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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1节

天才警察 作者:九城(起点vip2013-07-02完结)-第2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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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门吱的一声推开了,罗蒙微笑着走了进来:“许嫣,你也太坏了点吧,居然怂恿我还没出生的儿子不认老爸。”

许嫣叉腰一哼:“罗蒙,说好啊!从今天,宣姐就是你老婆,你可不能拈花惹草,对不起我们宣姐。”

罗蒙拍了拍胸膛:“天地良心,我罗蒙是绝世好男人,我一定会好好照顾我老婆的。”

许嫣鄙视的瞪了罗蒙一眼,竖起了中指:“切,男人的承诺,跟放屁一样。你们都出去一下,宣姐还没化妆好。”

“喂,叶宣可是我老婆,我来看看我美丽的新娘,你们也不用这样嘛。”

“她现在还不是你老婆,是我宣姐,给我出去。”

两个小姑娘,推搡着罗蒙和拉姆走了出来。

拉姆像个傻瓜一样呆看着许嫣,被那许嫣一脚踹了出来。

“我草,许嫣,你真是牛上了天啊!你知道你踹的是谁吗?”罗蒙吃了一惊,许嫣这丫头还真是胆大包天,罗蒙第一次见到有人敢像踹狗样将拉姆踢出来。

罗蒙这一问,拉姆着急跑了过来:“罗蒙,没关系的,我经踹。”

“我x!这家伙真是贱。”砰的一声,许嫣反锁上了门。

罗蒙傻傻在站在地上,他似乎感觉到了什么。

拉姆微笑着凑了过来:“罗蒙,你那个叫许嫣的小表妹,很有个性啊。”

“我草,你不会是想打我表妹的主意吧。”罗蒙皱着眉头提起了拉姆。

“没……没……。”拉姆明显心虚。

罗蒙有点哭笑不得:“我x……拉姆,你看上我表妹哪里了?”

拉姆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我觉得她在乎我,刚进别墅时,她眼睛就盯着我!她……是第一个在乎我的人,这种感觉很特别,多少年了,我第一次感觉到有人在乎我。”

罗蒙轻轻放下了拉姆:“我x!我表妹那叫花痴,看上帅哥眼珠就转不过来。拉姆,千万不要告诉我,你对我表妹一见钟情啊。”

“我觉得她很特别。”拉姆的脸红了,声音细得像蚊子。

“我三观全毁了,我觉得世界全扭曲了。”罗蒙一阵天眩地转,有点哭笑不得,这世上,还有什么比拉姆这个打了一万两千年的老光棍三天喜欢上女人更疯狂的事呢?罗蒙想不出来。(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第【337】章结婚(下)

宽大的草坪,明媚的阳光下,一场婚礼正在进行。

前来参加礼婚的人数其实不多,只有龙魂等十八个队友,萧慕华父女四人,袁中上将,张中将,再加叶宣的亲戚等几十人。

没有盛大的场面,没有奢华的礼品和酒宴,没有虚假赞美,你来我往客套话,有的只是真诚的祝福。

在悠扬的萨克斯和小提琴钢琴声中,叶宣在许嫣和林熙两个表妹陪伴下,缓缓走上草坪,白色的婚纱拖地,叶宣脸色红红,挺着大肚子,一脸羞涩。

龙魂碰了一下罗蒙胳膊,歪着嘴巴坏坏一笑:“罗蒙,你倒是真是爽了,娶了老婆,还送你一个娃,过几天就做老爸了。”

罗蒙洋洋得意:“擦,你小子嘴巴给我干净点,什么叫白送我一个娃,那是我儿子,继承我了全部优良基因的极品小宝宝。”

龙魂嘿嘿一笑:“好,算我嘴臭。罗蒙,你是爽了,这下有老婆,有孩子,能不能可怜一下哥们,你那两个极品伴娘小表妹,能不能帮我说说好话。我光棍了三十年,求你帮我解脱啊。”

“尼玛,都说兔子不吃锅边草,你们倒好,老打我表妹的主意。龙魂,偷偷告诉我,你看上我哪个表妹了?”

龙魂贱贱一笑:“唔!两个都不错,如果真要我选的话。我还是觉得那个小林熙比较清纯,是我喜欢的类型。”

“林熙……清纯!”想起这两个极品小表妹当初诱惑自己,罗蒙只能摇头苦笑,龙魂如果被林熙清纯的外表给骗了,将来会死得很惨。

罗蒙倒是爽快:“好,我帮你小子说说。龙魂啊,幸好你看上的是林熙,不然你马上会死得很惨。不过嘛,你看上了林熙,我觉得你将来会死得很惨。”

龙魂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罗蒙,你这话什么意思?”

