和海克特·梅伦德兹并肩作战,就是今天刚埋葬的那个警察。”
  “你认识海克特?”我问。
  “只是景仰而已。我知道他和弗兰迪,还有现在的高级侦探弗林特一块工作。弗林特才是真正的传奇。他年龄很大了,但他仍主持侦破大案要案。”
  “你认为弗林特有多大了?”我问。芬吉端起咖啡掩饰着她的傻笑。
  “不知道。他的头发全白了,但我仍然看见他在坚持跑步。那些家伙认出他了,就说弗林特来了。”
  “然后他们告诉你一个故事,是吗?”
  拉斯孔开始大笑,并用手遮住他的嘴。笑了一会儿之后,他深深地呼吸了一下,又开始讲:“弗林特开车在布罗德威大街上走着。街中间有一块草地,有一个全身穿着黑衣服的人在那儿,手拿一根很短的链子在遛狗。那个家伙开始死死地盯着弗林特和他的同事。于是弗林特开车走了段U形路,从另一条路绕过来,回到了带狗人的身边。他说,这是什么种类的猴子呀?那家伙说,这不是猴子,这是一只注册过的德国种短毛猎犬。弗林特说,这我知道,我没有和你说话,我是在和这条德国狗说话呢!”
  我打断了他一阵阵的大笑。“故事是这样发展下去的,”我说,“弗林特和他的同事——道格·森尼克的车的后排座位里有三个嫌疑犯。三个青少年,被指控侵犯别人财产。
  “弗林特在前排座位下放了一个开着的录音机。他先给嫌疑犯讲了他们的权利,要他们老老实实坐在那儿,不要说话。然后他和森尼克下车,把车门关上了。他们靠在车的外部,耍着那个遛狗的家伙。那几个坐在车后座上的小流氓把他们所做的坏事一古脑儿全说出来了,被录在了磁带上。
  “这个故事的高潮在于:弗林特不知道那磁带有多么的敏感。因此,在录上了那三个小流氓的供词时,同时也录上了他逗那只‘猴子’玩的声音。如果有人听到了弗林特戏谑人的话,他将被停职三天。所以他把磁带扔到了大街上,然后在回警察局的路上把它们碾碎了。”
  可怜的拉斯孔惊得目瞪口呆:“你怎么知道这些的?”
  “我听说过这个故事。”
  我再次按下播放键,琼·琴在说:“……每次我们做爱时,我就隐隐地希望我们被人抓住。这样,每个人都会知道……”
  拉斯孔侦探还没喝完一杯咖啡,保安就把布兰迪领了进来。布兰迪进了门就站住了——像个正在做错事却被老师逮了个正着的孩子一样。
  我说:“进来,布兰迪,来见见拉斯孔侦探。”
  “侦探?”布兰迪僵在门口动弹不得,一条腿绕在另一条腿上,就像那个做了错事的小男孩紧张得突然想上厕所了。
  “进来坐下吧。”我说,“讲讲你的情况。”
  拉斯孔没有要走的意思。我想一个侦探要想获得成功,他应具备的首要素质就是酷爱关心别人的事情。拉斯孔就具备这点。
  布兰迪怯怯地走进来,坐在我拥挤不堪的办公桌的一角。他说:“你得帮帮我,玛吉。”
  “如果我做错了,你可以指出来。”我说,“我以前是这么告诉你的吧?可你昨天为什么烧掉了电源?帮帮忙,老兄,不要给我添乱了。”
  “我没干那事。”
  “维修部说发电机是被人蓄意破坏的,有人故意使它超负荷,而大多数人根本不懂怎样给它加大负荷。”
  “我的确没做。”他简直是在低声尖叫了,“我告诉你,不是我弄坏的!”
  我转向拉斯孔:“你瞧,我们是有规矩的,在这里不许人说错一句话。”
  布兰迪窃笑着,刚才的紧张样子突然没了。
  “我没有权力解雇你,布兰迪。”我说,“那事的决定权不在我手里。如果你想上诉,你应该到高一级的地方去,到公司总部去,我愿意为你说点好话。我会说如果你专心做事,你会是这行里干得最好的家伙。但是你最好别指望有谁相信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你。”
  “我愿意为你工作。”布兰迪说。
  “为了那点钱……”我接口说。
  “我得养家,玛吉。现在的日子不比从前那样好混,我得工作。”他几乎有点儿眼泪汪汪了,“要是我去申冤,你会支持我吗?”
