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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暮(短篇小说集)-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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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多朋友,就是不见玫瑰再出现。 

  兰姨只是来拜年,坐一下就走,我根本没有机会问:“喂!玫瑰呢?” 

  我以为我永远不会见她了。 

  但我还是见到了她。 

  那个下午,在一间酒店喝咖啡的地方,我又见到了她。 

  乐队正在起劲的演奏,我停好了车子,走进酒店,就看见她坐在妈妈对面,左手边是兰姨。 

  我一眼就把玫瑰认出来了。 

  我的心惊喜地狂跳着。 

  刚才母亲叫我去接她,我还勉强呢,没想到一来却见到了玫瑰。我定一定神,一步步的走过去,向着玫瑰走近,我看清楚了她的脸。 

  啊!仍然是那样的浓眉,每个女人都拔眉毛,她还是留着浓眉。我注视她的脸,六年了,她一丝没有变,一点没有老,不过脸上的稚气与圆味没有了,下已略为尖了一点。她没有变,她垂着眼,睫毛重得很的样子,她仍然在抽烟,有点心不在焉。 

  她没有抬头。 

  没有看见我。 

  她穿着一件丝衬衫,胸前三粒钮子没有扣,颈上悬一只大大的金子十字架,衬衫外是一件猄皮外套,配猄皮长裤。她真是美。难以形容、突出的美。 

  认为她美的,不只是我一个人。喝咖啡的客人都朝她看。 

  但是她没有笑,是不是不快乐?为什么她会不快乐?是谁令她不快乐? 

  她的头发剪得这样短,比我还短,低着头,我看见她后颈是雪白的。她多久没晒太阳了? 

  我兴奋的看着她。六年了,我想念了她六年。我该说什么话呢? 

  妈妈看见我了,“家明,过来,干吗傻傻的站着?” 

  我走过去,我忍不住低下了头,看着玫瑰,我俯下身子柔声问她:“你还记得我吗?” 

  她抬起眼来,怔住了,她眼睛有点茫然的神色,她当然忘记在什么地方见过我了,谁会记得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子?我不怪她。 

  她的脸色有点不大好,心不在焉,微微蹙着眉尖。 

  我说:“我是第一个叫你玫瑰阿姨的人。” 

  她想起来了,嘴角的笑意缓缓的漾开,溅到眼睛里去,不是十分开朗的笑,到底也是难得的。 

  “家明长大了很多。”妈妈在旁边补充。 

  她上上下下的打量我,忽然叹一口气,“孩子长大得真快。”她说。 

  我在她身边坐下。 

  她瘦了,瘦了很多,六年前那种小女孩式的夸张动作已经消失了。她默默的捧着一杯咖啡喝,手指是纤长的,指甲很长,没有指甲油,一种透明的红粉。放下杯子,她取起了烟,手有点微微一抖,她神经有点紧张──为什么? 

  兰姨与母亲絮絮的数看家常。 

  我逗玫瑰说话。 

  她喝完了咖啡,叫了威士忌加冰,下午的咖啡座最热闹的,人来人往,烟雾迷漫,音乐混着人声,但是我心中眼中只有一个她。 

  她问我,“你几岁了?”还是平常的问题,心不在焉的。 

  “廿岁。”我说:“中学毕业了。” 

  “有什么计划?”她淡淡的问。 

  “我在考大学,最理想是到剑桥去。”我说。 

  “是的,”她点点头,“剑桥很美,尤其是那条河,蒲公英种子夹在柳树中飞扬,到处是青苔,阳光根本没有气力透过那么深的绿,很美。”她像自言自语,但是又笑了。 

  她吸着烟,她的打火机换了,是一只金边镶紫红漆面的都彭。她用打火机很考究,她没有一处不精致,但是随身却又散着一种不羁。 

  我问:“你去过剑桥?” 

  “很多次。”她声音是低的。 

  “你会再去?”我问她。 

  “我不知道。”她答。 

  我们说话的声音很小,但是我听得见她,她听得见我。 

  我说:“你记得吗?那一天,你游泳回来,头发还是湿的,坐在我家客厅,那是我第一次见你。” 

  “是吗?”她尽量在想:“多少年了?我很久没有游泳了。” 

  “六年。” 

  “你还是一个孩子呢!”她惊奇的说:“记性太好了。” 

  我笑着点点头。 

  她说:“我那个时候大概很胖,光吃不动脑筋。”她解嘲地笑笑,“连我都不记得最什么样子了。” 

  她唱了一杯威士忌又一杯。 

  兰姨阻止了她,她耸耸肩。她有心事,她不开心。她人在这里,心根本不在这里。 

  妈妈没一会就说要走了。我没有法子,只好站起来。 

  我对玫瑰说:“下次见我,你会认得我?” 

