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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岛田庄司中短篇小说选-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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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堂,他就是夏树。” 
  夏树也是个大眼睛男子,梳着分头,穿着很符合推销员这个身份的灰西装。衣服很合身,质地也不错。 
  “这两位是我们的新朋友,一个是玩萨克斯管的阿堂,另一个是副手阿福。” 
  夏树毫无表情地打量着我们,似乎用眼神在说:“我可没一点兴趣认识你们。”然后他径直转向其他人,说道:“今天这场雨可真大,我还以为电车不开,自己开车来的。”一共11人,全到齐了。似乎聚会也就是这样,大家互相认识了以后,就开始谈笑风生。 
  当然,美丽的朝美小姐是注意的中心,大家都积极的找她搭讪,夏树等人更是抢了她对面的好位子以后就再不想挪地方。男人们都争先恐后的讲着笑话,逗得她笑个不停。没对她表示兴趣的,好像只有阿浮和御手洗等人了。 
  我叫上阿浮,一起来到阳台上,刚才风向朝屋内,那么或许相反方向的阳台不至于有雨进来吧。 
  果然,阳台很大,站在南侧,基本淋不到雨,都被公寓墙面挡住了。因为是尽端的房子,所以阳台呈L型,绕墙半周,从东侧的阳台边,可以看到隅田川。但真要过去的话,就会被大雨淋成落汤鸡。 
  我和阿浮一起站在阳台角落里,看着充斥天地的风雨,沉默着。 
  远处的隅田川河在暴雨中飞涨着,一片漆黑中看不清水面。 
  河对岸的亮点是高速公路上的灯光,隔着雨幕,显得湿润又迷茫。 
  “这样看着雨,真想大吼一声,和老天爷叫叫劲!”阿浮大叫着,暴雨之中我也有同感,真想大吼一声啊!              
           【会奔跑的男尸】  
第三章        
  我和阿浮回到屋里。夏树似乎想到一个能最大限度吸引朝美小姐的好办法。 
  “朝美,我今天变个魔术给你看,好不好?”他说。 
  “真的吗?” 
  “当然真的,想看吗?” 
  “想……看!” 
  她高兴得叫着。在这种情况下,女孩子大多会表现的好奇而可爱。 
  “夫人,有没有大一些的白纸?包装纸就行。”夫人点点头,走进了里间,周围的人迷惑不解,询问声此起彼伏。 
  很快,一张雪白的包装纸就躺在桌子上了。夏树一边仔细抚平折痕,一边说道:“首先,我想向大家借些东西,大家身上佩戴的环状饰物,或任何饰物都可以,请先借给我用一下。当然,越贵重越好,越贵重越有灵气。”他说的煞有介事。 
  “别担心,并不是要把它们变得无影无踪。只是摆在这里而已,很快就归还给大家。项链啦、戒指啦、手表啦,都可以,朝美小姐,你也借点什么给我吧,就你的戒指好了。” 
  “我的戒指吗?不太贵重的呀。” 
  “没关系,没关系。”大家都开始摘手表,我也准备摘,但转念一想又改了主意。唉,毕竟我的手表,是从二手店里买来的迪斯尼卡通表,只值4000日元而已。 
  纸上的环状物中,手表最多。评论家的手表是名牌——卡尔彻。 
  “大家都用的是名牌呀。啊,这个可是价值不菲,珍珠项链呀,夫人,是您的吧?有了它,我的魔术一定能发挥最大效用!现在,我已经明白它的来历了!“推销员开始说他的判断,“夫人,这串项链是结婚纪念日,您丈夫送给您的礼物吧,同时送给您的还有一面化妆镜,我猜得对不对?” 