“哈哈,我偷偷告诉你,拉姆看上了许嫣,你如果看上的是许嫣,我估计拉姆这家伙会想方设法干掉你,你说你会不会死得很惨。”

龙魂吓了一跳:“靠,这个情敌倒是强悍得不像人。乖乖,幸好我没打许嫣的主意。那林熙呢……为什么,我看上她会死得很惨?”

“哈哈,就你这笨头笨脑的傻蛋,将来会被林熙玩残的……。”

“罗蒙,能不能说清楚点。”

“天机不可泄露。”

罗蒙潇洒迈步,向着叶宣走了过去。

四周掌声雷动,主婚人是叶宣的外公许国良,老头子眼睛此刻眯成了一条缝,嘴巴乐呵呵的,像个弥勒佛。叶正龙和许林夫妻二人此刻也是笑得合不拢嘴,心情大好,老爸罗英乐呵呵的忙前忙后的招呼客人,劲头十足。

罗蒙轻轻走上前来,挽住了叶宣的胳膊,两人并肩而立,郎才女貌,惹得四周掌声再起,尖叫如雷。龙魂等人开始闹了起来,拿着礼花四处开炮,在鲜艳的礼花中,罗蒙微笑着亲了一下叶宣,从口袋中掏出一枚玉佩,轻轻戴在了叶宣脖子上。

这枚玉佩一出,红色的光芒顿时将四周百米之内照得血红。

叶宣吓了一跳:“罗蒙,这……这是什么玉,怎么能发出这么强的光。”

罗蒙微微一笑:“这枚宝玉,名为脱胎宝玉。这脱胎宝石乃是绝世珍宝,据说此玉必须活人佩带百年,再加死人百年鲜血滋养,再深埋地下百年,方能炼成脱胎宝玉。这块玉向那湖中一扔,能将一块湖泊全都变成血红色。这脱胎宝玉,乃是战国时代,秦将白起贴身宝玉。白起真名公孙起,公孙世家祖传这块宝玉,世代相传吸收了白年天地灵气,活人气息。传到白起手中之后,这白起一生征战,号称杀神,沾染血液无数,这宝石以人血滋养百年,方才由白变成赤红色。白起当初不愿听从秦始皇攻打楚国的命令,被秦始皇给杀了,这块胎脱宝玉也成了秦始皇贴身宝物,后随秦始皇一起葬于秦皇陵,吸收千年地气。此玉举世无双,就算在秦皇陵中,也是独一无二的绝世之宝。”

叶宣眼角湿润,一下抱住了罗蒙:“你为了送我这件结婚礼物,深入秦皇陵,我太感动了。”

秦皇陵有多恐怖,叶宣当然清楚,以当初罗蒙等人的实力,仅仅只敢迈上99步天梯第一步,如果迈出第二步,那将万劫不复,粉身碎骨。

为了这件礼物,罗蒙闯过了99天梯,进入了秦皇陵,方才拿到这块宝玉。叶宣比任何人都清楚,罗蒙是冒了多大的风险,才得到这块宝玉。为了送自己一件结婚礼物,罗蒙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闯入了神秘莫测的秦皇陵,拿到这件礼物。罗蒙用行动证明了叶宣在自己心中的地位,叶宣除了感动,依然只有感动。

“罗蒙,答应我,下次不要冒这么大的危险拿什么礼物,你能在我身边,就已经是我最好的礼物。”

“老婆,脱胎宝玉虽然能够散发血光,但是它有一个绝妙的好处,这块宝玉,能够让你气血旺盛。我敢保证,有了这块宝玉,你就算是五十岁,皮肤和容貌也绝对不会有任何变化。”

容貌是女人的第二生命,一听这块宝玉可以让自己青春常驻,叶宣已经扑倒在了罗蒙的怀中,差点幸福得晕了过去。

罗蒙呵呵一笑:“小小的脱胎宝玉,算不了什么,老婆,我再送你一件礼物。”

罗蒙微微一笑,变戏法似的一招手,一红一蓝,两柄长剑出在罗蒙手中。

“罗蒙,你搞什么,那有结婚送剑的。”许国良被罗蒙的举动吓了一跳,脸色顿时绿了下来,本来罗蒙送一块散发着血光的玉石给叶宣,老头子就不高兴,结果一听那玉是脱胎宝石,老头顿时怒气散尽,激动万分。可是罗蒙忽然送两把剑,还是让老头子有点不高兴。

罗蒙呵呵一笑:“外公,你可别小瞧这两把剑,我来告诉你吧,这两把剑,就是我国著名的‘干将莫邪’。干将莫邪乃是挚情之剑,我将莫邪送给叶宣,以后我们就永远不分离了。”

干将莫邪的典故,传颂千秋。这雌雄二剑,记载了一对夫妻至情至姓,相互爱慕,生死不分离的人间佳话。虽然这两把剑被人神化了,但这两把剑的代表的却是夫妻之间坚贞忠诚的感情。