  她注视了我一会儿,点点头。 

  我很高兴,我相信她。 

  我开车与妈妈回家。 

  我问:“妈妈,我们下次请兰姨与玫瑰吃饭。” 

  妈妈看我一眼,“玫瑰阿姨明天就动身了。” 

  我一怔,“走?去哪里?” 

  “去巴黎。”妈妈答。 

  “去学画?”我记得她是画画的。 

  “你记性倒是很好。不,不是去学画,她与开头的那个男朋友,那个姓庄的,分开了,兰姨让她到外边去散散心,不过是三两个月要回来的。” 

  “怎么分开的?”我问。 

  “我们怎么方便问呢?”妈妈笑着说。 

  “她难过吗?” 

  “没有很难过,只是有点心不在焉,大概是不开心。这年头,也无所谓,”妈妈感喟地,“男女关系越来越平常了。” 

  我不出声。玫瑰很难过,我看得出来,她有种沉着的哀伤,不过套母亲的语气:这年头,总是哭哭啼啼的女人比较得人同情。在别人眼里,玫瑰是不在乎的。 

  我当下说:“等她回来,我们请她吃饭。” 

  “好。我倒是喜欢她的,她长得好看,做人也大方,很有派头。连兰姨也请了来,大家聚聚。” 

  听见妈妈称赞她,我很高兴。 

  找问:“刚才是怎么碰见昀?” 

  “完全无意。她与兰姨自航空公司出来,路上碰见的,兰姨便跟我说了说她的事。女孩子长得出众,未必是好事,总带点怪脾气,如果玫瑰笨一点,也就安份守己的做人太太了。” 

  但天下也得有玫瑰这样的女孩子才好。否则都嫁了成了人的太太,我们还看什么风景?况且不见得玫瑰就不是好妻子!如果玫瑰与我一样年纪,我就一定去追求她。 

  她走了。 

  没有回来。 

  她在巴黎仿佛住定了。 

  搬了几次家,连兰娘也没有她的确实地址。 

  然后我考到了剑桥的达尔文学院,九月就乘飞机到伦敦。 

  我总想有机会见她的。 

  第一个假期是圣诞节,我千方百计的向妈妈打听到玫瑰巴黎的地址,过了海峡到法国,叫计程车直接驶到她家去,只在车子窗口远远的看到那座出名的铁塔。 

  天气很冷,但阳光很好,我花了很贵的车费,找到她的门牌。她住的房子不算讲究,只是一幢公寓,门口有十几个门铃,可见住客很杂,不过巴黎总是巴黎,房租恐怕已经非常不便宜。 

  我按铃。心跳得厉害。 

  房东是一个老太太,她来开门,知道我的来意后说:“玫瑰小姐到马赛去了。” 

  我站在她门口,泄了气,动弹不得。过了半晌才留下了字条、地址。很抱怨自己冲动,没与她联络就摸了来,原想给她一个惊喜,谁知世界上的事不巧得很。 

  我没精打采的参加了一个旅行团,胡乱走了一趟就回剑桥。巴黎给我的印象很坏。 

  她没有回信给我。 

  是的,王家明。两百多个中国男孩子都叫家明,看样子她又忘了我了。我唉声叹气,精神不振,没有恋爱就生有一种失恋的感觉。为什么她要比我大八年? 

  后来我认识了很多女孩子,但是我始终在寻找着另一个玫瑰,她那天下午那种茫然与失意,比多年前的神采飞扬更为吸引。 

  第一年我没回家。 

  第二年爸爸妈妈打电报来叫我回去。 

  到了家,我才发觉我真长大了。我很独立,也很冷静,反而照顾起爸妈,他们很快乐,暑假过后,我还是要走的,到底见过父母了。 

  妈妈不担心我的头发长短问题。 

  她很小心的问我有没有女朋友。 

  她的意思是不喜欢外国人。 

  我笑说:“放心好了,带洋味的中国女孩子我都不要。” 