  “猜得很准!”系井在一旁答道。 
  “您真有福气,有个好丈夫。” 
  夏树接着又说道:“占星家先生,您的手表没借给我用啊?”他似乎对占星家也没什么好感,语气冷冷的,还带着一点敌意。 
  “你不知道原因?”占星家略带嘲讽地说。 
  “我看,您是不是根本就没戴手表呀?”推销员露骨的冷笑着说道。 
  “对,我今天没戴手表。”占星家满不在乎的承认了。 
  “是放到当铺去了吧。”夏树又追问道。 
  “不至于。要当,也不会当手表。我本来就秉持着‘不配表主义’。” 
  “哦,您原来还是个有‘主义’、有生活信条的人呀,佩服佩服。”夏树还是寸步不让。 
  “你喜欢怎么说就怎么说好了。”占星家又作了个老动作,将右手在额际划了一下,这次做得相当潇洒,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模仿英国绅士模仿得如此潇洒的日本人。     ※ 棒槌学堂の 精校E书 ※ 
  “果真是信条问题?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信条呢?我一定要弄清楚,反正一定是和钱包厚度无关的信条喽?”不知为何,夏树步步紧逼,毫无收敛之意。 
  “钱包如果有带子就好了,可以挂在右手上,那样我或许也会戴块表在左手上,保持平衡嘛。再说手表这东西实在太重了。” 
  “……” 
  “像那种沉甸甸的机械玩意儿,若说能带给主人什么好处,不外乎只是提醒他们,其实人人都不过是时间的奴隶而已。”御手洗忽然间站起身来,激动的搓着双手,我大吃一惊,可除了我以外,好像没有第二个人因此而吃惊似的。 
  御手洗在屋里踱来踱去,口气仿佛变成一个演说家。 
  “在这样一个污秽的现代社会,让那么一块除了看看时间、什么用都没有的东西占领我们宝贵的左手腕,还有比这更傻的事吗?要想占领我的左手,起码还要有十倍的功能,比方说能听收音机,看电视,能帮我记住朋友的电话号码,甚至能通过红灯泯灭告诉我,面前的人,究竟是个花花公子还是个好后生,那时候我才会考虑戴它。”人们轻轻的笑了,石冈好像是御手洗的朋友,他也笑着扯了扯占星家的衣角,意思是让他适可而止吧。可他根本不理睬。 
  “告诉你,夏树,没有哪个城市的公用电话和钟表的数量比得上东京。我将近10年没戴过手表了,可从没觉得不方便过!除了银座的夜总会,哪里会没有看到时间的地方呢。所以唯独在去夜总会玩的时候,像钱包一样,手表也是不可少的。那里不愿意客人早走,故意不让大家知道时间,甚至于连上厕所的时间都很珍惜,生怕有人一清醒就起了去意呢。看看,这里有这么多手表,难道说,你们大家都是那种夜总会的常客? 
  “比如,我走路的时候从来不会捧着部电话机,因为公用的电话机足够多了!既然你那么重视手表,以后干脆为了方便,你拎着电话机走路吧?这个建议怎么样?夏树?” 
  推销员夏树的脸色苍白,很明显气得够呛。 
  石冈终于站起身来,用力把占星家推回沙发上去,周围仍然一片轻笑声。石冈很严肃的对御手洗说了些什么,御手洗不耐烦地答着:“知道了,知道了。”然后蒙头倒在沙发上,抬手制止住他朋友的劝说。 
  我真是莫名其妙了,好一个奇怪的人,他们究竟是怎么了? 
  “哼,明明穷的表都买不起,还有什么话好说!”夏树愤愤地说着,将收集来的环状物认真的摆放在白纸上。一共七个,手表最多,还有朝美的戒指和系井夫人的项链。夏树把它们摆成一个圈儿,又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支自来水笔,从圆圈中心向那些手表啦戒指什么的画线。这样共画了七条线,两头连接着圆心和环状物们。 
  “总算好啦。”夏树边说边把自来水笔收了起来。然后又掏出了小本子,哗啦哗啦的翻着,翻到空白处,唰地撕下一页纸来,可惜没撕好,左下方歪歪斜斜的,不是一张标准的长方形。夏树神经质的咒骂了一声,团起那张纸,又小心翼翼地撕下一张来。 
  “朝美,你从放在那里的七件东西里挑一件,然后用这支笔,在这张纸上写下你挑选的东西。我会运用灵力猜出你写的是什么。”夏树把纸递给赵朝美。 
  “我还是给他们标上号码吧,这样写起来方便点。”夏树说着就真地在那些东西旁边写上了数字。一是评论家的手表,按顺序排下去,七是珍珠项链。 
  “好了,朝美你只要写数字就行了。另外,再写一句挑选那件东西的理由。然后,再写上你目前最大的烦恼,我一定帮你摆脱它。” 
  “真的?” 
  “真的真的,你就权当好玩,写下来吧,一定不会后悔的。相信我夏树!”这个推销员的职业病好像犯了,拿出了平时推销东西的口气。 
  “一定要用你那支笔吗?” 
