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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寄生by无射(虐受身虐攻心 女王受 攻后来变忠犬he)-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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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生物从另一种的体液、组织或已消化物质获取营养并造成对宿主的危害,更严格地说,寄生物从较大的宿主组织中摄取营养物,是一种弱者依附于强者的情况。
然而,寄生物与宿主如果产生了协同进化,常常会使有害的“负作用”减弱,甚至演变成为互利共生关系。


楔子

裴明昊从一幢25层楼高的建筑物顶跳下,在生还率不到千万分之一的物体运动规律下毫无意外地落到地面。
这是一幢盖了五六年还未完工的烂尾楼,工地里乱七八糟地堆满了建筑材料和垃圾,裴明昊就像一个装着水泥粉的破麻袋摔落在这片晦暗、肮脏、灰尘遍布的角落里。
按照裴明昊的个性,就算跳楼自杀也绝不可能像另外一些人那样,从市中心灯火辉煌的唐城大厦顶楼自由落体,为自己的人生做一次豪华而万众瞩目的谢幕。裴明昊活着的时候,就连进那种门口站着侍者和保安的大楼都有点腿软,更何况是一心想死。
裴明昊的身体现在就像一具开始溶化的泥塑,产生了奇怪的变形。他的骨骼多处粉碎,内脏也几乎全部破裂了,暗红的血霎时间泉涌而出,染红了一大片砖土,如同顽皮的孩子猛地将一个装满水的塑料袋拍破。他的颅脑也受了致命的撞击,只剩下一小部分神经电流还在灰质白质的神经回路里盲目乱蹿。
基本上,裴明昊可是算是死亡了。他现在的濒死状态维持不了几毫秒。
就在这时,他“听”到了一个声音。说是“听”,是因为那股神经电流直接进入了大脑中已经无法运转的听觉神经线,强制性地接通了他即将消失的意识。
'你希望‘死亡’吗?'
'是的……不!我还不想死!不想永远消失!不——'
'人类总是这样,出尔反尔,浑浑噩噩,不论怎么进化,仍然是依靠本能活着的低级生物……既然你不想‘死亡’,就把生命体给我吧,我会让你‘存活’下去。'
'……'
'觉得还有什么东西让你‘舍不得’吗?肉体,精神,还是你现在仅存的、我一离开就将马上消亡的意识?'
'……我明白了。我现在已经一无所有。与其让我的尸体在垃圾堆里腐烂,直到几天后臭味终于被人闻到,几个警察围过来鉴定身份,然后直接扔进火葬场,不如就给你吧。至少让这副身体活下去,让‘裴明昊’活下去……'
外来的那股神经电流输入的信息中断了。
一根像蚕丝般洁白细长的丝线状物体蜿蜒着爬上他支离断碎的身体,从后颈第一节脊椎处缓缓地钻了进去。
城市夜空的月亮又大又圆,却黯淡无光,酷似某种动物灰白色的尸骸。临近大楼勉强投射过昏黄的光线,映在砖瓦堆上的一团黑影剧烈地震颤、抽搐、突起、凹陷,不断变化成各种怪异至极的形状,不知过了多久,终于寂然不动了。
这是繁华城市中某一处人们不屑一顾的角落。