  我心里只有玫瑰。 

  在家那么久,我只穿一件旧蓝布外套,上面钉满了英国各郡的徽章,都是我到过的地方,妈妈不喜欢这件破衣裳,很有意见。我一笑置之。 

  妈妈喜欢给我介绍各式各样的女孩子,我也一笑置之。我抽屉里仍然故着那只打火机。 

  我看见了玫瑰。第三次看见她了。 

  这一次运气特别好,只隔了两年。 

  我从外边回来,兰姨在与妈妈诉苦,我一见兰姨,马上想到玫瑰,马上想到思念之苦,马上想在兰姨身上寻蛛丝马迹,我不肯放过这机会,上去缠住了她。 

  兰姨先是惊奇,“呀,你长得这么高了,”她说:“回来度假?你妈妈福气真好。唉,我还是老样子……玫瑰?啊,她回来了,在郊区租了间房子,专心画画,说专心,还不是那样子,在法国耽了半年,再下去不得了,我把她拉回来的,叫她去散心,她大解放了,做她这个监护人,真不容易,快三十岁了,她还像孩子一样……你想见她?我正去找她呢,你跟我一道来吧。” 

  我乐不可支,开车把兰姨送到玫瑰的家去。 

  那一天很热,她住的屋子门口有一株两人合抱、火艳艳的影树。唉,英国风景再美丽,就是没有这种逼人而来火辣的感觉。 

  门没有锁,兰姨推门而人,一面皱着眉头。 

  玫瑰的家不像一个家。 

  柚木地板很亮,铺着一张极大极美的天津地毯,蓝杏两色,地毯一头放着青瓷中国大花瓶,里面插着大篷大篷的干花,褐色的、米色的。屋顶上吊下来无数的玻璃珠玻璃球,又堆着画、画架子、颜料、画布、笔,屋子里空宽得很。 

  但没有开冷气,热浪是惊人的,透过露台上的竹帘,阳光一丝一丝投在墙壁上,墙上挂着一幅字,写得龙飞凤舞:“记得那年花下深夜初识谢娘时水堂西面画廉垂携手暗相期惆怅 

  晓莺残月相别从此隔音尘如今但是异乡人相见更无因” 

  我怔住了半晌。 

  全间客厅可以坐的地方只有一只大樟木箱与一张摇椅。 

  兰姨当然讨厌这里,她叫着:“玫瑰,玫瑰!” 

  一阵风来,露台上的铜风铃、贝壳风铃一起响了起来。 

  玫瑰出来了。 

  她胖了很多,但看得出是那种结实的胖,赤脚,一条破得深深浅浅打补钉的牛仔裤,一件芝土布的衬衫,没有内衣,她丰满的体型包在这种原始的衣服下,像重诺亚笔下的女人,脸颊是红的,皮肤崩紧着,闪着光,浓眉下的眼睛充满了笑,她向我们走来。 

  她厚厚的黑发束在顶上,盘成一个髻状,插看一枝玉簪。这样不中不西的打扮,就在她身上,才显得奇异的美。她比两年前反而年轻了,添着一种难以形容的野气。 

  我难以自制的趋上去。 

  她看着我,她问:“家明?你是家明吧?” 

  我点点头。 

  她坐下来。 

  我点点头,目不转睛的看着她。 

  她从茶几上拿起了一只盒子,打开了,里面有烟丝,她拿纸张卷好了一枝烟,用卡地埃打火机点者了,把烟以食指与拇指轻轻拿着,一口口的吸。 

  我狂喜,我终于找到她了。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从房间里走出来一个外国男孩子,金色的卷发垂在肩膀上,眼睛翡翠似的绿,一件汗衫,一条长裤,手里拿青一杯饮料,杯子里的冰块与玻璃撞得叮叮发响,混着风铃的声音。阳光使我目眩,我知道我又来错时候了。玫瑰自他手里接过饮料喝了一口,他自玫瑰手里拿了烟过去吸。 

  我来得不是时候。 

  兰姨交待了几句话,就走了,我也走了。我来得不是时候。 

  缘份就是时间,这是对的。 

  这一次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 

  暑假过后,我回去读书,一直读到毕业。父亲最大的愿望是要一个博士儿子,我就让他达到愿望望,我没有让任何人失望。我回家找了一份工作。 

  我认识了更多的女孩子,但是没有一个真正合我的心意。 

  有时候我与她们出去一次,两次,但从来没动过要结婚的念头。我觉得她们的不足,做女朋友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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