  “不一定呀,用自己的也行,你到那边去写吧,我脸朝这边,不看你好了。” 
  朝美背过身去,认真地写了些什么,接着说道:“写好了。” 
  “好了?那你把它叠一下。”夏树背朝着她说。 
  “叠好了。” 
  “那再叠一次,再一次,最后还有一次,好了吗?” 
  “好了。” 
  “那就拿过来吧。”推销员夏树得意地看着大家,又对朝美说,“现在,你将脸凑到我画的七条线的末端,也就是白纸的中心部位来。” 
  “是这样吗?” 
  “对,集中注意力,把纸团扔到圆圈中间去。” 
  “这样扔下去吗?” 
  “对准中心点扔下去,多扔几次,大家都注意看着,纸团会滚往各个方向,但它一定会最容易滚落到你所写的那个数字方向去。按照这个概率,我们就能知道你写的是几。” 
  “真的吗?” 
  “看看就知道了。试试?”朝美凑到白纸上方,表情严肃的扔起了纸团,扔了一次又一次。除了御手洗,别人全都津津有味的看着,御手洗此时却已经在一边打起了鼾。 
  纸团有一次跳出圈子,落到了地上。夏树敏捷的捡起来,重又递给朝美,他说:“这样可不行呀!朝美,一定要集中精神,才能测得准,就是因为你注意力不集中,所以纸团才会跳出去的。” 
  这时,久保说:“我好像喝多了,有点不舒服。”他起身到卫生间去了。 
  “朝美,明白了没有?到现在为止,哪个方向最多呢?” 
  “不明白呀!”朝美迷惑不解地说。 
  “是七号,第七个。” 
  “是真的吗?”朝美的表情认真了起来。 
  “好,我知道了,你写的数字是‘七’,你虽然不喜欢珍珠,但很想试试戴项链的感觉。” 
  朝美停下手来,站在那一动不动。 
  “你怎么了?是不是我猜准了?” 
  “真准!对了!” 
  “顺便……我也猜一下你的烦恼吧。等等……”夏树闭起眼睛,将食指搁在眉间,“知道了,是单相思。” 
  朝美小姐简直要昏过去了。 
  “你喜欢的那个人是……” 
  “不要……别说!” 
  她面红耳赤,要去捂夏树的嘴。 
  “你写在纸上了吗?” 
  “没有。” 
  “这样呀?太好啦。” 
  久保这时回到屋里,夏树惊讶的看着他:“怎么样?感觉好点了吗?” 
  “好些了。”久保的脸色相当苍白,有气无力的答道。 
  “你真了不起!”朝美激动地说。 
  我也不由得觉得,很佩服夏树。              
           【会奔跑的男尸】  
第四章        
  正当我们又在阳台南侧观赏暴风雨的景致时,身后传来一个声音:“你们俩多大了?”回头一看,原来是久保。头上仍然带着那顶茶色绒帽。 
  “我21岁了。”我答道。 
  久保微微点头,然后又问阿浮:“你呢?”阿浮沉默着,他今年已经25岁了。不,等过了生日就是26岁。 
  “你几岁了?”久保又问了他一次。 
  “凭什么要我告诉你?” 
  阿浮冷笑道。他最大的缺点就是易怒爱吵架。久保听他这么说,也笑了起来,他的笑容在房中灯影映照下,显得特别诡异。 
  “不凭什么,我有点好奇,你靠什么生活呢?难道真的倒霉就能填饱肚子?”久保偏着头又笑了笑,“没关系,当然没关系。不过这么大了还靠父母养活,不丢脸吗?”久保凑近过来,带来一股酒气。 
  “你又算什么?你不也喜欢爵士乐?难道你只会听不会演奏?那不过是个好笑的‘评论家’!”阿浮气鼓鼓的叫道。 
  “你这话我全当没听见!”忽然传来一个声音,大家一起转头看了看,竟然是有名的评论家大贯。 
  “算了算了。”阿赤不知什么时候也来打着圆常他不满的对我说,“怎么没完没了的?” 
  但是,我却很能理解阿浮的心情,因为久保的问题正击中了他的要害。他的确到现在还靠父母养活着。 
  阳台的双层窗户打开着,但因为风向关系,一点也不用担心会有雨水扫进去。 
  阿浮一声不吭的走进屋,坐在写有“洗手间”字样的爵士鼓后,拾起了鼓槌,百无聊赖的轻轻敲打着鼓沿。系井走了过去,对他说:“想大鼓就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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