1
我知道我现在的样子看上去糟糕透了。
满身血污、头发纠结,棕色的毛衣和蓝色牛仔裤裂着好几条破口,粘满了灰尘。我游荡在不算偏僻的街道上,就像个疯子或酒精中毒的流浪汉。
我可以把寄主的身体修补得很完美,重整骨骼、连接肌腱、血管和神经、修复内脏……但是对非生命体的衣服之类的东西却没辙。我甚至连身上的血迹都没法清理掉,希望面前不要突然出现个警察,把我当嫌疑犯什么的抓起来,那样会有点麻烦。
好在现在是凌晨三四点,街道上几乎没有什么人。我一路适应着这个新躯壳,摇摇晃晃地爬进街心公园的喷泉里,把身体上的血迹和灰尘冲刷干净。在这过程中,偶尔路过的几个生活作息时间异常的人看了我几眼,很快走过去了。——那种眼神就好像看到别人家的水池里爬满了蟑螂。不过我无所谓,甚至有点感激人类对自身相关之外的事物漠不关心的本性。
我在喷泉边沿的瓷砖上坐下来,浑身湿嗒嗒的,但是既不觉得难受,也不冷。我习惯这种潮湿阴冷的感觉,甚至喜欢它。我开始读取宿主存于大脑神经中的咨讯,关于这个世界、人类社会、城市、生活……等等,还有这个身体以前的所有经历。
这非常简单。人类的脑容量很大,但他们不善思考,也不懂得怎样更加合理地开发利用。
就像这个身体原本的主人,叫做“裴明昊”的人。他毕业于F大化学系三年了,一份正式工作都没有找到,倒是被非法中介公司骗了五六次。家庭情况很简单,贫困,父母双亡,有个哥哥在国外,已经很多年没有跟家里联系,生死未卜。他之所以产生厌世的念头并最终付诸行动,主要是因为从大二开始相恋了六年的女朋友最后还是抛弃了他,跟一个有钱的商人订婚了。他不甘心地跑去找她理论,毫无悬念地被狠狠羞辱了一番,于是万念俱灰。
一个懦弱的可怜虫,我想。他这一生唯一做过勇敢的事情,就是有胆子从25层高的楼顶跳下来。——其实8楼就足够了,这样衣服也不至于破得这么厉害。
总而言之,这个叫“裴明昊”的青年又一次验证了我对人类的看法:
弱小、无知,并且永远不知道为什么活着。
而我不同,我一出生就知道为什么活着,并且始终不渝地朝那个目标努力。
微弱的晨光撒向这座城市,和公园喷泉边上的我。高楼密布的城市,看不到太阳是如何从天际升起的,它如同命运的转折点一样突如其来。
我发现衣服逐渐被风吹干的同时,肚子发出了咕噜噜的奇怪声响。差点忘了,现在我的宿主是个人类,他需要不断摄入食物来补充能量,以维持身体机能正常运转。我开始摸身上的口袋。
一小叠零碎的钞票、半包湿漉漉的香烟、一个打火机、一小串家里的钥匙,没了。
钞票粘满了血迹,又在喷泉里浸泡了不少时间,已经沤烂到无法使用了。
我觉得越来越饿了。
又摸了片刻,我从挂在脖子的黑绳上拽下一颗圆润的珠子。对着阳光看,半透明的圆珠闪烁着幽绿色的光芒,里面有些絮状与针状的沉淀。是颗水晶,人们好像管这种水晶叫“绿幽灵”。我的脑中闪过一条讯息:这是“裴明昊”的前女友送给他的定情信物。
对于我来说这只颗普通的矿石,很多星球上都有。我只看了一眼就分辨出来了,用宿主所学的专业用语来说,化学式SiO2,属六方晶系,硬度7,比重2。6,折射率1。54—1。55。
不能吃。
我学着人类的模样叹了口气,神经末梢却感到一种轻微的颤动。
这是通常被人类称为“预兆”的,一种非常敏感的神经活动,人类本身基本上不具备,却传得神乎其神。对我来说,这是本能,类似于吃饭睡觉。
一个十岁左右、圆滚滚的小女孩背着书包从我身旁走过,我叫住了她。
“小姑娘。”
“干吗?!”她很警觉,凶巴巴地瞪着我。
我向她摊开手掌:“你看。”
“……哇,好漂亮的绿水晶!一定很值钱吧?”
人类对“钱”这种货物流通中的代替品一直有着非常狂热的渴求,这我很清楚。只是没想到连他们的幼体对此都具有这么敏锐的嗅觉。我想这大概是他们的本能。
“你想要吗?”
“想……可我不认识你!你干吗平白无故给我东西?我们老师说了很多坏人会伪装成好人的样子给我们东西然后把我们骗去卖掉——” 小女孩突然反应激烈起来,声音尖锐得像在耳膜里用小刀划过玻璃。
跟人类打交道往往是一件很讨厌的事情,再年幼的人类也不例外。
开始有驻足围观的人了,我立刻截断了她的尖叫:“当然不是白给,你得拿口袋里的东西来换。”
小女孩一愣,终于闭嘴了,胖手在口袋里摸了摸,掏出一枚硬币。
“你是说用这个换?”
“没错。”我把那个叫“绿幽灵”的珠子递给她。
“只卖一块钱?”她还在狐疑中。
我没理会,从她手上直接拈起硬币,走开了。