叶宣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了,一头倒在罗蒙怀中,哇的一声大哭了起来。

干将莫邪,世间十大名剑之中的有情之剑,生死不分离的至情至姓之剑。罗蒙居然将这样一把绝世宝物送给了自己,以此来印证他对自己的感情。叶宣除了哭之外,再也感动得说不出任何话。

“干将莫邪,那真是绝世宝剑干将莫邪……。”老头子许国良这下再也不怨罗蒙了,而是激动得跳了起来,狠不得把两把剑抢过来,仔细的看上几天,这可是传说的秦代十大名剑啊。无价之宝啊!喜好收藏的老头子哪能不激动。

四周许多客人已经激动得泪光涟涟,罗蒙不需要嘴里说什么我爱你这种俗话,他仅仅只拿出两件宝物,就已经证明了他对叶宣的感情。人们除了感动之外,就只有羡慕。

“老公,你对我太好了,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叶宣已经激动得哭了,她好像幸福得脑子短路了,问了比白痴还白痴的话。

罗蒙微笑着搂住了叶宣:“你是我老婆,你是我儿子他妈,我不对你好,我还对谁好。这些礼物虽然有点特别,但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任何礼物都比不上你和我儿子,只要你们能够高兴。我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抓鳖,我无所不能。”

“老公……。”叶宣扑倒在罗蒙怀中,感动得死去活来,泪水哗啦啦的往下流,每一滴都是那么的幸福。

许琳和叶正龙此刻已经感动得眼睛红红,许琳微笑跑上前去劝着叶宣:“女儿,这是你们的婚礼,幸福得哭一会就可以了,哭太久了,可不好。”

“嗯。”叶宣抹干了眼泪,看着罗蒙,笑得眼睛成了弯月。

许国良微笑对着四周挥了挥手:“大家安静一下。罗蒙,叶宣,现在我以外公的身份,为你们主婚。从现在起,你们就是夫妻了。你们恩不恩爱,大家都看到了。老头子我废话也不多说了,我祝你们白头偕老,永结同心。”

“谢谢外公。”罗蒙和叶宣对着许国良弯腰敬礼。

老头子呵呵一笑:“你们的心意,外公领了。你们有今天,也得多谢自己的父母,无论何时,父母都是最爱你们的人。无论你们将来怎样,你们都得记住,没有父母就没有你们。爸妈是你们一辈子必须感谢的人。”

“多谢外公教诲。外公,我也有一件礼物送给你。”罗蒙微笑一招手,又有一把宝剑出现在手中。

许国良眼珠子都快瞪了出来:“罗蒙,你这剑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你把剑藏在哪里啊,我怎么看不清你怎么拿出这玩意的。”

罗蒙其实很想告诉许国良,自己拥有掌控空间的能力,但为了不吓坏老头子,罗蒙呵呵一笑:“这是空间科技而以。外公,没有你,就没有我的岳母,也更没有叶宣。我也没什么好送给你的,我听说过外公喜欢收藏。这把剑,叫做天问,是我从秦皇陵中拿出来的,送给你吧。”

“秦始皇的佩剑,十大名剑之首的天问宝剑,天啊!……。”扑通一声,许国良激动过度,血压瞬间飙升,白眼一翻,顿时晕倒在地。婚礼现场上出现一场意外。

(未完待续)

第【338】章最高领导人来访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古人喜欢把酒言欢,懂得及时行乐。

而今天,罗蒙大婚之曰,当然也得学学古人把酒言欢。

天已黑,小幽山别墅外的草坪上,几十人聚于酒桌之前,开怀畅饮,个个面红耳赤,酒气薰天。

没人在乎什么身份,在乎什么地位,也不必要刻意保持含蓄,保持什么风度。该喝酒时就喝酒,该吐时就吐,该嬉笑怒骂时,就尽情嬉笑怒骂。

人们挣脱了现代社会给自己戴上的种种枷锁之后,完全放松开来,显露出真姓情之后,那种痛快,那种舒服,那种畅快淋漓,能让人舒服到骨头里去。

罗蒙拥有千杯不醉的能力,他放开酒量,来者不拒,陪着这些朋友亲戚们痛饮了起来“人生,这他妈就是人生啊!可以痛快哭,可以痛快笑,可以痛快闹。这样他妈才知道,自己是真真实实的活过每一秒。”

一张酒桌前,拉姆喝得醉薰薰的,他看着罗蒙和龙魂等人嬉笑打闹,忽然有所感悟。

一直以来,拉姆都在寻找人生的真谛,都在问自己活着是为了什么,什么样的人生,才是最有意义的。几千本哲学书籍完全记熟,拉姆还是有些迷茫,他从那些哲学中找不到答案。但是刚刚那句粗俗而又简单的话,似乎让拉姆悟出了人活着是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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