  “我支持你申请做技术员。”
  布兰迪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他瞥了一眼拉斯孔:“有时压力大得让人受不了。”
  “我知道。”拉斯孔说。
  布兰迪不安地转向我:“请侦探来干吗?”
  “有点事需要调查。”我说,“还有一件事,别再往我家打电话。不然的话,麦克会冲到你家杀了你。”
  “杀了他?”拉斯孔皱起了他的浓眉,“麦克是谁?”
  “麦克·弗林特。”
  “你认识弗林特?”
  “人人都认识他。”我说,然后问布兰迪,“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他看看我,看看拉斯孔,又看看芬吉,好像不得不面对现实了。我想要是和我单独相对,他要么会和我大吵一架,要么会和我进行持久战,要么会想方设法博得我的同情。可是现在我们不是单独在一起,所以他没机会那样。他那双眼泪汪汪的蓝眼睛望着我,肩膀由于不堪重负而垂了下去:“我想重新得到工作。”
  “我建议你先去理个发,换件新衣服,然后到工会去,跪下来问问他们你要怎样忏悔才能求得他们的原谅。”
  “就这些?”
  “我能出的主意就是这些了。”
  “好。”他站起来,摊开双手,“谢谢你肯见我。”
  “好好照顾自己,还有那个家。”我说。
  布兰迪彻底绝望了,出门之前又加上一句:“蒙妮卡扔下我跟别人跑了。”
  “爱是一种让人容易受伤的东西。”我对他说,其实这是麦克的话。
  布兰迪被两个保安夹在中间,没精打采地走出去。芬吉也跟着出去了,嘴里默念着要办的事。屋子里只剩下我和拉斯孔。拉斯孔问:“究竟是怎么回事?”
  “布兰迪使半天的拍摄工作无法进行,给我们带来巨大的损失,而他当时只是为了去看儿子踢的足球赛。制片组就像一支球队,而他就是中场时抱着球回了家的那名队员。”
  “有些人把握不好个人权力的限度。”拉斯孔说,“我们称之为罪犯。”
  “或者是警察。”我说。我拿起了影碟机的遥控器。“刚才让你看的是对一个名叫琼·琴的护士的采访。”我接了重播键,扬声器里传出录音:“……我骨子里其实希望我们被发现,那样人们就知道琼·琴是个脚踏两只船的坏女孩,就可以公开地和新闻人物罗伊·弗兰迪在一起……”
  拉斯孔有点脸红,说:“这段看过了。”
  我按了快进键,画面上快速闪过琼微笑的脸庞。我说:“她说希望他们被发现,她果真如愿了,接着听。”
  琼:“我男朋友是个嫉妒狂,还是个酒鬼,他差点因为酗酒而丢了饭碗。他因此戒过酒,不过只戒了几周,之后照样本性难移。他清醒的时候就想找些事忙碌起来,所以,他开始调查跟踪我。我知道他听到了一些事情。一天晚上,他正逮着弗兰迪陪我下班。打那以后,我就不再顾忌什么了,和弗兰迪公开活动……”
  我关了电视:“她忘了说,当她的那个男友——一个叫做伯瑞·洛治威的警察,发现她和弗兰迪在一起时拔出了枪,弗兰迪把他痛打了一顿。可其实也是救了他——洛治威还有妻儿,如果他被指控开枪杀人,他们的处境会有多惨。而且,当时洛治威还喝醉了酒。”
  “这件事使洛治威成了杀害弗兰迪的嫌疑犯?”拉斯孔问。
  “几个调查人员都把他当做首要的嫌疑犯。他后来因醉酒后蓄意杀人而进了监狱,他的一个狱友说有一天晚上洛治威喝了点酒后揍了他。当然,这纯属为了讨好警察,其实没有事实根据。”
  我递给拉斯孔一张名单,上面列了六个人的名字。我解释说:“这上面的人都与罗伊·弗兰迪的死有着或多或少的关系。他们中绝大多数是黑帮的人,或是刚出狱的囚犯,想在同僚中混上一席之地。有些是酒鬼,或者是干点小偷小摸勾当的家伙,他们正想找个人说说话呢。伯瑞·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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