“阳光照耀我的破衣裳,我就站在街口东张西望。”
脑中忽然自动浮出了这一句歌词,看来这个宿主的幽默感很低级。
我站在车水马龙的街头,对着头顶逐渐强烈的光线眯起双眼。硬币从我手中划出一条圆润的抛物线,而后在水泥马路上飞快地滚动起来。
白线、黄网、车轮、阴井盖、许多人走动的脚……
我愉快地盯着那枚肆意奔跑的硬币,最后看着它撞在一个人脚边停了下来。那是一个看上去四十岁出头的男性,西装革履,长相……说实话,我最不擅长的就是分辨人类的长相。我觉得他们都长得差不多,或许不同性别、年龄的还比较容易区分一些。其实这不能怪我,假如让人类来分辨同一品种的蜗牛,我想他们也觉得没什么区别。
不过这个人不同。我根本不用“看”,就能认出他来。
他和我一样是独一无二的个体。
我看着他,终于露出了一个不明其意的微笑。
他也在微笑。
我走过去,跟他面对面,可是谁也没有说话。
我们虽然不属于同一类,但是都没有低等到像人类那样,需要依赖不可靠的声波来彼此传递信息。我可以跟他直接通过宿主的大脑神经脉冲进行交流。
'你看起来混得不错。'我“说”。
'你看上去倒是挺惨的。虽然不是同类,但我还是愿意帮助你,毕竟像我们这样的寄生者已经很罕见了。你需要我的帮助吗?'他“回答”。
'是的,我需要一个——'我从他脚下把硬币捡起来,晃了晃,'这个。'
他看上去有点吃惊,好像我的回答出乎意料,不过还是从钱包里摸出一枚硬币给我。
'谢谢。'我转身就走。
'等一下——难道你就不要其他的什么……比如说更多的钱之类的?'
我转过头看他。我想他大概是在人群中生活得太久了,连思维方式都跟人类很相像。
他被我的目光看得有些局促起来,好像刚才说了什么很愚蠢的话。可怜的家伙。
我有点同情他了,走过去用人类表达友好的方式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吧,我还要一样东西。'
我把他手上的早餐抽走了。
那是一块咬了一口的汉堡包,不过没关系,我现在饿极了。


我兜里揣着惟有的两枚硬币进了街旁一家小小的福利彩票站,把钱递给老板。
“我买一张既开型彩票,什么种类的都可以。”
老板鄙夷地扫了一眼我的打扮,还是收下了钱,朝旁边的大箱子努了努嘴。
我把手伸进去,拿出我碰到的第一张彩票,用指甲刮开兑奖区。
“……末等奖,运气不错。” 老板咕哝着,给我一张五十元面额的钞票。
当然不错,这样我就不需要什么公证手续和证件登记了。我连回家拿证件的车费都没有。
我决定先回家(就是“裴明昊”住的那套简陋的小单元房),准备好一切证件,明天继续来拜访这位老板。
用不了几天,他就将成为这座城市的名人,到时会有无数彩民络绎不绝地涌入这家十平方米不到的小店,疯狂地购买彩票。
不过这与我无关,我既不想得到谁的感谢,也不想被人围观。我去办领奖手续的时候,要求媒体不得泄露我的真实姓名。
两周后,我带着一张信用卡飞往澳门。
信用卡里有一千五百万人民币。
但是远远不够,我至少需要10亿。
美金。

2
对于赌徒、猎艳者与享乐者们而言,澳门无疑是个天堂。它具备了所有繁华而靡乱的大城市气息,灯红酒绿,纸醉金迷。这里拥有数不胜数的大型商场、酒楼、夜总会、桑拿城、红灯区、秘密俱乐部……你可以尽情吃喝嫖赌抽,享尽人类的感觉器官所能承受的愉悦的极限。当然,前提是你得有钱。
我对以上的任何一种感官享受都没有兴趣。但是为了确保不被赌场门口的保安赶出来,我买了一套价值不菲的名牌西装,修剪了发型(我坚决制止发型师在我脑袋上染各种奇怪的颜色,我喜欢纯黑,因此听见他无声地嘀咕了一句‘老土’),并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开了间豪华套房。
沐浴后我对着镜子刮胡渣。我看见镜子中宿主的身体,皮肤白皙、四肢修长,只是太单薄了点,淡淡的肌肉线条。我开始努力回忆“裴明昊”曾经看过的服装杂志,上面的男模特好像个个肌肉贲张、身材完美——但是我实在无法区别这一个与那一个之间有什么不同,最后不得不放弃了进一步改造身体的念头。——其实这个身体用起来挺舒服的,反应神经灵敏,系统协调性也不错,各个部分之间健康而充满活力地运作着,至少能顺利地使用三十年以上。这点对我而言非常重要。
我吹干了湿漉漉的头发,然后按部就班地穿上那套刚买的铁灰色西装,打好领带。全身镜中映出了一个光鲜亮丽的身影,看上去像个含着银汤匙出生的纨绔子弟。这样的败家子形象我很满意,它在赌场里泛滥得犹如黄金时间段的电视广告,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怀疑。
我拎着一个银色的手提箱离开了酒店,打车前往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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